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什么都明白,但是改变很难。
首先学会让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好嘛?
不要总考虑别人怎样怎样,要想想自己开不开心,舒服不舒服,想不想干,想不想说,想不想吃,想不想听。
同样请再一次谨记:少说话…没有人能感同身受,也没有人愿意听与自己无关的麻烦事儿……
每个阶段不断遇见事情,不断增长见识,不断坚强,不断勇敢,又不断治愈自己[太阳]
首先学会让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好嘛?
不要总考虑别人怎样怎样,要想想自己开不开心,舒服不舒服,想不想干,想不想说,想不想吃,想不想听。
同样请再一次谨记:少说话…没有人能感同身受,也没有人愿意听与自己无关的麻烦事儿……
每个阶段不断遇见事情,不断增长见识,不断坚强,不断勇敢,又不断治愈自己[太阳]
“当时都把我都吓蒙了!”8月18日凌晨4时许,河南周口,一男子晚上驾车经过一条,两边种满了树的乡村道路时,由于没有路灯,男子非常谨慎地驾驶,并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忽然间,男子发现远处的地上,隐隐约约有一个物体。
男子开始减速慢行,结果从身边经过时,男子发现地上根本不是什么物体,而是一个大活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男子当时看得清楚,还拍了视频,是位大妈,至于大妈为什么躺在地上呢?他不知道,也不敢下车查看。
对此,有网友称,凌晨4时、没有路灯,大妈不至于睡在公路上,应该晕倒在路上,因此该网友表示,男子应该下车去帮帮大妈,至少也要叫醒她。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天气炎热,大妈说不定,还真的有可能是为了凉快,睡在马路上。因为之前安微阜阳就发生过,两位大妈睡在马路上,被汽车从头上碾压而过的事。
还有网友说,大妈可能是来看田里灌水时,不小心睡着的,该网友还表示,还好男子开车够谨慎,不然车子开得快,就会“摊上大事!”
但有比较谨慎的网友又认为,能够理解男子,不敢下车的原因,毕竟是凌晨4时,担心“有诈”!而且这样的案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1、笔者认为,出于自己的安全考虑,绝对没错!但是,笔者同时还认为,男子可以打电话报警,通知警察过来处理,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也能让大妈尽快脱离险境。
2、有网友问,如果男子真的不小心,从大妈身上碾过,这种情况该怎么定性?
事发地点属于道路,一般来说,这种情形属于交通事故,司机会不会构成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是看造成的后果与交警认定的责任划分。
即如果造成造成大妈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大家可能会说,大妈自己躺在地上,肯定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实则未必!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包括很多因素在内,比如司机有没有酒驾、车辆年审了没有等等。
3、民事赔偿方面,应当减轻司机一方的责任
无论事发地是乡道,还是县道,从法律上来讲,就是属于道路,道路是用来行车,而不是用来睡觉的。大妈是成年人,即大妈应当知道躺在地上睡觉的危害性,因此大妈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民法典》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无论任何原因、任何时候,大家务必要谨记,切勿躺在或睡在马路上,因为马路的功能是用来行车的,而不是用来睡觉的。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意外,想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男子开始减速慢行,结果从身边经过时,男子发现地上根本不是什么物体,而是一个大活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男子当时看得清楚,还拍了视频,是位大妈,至于大妈为什么躺在地上呢?他不知道,也不敢下车查看。
对此,有网友称,凌晨4时、没有路灯,大妈不至于睡在公路上,应该晕倒在路上,因此该网友表示,男子应该下车去帮帮大妈,至少也要叫醒她。
也有网友认为,现在天气炎热,大妈说不定,还真的有可能是为了凉快,睡在马路上。因为之前安微阜阳就发生过,两位大妈睡在马路上,被汽车从头上碾压而过的事。
还有网友说,大妈可能是来看田里灌水时,不小心睡着的,该网友还表示,还好男子开车够谨慎,不然车子开得快,就会“摊上大事!”
但有比较谨慎的网友又认为,能够理解男子,不敢下车的原因,毕竟是凌晨4时,担心“有诈”!而且这样的案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1、笔者认为,出于自己的安全考虑,绝对没错!但是,笔者同时还认为,男子可以打电话报警,通知警察过来处理,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安全,也能让大妈尽快脱离险境。
2、有网友问,如果男子真的不小心,从大妈身上碾过,这种情况该怎么定性?
事发地点属于道路,一般来说,这种情形属于交通事故,司机会不会构成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要是看造成的后果与交警认定的责任划分。
即如果造成造成大妈死亡,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大家可能会说,大妈自己躺在地上,肯定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实则未必!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包括很多因素在内,比如司机有没有酒驾、车辆年审了没有等等。
3、民事赔偿方面,应当减轻司机一方的责任
无论事发地是乡道,还是县道,从法律上来讲,就是属于道路,道路是用来行车,而不是用来睡觉的。大妈是成年人,即大妈应当知道躺在地上睡觉的危害性,因此大妈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民法典》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如果被侵权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责任。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无论任何原因、任何时候,大家务必要谨记,切勿躺在或睡在马路上,因为马路的功能是用来行车的,而不是用来睡觉的。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极大,一旦发生意外,想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走心就是跟着心痛,跟着思绪,跟着喜怒哀乐。人们都说放下,可真正的放下是什么?
是疾苦无所视,疼痛无所感,快乐无所应吗?是淡然处之,无关痛痒,冷眼相待吗?
如果这些都能无所谓,那就是放下,我不能持否,所以我无法放下。
过去的一天如同三秋,过去的一夜如同一年……
既如此,请谨记在心:不与之争论,不忌逆耳之言,不强词夺理,不露华彩,看他一花独放,待他超于手足……
恭祝平安吧!
阿弥陀佛……阿门……#今日边框打卡# https://t.cn/z8ApgDJ
是疾苦无所视,疼痛无所感,快乐无所应吗?是淡然处之,无关痛痒,冷眼相待吗?
如果这些都能无所谓,那就是放下,我不能持否,所以我无法放下。
过去的一天如同三秋,过去的一夜如同一年……
既如此,请谨记在心:不与之争论,不忌逆耳之言,不强词夺理,不露华彩,看他一花独放,待他超于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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