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小知识# 总监降职为前台有侮辱性吗?能获得经济补偿吗?#劳动法小知识#
陈家诺2006年12月14日入职华南天地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薪为20205元。
2019年6月,公司将陈家诺职务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
陈家诺称公司调岗的真实原因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协商一致,所以公司将其调至8楼前台工作,取消了打印机使用权限,搬走其办公电脑,以其事实行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公司认为这是公司正常用工行为,陈家诺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较差公司出于优化调整需要曾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他调往8楼前台,是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陈家诺已不在9楼办公,取消其9楼打印机权限是基于8楼也有打印机考虑,且其被调往8楼前台工作后,有抵触情绪,公司出于担忧陈家诺存在泄密的可能,故将他的办公电脑搬走,在8楼重新安排了新的电脑供其使用。OA系统仍是供其使用的,亦能正常考勤,故不存在剥夺其劳动条件的事实。
2019年6月14日,陈家诺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公司邮寄了一份《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通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上班,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陈家诺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27930元。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公司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单方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同时应当具备合理性:第一,调岗是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第二,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第三,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第四,调岗不会增大劳动者的劳动成本。
公司将陈家诺的职位由信息管理中心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虽陈家诺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但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因此,公司对陈家诺进行的岗位调整违反了法律规定。
陈家诺向公司邮寄《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并告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处上班,该行为应视为陈家诺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双方的劳动关系系因陈家诺于2019年6月17日以上述理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陈家诺正常上班至2019年6月17日。依据本院前述认定,公司对陈家诺存在违法调岗的事实,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成立。
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家诺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
公司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调岗的目的必须是正当的,不得带有侮辱性,一审判决正确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公司应否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公司主张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安排陈家诺负责电梯及考勤设备优化工作,必要且合理,且公司并未与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调岗的目的必须是正当的,不得带有侮辱性。公司将陈家诺的职位从信息管理中心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将其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一审认定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陈家诺向公司邮寄《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并告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处上班,该行为应视为陈家诺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审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调岗的事实,应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2665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维持。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后语:这个案例,有两个问题说明一下。
一、劳动者仲裁请求主张的是赔偿金,为何裁判机关支持的是经济补偿?
为避免讼累,广东高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第12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时请求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应支持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可直接裁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时请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应支持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可在劳动者请求的金额范围内予以支持。
二、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裁判机关为何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案虽然是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裁判机关认为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恶意调岗,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裁判机关将其理解为这是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行为,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持了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陈家诺2006年12月14日入职华南天地公司,担任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薪为20205元。
2019年6月,公司将陈家诺职务从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
陈家诺称公司调岗的真实原因是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能协商一致,所以公司将其调至8楼前台工作,取消了打印机使用权限,搬走其办公电脑,以其事实行为拒绝提供劳动条件。
公司认为这是公司正常用工行为,陈家诺工作绩效考核成绩较差公司出于优化调整需要曾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他调往8楼前台,是出于工作便利的需要,陈家诺已不在9楼办公,取消其9楼打印机权限是基于8楼也有打印机考虑,且其被调往8楼前台工作后,有抵触情绪,公司出于担忧陈家诺存在泄密的可能,故将他的办公电脑搬走,在8楼重新安排了新的电脑供其使用。OA系统仍是供其使用的,亦能正常考勤,故不存在剥夺其劳动条件的事实。
2019年6月14日,陈家诺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公司邮寄了一份《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通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上班,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陈家诺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27930元。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公司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单方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同时应当具备合理性:第一,调岗是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或因劳动者个人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导致;第二,调岗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第三,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第四,调岗不会增大劳动者的劳动成本。
公司将陈家诺的职位由信息管理中心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虽陈家诺调岗后的待遇保持不变,但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因此,公司对陈家诺进行的岗位调整违反了法律规定。
陈家诺向公司邮寄《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并告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处上班,该行为应视为陈家诺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双方的劳动关系系因陈家诺于2019年6月17日以上述理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陈家诺正常上班至2019年6月17日。依据本院前述认定,公司对陈家诺存在违法调岗的事实,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成立。
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家诺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62665元。
公司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调岗的目的必须是正当的,不得带有侮辱性,一审判决正确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公司应否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公司主张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安排陈家诺负责电梯及考勤设备优化工作,必要且合理,且公司并未与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调岗的目的必须是正当的,不得带有侮辱性。公司将陈家诺的职位从信息管理中心总监降级为普通员工,将其办公地点从办公室调整到8楼楼梯大厅的前台位置,一审认定该调岗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陈家诺向公司邮寄《关于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律师函》,并告知公司其将于2019年6月17日交还门禁卡和其他资料后,不再回公司处上班,该行为应视为陈家诺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审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调岗的事实,应支付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2665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维持。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编后语:这个案例,有两个问题说明一下。
一、劳动者仲裁请求主张的是赔偿金,为何裁判机关支持的是经济补偿?
为避免讼累,广东高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第12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时请求违法解除或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应支持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可直接裁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时请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应支持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可在劳动者请求的金额范围内予以支持。
二、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裁判机关为何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案虽然是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裁判机关认为陈家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公司恶意调岗,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裁判机关将其理解为这是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行为,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持了陈家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一茬的草莓最甜#!#广州迎来草莓季#,专家教你如何挑选最新鲜草莓】新年伊始,草莓香甜气息溢满羊城。鲜红的果子,香甜的气息,草莓的诱惑力几乎无人能抵挡。如今,市面上的草莓种类繁多,草莓采摘园布满全城,怎么挑选最新鲜的草莓?华南农业大学草莓实验室负责人张林教授介绍,挂在上面的果子都是新鲜的,草莓红了后最多可以挂半个月。草莓七成熟就能吃了,成熟度越接近100%甜度越高,一般可选九成熟、底部还有一点白色的果子吃。摘草莓要看天气,雨打过的草莓没那么甜,容易烂。建议市民可选连续几天都是晴天的日子去摘草莓。草莓柔软,被挤压受伤后难保存,建议不要装在塑料袋或很深的纸盒中,可装放在2-3层的盒子中。
我们经常听说“第一茬的草莓最甜”,这是有依据的。草莓果的养分是光合作用来的,草莓还没开花结果前光合作用的养分会储存在它的茎叶里,前几批果子得到的储存养分较多。一般草莓前三批果品质都不错,后面的会逐步下降。如果管理跟得上,后面的果子品质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大。(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何钻莹、苏韵桦)https://t.cn/A6JMaMrd
我们经常听说“第一茬的草莓最甜”,这是有依据的。草莓果的养分是光合作用来的,草莓还没开花结果前光合作用的养分会储存在它的茎叶里,前几批果子得到的储存养分较多。一般草莓前三批果品质都不错,后面的会逐步下降。如果管理跟得上,后面的果子品质下降的幅度不会太大。(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何钻莹、苏韵桦)https://t.cn/A6JMaMrd
#轨道交通# 又一波城轨总包中标结果来了!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20+351~YK35+575)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590675043.82(元)
第二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599149246.96(元)
第三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603855819.98(元)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里程桩号为:YK20+351~YK35+575线路长度为15.2km(包括曾家站(含)至物流园北站(含)的区间工程及车站、张家湾车辆段及其出入线区间部分工程等),对应CQ15TJ12~CQ15TJ15等4个施工标段。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69909940.37(元)
第二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82585923.97(元)
第三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85342688.66(元)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里程桩号为:YK35+575~YK53+573线路长度为18.0km(包括物流园北站(不含)至九曲河东站(不含)的区间工程及车站、九曲河停车场出入线区间、中梁山隧道及廖家溪专用桥等),对应CQ15TJ16~CQ15TJ19等4个施工标段。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建华南建设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平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72726.7180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北京中交国寿城市轨道交通一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中交轨道交通建设(广州)有限公司,(成)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88043.10600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电建(广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德电建璟粤轨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标报价:2173408.403700(万元)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
中标单位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谷丰恒顺(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项目概况: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以下简称“宁马城际”),线路横跨江苏省和安徽省两个省级行政区域,起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华门站,经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后,经景明大道上跨太子路进入安徽省马鞍山市,沿江东大道一直向南走行,然后穿越白纻山和姑溪河接入线路终点当涂南站。
宁马城际(马鞍山段)自南京市与马鞍山市交界处引出,北接项目南京段铜井站,向南依次经过马鞍山慈湖高新区、花山区、雨山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当涂县,终点止于当涂南站。马鞍山段线路总长27.75km,其中高架段长度26.51km,隧道段长度0.75km,路基段长度0.49km,设车站8座,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3.69km,在当涂县设当涂南车辆段1座。
根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初步设计,宁马城际(马鞍山段)工程投资概算总额约为97.8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63.37亿元,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标信息
D.011.X-TA01标
第一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304682.5678万元
第二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D.011.X-TA02标
第一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303736.1299万元
第二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D.011.X-TA03标
第一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493328.1238万元
第二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起自马骡圩站,止于浦洲路站,路线全长约26.7km。全线共设置车站20座(换乘站9座),其中马骡圩站为高架站,其余均为地下站。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D.011.X-TA01、TA02、TA03标共3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D.011.X-TA01标:石塘南车辆段、起点~行知路站(含)施工总承包。估算金额32.4亿元。
D.011.X-TA02标:行知路站(不含)~中央商务区站(不含土建,包括二次结构及安装装修等)施工总承包。估算金额31.2亿元。
D.011.X-TA03标:中央商务区站(不含)~浦洲路(含)施工总承包。估算金额50.6亿元。
招标范围如下:
(1)车站、区间、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不含车站艺术品),含站台绝缘层及其上的石材铺设,含渣土运输处置,含槽道套筒预埋。代建中央商务区站的土建工程、中央商务区站与4号线换乘节点11号线部分二次结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代建中央商务区站的二次结构(不包括与4号线换乘节点11号线部分二次结构)、盾构封口板、砌体墙、砌体圈梁、过梁、构造柱、出入口地面建筑、紧急疏散口地面建筑、风亭地面建筑、附属设施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既有线运营监测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车站、区间安装工程,包括动力照明、接地系统、通风空调、给水排水与消防(不含自动灭火系统)。
(4)车站附属设施(绿化工程、标志导向及路引系统、站前广场、环卫设施、防火封堵、冷却塔等)。
(5)车辆段生产及办公用房、厨房设备、附属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含燃气接驳),不含工艺设备。
(6)人防工程(含所有人防封堵),代建中央商务区站门框的购置、预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临时占地,构筑物补偿费(桥梁拆复等)、树木及绿化赔偿,路面恢复补偿,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及其他等,不含征地拆迁。
(8)场地准备,研究试验,咨询费,安全生产保障,相关(涉铁、涉军等)配合协调费(不含涉铁、涉军地下空间占用费)等。
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站后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名: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3550595.32元
第二名: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3653971.86元
第三名: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3872399.19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一)全线铺轨(含疏散平台)、人防、声屏障、装饰装修(含车站屋盖及外立面工程及开孔、开槽、封堵工程)、机电设备(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等)、微型消防站、导向标识、控制保护区标识等专业的供货及施工。
(二)系统设备(供电、电扶梯、站台门、车场设备等)专业的供货及施工,弱电(AFC、通信、综合监控)专业施工。
(三)系统联合调试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综合调试、动车调试工作;负责“三权移交”前的封闭确认(含车站、车辆段、变电所及轨行区)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调试列车的热滑、限界检测工作;负责联调期间的行车调度、电力调度、环控调度、车场调度及调车等工作;负责提供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联合调试期间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线路系统联调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不载客试运行及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四)相关市政接驳工程,因工程引起的对既有线路及市政设施的所有改造、接入工程。
(五)消防检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及防电磁干扰检测等其它试运营前须完成的各项专项检测。
(六)500米TBM区间外置槽道试验段。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来源:RT轨道交通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20+351~YK35+575)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590675043.82(元)
第二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599149246.96(元)
第三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4603855819.98(元)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里程桩号为:YK20+351~YK35+575线路长度为15.2km(包括曾家站(含)至物流园北站(含)的区间工程及车站、张家湾车辆段及其出入线区间部分工程等),对应CQ15TJ12~CQ15TJ15等4个施工标段。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69909940.37(元)
第二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82585923.97(元)
第三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5385342688.66(元)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里程桩号为:YK35+575~YK53+573线路长度为18.0km(包括物流园北站(不含)至九曲河东站(不含)的区间工程及车站、九曲河停车场出入线区间、中梁山隧道及廖家溪专用桥等),对应CQ15TJ16~CQ15TJ19等4个施工标段。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建华南建设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平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72726.71800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北京中交国寿城市轨道交通一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成)中交轨道交通建设(广州)有限公司,(成)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88043.10600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主)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电建(广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德电建璟粤轨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标报价:2173408.403700(万元)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马鞍山段)PPP项目
中标单位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谷丰恒顺(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项目概况:
南京至马鞍山城际铁路(以下简称“宁马城际”),线路横跨江苏省和安徽省两个省级行政区域,起于江苏省南京市中华门站,经由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后,经景明大道上跨太子路进入安徽省马鞍山市,沿江东大道一直向南走行,然后穿越白纻山和姑溪河接入线路终点当涂南站。
宁马城际(马鞍山段)自南京市与马鞍山市交界处引出,北接项目南京段铜井站,向南依次经过马鞍山慈湖高新区、花山区、雨山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当涂县,终点止于当涂南站。马鞍山段线路总长27.75km,其中高架段长度26.51km,隧道段长度0.75km,路基段长度0.49km,设车站8座,均为高架站,平均站间距为3.69km,在当涂县设当涂南车辆段1座。
根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的初步设计,宁马城际(马鞍山段)工程投资概算总额约为97.8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63.37亿元,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中标信息
D.011.X-TA01标
第一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304682.5678万元
第二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D.011.X-TA02标
第一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303736.1299万元
第二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D.011.X-TA03标
第一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493328.1238万元
第二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起自马骡圩站,止于浦洲路站,路线全长约26.7km。全线共设置车站20座(换乘站9座),其中马骡圩站为高架站,其余均为地下站。
南京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D.011.X-TA01、TA02、TA03标共3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D.011.X-TA01标:石塘南车辆段、起点~行知路站(含)施工总承包。估算金额32.4亿元。
D.011.X-TA02标:行知路站(不含)~中央商务区站(不含土建,包括二次结构及安装装修等)施工总承包。估算金额31.2亿元。
D.011.X-TA03标:中央商务区站(不含)~浦洲路(含)施工总承包。估算金额50.6亿元。
招标范围如下:
(1)车站、区间、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不含车站艺术品),含站台绝缘层及其上的石材铺设,含渣土运输处置,含槽道套筒预埋。代建中央商务区站的土建工程、中央商务区站与4号线换乘节点11号线部分二次结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代建中央商务区站的二次结构(不包括与4号线换乘节点11号线部分二次结构)、盾构封口板、砌体墙、砌体圈梁、过梁、构造柱、出入口地面建筑、紧急疏散口地面建筑、风亭地面建筑、附属设施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既有线运营监测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车站、区间安装工程,包括动力照明、接地系统、通风空调、给水排水与消防(不含自动灭火系统)。
(4)车站附属设施(绿化工程、标志导向及路引系统、站前广场、环卫设施、防火封堵、冷却塔等)。
(5)车辆段生产及办公用房、厨房设备、附属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含燃气接驳),不含工艺设备。
(6)人防工程(含所有人防封堵),代建中央商务区站门框的购置、预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临时占地,构筑物补偿费(桥梁拆复等)、树木及绿化赔偿,路面恢复补偿,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及其他等,不含征地拆迁。
(8)场地准备,研究试验,咨询费,安全生产保障,相关(涉铁、涉军等)配合协调费(不含涉铁、涉军地下空间占用费)等。
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站后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名: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3550595.32元
第二名:中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3653971.86元
第三名:中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3872399.19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一)全线铺轨(含疏散平台)、人防、声屏障、装饰装修(含车站屋盖及外立面工程及开孔、开槽、封堵工程)、机电设备(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动力照明等)、微型消防站、导向标识、控制保护区标识等专业的供货及施工。
(二)系统设备(供电、电扶梯、站台门、车场设备等)专业的供货及施工,弱电(AFC、通信、综合监控)专业施工。
(三)系统联合调试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完成综合调试、动车调试工作;负责“三权移交”前的封闭确认(含车站、车辆段、变电所及轨行区)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调试列车的热滑、限界检测工作;负责联调期间的行车调度、电力调度、环控调度、车场调度及调车等工作;负责提供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联合调试期间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线路系统联调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不载客试运行及初期运营基本条件。
(四)相关市政接驳工程,因工程引起的对既有线路及市政设施的所有改造、接入工程。
(五)消防检测、轮轨关系、弓网关系及防电磁干扰检测等其它试运营前须完成的各项专项检测。
(六)500米TBM区间外置槽道试验段。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来源:RT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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