【#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期间一批违法案件#】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抗疫情 西安有力量#
案件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抗疫情 西安有力量#
【哄抬物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西安公布疫情期间一批违法案件#】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案件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
人性故事:底气十足
故事微刊 2021-12-21 07:30
文:果果
01
自从小波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上他家里提亲的人就多了起来,把家里的门槛都快踏破了。这让小波的父母喜笑颜开,尤其小波的父亲老赵,脸上的皱纹都少了好几道。
这天,刚吃完早饭,村里的媒婆胖张就来到了赵家。这是个十里八村有名的媒婆,人长得胖胖的,两片薄嘴唇能说会道,经她说媒的人成了不少。
“老赵,在家呢,”她扭着胖屁股走了进来,“咱小波回来没有,上班去了?”瞧,喊的多亲,没买房子的时候胖张都很少看老赵一眼,更别说叫他儿子小波了,都是叫大名赵波。
老赵两口子忙放下手里的活,到门口把媒婆胖张迎了进来,“他姨来了,快进来,快进来,小波去上班了,基本上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孩子工作忙。”老赵媳妇满脸堆笑,她得寄希望于眼前这个胖女人,儿子都三十好几了,真让人着急。
胖张撩了一下头发,眉毛一挑,压低声音说:“好事,小南村有个姑娘,二十三岁,身高一米六七,长的那个漂亮。现在人在外面打工,给咱小波介绍介绍。”她挤眉弄眼,好像老赵家捡了多大一个便宜似的。
老赵两口子对视了一眼,眼睛都笑弯了,“哎呀,谢谢他姨,谢谢!谢谢!多好的条件,让你费心了。”老赵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爽快地塞进了胖张的手里。
02
那媒婆打开红包往里面瞧了一眼,顿时喜笑颜开,“好说,好说,包在我身上。”她拍了怕老赵的胳膊,“咱在城里有房子,底气十足,放心,放心,这事只要俩孩子愿意就能成。”她打包票一样信誓旦旦,让老赵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很快,小波通过媒婆留下的信息有了姑娘的联系方式。“你是男孩子,应该主动一点,”小波他妈着急得很,恨不得第二天就把姑娘娶进门,这一天她盼了实在是太久了,一天也等不下去了。
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建立了联系。说实话,高兴不过一天,小波觉得这个女孩子心高气傲。人家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有模有样,又是在南方打工,见多识广,也不稀罕小波在城里买的房子,再说,那房子并不是全款买的,按揭,每个月还要还房贷。
“她看不上我。”小波跟家里说,“人家是想留在大城市,过那种有房有车有存款,轻松又浪漫的生活,我可没那个条件。”他有些垂头丧气。
听了这话,小波他妈愣在了那里,她有些想不明白了,现在的女孩子怎么了,说要房子,现在房子有了,又说想过轻松的生活。这到底是为什么?
她想起自己结婚的时候,一穷二白,日子不都是靠自己去奋斗吗?怎么现在的孩子都想坐享其成呢?要不是家里老人常年生病,生活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03
她转念一想,嗨,怪老人干什么,谁还没有老的时候。当下最重要的是给儿子小波赶紧找个媳妇,这个不行就再换一个,总有愿意的,他们城里有了房子,这是多大的筹码,底气十足。
万没想到,这么有名的媒婆胖张跑了好几趟,给小波介绍了好几个女孩子,最后竟然都没成。她自己也有些恍惚了,原先这些女孩子找对象要求在城里有房,现在有房了,咋又不行了呢?
她专门找几个女孩的父母了解了一下,原来现在已经做不了孩子的主了。一个女孩的母亲跟她说:“我那闺女在外面打工,时间长了,过惯了大城市的好日子,已经看不上老家给找的对象了,人家要自己找对象。”
这话让胖张目瞪口呆,“变化这么快吗?”她有些不敢相信,“不对,在家里相亲的,通过我介绍成功的现在还有啊!”她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个好心的妇女跟胖张说了最根本的原因:小波家里的情况比较特殊,家里负担重,老人身体不好,花销比较大,尤其买了房子之后,一家人简直变了样,好像怎么地一样。其实大家都清楚,他们之所以能买上房子,除了房贷以外还借了不少钱。哪个姑娘愿意一嫁过去就背上负债。
胖张为难地摇了摇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搞不懂。在家里的还好一些,出去见过世面的人眼界就不一样了。”虽然这么想,但她还是觉得小波在城里有房这个条件还是比较过硬的。
04
不甘心的胖张又开始给小波寻觅相亲对象了,不光为了小波,也为了自己的所谓“事业”。她向老赵保证,一定能给孩子找个对象。
要说姑娘们也没错,谁都想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毕竟要一起过日子,能好过点就好过一点,都能理解。
最后,胖张还真给牵线成功了,这个姑娘就是因为小波的房子才同意的。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从一开始就没隐瞒,而且,很坦诚地表示,就是看中小波有房子。
男方这边犹豫了挺长时间,毕竟小波没结过婚,怕娶个二婚媳妇让人笑话。但时间一长,还有胖张的推波助澜,两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那套房子——让小波的家人底气十足的房子,也在他们领了结婚证之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两人一起还房贷,小日子越过越红火。
小波成熟了很多,再也不会因为自己在城里有套房子而沾沾自喜了。现在他依然底气十足,不过,这种底气不是来源于房子,而是来源于幸福的婚姻。
故事微刊 2021-12-21 07:30
文:果果
01
自从小波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上他家里提亲的人就多了起来,把家里的门槛都快踏破了。这让小波的父母喜笑颜开,尤其小波的父亲老赵,脸上的皱纹都少了好几道。
这天,刚吃完早饭,村里的媒婆胖张就来到了赵家。这是个十里八村有名的媒婆,人长得胖胖的,两片薄嘴唇能说会道,经她说媒的人成了不少。
“老赵,在家呢,”她扭着胖屁股走了进来,“咱小波回来没有,上班去了?”瞧,喊的多亲,没买房子的时候胖张都很少看老赵一眼,更别说叫他儿子小波了,都是叫大名赵波。
老赵两口子忙放下手里的活,到门口把媒婆胖张迎了进来,“他姨来了,快进来,快进来,小波去上班了,基本上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孩子工作忙。”老赵媳妇满脸堆笑,她得寄希望于眼前这个胖女人,儿子都三十好几了,真让人着急。
胖张撩了一下头发,眉毛一挑,压低声音说:“好事,小南村有个姑娘,二十三岁,身高一米六七,长的那个漂亮。现在人在外面打工,给咱小波介绍介绍。”她挤眉弄眼,好像老赵家捡了多大一个便宜似的。
老赵两口子对视了一眼,眼睛都笑弯了,“哎呀,谢谢他姨,谢谢!谢谢!多好的条件,让你费心了。”老赵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爽快地塞进了胖张的手里。
02
那媒婆打开红包往里面瞧了一眼,顿时喜笑颜开,“好说,好说,包在我身上。”她拍了怕老赵的胳膊,“咱在城里有房子,底气十足,放心,放心,这事只要俩孩子愿意就能成。”她打包票一样信誓旦旦,让老赵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很快,小波通过媒婆留下的信息有了姑娘的联系方式。“你是男孩子,应该主动一点,”小波他妈着急得很,恨不得第二天就把姑娘娶进门,这一天她盼了实在是太久了,一天也等不下去了。
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建立了联系。说实话,高兴不过一天,小波觉得这个女孩子心高气傲。人家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有模有样,又是在南方打工,见多识广,也不稀罕小波在城里买的房子,再说,那房子并不是全款买的,按揭,每个月还要还房贷。
“她看不上我。”小波跟家里说,“人家是想留在大城市,过那种有房有车有存款,轻松又浪漫的生活,我可没那个条件。”他有些垂头丧气。
听了这话,小波他妈愣在了那里,她有些想不明白了,现在的女孩子怎么了,说要房子,现在房子有了,又说想过轻松的生活。这到底是为什么?
她想起自己结婚的时候,一穷二白,日子不都是靠自己去奋斗吗?怎么现在的孩子都想坐享其成呢?要不是家里老人常年生病,生活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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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转念一想,嗨,怪老人干什么,谁还没有老的时候。当下最重要的是给儿子小波赶紧找个媳妇,这个不行就再换一个,总有愿意的,他们城里有了房子,这是多大的筹码,底气十足。
万没想到,这么有名的媒婆胖张跑了好几趟,给小波介绍了好几个女孩子,最后竟然都没成。她自己也有些恍惚了,原先这些女孩子找对象要求在城里有房,现在有房了,咋又不行了呢?
她专门找几个女孩的父母了解了一下,原来现在已经做不了孩子的主了。一个女孩的母亲跟她说:“我那闺女在外面打工,时间长了,过惯了大城市的好日子,已经看不上老家给找的对象了,人家要自己找对象。”
这话让胖张目瞪口呆,“变化这么快吗?”她有些不敢相信,“不对,在家里相亲的,通过我介绍成功的现在还有啊!”她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一个好心的妇女跟胖张说了最根本的原因:小波家里的情况比较特殊,家里负担重,老人身体不好,花销比较大,尤其买了房子之后,一家人简直变了样,好像怎么地一样。其实大家都清楚,他们之所以能买上房子,除了房贷以外还借了不少钱。哪个姑娘愿意一嫁过去就背上负债。
胖张为难地摇了摇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搞不懂。在家里的还好一些,出去见过世面的人眼界就不一样了。”虽然这么想,但她还是觉得小波在城里有房这个条件还是比较过硬的。
04
不甘心的胖张又开始给小波寻觅相亲对象了,不光为了小波,也为了自己的所谓“事业”。她向老赵保证,一定能给孩子找个对象。
要说姑娘们也没错,谁都想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毕竟要一起过日子,能好过点就好过一点,都能理解。
最后,胖张还真给牵线成功了,这个姑娘就是因为小波的房子才同意的。她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从一开始就没隐瞒,而且,很坦诚地表示,就是看中小波有房子。
男方这边犹豫了挺长时间,毕竟小波没结过婚,怕娶个二婚媳妇让人笑话。但时间一长,还有胖张的推波助澜,两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那套房子——让小波的家人底气十足的房子,也在他们领了结婚证之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两人一起还房贷,小日子越过越红火。
小波成熟了很多,再也不会因为自己在城里有套房子而沾沾自喜了。现在他依然底气十足,不过,这种底气不是来源于房子,而是来源于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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