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调查# 【仙桃这家装饰公司关门停业疑“跑路”,数十户业主遭遇“入住难”!】“装修公司关门停业,我的新家被迫‘烂尾’大半年。”“老板多次写下欠条,承诺退还剩余的装修款项,但现在却找不见人了。”
近日,不少装修业主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位于新天地国际广场6楼的仙桃市高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佳装饰)“跑路”了,不仅卷走了业主们的装修款,还欠了供货材料商和装修工人不少钱。现在该公司负责人迟迟不肯露面,承诺的退款迟迟不能到位,导致数十户业主家中装修停摆。
事实究竟如何?业主该怎样维权?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探访。
数十户业主损失近百万
4月21日,记者采访到了多位受到损失的装修业主。
“停工7个多月了,现在我的家里还是一团糟,各种装修材料胡乱堆放着。”谈及装修事宜,家住时代新区的业主陈先生(化姓)叫苦不迭。“高佳装饰给我家进行了后续成本核算,还需要近4万元才能装修完成,但我仅剩6千元装修尾款没有支付。”他介绍,去年5月底,他与高佳装饰签订合同,120㎡的房子装修总价12万元,已支付11.4万元。但去年9月10日该公司停工,他的新家迟迟不能入住。
“千挑万选,也没有贪便宜。133㎡的房子,装修总价193800元,没想到还是踩了坑。”家住和合国际城的业主胡先生(化姓)气愤不已。“为了不耽误家里小孩上小学,去年9月停工后我另外请人、自己垫钱把房子装修好了。”
“我交了首期款34400元,但装修公司根本就没开工。”家住满庭春的业主赵女士(化姓)深感自己被骗了。
“钥匙被拿走了,家里一片狼藉,卫浴被拆了,灯全是亮的。”不愿透露住址的业主王女士有些后怕,因为疫情阻隔,常年在外地务工的她还没有回到仙桃,听说高佳装饰停业后,她赶紧让家中亲戚前去查看,才发现因为装修公司欠材料商的钱,材料商跑去家里把卫浴拆走了。“其实我的损失还是相对比较小的,因为我家基本完工了。但后续处理一拖再拖,现在还没有个说法。”
采访中,有业主向记者透露,在去高佳装饰寻求说法时,遇见了不少有同样经历的业主,大家的情况大同小异,有的是中途停工、有的并未开工、有的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为了互通有无、抱团维权,大家自发组建了一个70多人的微信群,涉及业主40余户,欠款数量各不相同,但总数却不少。粗略统计大家的损失近百万。经过沟通,可以确定高佳装饰所涉业主家中,大约是在去年9-10月陆续停工,而是否存在还没有进群的受损业主,目前不得而知。
记者了解到,业主们也曾打电话报警,警方表示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后立案处理。
法人失联、场地已退租
为了核实事情原貌,4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新天地国际广场6楼的高佳装饰。只见大门紧锁,敲门无回应,从门缝看进去,室内可见“高佳装饰”字样,但已无营业迹象。
随后记者按照装修合同里的联系方式,拨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兴的手机,电话可拨通,但截至发稿,记者多次致电始终无人接听,而该公司监事胡某杰的号码显示已停机。
为了确认该公司目前状态,记者打开“企查查”小程序,输入“高佳装饰”进行检索,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9日,由法定代表人胡某兴100%持股。经营范围为:装饰装潢工程、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等。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
“高佳装饰还欠我们3个月的房租,今年年初我们就解除了租约,他们已经退租了。也就是说,现在那块场地已经不属于高佳装饰了。”新天地国际广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装修公司此前租赁的是新天地国际广场早已售出的公寓楼,与广场商业并无关联。
4月27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高佳装饰一位肖姓设计师。“公司是去年10月份关门的。说实话,作为员工,我也十分被动,更是受害者。”该设计师坦言,公司停业,老板更是玩起了“失踪”,自己被迫失业,手中13个室内装修项目停摆,项目提成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拿到。而因为入职时间最短,她的损失在员工里面还不算大的,其他入职较早、项目较多的设计师损失更多。目前,该公司损失较重的两位监理已经将老板告上了法庭。
涉嫌欺诈,律师建议报案处理
为了多途径寻求解决方案,记者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周红兵表示,高佳装饰涉嫌欺诈,建议消费者向属地公安部门报警,寻求警方帮助找到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再对此事进行定性处理。
仙桃周刊提醒广大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谨慎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信誉及相应注册资金。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看公司有无“案底”,避免“踩坑”。
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装修的内容、材料品名、价款、付款方式及效果等均要明确约定。切忌一次性付款,建议分阶段、分部分验收合格后付款,避免扩大损失。一旦遇上装修公司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应当与装修公司及时协商确认已完工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并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消费者还应当及时保存施工图片、合同、发票等证据,以便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后续进展,仙桃周刊将持续予以关注。(记者 郭欢)
图一:高佳装饰已关门停业
图二:不少业主家中已烂尾
图三:高佳装饰监事胡某杰向一位客户承诺15日结清欠款,但并未兑现
近日,不少装修业主向仙桃周刊和红辣椒传媒反映,位于新天地国际广场6楼的仙桃市高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佳装饰)“跑路”了,不仅卷走了业主们的装修款,还欠了供货材料商和装修工人不少钱。现在该公司负责人迟迟不肯露面,承诺的退款迟迟不能到位,导致数十户业主家中装修停摆。
事实究竟如何?业主该怎样维权?对此,记者进行了多方探访。
数十户业主损失近百万
4月21日,记者采访到了多位受到损失的装修业主。
“停工7个多月了,现在我的家里还是一团糟,各种装修材料胡乱堆放着。”谈及装修事宜,家住时代新区的业主陈先生(化姓)叫苦不迭。“高佳装饰给我家进行了后续成本核算,还需要近4万元才能装修完成,但我仅剩6千元装修尾款没有支付。”他介绍,去年5月底,他与高佳装饰签订合同,120㎡的房子装修总价12万元,已支付11.4万元。但去年9月10日该公司停工,他的新家迟迟不能入住。
“千挑万选,也没有贪便宜。133㎡的房子,装修总价193800元,没想到还是踩了坑。”家住和合国际城的业主胡先生(化姓)气愤不已。“为了不耽误家里小孩上小学,去年9月停工后我另外请人、自己垫钱把房子装修好了。”
“我交了首期款34400元,但装修公司根本就没开工。”家住满庭春的业主赵女士(化姓)深感自己被骗了。
“钥匙被拿走了,家里一片狼藉,卫浴被拆了,灯全是亮的。”不愿透露住址的业主王女士有些后怕,因为疫情阻隔,常年在外地务工的她还没有回到仙桃,听说高佳装饰停业后,她赶紧让家中亲戚前去查看,才发现因为装修公司欠材料商的钱,材料商跑去家里把卫浴拆走了。“其实我的损失还是相对比较小的,因为我家基本完工了。但后续处理一拖再拖,现在还没有个说法。”
采访中,有业主向记者透露,在去高佳装饰寻求说法时,遇见了不少有同样经历的业主,大家的情况大同小异,有的是中途停工、有的并未开工、有的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为了互通有无、抱团维权,大家自发组建了一个70多人的微信群,涉及业主40余户,欠款数量各不相同,但总数却不少。粗略统计大家的损失近百万。经过沟通,可以确定高佳装饰所涉业主家中,大约是在去年9-10月陆续停工,而是否存在还没有进群的受损业主,目前不得而知。
记者了解到,业主们也曾打电话报警,警方表示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后立案处理。
法人失联、场地已退租
为了核实事情原貌,4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新天地国际广场6楼的高佳装饰。只见大门紧锁,敲门无回应,从门缝看进去,室内可见“高佳装饰”字样,但已无营业迹象。
随后记者按照装修合同里的联系方式,拨打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兴的手机,电话可拨通,但截至发稿,记者多次致电始终无人接听,而该公司监事胡某杰的号码显示已停机。
为了确认该公司目前状态,记者打开“企查查”小程序,输入“高佳装饰”进行检索,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9日,由法定代表人胡某兴100%持股。经营范围为:装饰装潢工程、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等。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
“高佳装饰还欠我们3个月的房租,今年年初我们就解除了租约,他们已经退租了。也就是说,现在那块场地已经不属于高佳装饰了。”新天地国际广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装修公司此前租赁的是新天地国际广场早已售出的公寓楼,与广场商业并无关联。
4月27日,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高佳装饰一位肖姓设计师。“公司是去年10月份关门的。说实话,作为员工,我也十分被动,更是受害者。”该设计师坦言,公司停业,老板更是玩起了“失踪”,自己被迫失业,手中13个室内装修项目停摆,项目提成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拿到。而因为入职时间最短,她的损失在员工里面还不算大的,其他入职较早、项目较多的设计师损失更多。目前,该公司损失较重的两位监理已经将老板告上了法庭。
涉嫌欺诈,律师建议报案处理
为了多途径寻求解决方案,记者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沔阳律师事务所周红兵律师。周红兵表示,高佳装饰涉嫌欺诈,建议消费者向属地公安部门报警,寻求警方帮助找到该装修公司负责人,再对此事进行定性处理。
仙桃周刊提醒广大业主: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谨慎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信誉及相应注册资金。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看公司有无“案底”,避免“踩坑”。
在签订合同时,对于装修的内容、材料品名、价款、付款方式及效果等均要明确约定。切忌一次性付款,建议分阶段、分部分验收合格后付款,避免扩大损失。一旦遇上装修公司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应当与装修公司及时协商确认已完工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并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消费者还应当及时保存施工图片、合同、发票等证据,以便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后续进展,仙桃周刊将持续予以关注。(记者 郭欢)
图一:高佳装饰已关门停业
图二:不少业主家中已烂尾
图三:高佳装饰监事胡某杰向一位客户承诺15日结清欠款,但并未兑现
惠而浦终止与国美合作,讨要8000万货款,留给黄光裕兑现承诺的时间不多了
留给国美兑现承诺的时间不多了。
在出狱后,国美掌门人黄光裕曾许下宏愿:力争用18个月的时间恢复原有的市场地位。
红星资本局发现,从黄光裕说这话时(2021年2月)算起,14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国美还剩下最后4个月的时间去达成目标。
而回头看国美近期的新闻,先是被美的集团(000333.SZ)发公函要撤场,后又有惠而浦(600983.SH)宣布终止合作,黄光裕宏大的目标能按时完成吗?
合作伙伴终止合作
惠而浦称国美电器超8000万元货款未付
4月25日晚,惠而浦的一纸公告被认为“掀开了国美的底裤”。
公告提到,惠而浦在4月24日、4月25日两次致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要求对方立即支付到期货款,但对方没有给出明确承诺、没有作任何安排。“为防止风险继续扩大,公司经综合考虑决定终止和国美电器的商务合作关系。”
惠而浦称,国美电器在支付货款上不按合同执行,长期出现延迟情况,且今年4月起支付货款情况持续恶化,加之资本市场波动,其对国美电器未来偿付能力的判断发生重大变化。
不仅仅是终止商务合作关系,惠而浦甚至做了计提坏账准备。公告显示,截至3月31日,惠而浦对国美电器应收账款余额合计约8710万元,扣除预提折让折扣后的净应收约为8236万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从2019年到2021年,惠而浦对国美电器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52亿元(占比2.87%)、9812万元(占比1.98%)和7958万元(占比1.61%),逐年下滑。
也就是说,国美电器为惠而浦贡献的营收占比并不高。这也让惠而浦很有底气地说:相关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在公告发出后,不少网友忍不住惊讶,国美电器连8000余万元的货款都无法及时支付了吗?
舆论不断发酵,4月26日凌晨4时,国美电器在其官方公众号回应称,惠而浦在公告中说的情况和事实严重不符。
除了对惠而浦及其控股股东的长篇指责外,国美电器仅用了一小段话回应欠款问题。
“本次惠而浦提出的应付款,并未按合同约定扣减应付我司的各项欠款;截至目前,惠而浦尚欠我司各项费用约1000万元、滞销残次品超2000万元;不存在我司单方不予结算货款的情况,我司随时欢迎惠而浦对账结算。”国美电器表示。
不过,按照国美电器主张的说法,即便把“惠而浦提出的应付款”减去“惠而浦的欠款”,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也超过五千万元。
国美电器指责惠而浦内部混乱
公函说可5月7日前付款,结果提前发公告
和惠而浦说自己两度发函未得到国美电器明确承诺一样,国美电器也称他们多次催促未获惠而浦积极回应。
在凌晨发出来的声明中,国美电器称,“4月24日,在我司多次催促惠而浦进行对账未获积极回应的情况下,惠而浦突然单方面发函要求我司立即支付货款约8552万元。”
4月26日,红星资本局联系了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集团”)公关部人士。
该人士向红星资本局表示,4月下旬,惠而浦向国美电器发了公函,公函里写明的是5月7日前付款,如逾期未付会发公告,“他们没按照约定来,昨晚就发了公告。”
当红星资本局问及是否是因为国美电器未给出明确承诺,以致惠而浦一方认为公函内容未获认可、采取了其他解决方案时,对方没有给出正式回复。
另外,该人士并未向红星资本局透露公函内容、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等细节。
“我们想说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惠而浦的内部管理也存在漏洞。”该人士称,惠而浦在公函中提及的货款和公告中公布的数据不一样。
上述人士提供的信息显示,对于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惠而浦在公函中称国美电器应付货款8552万元,而在公告中写的应收账款余额约为8710万元(净应收约为8236万元)。
“惠而浦对我司发函与其公告说法自相矛盾,缺乏事实依据,反映出惠而浦内部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处事简单粗暴、缺乏诚信。”国美电器在声明中称。
4月26日,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惠而浦在财报中披露座机号码,但无人接听;而后,记者又联系了其控股股东的相关人员,对方表示以惠而浦的公告为准。
“18个月恢复市场地位”
从一季度到全年,市场份额降低0.7个百分点
目前,执掌国美系的是其创始人黄光裕。
2010年,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21年2月16日,黄光裕的假释考验期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他正式获释。
在正式获释后的第二天,2021年2月18日,黄光裕以国美创始人的身份发表讲话,喊出“力争用18个月的时间恢复原有的市场地位”的目标。
国美原有的市场地位是什么样的?
据央广网报道,1987年1月1日,黄光裕亮出了“国美电器”的招牌。1999年,国美走出北京,在88个城市开出330家门店,并于2004年借壳在港交所上市。
作为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黄光裕曾于2004年、2005年、2008年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
不过,红星资本局发现,黄光裕获释后,国美在家电领域的市场份额不增反降。
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在所有渠道形态中,苏宁易购(002024.SZ)以22.1%的市场份额占据首位,其次是占16.9%的京东(09618.HK;JD.US)和11%的天猫,国美以5.7%的市场份额排在第四位。
而从2021年全年来看,《2021年中国家电市场报告》指出,京东以32.5%的份额位居第一,苏宁易购的市场份额下降至16.3%,天猫以14.8%的份额紧随其后,国美电器的份额则为5.0%。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不光是惠而浦发公告称要终止与国美电器的合作,就在上一周,美的集团也险些全面撤出国美电器的济南分部。
4月中旬,网上流传出一份落款为美的集团的公函称,因国美电器济南分部的员工殴打其员工,且对方公司未给出解决方案,决定从该分部撤回全品类产品、派驻导购,并停止发货。
对此,国美电器没有否认其真实性,称双方员工是因为宣传物料卖场摆放的合规性存在分歧从而发展为肢体冲突,国美电器高度重视并将推动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升级深化。(详见此前报道:《国美员工殴打美的员工引发撤场,回应:因物料摆放产生分歧,要把坏事变好事》)
黄光裕出狱后首份成绩单
国美零售市值已蒸发746亿港元
国美系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国美零售(00493.HK)、国美金融科技(00628.HK)和中关村(000931.SZ)等。
其中,从“国美电器”更名为“国美零售”的这一家上市公司可以说是国美系的核心,其他上市公司的市值均未超过百亿港元,甚至在10亿港元下徘徊。
黄光裕获释后,2021年2月下旬,国美零售股价短暂达到近年来的最高点——2.55港元/股,总市值达到861亿港元。此后,国美零售的股价不断走低。
在今年3月末,国美零售交出了黄光裕出狱后的第一份年报成绩单。
财报显示,2021年,国美零售实现营收约464.84亿元,同比增长5.36%;归母净亏损约为44.02亿元,相比上一年的69.94亿元有所收窄。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国美零售的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同比均有所下降,但仍然非常庞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流动负债合计约521.50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约111.88亿元。
截至4月26日,国美零售收盘报0.34港元/股,跌11.69%,总市值约为115亿港元。相比黄光裕获释后的高点,其市值已经蒸发了约746亿港元。
离黄光裕喊出的“18个月”还有4个月,国美能恢复原有的市场地位吗?
留给国美兑现承诺的时间不多了。
在出狱后,国美掌门人黄光裕曾许下宏愿:力争用18个月的时间恢复原有的市场地位。
红星资本局发现,从黄光裕说这话时(2021年2月)算起,14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国美还剩下最后4个月的时间去达成目标。
而回头看国美近期的新闻,先是被美的集团(000333.SZ)发公函要撤场,后又有惠而浦(600983.SH)宣布终止合作,黄光裕宏大的目标能按时完成吗?
合作伙伴终止合作
惠而浦称国美电器超8000万元货款未付
4月25日晚,惠而浦的一纸公告被认为“掀开了国美的底裤”。
公告提到,惠而浦在4月24日、4月25日两次致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电器”),要求对方立即支付到期货款,但对方没有给出明确承诺、没有作任何安排。“为防止风险继续扩大,公司经综合考虑决定终止和国美电器的商务合作关系。”
惠而浦称,国美电器在支付货款上不按合同执行,长期出现延迟情况,且今年4月起支付货款情况持续恶化,加之资本市场波动,其对国美电器未来偿付能力的判断发生重大变化。
不仅仅是终止商务合作关系,惠而浦甚至做了计提坏账准备。公告显示,截至3月31日,惠而浦对国美电器应收账款余额合计约8710万元,扣除预提折让折扣后的净应收约为8236万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从2019年到2021年,惠而浦对国美电器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52亿元(占比2.87%)、9812万元(占比1.98%)和7958万元(占比1.61%),逐年下滑。
也就是说,国美电器为惠而浦贡献的营收占比并不高。这也让惠而浦很有底气地说:相关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在公告发出后,不少网友忍不住惊讶,国美电器连8000余万元的货款都无法及时支付了吗?
舆论不断发酵,4月26日凌晨4时,国美电器在其官方公众号回应称,惠而浦在公告中说的情况和事实严重不符。
除了对惠而浦及其控股股东的长篇指责外,国美电器仅用了一小段话回应欠款问题。
“本次惠而浦提出的应付款,并未按合同约定扣减应付我司的各项欠款;截至目前,惠而浦尚欠我司各项费用约1000万元、滞销残次品超2000万元;不存在我司单方不予结算货款的情况,我司随时欢迎惠而浦对账结算。”国美电器表示。
不过,按照国美电器主张的说法,即便把“惠而浦提出的应付款”减去“惠而浦的欠款”,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也超过五千万元。
国美电器指责惠而浦内部混乱
公函说可5月7日前付款,结果提前发公告
和惠而浦说自己两度发函未得到国美电器明确承诺一样,国美电器也称他们多次催促未获惠而浦积极回应。
在凌晨发出来的声明中,国美电器称,“4月24日,在我司多次催促惠而浦进行对账未获积极回应的情况下,惠而浦突然单方面发函要求我司立即支付货款约8552万元。”
4月26日,红星资本局联系了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集团”)公关部人士。
该人士向红星资本局表示,4月下旬,惠而浦向国美电器发了公函,公函里写明的是5月7日前付款,如逾期未付会发公告,“他们没按照约定来,昨晚就发了公告。”
当红星资本局问及是否是因为国美电器未给出明确承诺,以致惠而浦一方认为公函内容未获认可、采取了其他解决方案时,对方没有给出正式回复。
另外,该人士并未向红星资本局透露公函内容、双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等细节。
“我们想说的是,在一定程度上,惠而浦的内部管理也存在漏洞。”该人士称,惠而浦在公函中提及的货款和公告中公布的数据不一样。
上述人士提供的信息显示,对于国美电器的应付账款,惠而浦在公函中称国美电器应付货款8552万元,而在公告中写的应收账款余额约为8710万元(净应收约为8236万元)。
“惠而浦对我司发函与其公告说法自相矛盾,缺乏事实依据,反映出惠而浦内部管理混乱、账目不清、处事简单粗暴、缺乏诚信。”国美电器在声明中称。
4月26日,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惠而浦在财报中披露座机号码,但无人接听;而后,记者又联系了其控股股东的相关人员,对方表示以惠而浦的公告为准。
“18个月恢复市场地位”
从一季度到全年,市场份额降低0.7个百分点
目前,执掌国美系的是其创始人黄光裕。
2010年,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21年2月16日,黄光裕的假释考验期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他正式获释。
在正式获释后的第二天,2021年2月18日,黄光裕以国美创始人的身份发表讲话,喊出“力争用18个月的时间恢复原有的市场地位”的目标。
国美原有的市场地位是什么样的?
据央广网报道,1987年1月1日,黄光裕亮出了“国美电器”的招牌。1999年,国美走出北京,在88个城市开出330家门店,并于2004年借壳在港交所上市。
作为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黄光裕曾于2004年、2005年、2008年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
不过,红星资本局发现,黄光裕获释后,国美在家电领域的市场份额不增反降。
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在所有渠道形态中,苏宁易购(002024.SZ)以22.1%的市场份额占据首位,其次是占16.9%的京东(09618.HK;JD.US)和11%的天猫,国美以5.7%的市场份额排在第四位。
而从2021年全年来看,《2021年中国家电市场报告》指出,京东以32.5%的份额位居第一,苏宁易购的市场份额下降至16.3%,天猫以14.8%的份额紧随其后,国美电器的份额则为5.0%。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不光是惠而浦发公告称要终止与国美电器的合作,就在上一周,美的集团也险些全面撤出国美电器的济南分部。
4月中旬,网上流传出一份落款为美的集团的公函称,因国美电器济南分部的员工殴打其员工,且对方公司未给出解决方案,决定从该分部撤回全品类产品、派驻导购,并停止发货。
对此,国美电器没有否认其真实性,称双方员工是因为宣传物料卖场摆放的合规性存在分歧从而发展为肢体冲突,国美电器高度重视并将推动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升级深化。(详见此前报道:《国美员工殴打美的员工引发撤场,回应:因物料摆放产生分歧,要把坏事变好事》)
黄光裕出狱后首份成绩单
国美零售市值已蒸发746亿港元
国美系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国美零售(00493.HK)、国美金融科技(00628.HK)和中关村(000931.SZ)等。
其中,从“国美电器”更名为“国美零售”的这一家上市公司可以说是国美系的核心,其他上市公司的市值均未超过百亿港元,甚至在10亿港元下徘徊。
黄光裕获释后,2021年2月下旬,国美零售股价短暂达到近年来的最高点——2.55港元/股,总市值达到861亿港元。此后,国美零售的股价不断走低。
在今年3月末,国美零售交出了黄光裕出狱后的第一份年报成绩单。
财报显示,2021年,国美零售实现营收约464.84亿元,同比增长5.36%;归母净亏损约为44.02亿元,相比上一年的69.94亿元有所收窄。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国美零售的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同比均有所下降,但仍然非常庞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流动负债合计约521.50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约111.88亿元。
截至4月26日,国美零售收盘报0.34港元/股,跌11.69%,总市值约为115亿港元。相比黄光裕获释后的高点,其市值已经蒸发了约746亿港元。
离黄光裕喊出的“18个月”还有4个月,国美能恢复原有的市场地位吗?
#健康知识科普# 【防疫小常识:新冠疫苗最全“接种禁忌”来了!附“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倡议书”】
从我国广东、江苏散发疫情的疫情来看,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出现重症风险明显高于已接种的老年人,出现重症的感染者中90%以上是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
不少老人或其家属对老人接种新冠疫苗还是有顾虑的
比如:
我母亲80多了可以打新冠疫苗吗?
我有某种慢性疾病能打疫苗么?
我前不久才动了手术什么时候能打疫苗?
······
小编快马加鞭汇总了大伙儿的各种疑问,今天一一解答。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参考哦~
可以接种情况
1.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
2. 患有心脏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血管病、心肌炎、主动脉夹层等)、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非急性发作期者。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
4.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 160/100mmHg 的高血压病患者。
5.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
6.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 T3、T4 与 TSH正常。
7.稳定期慢性湿疹患者。
8.病情稳定、无需药物维持治疗的慢性荨麻疹患者。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的患者。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慢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口服药治疗阶段,肝功正常、病情稳定。
11.非活动期肺结核患者。
12.脓疱型以外的银屑病患者。
13. 稳定期白癜风患者。
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患者。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者。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者。
17.病情稳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18.正在使用各种降糖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者。
19.病情稳定、无需药物控制病情的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恢复良好,不再进行放化疗者; 肾病综合征患者;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患者。
22.单纯腹泻每日不超过三次,无发热者。
23.曾经做过支架、搭桥及安装起搏器手术,术后恢复正常者。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
25.脑卒中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者。
27.骨折等外伤,未发生感染和发热者。
28.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侏儒症。
31.轻、中度缺铁性贫血,不伴有其他症状者。
32.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者。
33.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者。
暂缓接种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4.具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者。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者。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者。
7.重度缺铁性贫血和(或)伴有肝脾肿大、心功能异常、或合并感染等症状者。
8.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者。
不能接种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4.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 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妊娠期妇女。
7.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9.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 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
其他情况
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接种时间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剂次接种,再间隔 14 天,方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对于慢性疾病目前稳定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相关临床医生。
8.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属地疾控中心。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倡议书
广大老年朋友们: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处于大流行态势,国内部分省市接连发生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导致的本土聚集性疫情。3月1日至4月19日全国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522,834例,其中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居多,重症患者主要为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
从本次全国多个省市聚集性疫情看,菜市场、农村集市、红白事聚餐、老年活动室、商场超市、棋牌室等老年人聚集场所是疫情传播的高危场所。并且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远高于其他变异株,因家庭成员、亲朋好友、护工等来往人员导致深居简出的老年人感染也占有很大比重。
最近在我国香港地区发生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暴发,死亡病例多数为年长者,没有接种新冠疫苗者病死率要远远高于接种新冠疫苗者,两者有十余倍的差距。监测研究显示,老年人仍是重症和死亡的高发人群,而且年龄越大,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越高。
目前全国累计接种已超过33亿剂次,最大接种年龄为109岁,疫苗的安全性已经过充分验证,严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鉴于大量国内外研究均表明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新冠肺炎重症和死亡风险,为了您的健康,建议您尽早完成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
保护您的健康是对您自身、家庭乃至全社会的一份责任。
从我国广东、江苏散发疫情的疫情来看,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老年人出现重症风险明显高于已接种的老年人,出现重症的感染者中90%以上是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
不少老人或其家属对老人接种新冠疫苗还是有顾虑的
比如:
我母亲80多了可以打新冠疫苗吗?
我有某种慢性疾病能打疫苗么?
我前不久才动了手术什么时候能打疫苗?
······
小编快马加鞭汇总了大伙儿的各种疑问,今天一一解答。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参考哦~
可以接种情况
1.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
2. 患有心脏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血管病、心肌炎、主动脉夹层等)、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非急性发作期者。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
4.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 160/100mmHg 的高血压病患者。
5.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的糖尿病患者。
6.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 T3、T4 与 TSH正常。
7.稳定期慢性湿疹患者。
8.病情稳定、无需药物维持治疗的慢性荨麻疹患者。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的患者。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慢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口服药治疗阶段,肝功正常、病情稳定。
11.非活动期肺结核患者。
12.脓疱型以外的银屑病患者。
13. 稳定期白癜风患者。
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患者。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者。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者。
17.病情稳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18.正在使用各种降糖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者。
19.病情稳定、无需药物控制病情的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恢复良好,不再进行放化疗者; 肾病综合征患者;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患者。
22.单纯腹泻每日不超过三次,无发热者。
23.曾经做过支架、搭桥及安装起搏器手术,术后恢复正常者。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
25.脑卒中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者。
27.骨折等外伤,未发生感染和发热者。
28.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侏儒症。
31.轻、中度缺铁性贫血,不伴有其他症状者。
32.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者。
33.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者。
暂缓接种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4.具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者。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者。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者。
7.重度缺铁性贫血和(或)伴有肝脾肿大、心功能异常、或合并感染等症状者。
8.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者。
不能接种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出现任何神经系统反应者。
4.对疫苗成分及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 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6.妊娠期妇女。
7.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患者。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
9.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病情未控制,激素用量大于每天 20毫克,或者正在应用大剂量免疫制剂的患者。
其他情况
1.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 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接种时间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剂次接种,再间隔 14 天,方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对于慢性疾病目前稳定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相关临床医生。
8.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属地疾控中心。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倡议书
广大老年朋友们: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处于大流行态势,国内部分省市接连发生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导致的本土聚集性疫情。3月1日至4月19日全国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522,834例,其中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居多,重症患者主要为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
从本次全国多个省市聚集性疫情看,菜市场、农村集市、红白事聚餐、老年活动室、商场超市、棋牌室等老年人聚集场所是疫情传播的高危场所。并且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远高于其他变异株,因家庭成员、亲朋好友、护工等来往人员导致深居简出的老年人感染也占有很大比重。
最近在我国香港地区发生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暴发,死亡病例多数为年长者,没有接种新冠疫苗者病死率要远远高于接种新冠疫苗者,两者有十余倍的差距。监测研究显示,老年人仍是重症和死亡的高发人群,而且年龄越大,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越高。
目前全国累计接种已超过33亿剂次,最大接种年龄为109岁,疫苗的安全性已经过充分验证,严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鉴于大量国内外研究均表明接种新冠疫苗可有效降低新冠肺炎重症和死亡风险,为了您的健康,建议您尽早完成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
保护您的健康是对您自身、家庭乃至全社会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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