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邻居真横!湖南长沙,女子发现自己家的入户门被邻居封了,然后邻居重新给她开了一道门。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占用公共区域的位置,多改造出一个厕所!女子气炸,要求邻居恢复原状,不然就自己动手!邻居:你敢动我就把你家拆了!
柴女士买了一套洋 房,开发商送了一层地下室。不过她买了一直空置了两年,等她打算装修去房子一看,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原来,地下室也有一道入户门,门外是一个公共的消防通达,层高5米。邻居在中间砌了一堵墙,直接占用一半区域,然后把柴女士家原先的门封了,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改造了一个厕所。然后,原本5米层高的通达也被邻居多隔了一层,变成他家的私人空间。
柴女士气炸了,邻居没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把自己家的入户门换了一个位置,凭什么呢?于是柴女士就找到物业,让物业给邻居打电话,要求邻居把她家的入户门恢复原状,不然就自己叫人动工!
可没想邻居很嚣张地说:“你敢动一下我封好的门,我就把你家给拆了!”
柴女士气不过,质问邻居凭什么占用公共区域,封她家的门?
邻居居然说是设计师让他这样的,公共区域的规则,就是谁先占用就归谁!
柴女士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是设计师故意误导还是邻居推卸责任?
因为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刚好在小区里,柴女士跟他核实是否有跟邻居说过这样的话?
项目经理说:“据我了解,别的栋就是先来的先分,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得知这个说法,柴女士很震惊,公共区域还能这样违规占用,物业难道都不管的吗?她质问项目经理是否有书面文件允许占用公共区域?
项目经理说,这个你就要问物业了。你说这个区域是你的,你也拿不出书面文件。那既然你不确定,你邻居就可以先占....
柴女士被项目经理的言论整无语了,她决定给邻居下通牒,让他尽快恢复原状,否则自己就举报了!可邻居又说出一番话,让柴女士惊掉下巴!
邻居居然说:“严格来说,你家的地下室和整个走廊区域都是我家的,之前开发商卖我房的时候跟我承诺送给我,我都还没找开发商的麻烦呢,你倒先来找我了?而且你家的门也不是我封的,我建议你算了,你要找麻烦,就去找开发商?”
听到邻居睁眼说瞎话,柴女士没了跟邻居理论的兴趣!后来没办法,柴女士只能找开发商确认,是不是跟邻居承诺过地下都是他的?
开发商表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地下室就是一户一半,怎么可能都给他一家呢?我们根本没有承诺过!至于消防通道的话,是公共区域,两户都不能占用!
这样看来,就是邻居自己耍无赖,物业不作为!柴女士又找到物业,指责他们管理不善!物业大喊委屈,说这事情需要你们自己协商啊,我们也给你邻居下过整改单,但是他不听,我们没有执法权啊!
柴女士无奈,只能向城 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1、那么,公共区域到底能不能私自占用,是否是先来先得呢?
很多人以为,入户门前走廊是属于两家的,其实走廊属于全体业主的,就算两家商量好平分,也不能把公共区域的走廊给占用了,这是违法的。万一发生火灾,这可是逃生的通道,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
《民法典》第271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这件事情物业有没有责任?
当然有责任了,物业虽然给邻居下了整改单,但邻居无视,物业应该采取行动,比如断水断电,不让邻居家继续施工。物业应该去阻止,如果阻止不了,应该主动向城 管或者消防投诉,而不是把矛盾抛给两家业主去解决。
而且,这一个现象在这个小区不是一户,甚至装修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说出这个小区都是先到先得,可见物业根本没有去监督业主的施工,物业存在失责!
3、如果邻居拒不恢复原状,柴女士该怎么办?
柴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行政许可法》 第66条规定,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抢占公共场地还扬言动一下就拆了邻居的家。这强盗也太野蛮了!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学会用法律途径,跟不讲理的人是没法理论的,如果他讲道理,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有从“报案、物管、法院”渠道同时朝侵权邻居开火,才能灭了侵权邻居的嚣张气焰。否则,他会反反复复折腾你们家的!
建议等恢复原状后,抓紧时间卖掉,重新选择小区。千万别和这样的邻居住在一起,不然以后还是会有麻烦的啊.....
柴女士买了一套洋 房,开发商送了一层地下室。不过她买了一直空置了两年,等她打算装修去房子一看,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原来,地下室也有一道入户门,门外是一个公共的消防通达,层高5米。邻居在中间砌了一堵墙,直接占用一半区域,然后把柴女士家原先的门封了,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改造了一个厕所。然后,原本5米层高的通达也被邻居多隔了一层,变成他家的私人空间。
柴女士气炸了,邻居没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把自己家的入户门换了一个位置,凭什么呢?于是柴女士就找到物业,让物业给邻居打电话,要求邻居把她家的入户门恢复原状,不然就自己叫人动工!
可没想邻居很嚣张地说:“你敢动一下我封好的门,我就把你家给拆了!”
柴女士气不过,质问邻居凭什么占用公共区域,封她家的门?
邻居居然说是设计师让他这样的,公共区域的规则,就是谁先占用就归谁!
柴女士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是设计师故意误导还是邻居推卸责任?
因为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刚好在小区里,柴女士跟他核实是否有跟邻居说过这样的话?
项目经理说:“据我了解,别的栋就是先来的先分,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得知这个说法,柴女士很震惊,公共区域还能这样违规占用,物业难道都不管的吗?她质问项目经理是否有书面文件允许占用公共区域?
项目经理说,这个你就要问物业了。你说这个区域是你的,你也拿不出书面文件。那既然你不确定,你邻居就可以先占....
柴女士被项目经理的言论整无语了,她决定给邻居下通牒,让他尽快恢复原状,否则自己就举报了!可邻居又说出一番话,让柴女士惊掉下巴!
邻居居然说:“严格来说,你家的地下室和整个走廊区域都是我家的,之前开发商卖我房的时候跟我承诺送给我,我都还没找开发商的麻烦呢,你倒先来找我了?而且你家的门也不是我封的,我建议你算了,你要找麻烦,就去找开发商?”
听到邻居睁眼说瞎话,柴女士没了跟邻居理论的兴趣!后来没办法,柴女士只能找开发商确认,是不是跟邻居承诺过地下都是他的?
开发商表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地下室就是一户一半,怎么可能都给他一家呢?我们根本没有承诺过!至于消防通道的话,是公共区域,两户都不能占用!
这样看来,就是邻居自己耍无赖,物业不作为!柴女士又找到物业,指责他们管理不善!物业大喊委屈,说这事情需要你们自己协商啊,我们也给你邻居下过整改单,但是他不听,我们没有执法权啊!
柴女士无奈,只能向城 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1、那么,公共区域到底能不能私自占用,是否是先来先得呢?
很多人以为,入户门前走廊是属于两家的,其实走廊属于全体业主的,就算两家商量好平分,也不能把公共区域的走廊给占用了,这是违法的。万一发生火灾,这可是逃生的通道,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
《民法典》第271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这件事情物业有没有责任?
当然有责任了,物业虽然给邻居下了整改单,但邻居无视,物业应该采取行动,比如断水断电,不让邻居家继续施工。物业应该去阻止,如果阻止不了,应该主动向城 管或者消防投诉,而不是把矛盾抛给两家业主去解决。
而且,这一个现象在这个小区不是一户,甚至装修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说出这个小区都是先到先得,可见物业根本没有去监督业主的施工,物业存在失责!
3、如果邻居拒不恢复原状,柴女士该怎么办?
柴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行政许可法》 第66条规定,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抢占公共场地还扬言动一下就拆了邻居的家。这强盗也太野蛮了!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学会用法律途径,跟不讲理的人是没法理论的,如果他讲道理,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有从“报案、物管、法院”渠道同时朝侵权邻居开火,才能灭了侵权邻居的嚣张气焰。否则,他会反反复复折腾你们家的!
建议等恢复原状后,抓紧时间卖掉,重新选择小区。千万别和这样的邻居住在一起,不然以后还是会有麻烦的啊.....
这邻居真横!湖南长沙,女子发现自己家的入户门被邻居封了,然后邻居重新给她开了一道门。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占用公共区域的位置,多改造出一个厕所!女子气炸,要求邻居恢复原状,不然就自己动手!邻居:你敢动我就把你家拆了!
柴女士买了一套洋 房,开发商送了一层地下室。不过她买了一直空置了两年,等她打算装修去房子一看,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原来,地下室也有一道入户门,门外是一个公共的消防通达,层高5米。邻居在中间砌了一堵墙,直接占用一半区域,然后把柴女士家原先的门封了,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改造了一个厕所。然后,原本5米层高的通达也被邻居多隔了一层,变成他家的私人空间。
柴女士气炸了,邻居没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把自己家的入户门换了一个位置,凭什么呢?于是柴女士就找到物业,让物业给邻居打电话,要求邻居把她家的入户门恢复原状,不然就自己叫人动工!
可没想邻居很嚣张地说:“你敢动一下我封好的门,我就把你家给拆了!”
柴女士气不过,质问邻居凭什么占用公共区域,封她家的门?
邻居居然说是设计师让他这样的,公共区域的规则,就是谁先占用就归谁!
柴女士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是设计师故意误导还是邻居推卸责任?
因为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刚好在小区里,柴女士跟他核实是否有跟邻居说过这样的话?
项目经理说:“据我了解,别的栋就是先来的先分,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得知这个说法,柴女士很震惊,公共区域还能这样违规占用,物业难道都不管的吗?她质问项目经理是否有书面文件允许占用公共区域?
项目经理说,这个你就要问物业了。你说这个区域是你的,你也拿不出书面文件。那既然你不确定,你邻居就可以先占....
柴女士被项目经理的言论整无语了,她决定给邻居下通牒,让他尽快恢复原状,否则自己就举报了!可邻居又说出一番话,让柴女士惊掉下巴!
邻居居然说:“严格来说,你家的地下室和整个走廊区域都是我家的,之前开发商卖我房的时候跟我承诺送给我,我都还没找开发商的麻烦呢,你倒先来找我了?而且你家的门也不是我封的,我建议你算了,你要找麻烦,就去找开发商?”
听到邻居睁眼说瞎话,柴女士没了跟邻居理论的兴趣!后来没办法,柴女士只能找开发商确认,是不是跟邻居承诺过地下都是他的?
开发商表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地下室就是一户一半,怎么可能都给他一家呢?我们根本没有承诺过!至于消防通道的话,是公共区域,两户都不能占用!
这样看来,就是邻居自己耍无赖,物业不作为!柴女士又找到物业,指责他们管理不善!物业大喊委屈,说这事情需要你们自己协商啊,我们也给你邻居下过整改单,但是他不听,我们没有执法权啊!
柴女士无奈,只能向城 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1、那么,公共区域到底能不能私自占用,是否是先来先得呢?
很多人以为,入户门前走廊是属于两家的,其实走廊属于全体业主的,就算两家商量好平分,也不能把公共区域的走廊给占用了,这是违法的。万一发生火灾,这可是逃生的通道,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
《民法典》第271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这件事情物业有没有责任?
当然有责任了,物业虽然给邻居下了整改单,但邻居无视,物业应该采取行动,比如断水断电,不让邻居家继续施工。物业应该去阻止,如果阻止不了,应该主动向城 管或者消防投诉,而不是把矛盾抛给两家业主去解决。
而且,这一个现象在这个小区不是一户,甚至装修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说出这个小区都是先到先得,可见物业根本没有去监督业主的施工,物业存在失责!
3、如果邻居拒不恢复原状,柴女士该怎么办?
柴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行政许可法》 第66条规定,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抢占公共场地还扬言动一下就拆了邻居的家。这强盗也太野蛮了!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学会用法律途径,跟不讲理的人是没法理论的,如果他讲道理,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有从“报案、物管、法院”渠道同时朝侵权邻居开火,才能灭了侵权邻居的嚣张气焰。否则,他会反反复复折腾你们家的!
建议等恢复原状后,抓紧时间卖掉,重新选择小区。千万别和这样的邻居住在一起,不然以后还是会有麻烦的啊.....
柴女士买了一套洋 房,开发商送了一层地下室。不过她买了一直空置了两年,等她打算装修去房子一看,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原来,地下室也有一道入户门,门外是一个公共的消防通达,层高5米。邻居在中间砌了一堵墙,直接占用一半区域,然后把柴女士家原先的门封了,形成一个密闭的空间,改造了一个厕所。然后,原本5米层高的通达也被邻居多隔了一层,变成他家的私人空间。
柴女士气炸了,邻居没跟她打一声招呼,就把自己家的入户门换了一个位置,凭什么呢?于是柴女士就找到物业,让物业给邻居打电话,要求邻居把她家的入户门恢复原状,不然就自己叫人动工!
可没想邻居很嚣张地说:“你敢动一下我封好的门,我就把你家给拆了!”
柴女士气不过,质问邻居凭什么占用公共区域,封她家的门?
邻居居然说是设计师让他这样的,公共区域的规则,就是谁先占用就归谁!
柴女士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是设计师故意误导还是邻居推卸责任?
因为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刚好在小区里,柴女士跟他核实是否有跟邻居说过这样的话?
项目经理说:“据我了解,别的栋就是先来的先分,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得知这个说法,柴女士很震惊,公共区域还能这样违规占用,物业难道都不管的吗?她质问项目经理是否有书面文件允许占用公共区域?
项目经理说,这个你就要问物业了。你说这个区域是你的,你也拿不出书面文件。那既然你不确定,你邻居就可以先占....
柴女士被项目经理的言论整无语了,她决定给邻居下通牒,让他尽快恢复原状,否则自己就举报了!可邻居又说出一番话,让柴女士惊掉下巴!
邻居居然说:“严格来说,你家的地下室和整个走廊区域都是我家的,之前开发商卖我房的时候跟我承诺送给我,我都还没找开发商的麻烦呢,你倒先来找我了?而且你家的门也不是我封的,我建议你算了,你要找麻烦,就去找开发商?”
听到邻居睁眼说瞎话,柴女士没了跟邻居理论的兴趣!后来没办法,柴女士只能找开发商确认,是不是跟邻居承诺过地下都是他的?
开发商表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事情, 地下室就是一户一半,怎么可能都给他一家呢?我们根本没有承诺过!至于消防通道的话,是公共区域,两户都不能占用!
这样看来,就是邻居自己耍无赖,物业不作为!柴女士又找到物业,指责他们管理不善!物业大喊委屈,说这事情需要你们自己协商啊,我们也给你邻居下过整改单,但是他不听,我们没有执法权啊!
柴女士无奈,只能向城 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1、那么,公共区域到底能不能私自占用,是否是先来先得呢?
很多人以为,入户门前走廊是属于两家的,其实走廊属于全体业主的,就算两家商量好平分,也不能把公共区域的走廊给占用了,这是违法的。万一发生火灾,这可是逃生的通道,所以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占用!
《民法典》第271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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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责任了,物业虽然给邻居下了整改单,但邻居无视,物业应该采取行动,比如断水断电,不让邻居家继续施工。物业应该去阻止,如果阻止不了,应该主动向城 管或者消防投诉,而不是把矛盾抛给两家业主去解决。
而且,这一个现象在这个小区不是一户,甚至装修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说出这个小区都是先到先得,可见物业根本没有去监督业主的施工,物业存在失责!
3、如果邻居拒不恢复原状,柴女士该怎么办?
柴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行政许可法》 第66条规定, 被许可人未依法履行利用公共资源义务的,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抢占公共场地还扬言动一下就拆了邻居的家。这强盗也太野蛮了!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学会用法律途径,跟不讲理的人是没法理论的,如果他讲道理,就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只有从“报案、物管、法院”渠道同时朝侵权邻居开火,才能灭了侵权邻居的嚣张气焰。否则,他会反反复复折腾你们家的!
建议等恢复原状后,抓紧时间卖掉,重新选择小区。千万别和这样的邻居住在一起,不然以后还是会有麻烦的啊.....
1988年,山东兖州一村民在泗河下挖沙子,挖出个7米长的大铁剑,剑格上雕刻着一只吓人的“怪兽”,令人望而生畏。趁着没人,他寻思着把铁剑运走。谁知,他使出浑身解数,那剑仍纹丝不动。
事后,铁剑被证实重达到3000多斤,非一人之力所能撼动。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长,这么重的大铁剑,为何会出现在泗河里,又为何一直没被发现呢?
事情是这样的,那年大旱,泗河陷入了枯水期,许多河床也随之被暴露。附近大桥村的村民趁着泗河水位低,常常去河里挖沙子,盖房子。
一天,有个村民一大早下河挖沙,想盖个猪圈。不料,挖着挖着,“哐当”一声,挖出个大铁疙瘩。
他十分欣喜,想着能卖钱,小赚一笔。哪知,那铁疙瘩大得很,挖了很久都没挖出来。大约经过了两个小时的挥汗如雨,那东西才露出真面貌。
只见,它长长的,形状像一把长剑,粗略一量,有七八米。村民心想:“这么大的剑,谁能提得动啊?难不成是什么天神留下的上古神剑?”
他绕着剑走了一圈,走到剑格被吓了一跳。只见上面刻着一只恐怖的怪兽,十分瘆人。但是,一想到铁很值钱,他就不怕了。
他想趁着没人,把铁剑运走。然而,任凭他使出浑身解数,都不能将剑撼动。无奈之下,他只好回村搬救兵。
村民听说河里挖出大铁剑后,都很激动。男女老少纷纷出动,一同前去参观。
来到河边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大家纷纷表示没见过这么大的剑。
突然,有位老者认出了剑上的怪兽,说是龙王的儿子“睚眦”。他还说:“这剑是古人留下的,是文物,得上报!”
大家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便上报给了当地的文物部门。很快,专家们纷纷到场。
在现场,专家们测量出剑乃生铁铸造,全长7.47米,剑身长5.52米,剑柄长1.95米,宽0.27米。
这把剑的剑身扁扁的,呈扁菱形,剑锋呈椭圆,剑格两面有图案。那图凶神恶煞,确实是睚眦。
专家初步断定,这把剑极有可能是古人用来镇水的。至于为何会铸造这么大一把剑,还需要结合史料做进一步研究。
因此,专家决定将大铁剑运走,进行专业分析。
回到博物馆后,工作人员用仪器为铁剑做了称重,发现剑重1539公斤,也就是3000多斤。专家笑着说:“这么沉,怪不得村民没能搬动呢!不然就麻烦了。”
在对铁剑进行了观测后,工作人员发现上面刻有铭文。铭文写着:“康熙丁酉二月知兖州府事山阴金一凤置。”
这么一来,剑的铸造年代和铸造人就明确了。它出自1712年,是兖州知府金一凤派人铸造的。
那么问题来了,金一凤为何要铸造这把铁剑呢?他又是怎么铸造出这么完整的铁剑呢?
带着疑惑,专家们翻阅了当地的许多相关资料。最终,他们在《滋阳县志》中找到了答案。
记载称:康熙五十一年,泗水发了洪水,冲垮了大桥。当地的人集资修好了大桥,不料又塌了。
有传言说,桥之所以会塌,是因为下面有一条蛟龙在作祟。这一说法传开后,搞得人心惶惶。
为了让百姓安心,知府金一凤出资修复并加固了古桥,还特意铸造了一把大铁剑。他派人将铁剑插入河中,起名为“斩龙剑”,以安民心。
另外,剑柄外露,还可以测量水位。因此,这把剑也叫“量水剑”。
神奇的是,剑放下去后洪水真的停了,桥也安全了,泗河维持了好多年的稳定。因此,金一凤深受当地百姓爱戴。
然而,多年后,大铁剑还是随着桥被洪水冲垮了。冲垮以后,它就静静躺着,一躺就是300多年。
到了1988年,经历了多年的沉寂,“斩龙剑”重见天日。
专家组在对大铁剑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后,认为其文物价值极高,达到了国家一级文物的标准。
铁剑年代久远,体量巨大,铸造工艺高超,堪称一绝。专家为其命名为“清康熙镇水铁剑”,也叫泗河镇水剑。
泗河镇水剑为古代泗河一带的治水历史提供了实物依据,意义重大。
值得一提的是,这把剑一共有三个作用。
一、稳定民心。它以“斩龙”之名,平息了蛟龙作乱的谣言。
二、分水。铁剑体型巨大,起到了分水作用,能为泗水桥分担一部分压力。
三、测量水位。铁剑竖插,剑柄外露,正好利于大家观测水位。
此外,泗河镇水剑的铸造工艺也令人叹为观止。这么大,这么重的铁剑,在我国乃是首例!
这样一把古代巨型铁剑,是当之无愧的重器。因此,它被收入兖州博物馆,成为了镇馆之宝。对泗水镇水剑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博物馆进行参观,感受古代高超的铸造工艺,同时感受来自大铁剑的震慑力!
事后,铁剑被证实重达到3000多斤,非一人之力所能撼动。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长,这么重的大铁剑,为何会出现在泗河里,又为何一直没被发现呢?
事情是这样的,那年大旱,泗河陷入了枯水期,许多河床也随之被暴露。附近大桥村的村民趁着泗河水位低,常常去河里挖沙子,盖房子。
一天,有个村民一大早下河挖沙,想盖个猪圈。不料,挖着挖着,“哐当”一声,挖出个大铁疙瘩。
他十分欣喜,想着能卖钱,小赚一笔。哪知,那铁疙瘩大得很,挖了很久都没挖出来。大约经过了两个小时的挥汗如雨,那东西才露出真面貌。
只见,它长长的,形状像一把长剑,粗略一量,有七八米。村民心想:“这么大的剑,谁能提得动啊?难不成是什么天神留下的上古神剑?”
他绕着剑走了一圈,走到剑格被吓了一跳。只见上面刻着一只恐怖的怪兽,十分瘆人。但是,一想到铁很值钱,他就不怕了。
他想趁着没人,把铁剑运走。然而,任凭他使出浑身解数,都不能将剑撼动。无奈之下,他只好回村搬救兵。
村民听说河里挖出大铁剑后,都很激动。男女老少纷纷出动,一同前去参观。
来到河边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大家纷纷表示没见过这么大的剑。
突然,有位老者认出了剑上的怪兽,说是龙王的儿子“睚眦”。他还说:“这剑是古人留下的,是文物,得上报!”
大家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便上报给了当地的文物部门。很快,专家们纷纷到场。
在现场,专家们测量出剑乃生铁铸造,全长7.47米,剑身长5.52米,剑柄长1.95米,宽0.27米。
这把剑的剑身扁扁的,呈扁菱形,剑锋呈椭圆,剑格两面有图案。那图凶神恶煞,确实是睚眦。
专家初步断定,这把剑极有可能是古人用来镇水的。至于为何会铸造这么大一把剑,还需要结合史料做进一步研究。
因此,专家决定将大铁剑运走,进行专业分析。
回到博物馆后,工作人员用仪器为铁剑做了称重,发现剑重1539公斤,也就是3000多斤。专家笑着说:“这么沉,怪不得村民没能搬动呢!不然就麻烦了。”
在对铁剑进行了观测后,工作人员发现上面刻有铭文。铭文写着:“康熙丁酉二月知兖州府事山阴金一凤置。”
这么一来,剑的铸造年代和铸造人就明确了。它出自1712年,是兖州知府金一凤派人铸造的。
那么问题来了,金一凤为何要铸造这把铁剑呢?他又是怎么铸造出这么完整的铁剑呢?
带着疑惑,专家们翻阅了当地的许多相关资料。最终,他们在《滋阳县志》中找到了答案。
记载称:康熙五十一年,泗水发了洪水,冲垮了大桥。当地的人集资修好了大桥,不料又塌了。
有传言说,桥之所以会塌,是因为下面有一条蛟龙在作祟。这一说法传开后,搞得人心惶惶。
为了让百姓安心,知府金一凤出资修复并加固了古桥,还特意铸造了一把大铁剑。他派人将铁剑插入河中,起名为“斩龙剑”,以安民心。
另外,剑柄外露,还可以测量水位。因此,这把剑也叫“量水剑”。
神奇的是,剑放下去后洪水真的停了,桥也安全了,泗河维持了好多年的稳定。因此,金一凤深受当地百姓爱戴。
然而,多年后,大铁剑还是随着桥被洪水冲垮了。冲垮以后,它就静静躺着,一躺就是300多年。
到了1988年,经历了多年的沉寂,“斩龙剑”重见天日。
专家组在对大铁剑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后,认为其文物价值极高,达到了国家一级文物的标准。
铁剑年代久远,体量巨大,铸造工艺高超,堪称一绝。专家为其命名为“清康熙镇水铁剑”,也叫泗河镇水剑。
泗河镇水剑为古代泗河一带的治水历史提供了实物依据,意义重大。
值得一提的是,这把剑一共有三个作用。
一、稳定民心。它以“斩龙”之名,平息了蛟龙作乱的谣言。
二、分水。铁剑体型巨大,起到了分水作用,能为泗水桥分担一部分压力。
三、测量水位。铁剑竖插,剑柄外露,正好利于大家观测水位。
此外,泗河镇水剑的铸造工艺也令人叹为观止。这么大,这么重的铁剑,在我国乃是首例!
这样一把古代巨型铁剑,是当之无愧的重器。因此,它被收入兖州博物馆,成为了镇馆之宝。对泗水镇水剑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博物馆进行参观,感受古代高超的铸造工艺,同时感受来自大铁剑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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