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垣微课堂# 写我名字,离婚时房子就归我?这些知识点不可不知!
相爱时,互许承诺,
择一房携手终老,可是幸福悄悄溜走了,
房子归谁成了一个难题。
据民政部数据,
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947.1万对,
离婚登记415.4万对。
跟结婚离婚关联较多的一个话题就是房产证,结婚买房、离婚分房与房产证相关的法律知识。
房产证写谁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我们看看具体案件中法院怎么判。
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
可是这段婚姻并没有持续很久。结婚四年后,双方提出了离婚。钱某认为这套房屋应该是双方共同财产,而徐某则坚持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钱某为了明确房子是双方共同所有,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确认这套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了当事人结婚进行出资购买房屋,由当事人婚后进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应当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说法:
一、双方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愿意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观前提,正是由于双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父母才会同意将出资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子女的配偶名下,父母的真实意愿是为子女购房,用于子女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资应当系对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赠与;
二、房屋虽登记在子女的配偶名下,将该房屋认定为子女的配偶一方所有,显然不符合父母作为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子女的配偶主张父母出资系对其单方赠与的应当举证予以证明;
三、将房屋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与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观事实明显不符,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结合权属的实际登记状况综合进行考量;
四、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符合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心理预期,考虑到房屋虽登记在配偶名下,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为生活之常态,将所购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亦更为适宜。
婚前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下面就帮大家整理一下五种房产证上写名字的选择及结果。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此种情况下,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在离婚后另行诉讼进行分割。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应按照双方约定判断房屋所属。
2、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承担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也应该从两个角度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该方子女婚前财产,如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相爱时,互许承诺,
择一房携手终老,可是幸福悄悄溜走了,
房子归谁成了一个难题。
据民政部数据,
2019年全国结婚登记947.1万对,
离婚登记415.4万对。
跟结婚离婚关联较多的一个话题就是房产证,结婚买房、离婚分房与房产证相关的法律知识。
房产证写谁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我们看看具体案件中法院怎么判。
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
可是这段婚姻并没有持续很久。结婚四年后,双方提出了离婚。钱某认为这套房屋应该是双方共同财产,而徐某则坚持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钱某为了明确房子是双方共同所有,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确认这套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了当事人结婚进行出资购买房屋,由当事人婚后进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应当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说法:
一、双方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愿意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观前提,正是由于双方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父母才会同意将出资所购房屋登记在其子女的配偶名下,父母的真实意愿是为子女购房,用于子女及其配偶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其出资应当系对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赠与;
二、房屋虽登记在子女的配偶名下,将该房屋认定为子女的配偶一方所有,显然不符合父母作为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子女的配偶主张父母出资系对其单方赠与的应当举证予以证明;
三、将房屋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与房屋登记在子女配偶名下的客观事实明显不符,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结合权属的实际登记状况综合进行考量;
四、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符合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心理预期,考虑到房屋虽登记在配偶名下,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为生活之常态,将所购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亦更为适宜。
婚前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下面就帮大家整理一下五种房产证上写名字的选择及结果。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
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此种情况下,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在离婚后另行诉讼进行分割。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应按照双方约定判断房屋所属。
2、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承担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也应该从两个角度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该方子女婚前财产,如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你说,有些情,直到老去也不会忘记。一个转身,又错过了什么?岁月匆匆,最美的缘就是遇见你,与你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你就烙印在我的心底。
走得累不累,脚知道,过得好不好,心知道,陪你走了很远的路,最后,还是错过,执着,是因为太过深爱。
独自回忆着两个人的画面,在错过的时间遇见对的你,明知道没结果,心却收不回来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思念着你,风起的时候,总是怀念着从前。明知道曾经再美,也回不去了,却还是无法忘记你。明明那么伤心,却还微笑着说,很好。
一别后会无期,岁月匆匆,最美的缘就是遇见你,纵然相思入骨,纵然为你飘零久,还是希望未来的路上有你相伴。
阡陌红尘,无论我们有着多么遥远的距离,我都会默默守望着你。许一个心愿,给自己一个微笑,愿在梦里还能遇见你。
人生的路上,有你不再寂寞,曾经我以为我是最幸福的人,多想紧紧牵着你的手,永远不分开。回忆里总有一个你,陪着我欢喜悲伤,深深地爱着你,却不能永远在一起,你可知道,爱而不得的痛?
最美的相逢,就是遇见了你,只想天涯海角都陪着你,你却说,请原谅,人总要离别,要好好保重自己。
有些誓言,说出口时是幸福,散落后成了最悲伤的故事。等待着,以为你有一天会回来。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很苦,一次次想要去找你,却早已没有了一个适合的身份去见你。
分开很久的人,仍在心里,却不敢再联系了。一些话,写给深爱的你,多希望能够看到,知道我还深爱着你。
关于你有太多的不舍,可惜,终是没结果,劝自己,别再为离开的你难过。多少风花雪月,成为最美的回忆。
爱得太满,睡得太晚,憔悴的只是自己。蓦然回首,谁是谁一生的牵挂,谁还欠谁多少?
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却给我留下最深的伤,我用三生烟火换你一句爱我,此后,两不相欠了。
伤心的时候,才知道泪水有多苦涩,想你的时候,才知道相思的煎熬,最美的相逢,就是遇见了你,可惜,你不能陪我到天荒地老。
这座城市再也没有你,以后的路,我一个人慢慢走,请你不要忘记,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诉不完今生的牵绊,写不完红尘的情愁。
我知道,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原谅我曾经的打扰。不知不觉爱上了你,想要忘记你太难。你一直在我心里,在我的文字里,岁月匆匆,最美的缘就是遇见你。因为有你,心灵有了归宿,不再为爱,寻寻觅觅。
最好的爱情,就是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如若错过,便护你安好。愿你在世间获得幸福快乐,余生,懂得珍惜眼前人。
走得累不累,脚知道,过得好不好,心知道,陪你走了很远的路,最后,还是错过,执着,是因为太过深爱。
独自回忆着两个人的画面,在错过的时间遇见对的你,明知道没结果,心却收不回来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思念着你,风起的时候,总是怀念着从前。明知道曾经再美,也回不去了,却还是无法忘记你。明明那么伤心,却还微笑着说,很好。
一别后会无期,岁月匆匆,最美的缘就是遇见你,纵然相思入骨,纵然为你飘零久,还是希望未来的路上有你相伴。
阡陌红尘,无论我们有着多么遥远的距离,我都会默默守望着你。许一个心愿,给自己一个微笑,愿在梦里还能遇见你。
人生的路上,有你不再寂寞,曾经我以为我是最幸福的人,多想紧紧牵着你的手,永远不分开。回忆里总有一个你,陪着我欢喜悲伤,深深地爱着你,却不能永远在一起,你可知道,爱而不得的痛?
最美的相逢,就是遇见了你,只想天涯海角都陪着你,你却说,请原谅,人总要离别,要好好保重自己。
有些誓言,说出口时是幸福,散落后成了最悲伤的故事。等待着,以为你有一天会回来。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很苦,一次次想要去找你,却早已没有了一个适合的身份去见你。
分开很久的人,仍在心里,却不敢再联系了。一些话,写给深爱的你,多希望能够看到,知道我还深爱着你。
关于你有太多的不舍,可惜,终是没结果,劝自己,别再为离开的你难过。多少风花雪月,成为最美的回忆。
爱得太满,睡得太晚,憔悴的只是自己。蓦然回首,谁是谁一生的牵挂,谁还欠谁多少?
你走进了我的世界,却给我留下最深的伤,我用三生烟火换你一句爱我,此后,两不相欠了。
伤心的时候,才知道泪水有多苦涩,想你的时候,才知道相思的煎熬,最美的相逢,就是遇见了你,可惜,你不能陪我到天荒地老。
这座城市再也没有你,以后的路,我一个人慢慢走,请你不要忘记,你的世界我曾经来过,诉不完今生的牵绊,写不完红尘的情愁。
我知道,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原谅我曾经的打扰。不知不觉爱上了你,想要忘记你太难。你一直在我心里,在我的文字里,岁月匆匆,最美的缘就是遇见你。因为有你,心灵有了归宿,不再为爱,寻寻觅觅。
最好的爱情,就是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如若错过,便护你安好。愿你在世间获得幸福快乐,余生,懂得珍惜眼前人。
[好喜欢][哪吒开心]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的爱我。你头发乱了时候,我会笑笑的替你拨一波,然后,手还留恋的在你发上多待几秒。但是,如果我爱你,而你不巧的不爱我[猩红女巫]。你头发乱了,我只会轻轻的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喔。这大概是最纯粹的爱情观,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如若错过,便护TA安好#独立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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