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患癌还14年前10万元欠款# 【一位癌症“老赖”最后的心愿:还了14年前的10万元欠款】 “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的钱要回来了?”当申请人张先生接到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谢天亮法官“领钱”的电话时,早已放弃的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而“还款”的背后,却是被执行人寇某弥留之际最大的心愿。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钱竟是他朋友的儿子小乔无偿帮他还上的。3月30日,承办法官谢天亮向郑报全媒体记者道出了办理完案件的最大感受:“真实上演了《人世间》里人与人淳朴的、善良的、不掺杂利益的情义。”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起陈年旧案背后的真实故事。
案情:14年前,借走10万不还人也没影了
20年前,张先生虽然比寇某小14岁,但两人是好朋友,也是合作伙伴。
当时,两人还合作经营一家烟酒公司,后来没再经营下去。2008年,寇某向张先生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年内还款。
可到期后,张先生多次催要,寇某仍未还款,张先生将寇某告到郑州高新区法院,法院判决寇某偿还张先生借款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寇某仍没按时还上这笔欠款,张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当时,被执行人寇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且执行法官几经努力,也始终联系不到他本人,案件只能以终本方式结案。
10多年后,突然有人从广东赶来还钱
“法官,我要还钱,14年前的欠款……”今年3月初,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谢天亮接到来自广东惠州的一个电话。来电的人自称姓乔,追问之下,他说,他是通过高新区法院官网打电话联系的,他要替寇某还钱,希望帮忙联系申请人张先生。
原来,当年寇某被查出胃癌,便奔走多方看病求医,后到了广东。当年看病花光所有积蓄,但这个官司他一直记在心上,无钱还款的他对张先生也避而不见,这10多年每每想起内心都愧疚不安。
如今,身体每况愈下,也自知时日不多,不想抱憾终身,便常向朋友乔先生说起“欠钱”的事,但欠钱细节也没具体说。
去年9月,寇某又一次生病,情况危急,朋友乔先生和儿子小乔等3人将他送到深圳的医院抢救。后来,身体稍稍有所好转,“他又提到这个事,说这个钱的事一直压在心里”,追问之下,寇某说,他一直想彻底了结这个事。
“师傅(寇某),我想办法替你还了”,和父亲乔先生想法不谋而合的小乔也正有此意。就这样,小乔带着寇某的诚意,买了3月7日惠州至郑州的z148次列车,往郑州高新区法院赶去。
惊喜:接到领钱电话,申请人追问“是真的吗?”
因为时隔多年,负责终本维护的法官谢天亮辗转多个部门才查到该案件,他立刻找出当时的案卷资料,恢复执行程序,联系申请人张先生。
按照案卷显示信息,申请人张先生早已换了电话号码和住址。谢天亮试着联系申请人张先生当年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查询得到的回复是并无此人。经过不懈努力,谢天亮查询到申请人张先生一个亲戚的信息,又转了两个弯,得到张先生的电话。
谢天亮打通电话,待他将事情解释清楚,张先生惊讶地说:“这是真的吗?” 10年前,张先生多次找执行法官,但面对寇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次次失望而回。
这10年里,他早就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会接到这个意外的来电。
谅解:知道内情,申请人放弃讨要利息和诉讼费7万元
3月8日下午1点30分,小乔到郑州后,便赶到高新区法院。
此时,申请人张先生也已赶到,对于谢天亮主持双方见面调解的事,张先生内心有些抗拒,不太想和对方见面。因为14年前他是从朋友那儿借的10万元给的寇某,后来没还,他又从别人那儿借了10万元还给了这位朋友。而且,这笔钱当年对他的家庭影响也很大,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他把钱还了就好了”。
最初,张先生对寇某突然还钱的事,有些不可思议,觉得寇某是不是因为没还钱,被法院“限高”了,出门不方便才被迫还钱的。
为核实真实情况,在小乔风尘仆仆从惠州赶来时,谢天亮又专门把小乔叫到一旁,仔细了解被执行人寇某的情况。在小乔出示了寇某的病历,并告知他寇某对张先生内心的愧疚及还钱的心结时,谢天亮也相信了寇某以及眼前这位小伙子的最大诚意。
调解时,得知寇某病重的消息,张先生忍不住泪流满面:“我已经原谅他了,也放下了当年的恩怨。”
张先生也表现出最大的善良和让步,他主动提出放弃这10年来7万余元的利息和诉讼费,只要10万元本金,毕竟这笔钱当年也是他借朋友的钱。
交谈中,小乔透露,寇某病重,现在手头也没钱,这笔钱他替寇某还的。
望着眼前的小乔,衣着装扮也不像是高收入人群,谢天亮考虑一下子拿10万也不是很容易,也替小乔向张先生表达分期的请求,张先生没犹豫就同意了。
3月9日,小乔第一次给张先生转账3.5万元。
当晚,小乔就买了火车票赶回去。回去后,小乔把调解情况给寇某说了,没想到寇某还是愁眉不展,“我身体这情况,万一事情做到了一半,那不又多了一份遗憾”。小乔听明白师傅寇某的意思。他随即向身边朋友凑钱,同时又电话给谢天亮表达寇某的意思,想一次性结清欠款,希望帮忙约张先生3月16日见面。
3月16日,小乔再次赶到郑州,将随身携带的5万元现金交给张先生,当天又转账将剩余1.5万元还给张先生。最后,小乔再次代表寇某向张先生表达歉意。
谢天亮当场给双方出具调解书,案子画上了句号。
背后:帮师傅还钱的小乔,坐火车来郑也是为了省钱
30日上午,郑报全媒体记者连线在广东惠州的小乔。
他说,他已经回来工作生活了,前段时间,两次来郑州,因为疫情,回去都是三天两回核酸检测,另外根据当地社区安排,需要居家隔离。谈起替寇某还债一事是不是他父亲的意思?他很轻描淡写,“我是个成年人,是我自己要做的,我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家人都支持理解我。”
记者问他是坐高铁还是飞机来的郑州?他否认说,是坐新空调硬座车来郑州的,一趟下来要近20个小时。
从他出示的3月15日z148次火车票看,当晚19点46分上车,3月16日下午13:31到郑州站,“当天火车进站晚了半小时,我到法院那里大概14:40分了”。记者说“太辛苦了”,小乔说:“车上人少,不难受”。
不坐高铁或飞机是为了省钱吗?小乔也毫不避讳,“让你见笑了,确实如此,火车比较实惠”。
小乔说,他今年30多岁,是个工薪阶层,确实没那么有钱,替寇某还的10万元,他是向亲戚朋友凑的,这笔钱他也没想着要回来,“自古以来,诚信很重要,我师傅寇某也很看重情义,人生在世,钱不是最重要的,有很多东西是超越钱的”。
为何称呼寇某为师傅?小乔说,寇某和他们家都是河南南阳农村的,他父亲在当地干了20多年乡村老师,家里不少亲戚也是老师,“做人要诚信、善良,打小我都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而在他记事起,就知道寇某的为人,也听父亲说过,师傅原来做企业也帮了不少人,总之,有值得我称呼他师傅的地方。”
“那你师傅为何欠款10年都不还?”小乔说,主要他师傅确实遇到难处了,“这个10万欠款官司,还没等他(寇某)处理时,他突然脑血栓,生活都不能自理,后来,他又被查出患胃癌,病情始终不稳定,当时他也顾及不到这些事,那时候他的钱也都看病花了”,但是,对张先生的亏欠他一直没忘。
小乔透露,如今寇某心情明显轻松不少,当他把法院调解文书递给寇某时,“从他脸上的表情都可以看出,他终于放下来了”,“那之前,我明显感觉到道德层面对他的约束,远比法律上给他的压力更大”。
问及替师傅还了这笔钱,师傅有没有当面对他说“谢谢”,或者父亲的夸赞时,小伙子只说了一句“这些东西不需要刻意的说,做好自己就好”。
法官:这是《人世间》淳朴善良的真实上演
记者本想采访张先生,但被张先生委婉谢绝。
这起案件虽执结了,但给执行法官谢天亮触动不小,他说,他看到这起案件的案件当事人寇某、申请人张先生,还有帮人还钱的乔先生父子俩,让他看到了热播剧《人世间》里淳朴善良、不掺杂利益的情义。
谢天亮说,寇某弥留之际,还在想主动还了这笔钱,内心良知的发现也是他的自我救赎,他是个癌症晚期患者并且伴有高血压等多种综合症,现在已无还款能力,待他生命终结后,又没有遗产,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他的朋友父子,主动帮他还钱,这也是对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小乔自己凑钱,不远千里赶来郑州,一个星期把全部10万块钱还清了。
同样,申请人张先生很讲情义,理解和原谅了寇某。要知道,当年这10万块钱对一个家庭的作用也是很大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能够放下怨恨,还舍弃不少利益,也是难能可贵。
为什么最近那多人喜欢《人世间》这部电视剧?“我断断续续看过一些,这部剧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淳朴善良,不掺杂利益的情义最可贵,也是当今社会应该崇尚的好风气”。(正观新闻记者 鲁燕)#洞见计划#
而“还款”的背后,却是被执行人寇某弥留之际最大的心愿。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钱竟是他朋友的儿子小乔无偿帮他还上的。3月30日,承办法官谢天亮向郑报全媒体记者道出了办理完案件的最大感受:“真实上演了《人世间》里人与人淳朴的、善良的、不掺杂利益的情义。”
让我们一起看看这起陈年旧案背后的真实故事。
案情:14年前,借走10万不还人也没影了
20年前,张先生虽然比寇某小14岁,但两人是好朋友,也是合作伙伴。
当时,两人还合作经营一家烟酒公司,后来没再经营下去。2008年,寇某向张先生借款10万元,并约定一年内还款。
可到期后,张先生多次催要,寇某仍未还款,张先生将寇某告到郑州高新区法院,法院判决寇某偿还张先生借款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寇某仍没按时还上这笔欠款,张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当时,被执行人寇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而且执行法官几经努力,也始终联系不到他本人,案件只能以终本方式结案。
10多年后,突然有人从广东赶来还钱
“法官,我要还钱,14年前的欠款……”今年3月初,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谢天亮接到来自广东惠州的一个电话。来电的人自称姓乔,追问之下,他说,他是通过高新区法院官网打电话联系的,他要替寇某还钱,希望帮忙联系申请人张先生。
原来,当年寇某被查出胃癌,便奔走多方看病求医,后到了广东。当年看病花光所有积蓄,但这个官司他一直记在心上,无钱还款的他对张先生也避而不见,这10多年每每想起内心都愧疚不安。
如今,身体每况愈下,也自知时日不多,不想抱憾终身,便常向朋友乔先生说起“欠钱”的事,但欠钱细节也没具体说。
去年9月,寇某又一次生病,情况危急,朋友乔先生和儿子小乔等3人将他送到深圳的医院抢救。后来,身体稍稍有所好转,“他又提到这个事,说这个钱的事一直压在心里”,追问之下,寇某说,他一直想彻底了结这个事。
“师傅(寇某),我想办法替你还了”,和父亲乔先生想法不谋而合的小乔也正有此意。就这样,小乔带着寇某的诚意,买了3月7日惠州至郑州的z148次列车,往郑州高新区法院赶去。
惊喜:接到领钱电话,申请人追问“是真的吗?”
因为时隔多年,负责终本维护的法官谢天亮辗转多个部门才查到该案件,他立刻找出当时的案卷资料,恢复执行程序,联系申请人张先生。
按照案卷显示信息,申请人张先生早已换了电话号码和住址。谢天亮试着联系申请人张先生当年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查询得到的回复是并无此人。经过不懈努力,谢天亮查询到申请人张先生一个亲戚的信息,又转了两个弯,得到张先生的电话。
谢天亮打通电话,待他将事情解释清楚,张先生惊讶地说:“这是真的吗?” 10年前,张先生多次找执行法官,但面对寇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次次失望而回。
这10年里,他早就不抱任何希望了,没想到会接到这个意外的来电。
谅解:知道内情,申请人放弃讨要利息和诉讼费7万元
3月8日下午1点30分,小乔到郑州后,便赶到高新区法院。
此时,申请人张先生也已赶到,对于谢天亮主持双方见面调解的事,张先生内心有些抗拒,不太想和对方见面。因为14年前他是从朋友那儿借的10万元给的寇某,后来没还,他又从别人那儿借了10万元还给了这位朋友。而且,这笔钱当年对他的家庭影响也很大,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他把钱还了就好了”。
最初,张先生对寇某突然还钱的事,有些不可思议,觉得寇某是不是因为没还钱,被法院“限高”了,出门不方便才被迫还钱的。
为核实真实情况,在小乔风尘仆仆从惠州赶来时,谢天亮又专门把小乔叫到一旁,仔细了解被执行人寇某的情况。在小乔出示了寇某的病历,并告知他寇某对张先生内心的愧疚及还钱的心结时,谢天亮也相信了寇某以及眼前这位小伙子的最大诚意。
调解时,得知寇某病重的消息,张先生忍不住泪流满面:“我已经原谅他了,也放下了当年的恩怨。”
张先生也表现出最大的善良和让步,他主动提出放弃这10年来7万余元的利息和诉讼费,只要10万元本金,毕竟这笔钱当年也是他借朋友的钱。
交谈中,小乔透露,寇某病重,现在手头也没钱,这笔钱他替寇某还的。
望着眼前的小乔,衣着装扮也不像是高收入人群,谢天亮考虑一下子拿10万也不是很容易,也替小乔向张先生表达分期的请求,张先生没犹豫就同意了。
3月9日,小乔第一次给张先生转账3.5万元。
当晚,小乔就买了火车票赶回去。回去后,小乔把调解情况给寇某说了,没想到寇某还是愁眉不展,“我身体这情况,万一事情做到了一半,那不又多了一份遗憾”。小乔听明白师傅寇某的意思。他随即向身边朋友凑钱,同时又电话给谢天亮表达寇某的意思,想一次性结清欠款,希望帮忙约张先生3月16日见面。
3月16日,小乔再次赶到郑州,将随身携带的5万元现金交给张先生,当天又转账将剩余1.5万元还给张先生。最后,小乔再次代表寇某向张先生表达歉意。
谢天亮当场给双方出具调解书,案子画上了句号。
背后:帮师傅还钱的小乔,坐火车来郑也是为了省钱
30日上午,郑报全媒体记者连线在广东惠州的小乔。
他说,他已经回来工作生活了,前段时间,两次来郑州,因为疫情,回去都是三天两回核酸检测,另外根据当地社区安排,需要居家隔离。谈起替寇某还债一事是不是他父亲的意思?他很轻描淡写,“我是个成年人,是我自己要做的,我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家人都支持理解我。”
记者问他是坐高铁还是飞机来的郑州?他否认说,是坐新空调硬座车来郑州的,一趟下来要近20个小时。
从他出示的3月15日z148次火车票看,当晚19点46分上车,3月16日下午13:31到郑州站,“当天火车进站晚了半小时,我到法院那里大概14:40分了”。记者说“太辛苦了”,小乔说:“车上人少,不难受”。
不坐高铁或飞机是为了省钱吗?小乔也毫不避讳,“让你见笑了,确实如此,火车比较实惠”。
小乔说,他今年30多岁,是个工薪阶层,确实没那么有钱,替寇某还的10万元,他是向亲戚朋友凑的,这笔钱他也没想着要回来,“自古以来,诚信很重要,我师傅寇某也很看重情义,人生在世,钱不是最重要的,有很多东西是超越钱的”。
为何称呼寇某为师傅?小乔说,寇某和他们家都是河南南阳农村的,他父亲在当地干了20多年乡村老师,家里不少亲戚也是老师,“做人要诚信、善良,打小我都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而在他记事起,就知道寇某的为人,也听父亲说过,师傅原来做企业也帮了不少人,总之,有值得我称呼他师傅的地方。”
“那你师傅为何欠款10年都不还?”小乔说,主要他师傅确实遇到难处了,“这个10万欠款官司,还没等他(寇某)处理时,他突然脑血栓,生活都不能自理,后来,他又被查出患胃癌,病情始终不稳定,当时他也顾及不到这些事,那时候他的钱也都看病花了”,但是,对张先生的亏欠他一直没忘。
小乔透露,如今寇某心情明显轻松不少,当他把法院调解文书递给寇某时,“从他脸上的表情都可以看出,他终于放下来了”,“那之前,我明显感觉到道德层面对他的约束,远比法律上给他的压力更大”。
问及替师傅还了这笔钱,师傅有没有当面对他说“谢谢”,或者父亲的夸赞时,小伙子只说了一句“这些东西不需要刻意的说,做好自己就好”。
法官:这是《人世间》淳朴善良的真实上演
记者本想采访张先生,但被张先生委婉谢绝。
这起案件虽执结了,但给执行法官谢天亮触动不小,他说,他看到这起案件的案件当事人寇某、申请人张先生,还有帮人还钱的乔先生父子俩,让他看到了热播剧《人世间》里淳朴善良、不掺杂利益的情义。
谢天亮说,寇某弥留之际,还在想主动还了这笔钱,内心良知的发现也是他的自我救赎,他是个癌症晚期患者并且伴有高血压等多种综合症,现在已无还款能力,待他生命终结后,又没有遗产,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他的朋友父子,主动帮他还钱,这也是对法治社会,诚信社会的支持。特别是小乔自己凑钱,不远千里赶来郑州,一个星期把全部10万块钱还清了。
同样,申请人张先生很讲情义,理解和原谅了寇某。要知道,当年这10万块钱对一个家庭的作用也是很大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能够放下怨恨,还舍弃不少利益,也是难能可贵。
为什么最近那多人喜欢《人世间》这部电视剧?“我断断续续看过一些,这部剧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淳朴善良,不掺杂利益的情义最可贵,也是当今社会应该崇尚的好风气”。(正观新闻记者 鲁燕)#洞见计划#
【照护婴幼儿减个税,明起即可填报!】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正式发布。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将于今天升级。明天起(3月29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为获得更好的填报体验,我们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准确填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1.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南开身边事#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将于今天升级。明天起(3月29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为获得更好的填报体验,我们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准确填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1.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南开身边事#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减个税,你关心的都在这里】国家税务总局官网: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正式发布。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将于今天升级。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热点问答】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1.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将于今天升级。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请大家不要填错了!
【热点问答】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1.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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