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租房网上申请审核!定州市住建局最新公告!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租房网上申请审核的公告
按公租房“一证办理”工作要求,7月1日“冀时办”APP公租房申请公众端已正式开放运行。根据《定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结合房源和申请对象实际情况,截止到8月31日17:30前,定州市住建局将对第一批次进入复审阶段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根据联审联查平台返回数据,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通过审核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无异议后纳入摇号范围,等待统一公开摇号,不符合条件的按原申请途径驳回。8月31日后进入复审阶段的申请家庭继续按流程提交联审联查平台进行数据分析。
再次声明,定州市住建局从未委托过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办理公租房相关事项。我市公租房申请分配全流程一直秉承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进行,公租房申请、分配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我市公租房只采取租赁的方式,无住满几年归个人所有或出售政策。望广大民众周知,避免上当受骗。
2022年8月24日
温馨提示
廉住房”“公租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有正规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经合法、正规渠道提出申请,进行办理。
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相信一些所谓“走关系”“找熟人”“百分百搞定”等说法,特别不要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以免掉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公租房诈骗举报电话:
如遇此类诈骗事件可立即报警或与
定州市住建局反映0312-2333263
有关住建房申请流程及规则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租房网上申请审核的公告
按公租房“一证办理”工作要求,7月1日“冀时办”APP公租房申请公众端已正式开放运行。根据《定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结合房源和申请对象实际情况,截止到8月31日17:30前,定州市住建局将对第一批次进入复审阶段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根据联审联查平台返回数据,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通过审核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无异议后纳入摇号范围,等待统一公开摇号,不符合条件的按原申请途径驳回。8月31日后进入复审阶段的申请家庭继续按流程提交联审联查平台进行数据分析。
再次声明,定州市住建局从未委托过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办理公租房相关事项。我市公租房申请分配全流程一直秉承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进行,公租房申请、分配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且我市公租房只采取租赁的方式,无住满几年归个人所有或出售政策。望广大民众周知,避免上当受骗。
2022年8月24日
温馨提示
廉住房”“公租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有正规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经合法、正规渠道提出申请,进行办理。
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相信一些所谓“走关系”“找熟人”“百分百搞定”等说法,特别不要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以免掉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公租房诈骗举报电话:
如遇此类诈骗事件可立即报警或与
定州市住建局反映0312-233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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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定州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定州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王振龙与苏要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苏要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要强,男,1971年9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定州市人,现住定州市世纪花园6-3-501室。身份证号码132439197109210096。
凡向定州市人民法院举报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财产变现后30日内支付。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2-2103002,17731220863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定州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王振龙与苏要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苏要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苏要强,男,1971年9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定州市人,现住定州市世纪花园6-3-501室。身份证号码132439197109210096。
凡向定州市人民法院举报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财产变现后30日内支付。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312-2103002,17731220863
曝光!定州公布2022年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附照片、家庭住址
为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定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融合,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在此郑重提醒,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随时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举报。
执行线索举报:0312-2103002。
定州市人民法院提醒您: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前,请务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对方是否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为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定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度融合,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在此郑重提醒,如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随时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反映、举报。
执行线索举报:0312-2103002。
定州市人民法院提醒您:在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前,请务必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对方是否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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