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国两会聚焦# 【人大代表:建议保障老年人再就业】2021年5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出炉。截至2020年11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64亿人,占比18.7%;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迈入中度老龄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鼓励“银发族”再次进军劳动市场,已成为国内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贤良也聚焦这一社会热议话题,呼吁纠正“歧视老年人再就业”的错误认识。
近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任贤良表示今年将提交一份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再就业老年人的劳动保障,并畅通“老有所为”渠道,通过提供劳动补贴或减税,加强企业雇佣再就业老年人的主动性。
谈老年人再就业:
应对老龄化的现实选择
南都:去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有人对此感到担忧,你怎么看?
任贤良: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自2022年开始,我国每年新增老年人口将超1200万,自此将会进入加速老龄化阶段。
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步加快,人口结构趋于失衡,“未富先老”及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难题。
人口老龄化虽不可逆转,但也可以成为我们的机遇——老年人群是巨大的社会资源,尤其是在老年人群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据我了解,我国现有离退休科技人员500多万,其中年龄70岁以下的约占70%,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有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的约占70%。
这些低龄老年人大多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身体状况尚好,对幸福生活有很大期待,发挥作用的潜力较大,是老年人力资源的主体,仍然可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南都: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这些年陆续有观点提出启动老年人就业市场。你认为,支持老年人再就业有何重要意义?
任贤良:人口老龄化也是许多其他国家面临的挑战,促进老年人就业是绝大多数国家选择的应对方式。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芬兰等,通过制定种种措施对老年人就业予以保障。
我认为支持老年人再就业,是应对养老金收不抵支风险、维持政策代际公平的有效选择,也是应对老龄化最现实的选择。
南都:当前我们国家在促进老年人再就业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任贤良:首先,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法规一直没有出台,缺乏法律保障。我国在老年人再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处于原则性设计和讨论阶段。
其次,目前仍存在歧视老年人再就业的错误认识,利益群体的多元化也导致了一定的社会阻力。延迟退休政策的颁布施行对于政府、企业、劳动者均存在较大适应性考验,存在利益冲突风险。此外,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无法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有效支撑。
最后一点,我发现老年人再就业情况两极分化严重。少数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老年人如医生、教师等职业有返聘现象,大部分老年人仍然集中在保洁、保安等低门槛行业。
南都:如何为老年人再就业“做准备”?
任贤良:我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调节养老金等方式,制定弹性延迟退休方案。三是增加老年人再就业渠道,通过提供劳动补贴或减税,加强企业雇佣再就业老年人主动性。四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再就业老年人的劳动保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欢迎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六是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培训,为老年人再就业赋能。
谈网络诚信机制建设:
关键是实现信用法治化
南都:去年两会,你带来关于加快推进诚信入法的建议。我们观察发现,过去一年,已有多地引入信用评价、失信约束等诚信机制。如何把握使用诚信机制的度?
任贤良:“人无信不立,网无信不兴”。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网络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诚信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在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建设网上信用体系,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在促进社会民生发展、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
正如你所说,多地也已引入信用评价、失信约束等诚信机制。随着互联网新技术广泛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算法和技术的渗透力影响力日渐强大,对网络诚信机制建设提出了新课题。
我认为,把握网络诚信机制建设最重要的还是“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最高级形态。因此,网络诚信机制建设的关键还是实现信用法治化。
南都:怎么实现信用法治化,对此有何建议?
任贤良: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科学立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开放力度,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互联互通,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
二是不断依法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使其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三是突出市场力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大格局,加大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自律性协同惩戒,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失信治理,始终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谈代表履职:
部分建议内容被吸收到法律制定中
南都:今年是你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这五年有哪些收获?
任贤良:人大代表既是荣誉,也是责任。五年来,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自觉、履行好代表职责。履职过程中,我充分立足于日常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领域的工作实践和调研成果参与到人大工作。
五年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助推行业健康发展,在两会期间提出多个建议,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流通、网络诚信立法等。部分建议内容被吸收到原有法律修订和新的法律制定中。
同时作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也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及常委会对相关法律的审议,在会上提出一些意见建议,被吸收进最终的法律文本中。
如在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时,我提出乡村振兴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发挥数字经济的推动作用,建议增加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等意见建议,最终被采纳。
南都:履职期间,会不会也有一些遗憾?
任贤良:我觉得遗憾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在此次全国人大履职周期的后半段,只能较多通过网络了解情况和交流意见,有一些地方想去没能去,有一些议题需要深入调研探讨也没能成行。
对基层进行的实地调研和面对面交流较疫情前变少,对一些议题的研究探讨本可以更加直观全面,和专家的座谈讨论也没有疫情前充分深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为代表履职的力度和效果。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鼓励“银发族”再次进军劳动市场,已成为国内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贤良也聚焦这一社会热议话题,呼吁纠正“歧视老年人再就业”的错误认识。
近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任贤良表示今年将提交一份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再就业老年人的劳动保障,并畅通“老有所为”渠道,通过提供劳动补贴或减税,加强企业雇佣再就业老年人的主动性。
谈老年人再就业:
应对老龄化的现实选择
南都:去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有人对此感到担忧,你怎么看?
任贤良: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自2022年开始,我国每年新增老年人口将超1200万,自此将会进入加速老龄化阶段。
进入老龄化社会后,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步加快,人口结构趋于失衡,“未富先老”及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难题。
人口老龄化虽不可逆转,但也可以成为我们的机遇——老年人群是巨大的社会资源,尤其是在老年人群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据我了解,我国现有离退休科技人员500多万,其中年龄70岁以下的约占70%,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有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的约占70%。
这些低龄老年人大多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身体状况尚好,对幸福生活有很大期待,发挥作用的潜力较大,是老年人力资源的主体,仍然可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南都: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这些年陆续有观点提出启动老年人就业市场。你认为,支持老年人再就业有何重要意义?
任贤良:人口老龄化也是许多其他国家面临的挑战,促进老年人就业是绝大多数国家选择的应对方式。美国、德国、日本、法国、芬兰等,通过制定种种措施对老年人就业予以保障。
我认为支持老年人再就业,是应对养老金收不抵支风险、维持政策代际公平的有效选择,也是应对老龄化最现实的选择。
南都:当前我们国家在促进老年人再就业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任贤良:首先,老年人再就业的法律法规一直没有出台,缺乏法律保障。我国在老年人再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处于原则性设计和讨论阶段。
其次,目前仍存在歧视老年人再就业的错误认识,利益群体的多元化也导致了一定的社会阻力。延迟退休政策的颁布施行对于政府、企业、劳动者均存在较大适应性考验,存在利益冲突风险。此外,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无法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有效支撑。
最后一点,我发现老年人再就业情况两极分化严重。少数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老年人如医生、教师等职业有返聘现象,大部分老年人仍然集中在保洁、保安等低门槛行业。
南都:如何为老年人再就业“做准备”?
任贤良:我认为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调节养老金等方式,制定弹性延迟退休方案。三是增加老年人再就业渠道,通过提供劳动补贴或减税,加强企业雇佣再就业老年人主动性。四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再就业老年人的劳动保障。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欢迎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六是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培训,为老年人再就业赋能。
谈网络诚信机制建设:
关键是实现信用法治化
南都:去年两会,你带来关于加快推进诚信入法的建议。我们观察发现,过去一年,已有多地引入信用评价、失信约束等诚信机制。如何把握使用诚信机制的度?
任贤良:“人无信不立,网无信不兴”。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网络领域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诚信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在重点民生领域持续建设网上信用体系,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在促进社会民生发展、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
正如你所说,多地也已引入信用评价、失信约束等诚信机制。随着互联网新技术广泛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算法和技术的渗透力影响力日渐强大,对网络诚信机制建设提出了新课题。
我认为,把握网络诚信机制建设最重要的还是“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最高级形态。因此,网络诚信机制建设的关键还是实现信用法治化。
南都:怎么实现信用法治化,对此有何建议?
任贤良:我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是科学立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开放力度,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互联互通,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
二是不断依法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使其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三是突出市场力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大格局,加大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自律性协同惩戒,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失信治理,始终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谈代表履职:
部分建议内容被吸收到法律制定中
南都:今年是你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这五年有哪些收获?
任贤良:人大代表既是荣誉,也是责任。五年来,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自觉、履行好代表职责。履职过程中,我充分立足于日常工作,积极运用互联网领域的工作实践和调研成果参与到人大工作。
五年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助推行业健康发展,在两会期间提出多个建议,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流通、网络诚信立法等。部分建议内容被吸收到原有法律修订和新的法律制定中。
同时作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也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及常委会对相关法律的审议,在会上提出一些意见建议,被吸收进最终的法律文本中。
如在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时,我提出乡村振兴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发挥数字经济的推动作用,建议增加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等意见建议,最终被采纳。
南都:履职期间,会不会也有一些遗憾?
任贤良:我觉得遗憾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在此次全国人大履职周期的后半段,只能较多通过网络了解情况和交流意见,有一些地方想去没能去,有一些议题需要深入调研探讨也没能成行。
对基层进行的实地调研和面对面交流较疫情前变少,对一些议题的研究探讨本可以更加直观全面,和专家的座谈讨论也没有疫情前充分深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为代表履职的力度和效果。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周泽:继续为林小楠案见证】
昨天下午林小华先生来访,说是还想委托泽博所律师代理其兄长、原福建福安市长林小楠案件的申诉,希望我们能够陪伴林氏家族在为林小楠平冤的道路上走下去。林家对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仍然怀有期待,无论这过程有多漫长,他们都会坚持下去。
对林家的坚持,我始终心怀感佩。有一种力量,让我无法拒绝他们的请托。2018年接受林家委托担任林小楠二审辩护人时,就是如此。
2018年10月,林小华通过吴国阜律师与我联系时,被控受贿七百多万元的林小楠案,一审已经开过庭,但法院准备再开一次庭。林家希望委托我作为林小楠的辩护人参加第二次开庭。因父亲生病手术等原因,我没能接受林家委托,参与林小楠案一审第二次开庭。
当年11月,林小楠案一审宣判后,林小华又联系我,希望委托我做林小楠的二审辩护人。当时,通过林小华在网上发表的诸多文章,尤其是其被办案人员暴力“取证”以及“配合”办案人员“制造”证据过程的录音材料,我已确信林小楠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但是,林小楠案一审在检察机关已经撤回大量“证据”,甚至连作为证据链重要一环的巨额赃款去向证据,都已撤回,且有多名行贿人向办案机关证实并未行贿林小楠,被指控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的多位办案人员已被处理的情况下,宁德中院仍然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照单全收。
在“无官不贪”社会意识形态下,林小楠作为原福建福安市长,被作为“贪官”抓捕判刑,无论冤,还是不冤,都很难得到舆论同情。在这样的民意基础下,司法机关对官员基本都会判有罪,无论证据是否有问题。因此,我对林小楠案二审结果并不乐观——完全可能像很多案件那样,庭都不开,就维持了原判。
好在,林家对林小楠案件二审辩护,对一审结果能有什么改变,也没抱什么希望。正如林二姐小娟在陪同弟弟小华到访时在我办公室所说的,他们也不是对我有什么要求,只是希望我能够陪他们走一程,为林家的平冤努力作过见证——“林家也是为了中国法治”。
当然,我也告诉他们,无论是否能够影响司法裁判的结果,辩护对当事人都是有意义的,还是应该重视。辩护,不仅是在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司法评价,也是在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社会评价。现实不能给当事人公正,便需要向历史辩护;法庭不能给当事人公正,则需要向社会辩护。
林家很赞同我的辩护理念。于是,我成了林小楠的二审辩护人。
之后,我又向林家推荐了我政法大学的师弟、与我同为媒体人出身的沈亚川律师。向历史辩护,向社会辩护,沈律师是大手笔。
我们当然也希望能够改变一审判决。为此,在二审期间,我们,在当事人家属的配合下,收集了大量林小楠无罪的证据,并提交给了法庭。
在当事人及家属的配合下,我们完成了林小楠案向历史辩护及向社会辩护的目标。结果是,我有数十万粉丝的微博大号被封号,微信公众号也被销号。沈亚川律师及对林小楠案写了长达数万字报道的北青报记者李显峰的微信公众号,也被销号。
林小楠案二审,结果比我们预想的好。——不仅开庭了;还拿掉了一审认定的两宗受贿指控,刑期减少了一年半。但,对林小楠案来说,有罪判决就是错误的、不公正的!
代理林小楠案件申诉,是林案二审判决后就对林家作出的承诺。林案二审开庭前就被告知将被停业的我,尽管当时被告知拟作停业一年行政处罚的事由是我在为律师同行吕先三辩护过程中批评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违法办案、刑讯逼供,以此对我进行处罚根本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但在林小楠案二审开庭后不久,我还是被停业了。直到今年1月7日才背负着“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结果恢复执业,林小楠案的申诉,也被延宕至今。
之前我写过一篇题为“申诉之路无尽头”的小文,指出“申诉是条没有尽头、目的地不知在哪里的路,太难了”,尤其是涉黑案件、贿赂案件。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接受林家的申诉代理委托。办理这项委托,也许需要十年八年,也许需要二三十年。
希望林小楠平冤之路,不要那么漫长。
接待林小华的过程中,他问我是否有收到林小楠的狱中来信,说是沈亚川律师都收到了。林小楠在狱中一直催家人尽快委托我们启动申诉程序。
送走林小华不久,林小楠的狱中来信就到了。
周泽 2022.3.8
昨天下午林小华先生来访,说是还想委托泽博所律师代理其兄长、原福建福安市长林小楠案件的申诉,希望我们能够陪伴林氏家族在为林小楠平冤的道路上走下去。林家对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仍然怀有期待,无论这过程有多漫长,他们都会坚持下去。
对林家的坚持,我始终心怀感佩。有一种力量,让我无法拒绝他们的请托。2018年接受林家委托担任林小楠二审辩护人时,就是如此。
2018年10月,林小华通过吴国阜律师与我联系时,被控受贿七百多万元的林小楠案,一审已经开过庭,但法院准备再开一次庭。林家希望委托我作为林小楠的辩护人参加第二次开庭。因父亲生病手术等原因,我没能接受林家委托,参与林小楠案一审第二次开庭。
当年11月,林小楠案一审宣判后,林小华又联系我,希望委托我做林小楠的二审辩护人。当时,通过林小华在网上发表的诸多文章,尤其是其被办案人员暴力“取证”以及“配合”办案人员“制造”证据过程的录音材料,我已确信林小楠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但是,林小楠案一审在检察机关已经撤回大量“证据”,甚至连作为证据链重要一环的巨额赃款去向证据,都已撤回,且有多名行贿人向办案机关证实并未行贿林小楠,被指控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的多位办案人员已被处理的情况下,宁德中院仍然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照单全收。
在“无官不贪”社会意识形态下,林小楠作为原福建福安市长,被作为“贪官”抓捕判刑,无论冤,还是不冤,都很难得到舆论同情。在这样的民意基础下,司法机关对官员基本都会判有罪,无论证据是否有问题。因此,我对林小楠案二审结果并不乐观——完全可能像很多案件那样,庭都不开,就维持了原判。
好在,林家对林小楠案件二审辩护,对一审结果能有什么改变,也没抱什么希望。正如林二姐小娟在陪同弟弟小华到访时在我办公室所说的,他们也不是对我有什么要求,只是希望我能够陪他们走一程,为林家的平冤努力作过见证——“林家也是为了中国法治”。
当然,我也告诉他们,无论是否能够影响司法裁判的结果,辩护对当事人都是有意义的,还是应该重视。辩护,不仅是在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司法评价,也是在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社会评价。现实不能给当事人公正,便需要向历史辩护;法庭不能给当事人公正,则需要向社会辩护。
林家很赞同我的辩护理念。于是,我成了林小楠的二审辩护人。
之后,我又向林家推荐了我政法大学的师弟、与我同为媒体人出身的沈亚川律师。向历史辩护,向社会辩护,沈律师是大手笔。
我们当然也希望能够改变一审判决。为此,在二审期间,我们,在当事人家属的配合下,收集了大量林小楠无罪的证据,并提交给了法庭。
在当事人及家属的配合下,我们完成了林小楠案向历史辩护及向社会辩护的目标。结果是,我有数十万粉丝的微博大号被封号,微信公众号也被销号。沈亚川律师及对林小楠案写了长达数万字报道的北青报记者李显峰的微信公众号,也被销号。
林小楠案二审,结果比我们预想的好。——不仅开庭了;还拿掉了一审认定的两宗受贿指控,刑期减少了一年半。但,对林小楠案来说,有罪判决就是错误的、不公正的!
代理林小楠案件申诉,是林案二审判决后就对林家作出的承诺。林案二审开庭前就被告知将被停业的我,尽管当时被告知拟作停业一年行政处罚的事由是我在为律师同行吕先三辩护过程中批评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违法办案、刑讯逼供,以此对我进行处罚根本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但在林小楠案二审开庭后不久,我还是被停业了。直到今年1月7日才背负着“不称职”的年度考核结果恢复执业,林小楠案的申诉,也被延宕至今。
之前我写过一篇题为“申诉之路无尽头”的小文,指出“申诉是条没有尽头、目的地不知在哪里的路,太难了”,尤其是涉黑案件、贿赂案件。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接受林家的申诉代理委托。办理这项委托,也许需要十年八年,也许需要二三十年。
希望林小楠平冤之路,不要那么漫长。
接待林小华的过程中,他问我是否有收到林小楠的狱中来信,说是沈亚川律师都收到了。林小楠在狱中一直催家人尽快委托我们启动申诉程序。
送走林小华不久,林小楠的狱中来信就到了。
周泽 2022.3.8
[鲜花]女神节致自己
2012年3月份开始跑步,已经整整十年了。。。还清晰的记得是在小区绕花坛3圈开始,估计只有100米吧。。。2012年断断续续,走走跑跑,每次都以8-9分的配速维持在1-2km而已,现在看来只能算是恢复最基本的体力而已。
2013年开始慢慢增加距离和速度,开始3-5km,10km,看着自己慢慢进步,精神状态也慢慢变化,无比的喜悦,2013年11月报名了人生中的第一场比赛,上海马拉松半马,还记得是去上海体育馆线下填表格报的名。。。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跑半马,甚至全马,越野赛。我感恩这一切,感恩建议我开始跑步的朋友,感恩鼓励我坚持下去的朋友,感恩陪我一起跑步的你。。。因为你们,我才可以变得如此健康、阳光和能量满满。
身上自带光芒,我在努力成为自己的太阳。
要好好爱自己❤️ 期待2031和2050的我们[虎爪比心] https://t.cn/RVJk9aF
2012年3月份开始跑步,已经整整十年了。。。还清晰的记得是在小区绕花坛3圈开始,估计只有100米吧。。。2012年断断续续,走走跑跑,每次都以8-9分的配速维持在1-2km而已,现在看来只能算是恢复最基本的体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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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跑半马,甚至全马,越野赛。我感恩这一切,感恩建议我开始跑步的朋友,感恩鼓励我坚持下去的朋友,感恩陪我一起跑步的你。。。因为你们,我才可以变得如此健康、阳光和能量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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