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迷惑行为大赏#
前同事去面试,工资流水造假,数字算错穿帮,对方HR仅仅是借此稍微砍价,还欢迎他再去;
朋友毕业就进了某公司,新来的HR却执意找他要上一家的离职证明,他同事上一家已经离职四五年,该HR继续契而不舍找他要离职证明;
所谓的猎头,普通话都说不好,既不好好看你的简历,又不仔细看招聘方要求,明明两个领域仍然问你有没有意愿考虑一下;
求职app上一个人事的账号N多人共用,已经明确回绝,却时不时被对方继续骚扰,不停发来邀请,内部似乎并无沟通。
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大家跟HR打交道无可避免,一起来愉快的吐槽你见过的那些奇葩HR吧~
前同事去面试,工资流水造假,数字算错穿帮,对方HR仅仅是借此稍微砍价,还欢迎他再去;
朋友毕业就进了某公司,新来的HR却执意找他要上一家的离职证明,他同事上一家已经离职四五年,该HR继续契而不舍找他要离职证明;
所谓的猎头,普通话都说不好,既不好好看你的简历,又不仔细看招聘方要求,明明两个领域仍然问你有没有意愿考虑一下;
求职app上一个人事的账号N多人共用,已经明确回绝,却时不时被对方继续骚扰,不停发来邀请,内部似乎并无沟通。
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大家跟HR打交道无可避免,一起来愉快的吐槽你见过的那些奇葩HR吧~
之前看了《猎场》,明白猎头所谓的职责:就是把最合适的人,放在最恰当的工作位置上。
看猎头们如何与人沟通、如何全面地了解一个人、最终又是如何成功说服相关人才进入公司所提供的岗位。所以对人力资源有点感兴趣。
而观看第二遍时,进一步了解猎头的职责时,才发现自己所忽略很久的问题:我从未真正静下心来细想过自己究竟适合去做什么、什么样的工作行业才适合自己的发展、为啥不运用自己的特长而有所作为,才不至于多走弯路。
现在又上了公选课:→“人力资源管理”,通过观看《职来职往》,“跨专业找工作”、“稳打稳实干好本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比比皆是,一个人的性格特点,以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对于未来适合自己的职业息息相关。
所谓的迷茫,也许就是你的才华配不上梦想,计划赶不上承诺吧。只是有的时候就是太过急于求成了,忘了要脚踏实地。 https://t.cn/RXG1rlH
看猎头们如何与人沟通、如何全面地了解一个人、最终又是如何成功说服相关人才进入公司所提供的岗位。所以对人力资源有点感兴趣。
而观看第二遍时,进一步了解猎头的职责时,才发现自己所忽略很久的问题:我从未真正静下心来细想过自己究竟适合去做什么、什么样的工作行业才适合自己的发展、为啥不运用自己的特长而有所作为,才不至于多走弯路。
现在又上了公选课:→“人力资源管理”,通过观看《职来职往》,“跨专业找工作”、“稳打稳实干好本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比比皆是,一个人的性格特点,以及对待事情的态度对于未来适合自己的职业息息相关。
所谓的迷茫,也许就是你的才华配不上梦想,计划赶不上承诺吧。只是有的时候就是太过急于求成了,忘了要脚踏实地。 https://t.cn/RXG1rlH
【#猎头支招#∣浅谈“996”】
一、什么是“996”
所谓“996”通常指的是: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一般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即:除去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间)超过十小时,且一周需要工作六天的“工作制度”。
二、“996”合法吗?
(一)不合法的“996”
通常我们所说的“996”是不合法的。
根据前面的介绍,所谓的“996”,是让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平均每个月的工作时间(不区分法定节假日,即每周都是“996”)超过260.71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我们可以知道: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果:
1、以“周”为单位计算:“996”至少超出“正常工作时间”20小时;
2、以“月”为单位计算:“996”至少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按劳动者平均每月工作时间166.64小时计算)94.07小时。
3、“996”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可以延长的工作时间”。
(二)合法的“996”
在一定条件下“996”也是合法的。这个“条件”就是: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了“综合工时”并获得批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集中安排工作、集中安排休息等等。比如:用人单位以年为“综合工时”的计算周期(获得批准),那么就可以在某些繁忙的月份实行“996”,在某些清闲的月份安排集中休息。
需要注意的是:
1、员工工作的总时长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2、实行“综合工时”需要获得员工的签字同意;
3、对于“超过标准工时的部分”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4、遵守其他的法律规定。
三、小编说
(一)“奇怪的996”
为什么会存在“996”这种“奇怪的现象”呢?小编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原因:
1、与“狼性文化”的混淆
有些管理者认为“996”能够打造出“狼性文化”或“996”是“狼性文化”的体现——这是错误的。“狼性文化”主要体现在拼搏、团结、探索、顽强等精神上,与延长工作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延长工作时间可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让员工逐渐“麻木”,不利于打造“狼性文化”。
2、对“好员工形象”的误解
有些管理者认为“加班的员工”就是“好员工”,因为加班就会给单位带来更多效益。——这是错误的。原因如下:
(1)有些员工效率很高,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比一些需要加班的员工创造的价值更多。
(2)加班不等于创造价值。有些人为了保持“好员工的形象”,“为了加班而加班”,实则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是故意“磨洋工”。
3、“自觉”的“996”
(1)“主动自觉”
“主动自觉”的“996”通常会出现在一些“努力”的员工身上。他们或是想快速成长,或是想“获得提升”,或是为了追逐梦想等等。这类员工的“表现”通常会被管理者所欣赏,但正如前面所说,不要“混淆或误解概念”,没有“996”的员工并不一定是“不努力”或“不积极向上”的。
(2)“被动自觉”
“被动自觉”的“996”通常是因为:管理者安排的工作8小时做不完、大家都在“996”、 “996”会让自己“显得认真”等等。
4、纯粹的压榨行为
“纯粹的压榨行为”——这是某些“企业”提倡或强制“996”的原因。这类企业表面上是要员工“努力奋斗”,但实则是在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节约”人力成本。以这种目的而推行的“996”必须被抵制、被“取缔”。——这不但是违法行为,也是不道德、不善良的行为。
5、其他原因
因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等原因实行的“996”。
(二)长期存在的“996”
我们在前面说了“996”的各种“问题”,那么“996”会消亡吗?小编认为:“996”虽然有很多问题,但在某些行业内“它”会长期存在。因为对于某些行业的企业而言,“超时工作”是在一定阶段内“不得不存在的现象”,否则就会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就会无法生存。因此,目前对于“996”一定要有约束——要保护员工应有的权益;但也不能“矫枉过正”——完全不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最好的方式是找到企业和员工都能接受的一个“平衡点”,在保护员工权益的同时,让企业也能够生存和发展。
以上就是讯升小编今天为您带来的分享,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助益。
一、什么是“996”
所谓“996”通常指的是: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一般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即:除去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间)超过十小时,且一周需要工作六天的“工作制度”。
二、“996”合法吗?
(一)不合法的“996”
通常我们所说的“996”是不合法的。
根据前面的介绍,所谓的“996”,是让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一周的工作时间超过60小时,平均每个月的工作时间(不区分法定节假日,即每周都是“996”)超过260.71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我们可以知道: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从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果:
1、以“周”为单位计算:“996”至少超出“正常工作时间”20小时;
2、以“月”为单位计算:“996”至少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按劳动者平均每月工作时间166.64小时计算)94.07小时。
3、“996”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可以延长的工作时间”。
(二)合法的“996”
在一定条件下“996”也是合法的。这个“条件”就是: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了“综合工时”并获得批准。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集中安排工作、集中安排休息等等。比如:用人单位以年为“综合工时”的计算周期(获得批准),那么就可以在某些繁忙的月份实行“996”,在某些清闲的月份安排集中休息。
需要注意的是:
1、员工工作的总时长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2、实行“综合工时”需要获得员工的签字同意;
3、对于“超过标准工时的部分”应依法支付加班费;
4、遵守其他的法律规定。
三、小编说
(一)“奇怪的996”
为什么会存在“996”这种“奇怪的现象”呢?小编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原因:
1、与“狼性文化”的混淆
有些管理者认为“996”能够打造出“狼性文化”或“996”是“狼性文化”的体现——这是错误的。“狼性文化”主要体现在拼搏、团结、探索、顽强等精神上,与延长工作时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延长工作时间可能会引起员工的不满、让员工逐渐“麻木”,不利于打造“狼性文化”。
2、对“好员工形象”的误解
有些管理者认为“加班的员工”就是“好员工”,因为加班就会给单位带来更多效益。——这是错误的。原因如下:
(1)有些员工效率很高,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比一些需要加班的员工创造的价值更多。
(2)加班不等于创造价值。有些人为了保持“好员工的形象”,“为了加班而加班”,实则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是故意“磨洋工”。
3、“自觉”的“996”
(1)“主动自觉”
“主动自觉”的“996”通常会出现在一些“努力”的员工身上。他们或是想快速成长,或是想“获得提升”,或是为了追逐梦想等等。这类员工的“表现”通常会被管理者所欣赏,但正如前面所说,不要“混淆或误解概念”,没有“996”的员工并不一定是“不努力”或“不积极向上”的。
(2)“被动自觉”
“被动自觉”的“996”通常是因为:管理者安排的工作8小时做不完、大家都在“996”、 “996”会让自己“显得认真”等等。
4、纯粹的压榨行为
“纯粹的压榨行为”——这是某些“企业”提倡或强制“996”的原因。这类企业表面上是要员工“努力奋斗”,但实则是在压榨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节约”人力成本。以这种目的而推行的“996”必须被抵制、被“取缔”。——这不但是违法行为,也是不道德、不善良的行为。
5、其他原因
因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等原因实行的“996”。
(二)长期存在的“996”
我们在前面说了“996”的各种“问题”,那么“996”会消亡吗?小编认为:“996”虽然有很多问题,但在某些行业内“它”会长期存在。因为对于某些行业的企业而言,“超时工作”是在一定阶段内“不得不存在的现象”,否则就会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就会无法生存。因此,目前对于“996”一定要有约束——要保护员工应有的权益;但也不能“矫枉过正”——完全不考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最好的方式是找到企业和员工都能接受的一个“平衡点”,在保护员工权益的同时,让企业也能够生存和发展。
以上就是讯升小编今天为您带来的分享,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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