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TGA冬季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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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让我们用激情对抗凛冬,一起#破冰竞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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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定州城乡客车、区域客车和农村客运班车即将一体化运营!
近日,定州发布“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资产评估项目委托公告”。
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资产评估
项目委托公告
1.委托条件:本项目委托人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委托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报名工作。
2.项目概况与委托范围
2.1项目名称: 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资产评估项目
2.2建设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内容:对拟收购的228辆城乡客车和150辆区域客车现值和30条农村客运班线净收益进行资产评估等。
2.4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8万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工。
2.6委托范围: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时间及方法
4.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5 日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
4.2报名方法: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至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递交报名材料。
5.结果公示:我局将根据报名单位资质等条件,择优选择一家单位委托,并将委托结果公示。
6.发布的媒介:定州市人民政府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定州市清风北街134号
联系人:马盼到
电话:0312-2312585
12月26日,定州市交通运输组织召开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车辆退出经营工作启动会议。政府办副主任李硕、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杨永、机关党委委员王月强参加会议。
图片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项目正式运营后,城乡公交和城乡客运环境和服务将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公交各项惠民政策将得到全面落实,定州百姓乘车将更加便捷,出行成本降低,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会上: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杨永宣读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党委委员王月强宣读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车辆退出经营实施方案》。
政府办副主任李硕指出,我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也是我市的重要项目。要坚持民生、稳定第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做到工作任务受理到位,单位职责落实到位,舆情维稳管控到位,政策方案宣传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统一,把困难认清,把政策弄懂,把责任压实,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
拓展阅读: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
《定州市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14日
定州市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保障群众基本出行、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均等的交通出行服务,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42号)和《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冀办字〔2021〕3号)以及《定州市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定办字〔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市、城乡、镇村三级客运网。建设完善各级客运站场枢纽节点,规划开通联结乡镇之间、乡镇到村、村村之间的一体化城乡公交客运线网,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力争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实现全市公交、城乡客运智能联网调度,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逐年提高行业服务社会满意度,建立“布局合理、网络畅通、便捷高效、快速舒适、社会认可、公众受益”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局统一负责全市公交客运行业管理,负责公交站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公交客运行业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规范公共交通客运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为构筑公共交通体系提供全面保障。有关部门要把优先发展城乡公交作为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努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共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
(二)组织实施公交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格局,提供具有前瞻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的整体规划,并制定实施计划,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保证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根据规划要求预留、划拨公交站场用地,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配置模式,保证优先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需要,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
(三)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站场基础设施是推进城乡公交发展的重要保证,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总体规划,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城乡道路和客流集散的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必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公交配套设施。要加快站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市内外客运有效衔接、站点分布合理的一系列配套公交客运设施。
(四)加强公共交通配套保障。要确立公交路权优先,认真做好城市交通综合配套改造,应该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上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和港湾式站台,确保公交车辆专用路权;合理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设施,减少因道路条件对公交车辆通行的影响;加强查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车辆,切实提高公交准点准班率。
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加大对全市“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努力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积极培育和发展公交客运市场,促进全市公共交通客运行业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五)提升公交行业服务水平。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以规划为指导,构建等级明确、结构合理的公交线网,畅通市与镇的衔接,实行“零距离、零费用”换乘,充分发挥线网组合优势,不断提高公交的便捷性和吸引力。加强对公交企业经营和服务的监管,制定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使城乡公交能以完善的设施、优质的服务、一体化的网络,切实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城乡客运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制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定期开展对公交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社会公开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信访受理制度,认真倾听和积极稳妥处理社会各界群众对公交的建议及意见,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要加快建立行业自律和社会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努力提高整体服务质量,认真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评价公交客运服务的综合体系,逐年提升公交社会满意度。
(六)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积极建设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完善智能公交系统及App查询软件,加快实施微信扫码乘车,以智能、便捷出行提升市民乘车体验,构建智能公交综合系统,通过智能平台实现对公交车辆的远程监控调度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出行信息服务,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提升应急营运水平,方便市民乘车结算,并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辅助,全面提升智能化公交综合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推进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成立我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树立“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发展理念,将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列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并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建立城乡公交企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于实行低票价、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社会公益服务形成的政策性亏损,每年安排资金给予补贴;在用足用好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每个预算年度安排公共交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车辆设备购置,综合交通枢纽、场站、智能化建设、运营补偿补贴。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城市、城乡客运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公交行业监管。对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运力资源配置、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定州市近年来不断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市”是定州市城乡道路运输的重要发展机遇,定州市将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推进公交客运向乡镇延伸,形成网络化的城乡客运系统。建设“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市”,对统筹城乡客运资源、改善城乡客运条件,逐步完善定州市城乡道路客运系统,加大公共交通线网的覆盖,推动定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北省开展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创建实施方案》(冀交运〔2021〕332号),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9月14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目标,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市、城乡、镇村三级客运网。二是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统一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交通配套保障、提升公交行业服务水平。三是保障措施,成立我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将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列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并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同时制定城市、城乡客运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公交行业监管。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定州市贯彻落实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战略。通过优先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城市建设,可以获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资金、政策和技术支持,还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我市在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方面先行先试。同时有利于治理城市拥堵、缓解大气污染。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增强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有效降低公众对小汽车和电动车的依赖和使用,从而实现引导交通出行方式转变的目标,在源头和根本上解决我市的交通拥堵难题。
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定州交通
近日,定州发布“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资产评估项目委托公告”。
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资产评估
项目委托公告
1.委托条件:本项目委托人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委托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报名工作。
2.项目概况与委托范围
2.1项目名称: 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资产评估项目
2.2建设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项目内容:对拟收购的228辆城乡客车和150辆区域客车现值和30条农村客运班线净收益进行资产评估等。
2.4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28万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工。
2.6委托范围: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技术、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时间及方法
4.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5 日 (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
4.2报名方法: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至定州市交通运输局递交报名材料。
5.结果公示:我局将根据报名单位资质等条件,择优选择一家单位委托,并将委托结果公示。
6.发布的媒介:定州市人民政府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定州市清风北街134号
联系人:马盼到
电话:0312-2312585
12月26日,定州市交通运输组织召开定州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车辆退出经营工作启动会议。政府办副主任李硕、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杨永、机关党委委员王月强参加会议。
图片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项目正式运营后,城乡公交和城乡客运环境和服务将得到极大改善。城乡公交各项惠民政策将得到全面落实,定州百姓乘车将更加便捷,出行成本降低,生活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会上:党组副书记、二级主任科员杨永宣读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党委委员王月强宣读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车辆退出经营实施方案》。
政府办副主任李硕指出,我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是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也是我市的重要项目。要坚持民生、稳定第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实施,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做到工作任务受理到位,单位职责落实到位,舆情维稳管控到位,政策方案宣传到位。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统一,把困难认清,把政策弄懂,把责任压实,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
拓展阅读: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
《定州市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14日
定州市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保障群众基本出行、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均等的交通出行服务,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办函〔2014〕42号)和《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冀办字〔2021〕3号)以及《定州市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定办字〔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市、城乡、镇村三级客运网。建设完善各级客运站场枢纽节点,规划开通联结乡镇之间、乡镇到村、村村之间的一体化城乡公交客运线网,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力争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实现全市公交、城乡客运智能联网调度,运用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逐年提高行业服务社会满意度,建立“布局合理、网络畅通、便捷高效、快速舒适、社会认可、公众受益”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交通运输局统一负责全市公交客运行业管理,负责公交站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逐步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公交客运行业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规范公共交通客运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为构筑公共交通体系提供全面保障。有关部门要把优先发展城乡公交作为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努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共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
(二)组织实施公交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格局,提供具有前瞻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的整体规划,并制定实施计划,确保规划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保证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根据规划要求预留、划拨公交站场用地,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配置模式,保证优先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的需要,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
(三)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站场基础设施是推进城乡公交发展的重要保证,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总体规划,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城乡道路和客流集散的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必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公交配套设施。要加快站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市内外客运有效衔接、站点分布合理的一系列配套公交客运设施。
(四)加强公共交通配套保障。要确立公交路权优先,认真做好城市交通综合配套改造,应该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上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和港湾式站台,确保公交车辆专用路权;合理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设施,减少因道路条件对公交车辆通行的影响;加强查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车辆,切实提高公交准点准班率。
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加大对全市“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努力净化市场经营环境,积极培育和发展公交客运市场,促进全市公共交通客运行业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五)提升公交行业服务水平。优化公交线网布局,以规划为指导,构建等级明确、结构合理的公交线网,畅通市与镇的衔接,实行“零距离、零费用”换乘,充分发挥线网组合优势,不断提高公交的便捷性和吸引力。加强对公交企业经营和服务的监管,制定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使城乡公交能以完善的设施、优质的服务、一体化的网络,切实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城乡客运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严格制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定期开展对公交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社会公开考核力度建立健全信访受理制度,认真倾听和积极稳妥处理社会各界群众对公交的建议及意见,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要加快建立行业自律和社会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努力提高整体服务质量,认真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评价公交客运服务的综合体系,逐年提升公交社会满意度。
(六)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公交智能化建设。积极建设公交智能调度中心,完善智能公交系统及App查询软件,加快实施微信扫码乘车,以智能、便捷出行提升市民乘车体验,构建智能公交综合系统,通过智能平台实现对公交车辆的远程监控调度和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出行信息服务,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提升应急营运水平,方便市民乘车结算,并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辅助,全面提升智能化公交综合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实现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推进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成立我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统一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发展。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树立“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发展理念,将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列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并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建立城乡公交企业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于实行低票价、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承担社会公益服务形成的政策性亏损,每年安排资金给予补贴;在用足用好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每个预算年度安排公共交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车辆设备购置,综合交通枢纽、场站、智能化建设、运营补偿补贴。
(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城市、城乡客运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公交行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公交行业监管。对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运力资源配置、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定州市近年来不断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创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市”是定州市城乡道路运输的重要发展机遇,定州市将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推进公交客运向乡镇延伸,形成网络化的城乡客运系统。建设“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市”,对统筹城乡客运资源、改善城乡客运条件,逐步完善定州市城乡道路客运系统,加大公共交通线网的覆盖,推动定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财政厅下发了《河北省开展县级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创建实施方案》(冀交运〔2021〕332号),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9月14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目标,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市、城乡、镇村三级客运网。二是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统一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交通配套保障、提升公交行业服务水平。三是保障措施,成立我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将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列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主要工作,并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同时制定城市、城乡客运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公交行业监管。
三、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定州市贯彻落实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战略。通过优先发展城乡客运一体化城市建设,可以获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资金、政策和技术支持,还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我市在落实国家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方面先行先试。同时有利于治理城市拥堵、缓解大气污染。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增强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有效降低公众对小汽车和电动车的依赖和使用,从而实现引导交通出行方式转变的目标,在源头和根本上解决我市的交通拥堵难题。
来源: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定州交通
【部分在西安报名参加研考的省内其他市(区)考生协调在当前居留地借考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致参加2022年陕西省研考考生的一封信】记者12月23日晚22时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当晚发布了一封致参加2022年陕西省研考考生的一封信。信中提到,部分在西安市报名参加研考的省内其他市(区)考生,协调考生在当前居留地借考,并再次提醒考生注意考研相关事项。
这封信的内容为——
2021年的这个特殊的冬天,感谢你们和我们一起,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一起迎接2022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到来。
在研考进入倒计时的日子里,在经历长时间辛苦备考的最后关头,我们特别理解各位考生的紧张、焦虑,特别容忍你们的吐槽、批评,特别感谢大家的理解、宽容。毕竟,在全省特别是西安市疫情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在西安市全城严格管控、多个区域被划分为中高风险区、管控区的背景下,走出家门、走进考场这样普普通通的举动,对于不少考生而言却是“山重水复”。
但是,考生们可能不知道的是,为了组织好疫情下的研考工作,国务院领导明确指示“应考尽考”,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正常组考和疫情防控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省市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解决突出问题,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级指挥全力协调,省教育考试院和全省各考点学校夜以继日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疫情相应调整考试组织工作,反复论证考试方案,持续完善考场安排,协调保障试题转送,力争使受疫情影响的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
从未有哪一年的研考组织工作,像今年这样充满挑战。无须讳言,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面临难以兼顾的选择,也可能留下大大小小的遗憾,但我们会抱着最大的诚意,努力使更多的考生顺利应考。临考前夕,特别提醒各位考生:
——及时关注考点安排。在前期对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分类作出考点安排的基础上,对于部分在西安市报名参加研考的省内其他市(区)考生,在网络征集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我们协调考生在当前居留地借考。宝鸡文理学院(宝鸡)、咸阳师范学院(咸阳)、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铜川)、渭南师范学院(渭南,含韩城)、延安大学(延安)、榆林学院(榆林)、陕西理工大学(汉中)、安康学院(安康)、商洛学院(商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新增承担申请在相关地区就地借考考生的考试组织工作。提醒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发布的考场安排等信息,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确保应考顺利。
——妥善保管准考证。对于组考的考务人员和应考考生,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省范围内基层各单位,对12月28日前持本人2022年研考准考证或考务证的人员和车辆予以放行。因此,今年的研考准考证不仅仅是考生报名信息的证明书,也是考生出行的通行证。提醒广大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确保考试期间出行顺利。
——提前确定出行方式。针对管控措施全面加强的实际情况,西安市要求各区(县)辖区酒店对持准考证或考务证的人员提供方便。12月25日至27日考试期间,西安市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正常运转,方便考生出行。对于封控区考生而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安全,我们舍弃了私家车出行方案,改由政府部门统一协调网约车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接送服务;请23日下午提交登记信息的3000余名考生,后续留意车辆安排信息,并注意与驾驶员约定接送时间,严格履行点对点出行个人健康和不妨碍他人健康承诺。考生在考试期间遇到的出行困难,可及时向现场交警求助。
——按时接受核酸检测。本次研考要求:在西安市管控区和防范区内的考生考试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他区域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在考生出入居住地、进入考点的过程中均须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核酸检测结果的纸质证明和电子凭证均予以认可。提醒广大考生按时接受核酸检测,保存好纸质或电子凭证;核酸检测有困难的,请及时联系居住小区物业办或社区请求解决。考试期间,将在考点门口设立临时核酸检测点,为考生提供便利。
——全程加强个人防护。健康是最重要的事。提醒广大考生加强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接受扫码测温等,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或接到通知转为风险人员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考点,由现场医护人员排查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参加考试。封控区考生在往返考点和居住地的途中严禁下车,到达考点后须通过考点设置的专用通道至专用隔离考场,考试全程佩戴N95口罩。管控区考生可自驾车往返考点,防范区考生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考点,其他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交通工具。
此时此刻,万家灯火,省市区三级教育、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考点高校的工作人员仍在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工作,以电话询问、短信通知、网络征集、上门面访等方式,努力摸清受影响考生的具体情况,协调安排封控区考生点对点出行,谋划安排在集中隔离点的考生的送考上门工作,等等。近几天来,为了应对疫情造成的影响,多所高校主动申请成为新设考点,一大批教师请缨做考试服务志愿者,上百个集中隔离点为隔离考生提供特殊组考服务,上千名政府部门安排的网约车司机整装待发,他们是最美的人。
愿每一份默默的付出都有回报,愿每一个奋斗的梦想都能实现。2022年研考考生们,加油!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这封信的内容为——
2021年的这个特殊的冬天,感谢你们和我们一起,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一起迎接2022年陕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到来。
在研考进入倒计时的日子里,在经历长时间辛苦备考的最后关头,我们特别理解各位考生的紧张、焦虑,特别容忍你们的吐槽、批评,特别感谢大家的理解、宽容。毕竟,在全省特别是西安市疫情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在西安市全城严格管控、多个区域被划分为中高风险区、管控区的背景下,走出家门、走进考场这样普普通通的举动,对于不少考生而言却是“山重水复”。
但是,考生们可能不知道的是,为了组织好疫情下的研考工作,国务院领导明确指示“应考尽考”,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正常组考和疫情防控统筹兼顾确保安全,省市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解决突出问题,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提级指挥全力协调,省教育考试院和全省各考点学校夜以继日工作,根据不断变化的疫情相应调整考试组织工作,反复论证考试方案,持续完善考场安排,协调保障试题转送,力争使受疫情影响的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
从未有哪一年的研考组织工作,像今年这样充满挑战。无须讳言,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面临难以兼顾的选择,也可能留下大大小小的遗憾,但我们会抱着最大的诚意,努力使更多的考生顺利应考。临考前夕,特别提醒各位考生:
——及时关注考点安排。在前期对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分类作出考点安排的基础上,对于部分在西安市报名参加研考的省内其他市(区)考生,在网络征集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我们协调考生在当前居留地借考。宝鸡文理学院(宝鸡)、咸阳师范学院(咸阳)、铜川职业技术学院(铜川)、渭南师范学院(渭南,含韩城)、延安大学(延安)、榆林学院(榆林)、陕西理工大学(汉中)、安康学院(安康)、商洛学院(商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新增承担申请在相关地区就地借考考生的考试组织工作。提醒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发布的考场安排等信息,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确保应考顺利。
——妥善保管准考证。对于组考的考务人员和应考考生,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省范围内基层各单位,对12月28日前持本人2022年研考准考证或考务证的人员和车辆予以放行。因此,今年的研考准考证不仅仅是考生报名信息的证明书,也是考生出行的通行证。提醒广大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确保考试期间出行顺利。
——提前确定出行方式。针对管控措施全面加强的实际情况,西安市要求各区(县)辖区酒店对持准考证或考务证的人员提供方便。12月25日至27日考试期间,西安市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正常运转,方便考生出行。对于封控区考生而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安全,我们舍弃了私家车出行方案,改由政府部门统一协调网约车提供“一对一”点对点接送服务;请23日下午提交登记信息的3000余名考生,后续留意车辆安排信息,并注意与驾驶员约定接送时间,严格履行点对点出行个人健康和不妨碍他人健康承诺。考生在考试期间遇到的出行困难,可及时向现场交警求助。
——按时接受核酸检测。本次研考要求:在西安市管控区和防范区内的考生考试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其他区域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在考生出入居住地、进入考点的过程中均须接受工作人员的查验,核酸检测结果的纸质证明和电子凭证均予以认可。提醒广大考生按时接受核酸检测,保存好纸质或电子凭证;核酸检测有困难的,请及时联系居住小区物业办或社区请求解决。考试期间,将在考点门口设立临时核酸检测点,为考生提供便利。
——全程加强个人防护。健康是最重要的事。提醒广大考生加强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按要求接受扫码测温等,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或接到通知转为风险人员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考点,由现场医护人员排查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后参加考试。封控区考生在往返考点和居住地的途中严禁下车,到达考点后须通过考点设置的专用通道至专用隔离考场,考试全程佩戴N95口罩。管控区考生可自驾车往返考点,防范区考生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考点,其他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交通工具。
此时此刻,万家灯火,省市区三级教育、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各考点高校的工作人员仍在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工作,以电话询问、短信通知、网络征集、上门面访等方式,努力摸清受影响考生的具体情况,协调安排封控区考生点对点出行,谋划安排在集中隔离点的考生的送考上门工作,等等。近几天来,为了应对疫情造成的影响,多所高校主动申请成为新设考点,一大批教师请缨做考试服务志愿者,上百个集中隔离点为隔离考生提供特殊组考服务,上千名政府部门安排的网约车司机整装待发,他们是最美的人。
愿每一份默默的付出都有回报,愿每一个奋斗的梦想都能实现。2022年研考考生们,加油!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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