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师某主要行程轨迹】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师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118号公告
2022年8月10日,在我区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2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23:09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师某(23:14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2人为集宁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于8月6日被集宁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11日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李某某、师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李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8:00左右从集宁区学府花园小区搭乘宋某某自驾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进行志愿者工作,未外出。
8月3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进行志愿者工作,未外出。
8月4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00:2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9:00左右独自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取东西)。
8月5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6: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9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0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3:09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1日,00:3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二、师某自述行程:
8月2日,10:00左右从商都县搭乘江某某自驾汽车于11:30左右到达乌兰察布市委党校,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招待所办理入住,之后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
8月3日—5日,每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8月3日17:00左右、4日8: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4: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9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0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3:14师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1日,1:0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以上行程为李某某、师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师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师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118号公告
2022年8月10日,在我区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2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某(23:09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师某(23:14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2人为集宁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于8月6日被集宁区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11日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李某某、师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李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8:00左右从集宁区学府花园小区搭乘宋某某自驾汽车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进行志愿者工作,未外出。
8月3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进行志愿者工作,未外出。
8月4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00:2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9:00左右独自前往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取东西)。
8月5日,全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6: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9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0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3:09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1日,00:3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二、师某自述行程:
8月2日,10:00左右从商都县搭乘江某某自驾汽车于11:30左右到达乌兰察布市委党校,12: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招待所办理入住,之后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
8月3日—5日,每天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8月3日17:00左右、4日8:00左右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门口报到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宿舍未外出,14: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7日—9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8月10日,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3:14师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
8月11日,1:00左右被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以上行程为李某某、师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师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内蒙古疫情速报# 【包头市青山区发布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8月6日,包头市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跨省协查平台协查函,获悉:青山区张某某为鄂尔多斯市新冠确诊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目前,张某某已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张某某到包后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三亚新增确诊234例无症状145例##新疆新增146例无症状##海南增300例确诊171例无症状#
【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史某某主要行程轨迹公布】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史某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111号公告
2022年8月9日1:41,在我区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人员史某某,系我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已于8月9日被我区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史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史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10:40乘坐凉城县代表团大巴车到达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随后在门口报到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办理入住手续未外出。
8月3日—5日,均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未外出,15:15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7日—8日,全天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28出现发热、乏力、浑身酸痛等症状,之后转运到乌兰察布第三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8月9日,1:41史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以上行程为史某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史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947406897;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史某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111号公告
2022年8月9日1:41,在我区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人员史某某,系我区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已于8月9日被我区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史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史某某自述行程:
8月2日,10:40乘坐凉城县代表团大巴车到达乌兰察布市委党校,随后在门口报到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办理入住手续未外出。
8月3日—5日,均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活动,未外出。
8月6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未外出,15:15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7日—8日,全天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28出现发热、乏力、浑身酸痛等症状,之后转运到乌兰察布第三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8月9日,1:41史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以上行程为史某某自述,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史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947406897;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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