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定了!大力发展中医,开创中医新局面![good][good][good]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抗击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中央的大力支援下,中医药首次全方位参与香港防疫抗疫工作,彰显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有效填补医疗系统的空缺。
中医药在香港的发展历史悠久,上世纪八十年代起,社会对中医药越趋关注,及至1999年,香港特区政府通过《中医药条例》,以立法规管、注册制度确立了中医的专业地位。二十多年来,随着中医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香港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思考与探寻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提振发展信心:中医药全方位参与抗疫
3月29日,中央援港抗疫中医专家组抵港,实地考察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长者暂托中心等,开展考察和支援香港防疫抗疫工作,深入了解香港中医药发展态势及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中医药在香港防疫抗疫工作中彰显独特优势,大幅提升发展香港中医药事业的信心。”香港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中医)黄巧云认为,中医药全方位参与此次抗疫,尤其是中央援港抗疫中医专家组的到来和指导,对未来香港中医药行业平稳、健康地发展,意义重大。
2020年4月,香港医院管理局(简称“香港医管局”)推出“中医门诊特别诊疗服务”,为出院病人或完成隔离人士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在特区政府的支持下,香港医管局积极动员中医药学界、业界,通过设立热线的方式,为接受隔离人士和市民提供免费中医咨询服务,为养老院确诊的院友和职员提供远程中医诊症或外派中医服务等。
“为支援家居隔离的患者和检疫人士,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团队迅速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人士免费网上诊症服务’,提供免费视频咨询和诊症并派送中药服务。”香港浸会大学协理副校长(中医药发展)、中药创新研发中心总裁卞兆祥介绍道,“服务推出一个月内,超过一万名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和照顾者获得治疗,极短时间内,中医药服务人群数量之大,令业界备感振奋。”
类似的中医网络远程诊疗服务,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也在开展,疫情初期,校方还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制定出第一版香港大学的中医治疗方案。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院长冯奕斌表示,从中医药学“治未病”的思想出发,推动中医药预防及介入治疗的运用,探讨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对未来香港中医药发展具有示范性作用。
二、迸发科创活力:多策并用赋能中医药事业
“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促动中医药发展,但要让中医药产业规模化,仍需特区政府、社会组织、大学等多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谈及中医药在香港的未来发展,黄巧云坦言,一方面,社会各界给予足够支持,引领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项目构建;另一方面,围绕中医药不同领域的科学研究,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辟全新路径。
2019年6月,香港特区政府启动“中医药发展基金”,注资五亿港元,提升业界整体水平,包括为中医药界和中医医院培养所需人才,促进与中医药有关的科研,并加强市民对中医药的认识。此外,全港十八区内的“中医诊所暨教研中心”除履行“教”与“研”的培训和科研职能外,还为香港市民提供由特区政府资助的全新中医门诊服务。
同时,香港首家中医医院预计于2025年落成启用,从医疗服务、教学及培训、科研、多方协作、创造健康价值五个方面进一步统筹促进中医药发展。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中医医院发展计划办事处总监张伟麟指,中医医院将会扮演“转化者”的角色,促进香港的中医服务、教育培训、创新和科研的协同发展。
为推进香港中药的传承创新,提升科研能力,香港浸会大学2020年成立“中药创新研发中心”,引领中药开发走向标准化和国际化,并为业界培养人才。针对中药的研发过程,中心设六个研究平台,包括“临床数据科学研究组”“中药药学研究组”“人工智慧驱动药物开发研究组”等,综合处理中药创新的研发,并为个别中药配方进行相关临床研究。
“我们希望将中药创新提升至更高层次,汇集世界级合作伙伴,利用国际标准,共同将传统中医药智慧转化为医药产品。”卞兆祥介绍,“中药创新研发中心也在孵化初创公司,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合作,创新优化制药过程,开发更多中药产品。”
建好中药创新发展的链条,科创人才的培养是关键一环。“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科中心,香港应善用机遇,培养中医药领域的顶尖人才,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落地,让科技势能转化为产业动能。”冯奕斌表示,作为以研究为主导的综合性大学,香港大学将从创新实践、校企合作、本地服务等方面培育中医药领域多元实用型人才。
三、走向国际舞台:拓宽中医药传播空间
中医药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与技术国际推广相结合。踏浪湾区,联通世界,香港背靠内地庞大市场,拥有与国际接轨的强大优势,为中医药“走出去”创造更多活力。
“香港中医药文化浓郁,各种药膳、凉茶等家喻户晓、随处可见。”黄巧云说,“中医药走向国际,香港必然是前沿阵地,能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目前,香港医管局已与不少海外机构、顶尖学府强强联手,从国际角度看中药研究的标准化,探讨中医药的研究及科技创新,冀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了解。
“香港虽提供以西医为主的健康服务,但中医是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特区政府持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强化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程度,在让市民得到适切的医疗服务同时,从中西医协作模式出发,凸显中医药作用,引发国际共鸣。”张伟麟补充道。
在实践方面,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自创立以来,将探寻中医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模式作为长远任务,捕捉最新机遇,扩大国际话语权。冯奕斌认为:“在教授传统中医药学的过程中,需通过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将传统医学转变为现代社会所认可、接受的技术力量,推动中医药更好地与世界对话,打造国家文化名片。”
展望未来,“讲明白、有底气”是传播中医药文化的路径。卞兆祥强调,首先,使用公众听得懂的语言诠释中医药的特点、疗效,用科学的语言讲科学,用文化的魅力说文化,中医药才能真正走向国际化;其次,要坚定文化自信,有底气地去传播中医药文化、讲述中国故事,展现大国崛起的精彩。
挂云帆,济沧海;驭势行,谱新篇。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重要贡献,展现中国智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将来会在制度和政策上进行“松绑”,为香港的中医药发展提供更多契机,希望为香港的中医药发展出一条新路,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抗击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中央的大力支援下,中医药首次全方位参与香港防疫抗疫工作,彰显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有效填补医疗系统的空缺。
中医药在香港的发展历史悠久,上世纪八十年代起,社会对中医药越趋关注,及至1999年,香港特区政府通过《中医药条例》,以立法规管、注册制度确立了中医的专业地位。二十多年来,随着中医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香港社会各界都在积极思考与探寻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提振发展信心:中医药全方位参与抗疫
3月29日,中央援港抗疫中医专家组抵港,实地考察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长者暂托中心等,开展考察和支援香港防疫抗疫工作,深入了解香港中医药发展态势及参与疫情防控救治的情况,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中医药在香港防疫抗疫工作中彰显独特优势,大幅提升发展香港中医药事业的信心。”香港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中医)黄巧云认为,中医药全方位参与此次抗疫,尤其是中央援港抗疫中医专家组的到来和指导,对未来香港中医药行业平稳、健康地发展,意义重大。
2020年4月,香港医院管理局(简称“香港医管局”)推出“中医门诊特别诊疗服务”,为出院病人或完成隔离人士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在特区政府的支持下,香港医管局积极动员中医药学界、业界,通过设立热线的方式,为接受隔离人士和市民提供免费中医咨询服务,为养老院确诊的院友和职员提供远程中医诊症或外派中医服务等。
“为支援家居隔离的患者和检疫人士,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团队迅速开展‘新冠病毒感染人士免费网上诊症服务’,提供免费视频咨询和诊症并派送中药服务。”香港浸会大学协理副校长(中医药发展)、中药创新研发中心总裁卞兆祥介绍道,“服务推出一个月内,超过一万名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和照顾者获得治疗,极短时间内,中医药服务人群数量之大,令业界备感振奋。”
类似的中医网络远程诊疗服务,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也在开展,疫情初期,校方还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制定出第一版香港大学的中医治疗方案。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院长冯奕斌表示,从中医药学“治未病”的思想出发,推动中医药预防及介入治疗的运用,探讨中西医协作医疗模式,对未来香港中医药发展具有示范性作用。
二、迸发科创活力:多策并用赋能中医药事业
“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促动中医药发展,但要让中医药产业规模化,仍需特区政府、社会组织、大学等多方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谈及中医药在香港的未来发展,黄巧云坦言,一方面,社会各界给予足够支持,引领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项目构建;另一方面,围绕中医药不同领域的科学研究,强化创新人才培养,共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开辟全新路径。
2019年6月,香港特区政府启动“中医药发展基金”,注资五亿港元,提升业界整体水平,包括为中医药界和中医医院培养所需人才,促进与中医药有关的科研,并加强市民对中医药的认识。此外,全港十八区内的“中医诊所暨教研中心”除履行“教”与“研”的培训和科研职能外,还为香港市民提供由特区政府资助的全新中医门诊服务。
同时,香港首家中医医院预计于2025年落成启用,从医疗服务、教学及培训、科研、多方协作、创造健康价值五个方面进一步统筹促进中医药发展。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中医医院发展计划办事处总监张伟麟指,中医医院将会扮演“转化者”的角色,促进香港的中医服务、教育培训、创新和科研的协同发展。
为推进香港中药的传承创新,提升科研能力,香港浸会大学2020年成立“中药创新研发中心”,引领中药开发走向标准化和国际化,并为业界培养人才。针对中药的研发过程,中心设六个研究平台,包括“临床数据科学研究组”“中药药学研究组”“人工智慧驱动药物开发研究组”等,综合处理中药创新的研发,并为个别中药配方进行相关临床研究。
“我们希望将中药创新提升至更高层次,汇集世界级合作伙伴,利用国际标准,共同将传统中医药智慧转化为医药产品。”卞兆祥介绍,“中药创新研发中心也在孵化初创公司,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合作,创新优化制药过程,开发更多中药产品。”
建好中药创新发展的链条,科创人才的培养是关键一环。“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科中心,香港应善用机遇,培养中医药领域的顶尖人才,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落地,让科技势能转化为产业动能。”冯奕斌表示,作为以研究为主导的综合性大学,香港大学将从创新实践、校企合作、本地服务等方面培育中医药领域多元实用型人才。
三、走向国际舞台:拓宽中医药传播空间
中医药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与技术国际推广相结合。踏浪湾区,联通世界,香港背靠内地庞大市场,拥有与国际接轨的强大优势,为中医药“走出去”创造更多活力。
“香港中医药文化浓郁,各种药膳、凉茶等家喻户晓、随处可见。”黄巧云说,“中医药走向国际,香港必然是前沿阵地,能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目前,香港医管局已与不少海外机构、顶尖学府强强联手,从国际角度看中药研究的标准化,探讨中医药的研究及科技创新,冀加深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了解。
“香港虽提供以西医为主的健康服务,但中医是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特区政府持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强化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程度,在让市民得到适切的医疗服务同时,从中西医协作模式出发,凸显中医药作用,引发国际共鸣。”张伟麟补充道。
在实践方面,香港大学中医药学院自创立以来,将探寻中医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模式作为长远任务,捕捉最新机遇,扩大国际话语权。冯奕斌认为:“在教授传统中医药学的过程中,需通过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将传统医学转变为现代社会所认可、接受的技术力量,推动中医药更好地与世界对话,打造国家文化名片。”
展望未来,“讲明白、有底气”是传播中医药文化的路径。卞兆祥强调,首先,使用公众听得懂的语言诠释中医药的特点、疗效,用科学的语言讲科学,用文化的魅力说文化,中医药才能真正走向国际化;其次,要坚定文化自信,有底气地去传播中医药文化、讲述中国故事,展现大国崛起的精彩。
挂云帆,济沧海;驭势行,谱新篇。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重要贡献,展现中国智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将来会在制度和政策上进行“松绑”,为香港的中医药发展提供更多契机,希望为香港的中医药发展出一条新路,走出一条康庄大道。
【#陕西出台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5月18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发展目标
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至2024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体系日趋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消费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省限额以上单位超过14万家,年均净增1千家以上,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3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实现纵向进步、横向进位,努力建设西部消费强省。
商品消费提档行动
激发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鼓励各市(区)出台配套奖补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汽车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支持家电龙头经销企业和金融机构联合建设陕西线上线下汽车销售综合平台,支持办好“五一”“十一”西安车展、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等大型汽车展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对成效显著的1-2个大型汽车展予以奖励。
扩大家电消费
支持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鼓励家电、家居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
促进成品油消费
各市(区)要科学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成品油消费动力。出台加油站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考核奖励办法,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服务消费扩容行动
提振餐饮消费
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市(区)配套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开展餐饮老字号达标评选和连锁特色餐饮示范创建活动,推动陕菜“名店、名师、名菜、名点”和“十大名小吃”等品牌建设。打造陕菜美食文化节,提档升级地方特色美食街区,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菜推广活动。2022至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扩大会展消费
出台陕西省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聚焦重点优势产业,支持在陕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省,积极培育我省专业类、消费业品牌展会,高质量办好丝博会、杨凌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品牌展会。评选奖励优秀示范展会,建立50家重点会展企业“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增强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
提升电商服务水平
鼓励消费品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重点限额以上单位,给予一定奖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新技术构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新业态,推广网订店送、无接触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2022至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
支持大唐不夜城、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易俗社文化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天汉长街等文旅消费商圈建设,激发旅游消费活力,丰富文化消费产品供给。挖掘体育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普惠托育和家政服务,支持康养旅游,促进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融合发展。
消费平台升级行动
积极创建消费中心城市
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出台陕西省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指导意见,打造2-3个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创建10条省级示范步行街和50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进一步吸引省外消费回流。
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持续办好“秦乐购”陕西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各市(区)因地制宜举办促销活动。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分时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黄金周”“双11”等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活动。支持景区和旅游企业办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惠民活动。依法适当放宽户外促销、临时占道和宣传广告等限制。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每年在全省重点打造10个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三年内创建10-2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全国知名文旅夜间经济产品。支持商贸企业推动夜间经济向县级拓展,鼓励各地开展市县级示范标准创建和推广工作。
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落实《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每年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个,乡镇商贸中心300个,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3000家,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万家,培育1-2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积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至2024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培育发展首发经济
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陕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引进一批消费新业态和品牌总部,吸引国际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中国首发式在陕西举行或同步上市全球新品,对成功落地首店给予最高100万元、首发5万元奖励。
扩大中高端进口商品消费
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区)加快建设进口商品免税店(城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设O2O进口商品线下体验店、跨境保税自提店,持续开展进口商品进市(区)进超市行动,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等重点经贸展会,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补贴。
推广陕西名优产品
发挥“陕西名优产品销售联盟”作用,鼓励陕西名优产品企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苏陕消费协作,鼓励江苏企业加大陕西名优产品采购力度。对陕西名优产品企业在省外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设3个以上线上订货线下配送实体展示店(专柜)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点展会,扩大陕西名优产品销售,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补贴。
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加强限上单位培育入库
建立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落实《陕西省限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小升限”。完善限额以上单位培育纳统工作评价标准,支持各市(区)开展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工作。每年对全省前100名消费促进工作先进限额以上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纾困解难文件政策,鼓励各市(区)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贯彻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商品消费等重点领域集聚。
市场供应保障行动
加强市场监测分析
建设陕西省消费市场监测系统和商贸单位数据库,完善指标体系、增加样本数量、拓宽数据来源,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质量,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客观实时反映消费市场状况。
加强应急储备管理
落实肉菜应急储备计划,做好粮油糖盐储备,探索建立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指导市(区)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承储企业严格落实储备要求。持续做好应急商品数据库管理,应急储备工作保持全国前列。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修订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以批发市场、骨干超市、社区便利店为主的三级保供体系,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市场储备投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稳定。
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健全规范标准体系
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编制城市共同配送规划,形成前置仓设置、“最后一公里”配送等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完善商务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商业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对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业态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制定,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
完善消费信用体系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优化提升线上消费环境。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消费促进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机构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京昆高速蒲城至涝峪段改扩建工程将全面开工# #京昆高速这些地方实行交通管制# (华商报)
发展目标
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至2024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体系日趋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消费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省限额以上单位超过14万家,年均净增1千家以上,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3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实现纵向进步、横向进位,努力建设西部消费强省。
商品消费提档行动
激发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税措施,鼓励各市(区)出台配套奖补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汽车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支持家电龙头经销企业和金融机构联合建设陕西线上线下汽车销售综合平台,支持办好“五一”“十一”西安车展、汉中O2O国际汽车暨特色产品博览会等大型汽车展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对成效显著的1-2个大型汽车展予以奖励。
扩大家电消费
支持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绿色节能家电或“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建材市场、家装公司联合促销,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券。对市、县配套发放家电家居消费劵,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鼓励家电、家居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
促进成品油消费
各市(区)要科学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成品油消费动力。出台加油站便利店建设标准和考核奖励办法,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服务消费扩容行动
提振餐饮消费
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市(区)配套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开展餐饮老字号达标评选和连锁特色餐饮示范创建活动,推动陕菜“名店、名师、名菜、名点”和“十大名小吃”等品牌建设。打造陕菜美食文化节,提档升级地方特色美食街区,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陕菜推广活动。2022至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扩大会展消费
出台陕西省促进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聚焦重点优势产业,支持在陕举办国际、国内知名展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落户我省,积极培育我省专业类、消费业品牌展会,高质量办好丝博会、杨凌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品牌展会。评选奖励优秀示范展会,建立50家重点会展企业“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增强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
提升电商服务水平
鼓励消费品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重点限额以上单位,给予一定奖补。鼓励零售企业利用新技术构建更多智慧零售新场景新业态,推广网订店送、无接触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2022至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
支持大唐不夜城、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易俗社文化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天汉长街等文旅消费商圈建设,激发旅游消费活力,丰富文化消费产品供给。挖掘体育消费潜力,加快发展普惠托育和家政服务,支持康养旅游,促进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融合发展。
消费平台升级行动
积极创建消费中心城市
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出台陕西省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指导意见,打造2-3个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创建10条省级示范步行街和50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进一步吸引省外消费回流。
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持续办好“秦乐购”陕西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支持各市(区)因地制宜举办促销活动。鼓励零售、餐饮等商贸企业分时节举办购物节、美食节,以及“黄金周”“双11”等线上线下大型促销让利活动。支持景区和旅游企业办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等惠民活动。依法适当放宽户外促销、临时占道和宣传广告等限制。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每年在全省重点打造10个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三年内创建10-2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出一批全国知名文旅夜间经济产品。支持商贸企业推动夜间经济向县级拓展,鼓励各地开展市县级示范标准创建和推广工作。
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落实《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每年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个,乡镇商贸中心300个,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3000家,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万家,培育1-2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积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至2024年,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
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培育发展首发经济
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陕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引进一批消费新业态和品牌总部,吸引国际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中国首发式在陕西举行或同步上市全球新品,对成功落地首店给予最高100万元、首发5万元奖励。
扩大中高端进口商品消费
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区)加快建设进口商品免税店(城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设O2O进口商品线下体验店、跨境保税自提店,持续开展进口商品进市(区)进超市行动,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等重点经贸展会,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补贴。
推广陕西名优产品
发挥“陕西名优产品销售联盟”作用,鼓励陕西名优产品企业抱团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苏陕消费协作,鼓励江苏企业加大陕西名优产品采购力度。对陕西名优产品企业在省外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设3个以上线上订货线下配送实体展示店(专柜)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点展会,扩大陕西名优产品销售,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展品物流费、特装展位装修费予以补贴。
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加强限上单位培育入库
建立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落实《陕西省限上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小升限”。完善限额以上单位培育纳统工作评价标准,支持各市(区)开展限额以上单位培育工作。每年对全省前100名消费促进工作先进限额以上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落实《陕西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纾困解难文件政策,鼓励各市(区)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落实商贸流通企业减税降费融资担保等惠企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贯彻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做优做强消费金融,支持金融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拓展消费市场。促进金融与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等各项社会事业融合发展,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消费、重点消费、大宗商品消费等重点领域集聚。
市场供应保障行动
加强市场监测分析
建设陕西省消费市场监测系统和商贸单位数据库,完善指标体系、增加样本数量、拓宽数据来源,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质量,运用大数据技术,不断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全面客观实时反映消费市场状况。
加强应急储备管理
落实肉菜应急储备计划,做好粮油糖盐储备,探索建立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指导市(区)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承储企业严格落实储备要求。持续做好应急商品数据库管理,应急储备工作保持全国前列。
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修订完善省、市、县三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以批发市场、骨干超市、社区便利店为主的三级保供体系,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突发自然灾害等情况下的市场储备投放,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稳定。
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健全规范标准体系
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编制城市共同配送规划,形成前置仓设置、“最后一公里”配送等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完善商务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商业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对直播电商等新型消费业态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制定,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
完善消费信用体系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优化提升线上消费环境。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深化“互联网+消费维权”模式,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对消费促进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支持第三方机构应用大数据建立消费环境评价体系。#京昆高速蒲城至涝峪段改扩建工程将全面开工# #京昆高速这些地方实行交通管制# (华商报)
【杭州钱塘区出台纾困助企政策22条!减免税收、支出补贴、房租减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帮助各市场主体恢复发展,钱塘区特制定以下政策。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依据市医疗保障局具体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5、住房公积金缓缴、工会经费返还。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依据市公积金中心具体办法执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对小微企业缴纳的2021年度工会经费进行全额返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总工会)
6、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以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出台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及燃气等单位)
7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8、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的,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村、社区等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产业集团、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
9、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具体按照杭州市政策执行。减轻进口物品企业防疫负担,对上线“物防在线”“工业物防链”的进口物品企业产生的进口物品和环境核酸检测费用、消杀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10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综合体商超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商品交易市场产生的进口商品、非进口商品和环境核酸检测费用、消杀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100%予以补助,单个农贸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单个非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社会发展局)
10、 加大金融稳企业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及以下,涉及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双保”业务担保费直接按0.8%。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持合理流动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1、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区用电设备容量在20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用电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园区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对承租市场主体收取电费等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供电公司)
行业领域精准纾困扶持措施
餐饮业
12、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3、支持数字化改革。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加装阳光厨房并接入省“防疫餐饮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化改革中的成本,每家予以360元补助,总额200万元用完即止。(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省市区原政策基础上,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职工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按每20本2万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企业新培育高级工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区内培训机构培训职工并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300本以上的,按每本200元-400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职工自行参加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并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的,分别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对职工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零售业
15、支持居民消费促进。对区商务局牵头组织的消费促进活动,商贸服务企业组织参与活动,按照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上年度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推动夜间特色美食街区、夜间经济聚集区新建或改造提升的给予奖励,按照实际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万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文化产业
16、加强对重点文艺项目、文创产品创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市各类文艺基金、专项资金,支持将反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文艺创作项目(含作品提升项目)、文化创意产品纳入范畴,对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给予倾斜,加强社会宣传推广与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扶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17、给予电影院补贴。对区内营业影院,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座位数予以3个月补贴,每个座位每月补贴25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制造业
18、加大对突出贡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季度设立2000万元助企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经审核,对于2022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用人规模,给予1000人以上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予500-10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给予300-5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给予100-3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具体兑现额度原则上与企业二季度产值(营业收入)总额、增速及税收相关,并由企业自行分配。(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
19、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对入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6.5-14%(含14%),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产值同比增长14%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对入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14%以上的,营收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2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企业协调等机制,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具体安排由企业和项目管理归口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21、强化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制定区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协调重点企业面临的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钱塘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疫情防控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各平台)
22、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抓好政策落地实施,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钱塘区一站式涉企服务平台功能,完成“钱塘企服新干线”2.0迭代升级,确保各类惠企资金精准、及时直达企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浙江之声记者应广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力帮助各市场主体恢复发展,钱塘区特制定以下政策。
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3、减免部分税收。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4、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依据市医疗保障局具体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5、住房公积金缓缴、工会经费返还。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依据市公积金中心具体办法执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对小微企业缴纳的2021年度工会经费进行全额返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总工会)
6、水、气费缓缴。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气费用困难的企业,不停止供应;可由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费,具体以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出台办法执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及燃气等单位)
7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8、减免市场主体租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的,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鼓励村、社区等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或延期收取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产业集团、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街道)
9、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2022年防疫、消杀支出不超过50%补贴,具体按照杭州市政策执行。减轻进口物品企业防疫负担,对上线“物防在线”“工业物防链”的进口物品企业产生的进口物品和环境核酸检测费用、消杀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10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综合体商超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商品交易市场产生的进口商品、非进口商品和环境核酸检测费用、消杀费用支出,按照实际支出的100%予以补助,单个农贸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单个非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进口商品专业市场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社会发展局)
10、 加大金融稳企业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担保费降至1%及以下,涉及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双保”业务担保费直接按0.8%。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保持合理流动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1、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全区用电设备容量在20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鼓励用电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园区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对承租市场主体收取电费等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供电公司)
行业领域精准纾困扶持措施
餐饮业
12、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3、支持数字化改革。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加装阳光厨房并接入省“防疫餐饮在线”“浙江外卖在线”等数字化改革中的成本,每家予以360元补助,总额200万元用完即止。(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省市区原政策基础上,技能等级认定企业职工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按每20本2万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企业新培育高级工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区内培训机构培训职工并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300本以上的,按每本200元-400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职工自行参加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并初次取得职业能力证书的,分别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对职工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零售业
15、支持居民消费促进。对区商务局牵头组织的消费促进活动,商贸服务企业组织参与活动,按照实际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上年度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因地制宜推动夜间特色美食街区、夜间经济聚集区新建或改造提升的给予奖励,按照实际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万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文化产业
16、加强对重点文艺项目、文创产品创作指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省市各类文艺基金、专项资金,支持将反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文艺创作项目(含作品提升项目)、文化创意产品纳入范畴,对重点项目重点产品给予倾斜,加强社会宣传推广与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扶持。(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17、给予电影院补贴。对区内营业影院,经主管部门认定,按座位数予以3个月补贴,每个座位每月补贴25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制造业
18、加大对突出贡献企业的支持力度。二季度设立2000万元助企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经审核,对于2022年二季度工业产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用人规模,给予1000人以上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予500-10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给予300-5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给予100-3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具体兑现额度原则上与企业二季度产值(营业收入)总额、增速及税收相关,并由企业自行分配。(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
19、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对入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6.5-14%(含14%),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产值同比增长14%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对入库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值同比增长14%以上的,营收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20、建立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大企业协调等机制,开展“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具体安排由企业和项目管理归口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21、强化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制定区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协调重点企业面临的产业链供应链断链断供、物流不畅等问题,确保钱塘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疫情防控办、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各平台)
22、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抓好政策落地实施,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钱塘区一站式涉企服务平台功能,完成“钱塘企服新干线”2.0迭代升级,确保各类惠企资金精准、及时直达企业。(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浙江之声记者应广宇)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