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6月23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家长,聚焦今年招生的“五个变化”和“五个关注”,确保学生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变化”
(一)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为64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4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包含体育考试成绩30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0分。
(二)招生录取程序更加公开公正。2022年,全市22个县(市、区)域内所有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以及在我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等“五个统一”,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阳光招生”。
(三)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更加规范。一是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30%减少到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是招生录取工作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结束后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函告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的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我市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四)中考录取批次增加。2022年度中考招生录取由2021年的五个批次增加到六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次: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二批次: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三批次: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次:“3+2”、五年制高职学校;第五批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第三批次和第五批次的志愿征集环节给未被任何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
(五)分配生分配办法更加优化。2022年我市将有27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招生政策,较2021年增加2所。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
实行分配生制度是我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起,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属高中学校)分配生不再以京广铁路为界按比例分配,将依据五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招生计划的80%直接均衡分配到以上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二、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关注”
一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招生依据学生2022年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所在市划定的市、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
二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在官网公告,不预留机动计划,不追加招生计划,校际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是关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审批地以外(省内)学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20%,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四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报到要求。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五是关注“严禁违规招生”要求。我市特别提出严禁违规招生的“九个严禁”: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一、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变化”
(一)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为640分,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4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包含体育考试成绩30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0分。
(二)招生录取程序更加公开公正。2022年,全市22个县(市、区)域内所有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以及在我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等“五个统一”,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阳光招生”。
(三)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更加规范。一是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30%减少到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是招生录取工作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结束后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函告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的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我市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四)中考录取批次增加。2022年度中考招生录取由2021年的五个批次增加到六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次: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二批次: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三批次: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次:“3+2”、五年制高职学校;第五批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第三批次和第五批次的志愿征集环节给未被任何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
(五)分配生分配办法更加优化。2022年我市将有27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招生政策,较2021年增加2所。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
实行分配生制度是我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起,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属高中学校)分配生不再以京广铁路为界按比例分配,将依据五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招生计划的80%直接均衡分配到以上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二、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关注”
一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招生依据学生2022年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所在市划定的市、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
二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在官网公告,不预留机动计划,不追加招生计划,校际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是关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审批地以外(省内)学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20%,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四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报到要求。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五是关注“严禁违规招生”要求。我市特别提出严禁违规招生的“九个严禁”: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6月23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了《石家庄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在此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家长,聚焦今年招生的“五个变化”和“五个关注”,确保学生报名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变化”
(一)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为640分,比2021年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4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包含体育考试成绩30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0分。
(二)招生录取程序更加公开公正。2022年,全市22个县(市、区)域内所有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以及在我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等“五个统一”,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阳光招生”。
(三)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更加规范。一是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30%减少到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是招生录取工作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结束后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函告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的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我市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四)中考录取批次增加。2022年度中考招生录取由2021年的五个批次增加到六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次: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二批次: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三批次: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次:“3+2”、五年制高职学校;第五批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第三批次和第五批次的志愿征集环节给未被任何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
分配生分配办法更加优化。2022年我市将有27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招生政策,较2021年增加2所。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
实行分配生制度是我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起,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属高中学校)分配生不再以京广铁路为界按比例分配,将依据五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招生计划的80%直接均衡分配到以上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二、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关注”
一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招生依据学生2022年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所在市划定的市、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
二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在官网公告,不预留机动计划,不追加招生计划,校际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是关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审批地以外(省内)学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20%,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四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报到要求。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五是关注“严禁违规招生”要求。我市特别提出严禁违规招生的“九个严禁”: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本报记者 赵艺)
一、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变化”
(一)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为640分,比2021年升学总成绩分值提高。包括文化课考试成绩600分和学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4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包含体育考试成绩30分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10分。
(二)招生录取程序更加公开公正。2022年,全市22个县(市、区)域内所有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以及在我市招生的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石家庄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服务平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录取等“五个统一”,深入推进普通高中学校“阳光招生”。
(三)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更加规范。一是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由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30%减少到20%,招生计划由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主管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二是招生录取工作由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结束后由石家庄市教育局统一函告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的申请,未经“招生服务平台”统一录取的学生,我市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
(四)中考录取批次增加。2022年度中考招生录取由2021年的五个批次增加到六个批次进行,分别为提前批:“3+4”本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第一批次: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二批次: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第三批次: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招收艺术生的专业班)志愿征集;第四批次:“3+2”、五年制高职学校;第五批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征集。第三批次和第五批次的志愿征集环节给未被任何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增加了录取机会。
分配生分配办法更加优化。2022年我市将有27所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享受分配生招生政策,较2021年增加2所。分配生录取分数线为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一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且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控制线。
实行分配生制度是我市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起,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等五区的公办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市直属高中学校)分配生不再以京广铁路为界按比例分配,将依据五区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将招生计划的80%直接均衡分配到以上五区的各初中学校。
二、聚焦文件中的“五个关注”
一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招生依据学生2022年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进行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生源地所在市划定的市、县(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不得录取。
二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分县(市、区)、分学校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在官网公告,不预留机动计划,不追加招生计划,校际之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是关注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以审批地范围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招收部分审批地以外(省内)学生,审批地以外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20%,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与石家庄市教育局协商确定。
四是关注普通高中学校报到要求。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5日内(以录取通知书日期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五是关注“严禁违规招生”要求。我市特别提出严禁违规招生的“九个严禁”: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本报记者 赵艺)
【昆明公交集团主营及多元化业务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在全市“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中走深走实】
昆明市自今年3月以来,短暂受疫情零星袭扰,进入5月后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经济开始全面复苏。当前,随着高考、中考的结束,以及暑假的来临,人民群众的出行意愿得到了进一步释放。昆明公交集团紧紧抓住当前昆明市社会出行总量有所恢复的有利时机,结合营运实际,近期在主营业务及多元化业务拓展方面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在全市“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中走深走实。
一、适时推出“夏日惠民”日票、月票优惠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昆明公交集团自6月18日起开展了“公交乘行,畅爽一夏”,昆明公交集团“夏日惠民”日票、月票活动。2022年6月18日—8月31日期间,乘客可通过昆明公交集团“春城e路通”手机APP平台,购买电子日票、月票,并凭票乘坐相应次数的昆明公交集团所有常规公交线路。
“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日票”发售期为2022年6月18日—8月31日,共计发售75天。在此期间昆明公交集团将每日通过“春城e路通”手机APP,限量发售5000张“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日票”,当日份额售完即止,活动期间共计发售375000张。日票售价5元/张,乘客可购买活动期间任意一天日票,每张日票可在当日0:00—24:00时任意时间内,乘坐昆明公交市内常规公交线路6次。
“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月票”发售期为2022年6月18日—8月10日,共发售54天。月票推出“轻松行”、“随心行”两个套餐供市民乘客选择。“轻松行”月票,售价50元/张,可于2022年7月1日—7月31日、8月1日—8月31日,每月在昆明公交所属全部市内常规公交线路上使用60次;“随心行”月票,售价100元/张,可于2022年7月1日—7月31日、8月1日—8月31日,每月在昆明公交所属全部市内常规公交线路上使用140次。每个套餐的月票7月、8月各发售5000张,共计限量发售20000张“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月票”,可提前购买,当月月票仅限当月内使用,跨月无效,售完即止。
本次“夏日惠民”日票、月票活动是昆明公交集团继2021年“双十一”期间成功推出“冬季惠民”日票、月票活动后的再次延续。昆明公交集团通过推出限手机端购买的电子日票、月票对现有公交票制票价体系的改革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实践。
二、适时延长15条公交线路延长末班运营时间
为助力我市“夜间经济”的发展,满足乘客出行需求,昆明公交集团定于2022年6月23日起,对1路、3路、5路、10路、23路、26路、54路、61路、75路、82路、84路、91路、119路、127路、129路等15条公交线路延长末班运营时间,末班发车时间由现每日21:30时,延长至22:00时。该项举措一经发布,就获得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好评和肯定。
三、推出“乘心暖巴”夜班回家专线,定制公交为特定乘客群体提供精准服务
随着昆明市夜间经济的复苏及发展,昆明公交集团通过充分调研及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推出了“乘心暖巴”定制公交线路。“乘心暖巴”是昆明公交集团面向企事业单位员工推出的夜班回家定制专线。2022年6月21日,昆明公交集团开通了首条“乘心暖巴”定制公交线路“家乐福世纪广场—北部公交枢纽站”乘心暖巴(夜班回家专线)北1线。
北1线服务群体及功能定位清晰,精准服务我市南屏步行街核心商圈各主要商场、商店的工作人员,结合上述人员工作作息特点线路服务时间为周日—周四为22:20起,周五、周六22:50起,开行头三天免费乘坐。
北1线采取“动态”运行模式,可根据乘客需求实时调整途经道路及发车时间,线路采用点对点直达运行,中途不设固定站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途均可上下车,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单位与家的距离。试运行期间该线路从“家乐福(世纪广场)”公交站发车后,每站停留2分钟。
票制票价设计方面,北1线充分利用了定制公交灵活的特点,票价定为3元/人,6月24日至7月31日期间,提前购买北1线票,可享受购买10次赠送8次、买15次赠送15次的优惠。
昆明公交集团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到一线去、到市民中去、到市场的深处去,认真剖析公交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问题。各级管理人员带头解放思想,成为推动改革的引领者、践行者,抓好改革发展工作,真正把推动改革的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昆明公交集团将在全市“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中创造新时期的公交价值,切实树立新时代公交人的精气神,拿出坚定的信心和勇气,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来共同推动一场公交发展的大变革,助推昆明公交集团转型发展,向公交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起冲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昆明市自今年3月以来,短暂受疫情零星袭扰,进入5月后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经济开始全面复苏。当前,随着高考、中考的结束,以及暑假的来临,人民群众的出行意愿得到了进一步释放。昆明公交集团紧紧抓住当前昆明市社会出行总量有所恢复的有利时机,结合营运实际,近期在主营业务及多元化业务拓展方面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在全市“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中走深走实。
一、适时推出“夏日惠民”日票、月票优惠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昆明公交集团自6月18日起开展了“公交乘行,畅爽一夏”,昆明公交集团“夏日惠民”日票、月票活动。2022年6月18日—8月31日期间,乘客可通过昆明公交集团“春城e路通”手机APP平台,购买电子日票、月票,并凭票乘坐相应次数的昆明公交集团所有常规公交线路。
“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日票”发售期为2022年6月18日—8月31日,共计发售75天。在此期间昆明公交集团将每日通过“春城e路通”手机APP,限量发售5000张“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日票”,当日份额售完即止,活动期间共计发售375000张。日票售价5元/张,乘客可购买活动期间任意一天日票,每张日票可在当日0:00—24:00时任意时间内,乘坐昆明公交市内常规公交线路6次。
“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月票”发售期为2022年6月18日—8月10日,共发售54天。月票推出“轻松行”、“随心行”两个套餐供市民乘客选择。“轻松行”月票,售价50元/张,可于2022年7月1日—7月31日、8月1日—8月31日,每月在昆明公交所属全部市内常规公交线路上使用60次;“随心行”月票,售价100元/张,可于2022年7月1日—7月31日、8月1日—8月31日,每月在昆明公交所属全部市内常规公交线路上使用140次。每个套餐的月票7月、8月各发售5000张,共计限量发售20000张“昆明公交夏日惠民月票”,可提前购买,当月月票仅限当月内使用,跨月无效,售完即止。
本次“夏日惠民”日票、月票活动是昆明公交集团继2021年“双十一”期间成功推出“冬季惠民”日票、月票活动后的再次延续。昆明公交集团通过推出限手机端购买的电子日票、月票对现有公交票制票价体系的改革进行了有意义的尝试实践。
二、适时延长15条公交线路延长末班运营时间
为助力我市“夜间经济”的发展,满足乘客出行需求,昆明公交集团定于2022年6月23日起,对1路、3路、5路、10路、23路、26路、54路、61路、75路、82路、84路、91路、119路、127路、129路等15条公交线路延长末班运营时间,末班发车时间由现每日21:30时,延长至22:00时。该项举措一经发布,就获得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好评和肯定。
三、推出“乘心暖巴”夜班回家专线,定制公交为特定乘客群体提供精准服务
随着昆明市夜间经济的复苏及发展,昆明公交集团通过充分调研及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推出了“乘心暖巴”定制公交线路。“乘心暖巴”是昆明公交集团面向企事业单位员工推出的夜班回家定制专线。2022年6月21日,昆明公交集团开通了首条“乘心暖巴”定制公交线路“家乐福世纪广场—北部公交枢纽站”乘心暖巴(夜班回家专线)北1线。
北1线服务群体及功能定位清晰,精准服务我市南屏步行街核心商圈各主要商场、商店的工作人员,结合上述人员工作作息特点线路服务时间为周日—周四为22:20起,周五、周六22:50起,开行头三天免费乘坐。
北1线采取“动态”运行模式,可根据乘客需求实时调整途经道路及发车时间,线路采用点对点直达运行,中途不设固定站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沿途均可上下车,最大限度减少工作单位与家的距离。试运行期间该线路从“家乐福(世纪广场)”公交站发车后,每站停留2分钟。
票制票价设计方面,北1线充分利用了定制公交灵活的特点,票价定为3元/人,6月24日至7月31日期间,提前购买北1线票,可享受购买10次赠送8次、买15次赠送15次的优惠。
昆明公交集团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到一线去、到市民中去、到市场的深处去,认真剖析公交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问题。各级管理人员带头解放思想,成为推动改革的引领者、践行者,抓好改革发展工作,真正把推动改革的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昆明公交集团将在全市“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中创造新时期的公交价值,切实树立新时代公交人的精气神,拿出坚定的信心和勇气,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来共同推动一场公交发展的大变革,助推昆明公交集团转型发展,向公交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起冲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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