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发布# 区政协组织委员工作站委员到石井乡开展委员履职情况调研
“太谢谢你们了,因为你们的提案才使我们多年的愿望变成了现实,环村公路通车了,我们村的面貌也焕然一新了”栈道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赵金宏握着区政协副主席靳书海、副主席刘会军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这是区政协组织委员在石井乡栈道村开展调研时发生的一幕。
8月18日下午,鹿泉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组织石井乡政协委员工作站和农业界、无党派人士界联合委员工作站的全体委员到石井乡进行调研,这是乡镇委员工作站和界别委员工作站第一次在一起联合调研,也是一次检验乡镇工作站委员履职情况的调研。鹿泉区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乡镇和界别分别设立政协委员工作站,政协委员既参加界别工作站活动也在乡镇工作站履职。石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葛卫斌、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王鑫、乡党委委员、宣统委员陈志斌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查看了石井乡栈道村外环路修建情况、黄岩村至封庄村的百年古道现状,实地考察北薛庄村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栈道村南外环路,主要是由村东口向西通至鹿泉井陉界,原来道路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车辆无法行走,井陉县和村内企业的车辆都要从村内道路通行,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群众出行难、怨声重,严重制约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村支部书记的赵金宏心里非常着急。他找到区政协委员的张爱芳诉说心中的担忧,张爱芳到现场查看后,立即联合郜瑞森等委员提出关于整修栈道村外环路的社情民意,区政协非常重视交办责任委室多次到村实地走访、调研、座谈,并形成一篇高质量提案报送区委、区政府,并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交由有关部门承办。现该段道路已通车,彻底打开井陉县孙庄乡、威州镇等地向东直通省会的通道,解决了穿村公路的安全隐患,对解决省会西部农村广大群众出行问题和促进省会西部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石井乡委员工作站副站长、区政协委员鹿泉区石榴协会会长张爱芳说,作为一名连任三届的老政协委员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肩负着社会责任,把鹿泉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放在心上,要把关注民生、心系发展作为政协委员职责所在。张爱芳以老带新、以点带面带动新委员积极参与政协各项工作,今年联合其他委员先后提出“关于翻修封庄黄岩百年古道,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北薛庄村口设立红绿灯”“村北口、北京外国语学校门口、石榴红了主题公园处设减速带”等提案。
在北薛庄村,感受着千年古村文化,听取村支部书记介绍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村庄主要依托历史文化底蕴,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同步拓展特色农产品市场,以特色旅游推动乡村振兴。并对北薛庄路口交通状况进行现场查看,实地察看村口交通安全出行隐患情况,与会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合理建议。靳书海副主席提出了首先要合理规划进出村村标方位设置及村口绿化带遮挡视线问题,要与有相同道路安全隐患委员工作站联合提出高质量切实可行的提案,区政协有关部门将负责进行汇总,并形成调研报告,确保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通畅、安全。
调研组一行最后来到委员企业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委员们实地参观并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办学特色、教育理念等全面介绍。石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葛卫斌表示非常感谢区政协组织的这次调研活动,希望政协委员对石井乡各项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为石井乡的发展多建言献策,石井乡政府将会继续努力为委员们履职创造条件、拓宽渠道。
最后刘会军副主席强调,各位委员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更多的探索实践,深入基层听民声,融入群众生活,不断提高议政建言的质量,广泛凝聚共识、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提案、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服务群众需求,搭建起一座“连心桥”。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步伐。
“太谢谢你们了,因为你们的提案才使我们多年的愿望变成了现实,环村公路通车了,我们村的面貌也焕然一新了”栈道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赵金宏握着区政协副主席靳书海、副主席刘会军的手久久不愿松开,这是区政协组织委员在石井乡栈道村开展调研时发生的一幕。
8月18日下午,鹿泉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组织石井乡政协委员工作站和农业界、无党派人士界联合委员工作站的全体委员到石井乡进行调研,这是乡镇委员工作站和界别委员工作站第一次在一起联合调研,也是一次检验乡镇工作站委员履职情况的调研。鹿泉区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乡镇和界别分别设立政协委员工作站,政协委员既参加界别工作站活动也在乡镇工作站履职。石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葛卫斌、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王鑫、乡党委委员、宣统委员陈志斌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查看了石井乡栈道村外环路修建情况、黄岩村至封庄村的百年古道现状,实地考察北薛庄村特色产业发展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栈道村南外环路,主要是由村东口向西通至鹿泉井陉界,原来道路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车辆无法行走,井陉县和村内企业的车辆都要从村内道路通行,形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群众出行难、怨声重,严重制约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村支部书记的赵金宏心里非常着急。他找到区政协委员的张爱芳诉说心中的担忧,张爱芳到现场查看后,立即联合郜瑞森等委员提出关于整修栈道村外环路的社情民意,区政协非常重视交办责任委室多次到村实地走访、调研、座谈,并形成一篇高质量提案报送区委、区政府,并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交由有关部门承办。现该段道路已通车,彻底打开井陉县孙庄乡、威州镇等地向东直通省会的通道,解决了穿村公路的安全隐患,对解决省会西部农村广大群众出行问题和促进省会西部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石井乡委员工作站副站长、区政协委员鹿泉区石榴协会会长张爱芳说,作为一名连任三届的老政协委员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肩负着社会责任,把鹿泉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放在心上,要把关注民生、心系发展作为政协委员职责所在。张爱芳以老带新、以点带面带动新委员积极参与政协各项工作,今年联合其他委员先后提出“关于翻修封庄黄岩百年古道,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北薛庄村口设立红绿灯”“村北口、北京外国语学校门口、石榴红了主题公园处设减速带”等提案。
在北薛庄村,感受着千年古村文化,听取村支部书记介绍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村庄主要依托历史文化底蕴,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同步拓展特色农产品市场,以特色旅游推动乡村振兴。并对北薛庄路口交通状况进行现场查看,实地察看村口交通安全出行隐患情况,与会政协委员纷纷提出合理建议。靳书海副主席提出了首先要合理规划进出村村标方位设置及村口绿化带遮挡视线问题,要与有相同道路安全隐患委员工作站联合提出高质量切实可行的提案,区政协有关部门将负责进行汇总,并形成调研报告,确保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通畅、安全。
调研组一行最后来到委员企业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委员们实地参观并听取了学校负责人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办学特色、教育理念等全面介绍。石井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葛卫斌表示非常感谢区政协组织的这次调研活动,希望政协委员对石井乡各项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为石井乡的发展多建言献策,石井乡政府将会继续努力为委员们履职创造条件、拓宽渠道。
最后刘会军副主席强调,各位委员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更多的探索实践,深入基层听民声,融入群众生活,不断提高议政建言的质量,广泛凝聚共识、开展各项履职活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提案、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服务群众需求,搭建起一座“连心桥”。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步伐。
#案件播报# 【#成人玩儿童滑梯受伤诉赔17万元# 法院:驳回!】小张所在工作单位到重庆市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开展团建活动,活动期间,小张自行前往儿童游乐滑梯玩耍,从滑梯上滑下着地时摔伤腰部,后经鉴定所受损伤构成十级伤残。经查,枫香湖儿童公园系公益性质公园,儿童游乐滑梯场地入口处设有安全告知牌,明确告知游乐区的设备仅适用于3-14岁的儿童。
小张认为,璧山区城市管理局与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该公园的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者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78130.5元。
璧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衡量标准应当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控制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不应过分苛责。枫香湖儿童公园是专为儿童设计建造的开放性主题公园,具有公益性质而非营利性质,且在游乐设施旁设有安全告知牌,明确游乐设施的适用主体为3-14岁儿童,应认定管理人已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无相应的过错。
小张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判断和行为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在明知该公园为儿童主题公园的情况下,忽略安全告知牌上的提醒,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加之成年人与儿童的骨骼构造和骨骼承受力均有所不同,其应当预见自己上去玩耍具有危险性,而忽视危险的存在,系由其自身的过错行为造成受伤,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小张的诉讼请求。小张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即“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安保义务,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标准予以衡量:
一是风险控制标准,即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应当与该场所的规模性质、职能范围相匹配;
二是行业平均标准,从硬性的行业规定、柔性的行业惯例判断是否达到通常的注意义务;
三是善良管理人标准,从社会大众对公共场所的普世性认知出发,判断场所是否达到一个理性、审慎、善良的人所应达到的合理注意程度。
本案中,小张作为成年人,在具有公益性的儿童游乐园玩耍儿童专属游乐设施,不仅未意识到其自身行为的不恰当,且在因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受伤后,起诉公园的管理者要求赔偿。(来源:重庆高院)
小张认为,璧山区城市管理局与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该公园的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者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78130.5元。
璧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衡量标准应当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控制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不应过分苛责。枫香湖儿童公园是专为儿童设计建造的开放性主题公园,具有公益性质而非营利性质,且在游乐设施旁设有安全告知牌,明确游乐设施的适用主体为3-14岁儿童,应认定管理人已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无相应的过错。
小张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判断和行为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在明知该公园为儿童主题公园的情况下,忽略安全告知牌上的提醒,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加之成年人与儿童的骨骼构造和骨骼承受力均有所不同,其应当预见自己上去玩耍具有危险性,而忽视危险的存在,系由其自身的过错行为造成受伤,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遂判决驳回原告小张的诉讼请求。小张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即“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尽到安保义务,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标准予以衡量:
一是风险控制标准,即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应当与该场所的规模性质、职能范围相匹配;
二是行业平均标准,从硬性的行业规定、柔性的行业惯例判断是否达到通常的注意义务;
三是善良管理人标准,从社会大众对公共场所的普世性认知出发,判断场所是否达到一个理性、审慎、善良的人所应达到的合理注意程度。
本案中,小张作为成年人,在具有公益性的儿童游乐园玩耍儿童专属游乐设施,不仅未意识到其自身行为的不恰当,且在因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受伤后,起诉公园的管理者要求赔偿。(来源:重庆高院)
【休宁首个双拥主题公园亮相】8月10日,休宁县首个双拥主题公园在横江国家湿地公园绿地上郡滨江路段揭牌。公园为南北走向,平均宽度约20米,全长约360米,主要设有人物宣传、成果展示、全军十大英模、军功章景观、新时代双拥标语等50多块宣传展板和双拥标识牌,是集双拥文化宣扬、双拥成果、公园绿化、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主题公园,为县城又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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