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抗疫##疫情防控 兰州在行动#【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五十七)】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榆中县和平镇方家泉村上泉(二社、三社)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红古区华龙街道振兴社区煤电六小区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自即日起,将榆中县和平镇方家泉村上泉(二社、三社)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红古区华龙街道振兴社区煤电六小区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长寿区关于隔离管控人员中1例确诊病例有关情况的通报】重庆市长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隔离管控人员中1例确诊病例有关情况的通报
7月26日,长寿区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7月23日长寿区报告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经专家研判,现将该确诊病例7月24日至26日的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其于7月23日下午转入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无社会面活动轨迹,无社会面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全程接种疫苗,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长返长人员,按规定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共同守护健康家园。
重庆市长寿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6日(人人长寿客户端)https://t.cn/A6a33QxW
7月26日,长寿区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7月23日长寿区报告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经专家研判,现将该确诊病例7月24日至26日的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其于7月23日下午转入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无社会面活动轨迹,无社会面密切接触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全程接种疫苗,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长返长人员,按规定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共同守护健康家园。
重庆市长寿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6日(人人长寿客户端)https://t.cn/A6a33QxW
【呼和浩特发布最新来(返)呼人员出行公告[话筒]】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70号)
根据近期国内外疫情特点,现对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
一、“一场两站”和公路查验点对所有来(返)呼人员全部测温、查验青城码。
二、对入境返呼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返回我市后,有固定居所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由目的地旗县区安排专用车辆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地,与社区网格员做好交接,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或专车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居家健康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五、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需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风险区外溢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对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需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风险区外溢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呼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呼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入呼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如已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则算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八、对上述之外的其他来(返)呼人员,凡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有序流动。未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在“一场两站”和公路查验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一次,即采即走。
九、所有来(返)呼人员因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及各类公共场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核验“青城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各社区要认真做好来(返)呼人员识别、排查,加强服务管理,坚决杜绝漏管失控现象。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5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70号)
根据近期国内外疫情特点,现对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如下:
一、“一场两站”和公路查验点对所有来(返)呼人员全部测温、查验青城码。
二、对入境返呼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返回我市后,有固定居所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由目的地旗县区安排专用车辆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地,与社区网格员做好交接,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或专车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居家健康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五、对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需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风险区外溢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对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需如实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风险区外溢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呼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呼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入呼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如已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则算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八、对上述之外的其他来(返)呼人员,凡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有序流动。未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在“一场两站”和公路查验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一次,即采即走。
九、所有来(返)呼人员因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及各类公共场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核验“青城码”、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各社区要认真做好来(返)呼人员识别、排查,加强服务管理,坚决杜绝漏管失控现象。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5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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