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给母亲买的华为P40 Pro丢失半年,本以为寻找无望,可没想到别人放了半年又偷偷开机了,而且还远程隔空删掉了照片和通讯信息。于是王某化身侦探,通过手机的查找功能,找到了捡手机的人。可朱某把手机占为己有不说,还狮子大开口要钱!
这手机是王某花了6700元送给母亲的礼物,本是一片孝心。可没想到母亲带孩子去外面玩的时候给丢了,当王先生知道后,就马上给手机打电话,开始还能打通,后来捡到的人直接把手机给关机了。王某觉得这人是想占为己有,就放弃寻找,又重新给母亲买了一部新手机。
可万万没想到,前几天母亲跟他说自己手机里的照片和通讯信息莫名其妙没了。王先生拿母亲手机一看,原来是被人用老的手机远程删除的。于是王先生马上用查找功能找到了捡手机的人,这人是一家火锅店的厨师。可朱某不但不归还,还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是坏的,自己修屏幕花了1200元,要求王先生给2000块赎手机。(来源:1818黄金眼)
为此,王先生和朱某发生了激烈争吵,后来还不得不报案调解。
王先生认为,手机是自己的,朱某故意占有本身就不对。如果一开始捡到就联系自己,他肯定会给一笔钱补偿。可现在都过去半年了,朱某想要自己偷偷用被发现了,还想着要2000块钱,这脸皮可真厚?而且自己新的手机都买了一部,这损失怎么办?
但朱某认为,他一没偷,二没抢,这是他凭实力捡到的。王先生要想把手机拿回去,就要把修屏幕的钱先给他,再加好处费,一共是2000块钱。
拾金不昧是我们的美德,可这个朱某把别人的手机占为己有,还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赔钱,实在是过分!而且报案了还没用,因为警员说朱某钻了漏洞,因为手机确实是王先生的母亲自己丢失的,这属于遗失物。所以朱某捡到手机不还,不构成盗窃。
不过,有网友提出疑问,难道朱某的行为难道不是构成侵占罪吗?这个问题确实很有争议,但我们在实践中通常不会按照犯罪处理。
这样说,难道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可以不用还了吗?朱某可以把这手机给自己用了吗?
当然不行,手机的主人不是朱某,王某有权要求朱某归回手机。而且朱某捡到别人的东西故意不还,在失主打来电话的情况下,还故意不接电话。根据相关规定,朱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占有他人的物品,应该承担返还的义务,如果他把手机损坏,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被摔坏了,自己花钱去修了手机。但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修手机的证据,就无权要求王先生支付修手机的费用,更不能要求王先生必须给2000块钱,才能把手机归还。(事实上,朱某提供不了修手机的证据,说谎的)
而且,朱某擅自把别人的云端照片和通讯记录删除,这行为侵犯了王某母亲的民事权利。王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和归还手机。
那为什么朱某胆子这么大呢?因为这不构成刑事犯罪,朱某看警员只是调解,就狮子大开口要2000块钱。王先生吞不下这口气,觉得朱某就是想私吞手机,现在被发现了还反过来要钱,于是他坚决不给钱。
后来经过警员再次调解,王先生给了500块拿回了手机。我觉得王先生真的该给朱某这种小人一点教训,该告就告,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不能助长这种人的嚣张气焰!
这手机是王某花了6700元送给母亲的礼物,本是一片孝心。可没想到母亲带孩子去外面玩的时候给丢了,当王先生知道后,就马上给手机打电话,开始还能打通,后来捡到的人直接把手机给关机了。王某觉得这人是想占为己有,就放弃寻找,又重新给母亲买了一部新手机。
可万万没想到,前几天母亲跟他说自己手机里的照片和通讯信息莫名其妙没了。王先生拿母亲手机一看,原来是被人用老的手机远程删除的。于是王先生马上用查找功能找到了捡手机的人,这人是一家火锅店的厨师。可朱某不但不归还,还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是坏的,自己修屏幕花了1200元,要求王先生给2000块赎手机。(来源:1818黄金眼)
为此,王先生和朱某发生了激烈争吵,后来还不得不报案调解。
王先生认为,手机是自己的,朱某故意占有本身就不对。如果一开始捡到就联系自己,他肯定会给一笔钱补偿。可现在都过去半年了,朱某想要自己偷偷用被发现了,还想着要2000块钱,这脸皮可真厚?而且自己新的手机都买了一部,这损失怎么办?
但朱某认为,他一没偷,二没抢,这是他凭实力捡到的。王先生要想把手机拿回去,就要把修屏幕的钱先给他,再加好处费,一共是2000块钱。
拾金不昧是我们的美德,可这个朱某把别人的手机占为己有,还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赔钱,实在是过分!而且报案了还没用,因为警员说朱某钻了漏洞,因为手机确实是王先生的母亲自己丢失的,这属于遗失物。所以朱某捡到手机不还,不构成盗窃。
不过,有网友提出疑问,难道朱某的行为难道不是构成侵占罪吗?这个问题确实很有争议,但我们在实践中通常不会按照犯罪处理。
这样说,难道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可以不用还了吗?朱某可以把这手机给自己用了吗?
当然不行,手机的主人不是朱某,王某有权要求朱某归回手机。而且朱某捡到别人的东西故意不还,在失主打来电话的情况下,还故意不接电话。根据相关规定,朱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占有他人的物品,应该承担返还的义务,如果他把手机损坏,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被摔坏了,自己花钱去修了手机。但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修手机的证据,就无权要求王先生支付修手机的费用,更不能要求王先生必须给2000块钱,才能把手机归还。(事实上,朱某提供不了修手机的证据,说谎的)
而且,朱某擅自把别人的云端照片和通讯记录删除,这行为侵犯了王某母亲的民事权利。王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和归还手机。
那为什么朱某胆子这么大呢?因为这不构成刑事犯罪,朱某看警员只是调解,就狮子大开口要2000块钱。王先生吞不下这口气,觉得朱某就是想私吞手机,现在被发现了还反过来要钱,于是他坚决不给钱。
后来经过警员再次调解,王先生给了500块拿回了手机。我觉得王先生真的该给朱某这种小人一点教训,该告就告,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不能助长这种人的嚣张气焰!
有一说一当时在北京买两轮就是为了路上省时+经济性强
北京住处与单位距离比较远,一个望京一个顺义县城,开车4天一共八趟就得加一次油,加一次油就得300大,用时1.5小时,堵车时2小时+
后来买了我的小本田190我发现,是真的省油,相比汽车就是不花钱,用时单程40分钟
骑摩托能省一半的时间加多半的油费,这是我脚着开车不如骑摩托的地方
但若不在一线城市 我脚着通勤还得是汽车得劲儿
以上指的是通勤方面,但若是玩乐方面,我脚着各有各的长处,就像是汽车中的越野车我觉得贼好玩,就喜欢去沙子里翻梁子,摩托车喜欢摩旅+越野,现在还没接触过赛道,若是接触过我相信也会爱上的,所以不存在哪个好哪个坏……#怎样看待开车不如骑两轮#
北京住处与单位距离比较远,一个望京一个顺义县城,开车4天一共八趟就得加一次油,加一次油就得300大,用时1.5小时,堵车时2小时+
后来买了我的小本田190我发现,是真的省油,相比汽车就是不花钱,用时单程40分钟
骑摩托能省一半的时间加多半的油费,这是我脚着开车不如骑摩托的地方
但若不在一线城市 我脚着通勤还得是汽车得劲儿
以上指的是通勤方面,但若是玩乐方面,我脚着各有各的长处,就像是汽车中的越野车我觉得贼好玩,就喜欢去沙子里翻梁子,摩托车喜欢摩旅+越野,现在还没接触过赛道,若是接触过我相信也会爱上的,所以不存在哪个好哪个坏……#怎样看待开车不如骑两轮#
夏鼐日记横跨55年,一共2808462字,平均每年51062字;排除特殊的6年(有五年加起来仅11163字,最后一年只有半年不到,共39049字),平均每年56168字;除去那五年,最少是1972年和1932年,分别为22052、28735字;仅有3年超过100000字,分比为1945年139011字、1980年104680字和1935年100792字;总体而言,每年日记字数不一,或多或少,有22年在30000-50000间,有20年在50000-100000间,1977-1984年较为平均,除去1980年,基本上在80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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