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听见了我妈看的一部最近好像还比较火的国产电视剧里的台词,大概如下。
男主:“你喝什么啊?”
女主:“我想喝一杯冰美式,你呢?”
男主:“嗯。。。加奶盖的卡布奇诺吧。”
女主:“我来给吧,我有买一送一的优惠券。”
男主说什么没听清。
服务员:“您好,请问二位想要喝点什么呢?”
女主:“您好,我们想要一杯冰美式咖啡,还有一杯加奶盖的卡布奇诺。”
[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
男主:“你喝什么啊?”
女主:“我想喝一杯冰美式,你呢?”
男主:“嗯。。。加奶盖的卡布奇诺吧。”
女主:“我来给吧,我有买一送一的优惠券。”
男主说什么没听清。
服务员:“您好,请问二位想要喝点什么呢?”
女主:“您好,我们想要一杯冰美式咖啡,还有一杯加奶盖的卡布奇诺。”
[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熊猫]
【#济宁# 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外来济宁务工人员,今年刚申请了公租房。我想问一下,假如我现在买了房子,但是房子要2年以后才能交房,装修还要一段时间,大概需要2年半,这样的话,明后年还能继续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6 14:23:1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回复如下: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下列住房的面积应当认定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面积:(一)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二)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三)已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四)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故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和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那么是否能以市场价继续承租呢,如果能继续以市场价承租,又能延续多长时间呢?因为虽然名下有房产,但是没有交房,也是没有住处。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9 16:40:40]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向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
领导您好,我是外来济宁务工人员,今年刚申请了公租房。我想问一下,假如我现在买了房子,但是房子要2年以后才能交房,装修还要一段时间,大概需要2年半,这样的话,明后年还能继续申请续租公租房吗?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6 14:23:19]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回复如下: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下列住房的面积应当认定为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住房面积:(一)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二)已办理预(现)售备案登记的住房;(三)已签订征收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四)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但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故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和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那么是否能以市场价继续承租呢,如果能继续以市场价承租,又能延续多长时间呢?因为虽然名下有房产,但是没有交房,也是没有住处。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07-29 16:40:40]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济政办发〔2022〕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如有其他疑问,请您向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咨询,联系电话:0537-6628623。
“贝总您好,目前在金辉世界城有一套房子在我妈名下,还要五年才能满五,我和老婆考虑在曲江二中附近买一套二手房(家庭首套),以后生了小孩上学方便点,想问下大华曲江公园世家三期值得买吗,有没有啥推荐呢,预算大概180个左右”
———————————
小家庭没房
父母房子的学区
娃也能用
如果正经住
不符合贝三条的
买了还不如租
#西安房产##西安楼市##西安身边事#
———————————
小家庭没房
父母房子的学区
娃也能用
如果正经住
不符合贝三条的
买了还不如租
#西安房产##西安楼市##西安身边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