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播报#【重磅!资阳就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收费方案征求意见,你怎么看?】
近日,资阳市发改委召开了主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研讨会,联合多个部门讨论《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建议方案(讨论稿)》对车位分类、车型分类、收费时段、收费管理等进行了研究。
11月2日,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原文如下↓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资阳市政府关于市主城区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经深入调研、广泛讨论,结合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制了《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28-26632938 电子邮箱:615840513@qq.com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六楼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主城区停车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广大市民增强绿色环保出行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识,有效缓解主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停车压力,按照市政府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1:00,共13个小时。其余时段免费。
(二)收费车位范围
鉴于资阳城市建设和发展现状,将主城区(含资阳老城区、沱东新区、高新区、临空区的城市建成区)路内(含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A、B、C三类。A类、B类车位为收费车位,C类车位免费停放。
车位类别由公安机关会同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划分。
A类车位指在道路交通流量较大、停车需求大、供需矛盾突出,需提高占道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B类车位指在停车位基本满足需求、供需较为平衡,道路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C类车位指在停车位较为充足、供需矛盾较小,或少数老旧居民小区配套停车位紧缺、需在周边交通流量小的道路临时停车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1. A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最高不超过14元/辆/次。
2. B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2.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最高不超过8元/辆/次。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24小时连续计费,不设免费时段。
(二)收费车位范围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场(设施)。如: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公园、景区、车站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的公共停车场所(含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
二是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政府授权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
1. 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1) 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0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7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5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1)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3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6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6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 同一场所同时具有室内室外停车场(设施)收费标准。
当同一场所内既有室外停车场又有室内停车场时,有条件实现室内、室外停车分别计费的,分别依照室内、室外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无条件区分室内、室外停车收费的,一律按就低原则,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医院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停车场按就低原则,一律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
三、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情形
(一)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制式行政执法车辆、城市管理作业车、殡仪车使用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其中,在医院附设停车场停车时间未超过4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三)新能源车停放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超过2小时的,减半征收。
(四)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其他情形,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动态管理
对因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新增、减少或由免费改为收费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停车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审定、施划,每年报市政府备案。
五、收费管理
(一)停车收费主体必须合法。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机动车停车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者。路内临时停车经营者还须同时取得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停车收费工作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停车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所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地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收费财务管理。机动车停车收费须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停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监督。
(四)自主经营强化便民。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停车管理单位实际执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优惠停车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五)准确界定车辆类别。依据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规定,本收费标准所述小型汽车指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中型汽车指10座以上(含)1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大型汽车指20座以上(含)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含)的载货汽车;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
六、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资阳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0〕6号)同时停止执行。
近日,资阳市发改委召开了主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研讨会,联合多个部门讨论《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建议方案(讨论稿)》对车位分类、车型分类、收费时段、收费管理等进行了研究。
11月2日,资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原文如下↓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公开征求《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资阳市政府关于市主城区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经深入调研、广泛讨论,结合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拟制了《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与权,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28-26632938 电子邮箱:615840513@qq.com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9号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六楼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资阳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主城区停车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广大市民增强绿色环保出行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识,有效缓解主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停车压力,按照市政府规范停车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的通知》(建城〔2015〕14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1:00,共13个小时。其余时段免费。
(二)收费车位范围
鉴于资阳城市建设和发展现状,将主城区(含资阳老城区、沱东新区、高新区、临空区的城市建成区)路内(含车行道、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划分为A、B、C三类。A类、B类车位为收费车位,C类车位免费停放。
车位类别由公安机关会同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别划分。
A类车位指在道路交通流量较大、停车需求大、供需矛盾突出,需提高占道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周转率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B类车位指在停车位基本满足需求、供需较为平衡,道路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C类车位指在停车位较为充足、供需矛盾较小,或少数老旧居民小区配套停车位紧缺、需在周边交通流量小的道路临时停车的区域施划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1. A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最高不超过14元/辆/次。
2. B类车位
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2.00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最高不超过8元/辆/次。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
(一)收费时段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24小时连续计费,不设免费时段。
(二)收费车位范围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场(设施)。如: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公园、景区、车站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的公共停车场所(含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
二是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或政府授权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
1. 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
(1) 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0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7元/辆/次;超过2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25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
(1)中小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3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3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2)大型汽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4小时的,6元/辆/次;超过4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16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摩托车。每次停车时间未超过6小时的,1元/辆/次;超过6小时后,每增加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24小时内连续计费不超过4元/辆/次,24小时后重新计费。
3. 同一场所同时具有室内室外停车场(设施)收费标准。
当同一场所内既有室外停车场又有室内停车场时,有条件实现室内、室外停车分别计费的,分别依照室内、室外停车收费标准执行;无条件区分室内、室外停车收费的,一律按就低原则,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医院等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附设停车场按就低原则,一律执行室外停车收费标准。
三、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情形
(一)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军警车辆,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制式行政执法车辆、城市管理作业车、殡仪车使用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二)机动车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其中,在医院附设停车场停车时间未超过4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
(三)新能源车停放时间未超过2小时的,免收机动车停车费;超过2小时的,减半征收。
(四)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机动车停车费的其他情形,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动态管理
对因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新增、减少或由免费改为收费的路内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停车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停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审定、施划,每年报市政府备案。
五、收费管理
(一)停车收费主体必须合法。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机动车停车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者。路内临时停车经营者还须同时取得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停车收费工作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停车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所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地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收费财务管理。机动车停车收费须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停车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监督。
(四)自主经营强化便民。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停车管理单位实际执行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优惠停车措施,并向社会公示。
(五)准确界定车辆类别。依据公安交警部门有关规定,本收费标准所述小型汽车指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货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中型汽车指10座以上(含)19座以下(含)的载客汽车、车长大于6米(含)或车货总质量大于4.5吨(含)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大型汽车指20座以上(含)的载客汽车、车货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含)的载货汽车;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
六、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1年 月 日起执行。《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资阳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20〕6号)同时停止执行。
#开封# 请注意!开封请注意!【快讯!开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督查、大宣传“行动!】10月29日,记者从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有14个省市陆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阻断和控制疫情传播,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督查、大宣传”行动。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2021年10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汴人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主要排查四类重点人员:
1.已返汴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
2.已返汴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
3.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汴人员;
4.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二、扎实做好大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开封各县区要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
明确被管控人员的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转换被管控人员健康码颜色,原则上对居家隔离对象居住场所安装门磁等技防设备;
对居家隔离对象和健康监测对象等被管控人员落实日巡查、日沟通、日清消、日保障、日登记等制度,及时代买代办生活用品,及时协调解决被管控人员外出就医就诊等问题。
(二) 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开放式场所(景区、游乐场、运动场)、封闭场所(机关、商超、宾馆、酒店、餐厅)以及特殊场所(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应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一米距等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影剧院等密闭性场所要合理设置观影人员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餐饮服务场所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 “熔断”机制。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强化人防、技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表演区域管控,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省外来汴游客,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
取消或延期举办开封市域内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 聚集性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 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预审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指挥部领导审批。
无主管单位的机构或个人举办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活动场所提供方或承接单位履行上述程序。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凡私自举办、对我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严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管理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进入医院人员需测体温、查验双码。
发热患者一律在发热门诊闭环就诊,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住院患者非必要不探视,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期间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途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核酸检测。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院感知识培训,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应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专车闭环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凡私自接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应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测体温,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加强学校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按时消杀、通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备,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演练任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不迅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流调溯源协同配合不紧密、隔离不坚决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从启动应急响应、风险区域管控与风险人员排查、流调溯源、以核 酸检测为核心识别传染源、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等7个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开展应急演练,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要从演练中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点、面、线”有机结合的管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县区在市级演练结束后组织开展本县区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做好隔离点储备和启用
各县区提前储备好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每万人不少于20间(市内每区总数不少于300间),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
对现有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严格实行单人单间,做好每日健康巡查,杜绝交叉接触。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启用。
三、严格实施大督查
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采取综合督查、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缓落实、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及时通报批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四、广泛组织大宣传
各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群防群控意识。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猛犸新闻)⑯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2021年10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汴人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主要排查四类重点人员:
1.已返汴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
2.已返汴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
3.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汴人员;
4.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二、扎实做好大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开封各县区要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
明确被管控人员的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转换被管控人员健康码颜色,原则上对居家隔离对象居住场所安装门磁等技防设备;
对居家隔离对象和健康监测对象等被管控人员落实日巡查、日沟通、日清消、日保障、日登记等制度,及时代买代办生活用品,及时协调解决被管控人员外出就医就诊等问题。
(二) 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开放式场所(景区、游乐场、运动场)、封闭场所(机关、商超、宾馆、酒店、餐厅)以及特殊场所(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应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一米距等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影剧院等密闭性场所要合理设置观影人员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餐饮服务场所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 “熔断”机制。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强化人防、技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表演区域管控,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省外来汴游客,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
取消或延期举办开封市域内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 聚集性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 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预审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指挥部领导审批。
无主管单位的机构或个人举办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活动场所提供方或承接单位履行上述程序。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凡私自举办、对我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严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管理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进入医院人员需测体温、查验双码。
发热患者一律在发热门诊闭环就诊,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住院患者非必要不探视,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期间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途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核酸检测。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院感知识培训,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应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专车闭环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凡私自接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应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测体温,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加强学校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按时消杀、通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备,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演练任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不迅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流调溯源协同配合不紧密、隔离不坚决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从启动应急响应、风险区域管控与风险人员排查、流调溯源、以核 酸检测为核心识别传染源、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等7个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开展应急演练,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要从演练中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点、面、线”有机结合的管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县区在市级演练结束后组织开展本县区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做好隔离点储备和启用
各县区提前储备好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每万人不少于20间(市内每区总数不少于300间),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
对现有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严格实行单人单间,做好每日健康巡查,杜绝交叉接触。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启用。
三、严格实施大督查
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采取综合督查、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缓落实、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及时通报批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四、广泛组织大宣传
各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群防群控意识。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猛犸新闻)⑯
【确保不漏一人!开封开展疫情防控大排查行动!】截至10月28日,全国已有14个省市陆续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阻断和控制疫情传播,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督查、大宣传”行动。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2021年10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汴人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主要排查四类重点人员:
1.已返汴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
2.已返汴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
3.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汴人员;
4.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二、扎实做好大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各县区要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
◆ 明确被管控人员的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 转换被管控人员健康码颜色,原则上对居家隔离对象居住场所安装门磁等技防设备;
◆ 对居家隔离对象和健康监测对象等被管控人员落实日巡查、日沟通、日清消、日保障、日登记等制度,及时代买代办生活用品,及时协调解决被管控人员外出就医就诊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开放式场所(景区、游乐场、运动场)、封闭场所(机关、商超、宾馆、酒店、餐厅)以及特殊场所(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应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一米距等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影剧院等密闭性场所要合理设置观影人员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餐饮服务场所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 “熔断”机制。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强化人防、技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表演区域管控,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省外来汴游客,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
取消或延期举办开封市域内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 聚集性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 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预审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指挥部领导审批。
无主管单位的机构或个人举办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活动场所提供方或承接单位履行上述程序。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凡私自举办、对我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严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管理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进入医院人员需测体温、查验双码。
发热患者一律在发热门诊闭环就诊,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住院患者非必要不探视,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期间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途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核酸检测。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院感知识培训,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应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专车闭环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凡私自接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应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测体温,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加强学校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按时消杀、通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备,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演练任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不迅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流调溯源协同配合不紧密、隔离不坚决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从启动应急响应、风险区域管控与风险人员排查、流调溯源、以核 酸检测为核心识别传染源、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等7个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开展应急演练,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要从演练中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点、面、线”有机结合的管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县区在市级演练结束后组织开展本县区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做好隔离点储备和启用
各县区提前储备好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每万人不少于20间(市内每区总数不少于300间),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
对现有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严格实行单人单间,做好每日健康巡查,杜绝交叉接触。
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启用。
三、严格实施大督查
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采取综合督查、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缓落实、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及时通报批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四、广泛组织大宣传
各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群防群控意识。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封勇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 #开封开封开路先锋#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
开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要对本辖区内2021年10月份以来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汴人员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确保不漏一人。
主要排查四类重点人员:
1.已返汴但未落实排查管控人员;
2.已返汴且已排查但管控措施未落实到位人员;
3.仍在涉疫风险地区尚未返汴人员;
4.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人员,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时空伴随者以及经研判确定的高风险人员。
二、扎实做好大管控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各县区要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人员登记建档,做到“五明确四了解一转换”,即:
◆ 明确被管控人员的人数、被管控原因、管控措施、起止时间、纳入社区管理期间应急处置方式,了解被管控人员的健康情况、家庭情况、核酸检测情况、管控期间的需求;
◆ 转换被管控人员健康码颜色,原则上对居家隔离对象居住场所安装门磁等技防设备;
◆ 对居家隔离对象和健康监测对象等被管控人员落实日巡查、日沟通、日清消、日保障、日登记等制度,及时代买代办生活用品,及时协调解决被管控人员外出就医就诊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管控
全市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影院、KTV、网吧)、开放式场所(景区、游乐场、运动场)、封闭场所(机关、商超、宾馆、酒店、餐厅)以及特殊场所(监所、养老院、福利院)应严格执行测体温、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戴口罩、一米距等刚性规定,防止时紧时松。
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严格落实乘客戴口罩、扫码乘车制度,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营,暂停发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班线客运和旅游包车。
影剧院等密闭性场所要合理设置观影人员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餐饮服务场所加强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市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 “熔断”机制。
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客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强化人防、技防,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加强表演区域管控,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省外来汴游客,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园。
(三)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管控
取消或延期举办开封市域内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线上方式举办。确需线下举办的 聚集性活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批。
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 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预审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指挥部领导审批。
无主管单位的机构或个人举办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活动场所提供方或承接单位履行上述程序。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和尚在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强化社会层面活动管控,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亲朋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未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凡私自举办、对我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严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管理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进入医院人员需测体温、查验双码。
发热患者一律在发热门诊闭环就诊,可疑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住院患者非必要不探视,需陪护的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期间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途更换陪护人员需重新核酸检测。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强化院感知识培训,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应立刻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专车闭环转运至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凡私自接诊的,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各零售药店暂停退烧药销售,对购买抗生素、抗病毒和止咳类等药物的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对有发热症状的顾客,应主动劝导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五)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测体温,校外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加强学校保洁、保安、食堂等后勤人员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室、图书馆、餐厅等公共场所按时消杀、通风。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阳性病例所在城市旅居史的师生及时向学校报备,做好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沟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输入,确保学校安全。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演练任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针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不迅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不足、流调溯源协同配合不紧密、隔离不坚决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从启动应急响应、风险区域管控与风险人员排查、流调溯源、以核 酸检测为核心识别传染源、集中隔离应隔尽隔、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等7个方面,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逐项开展应急演练,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要从演练中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点、面、线”有机结合的管控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各县区在市级演练结束后组织开展本县区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七)严格做好隔离点储备和启用
各县区提前储备好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和隔离房间,每万人不少于20间(市内每区总数不少于300间),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规模在100间房间以上。
对现有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严格实行单人单间,做好每日健康巡查,杜绝交叉接触。
建立备用隔离点清单,确保发生疫情后能迅速启用。
三、严格实施大督查
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坚持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线上检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采取综合督查、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缓落实、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失职渎职行为及时通报批评,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四、广泛组织大宣传
各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提升市民群众群防群控意识。
对相关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倒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防控责任。
同时,加强对基层一线防疫人员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加强正面典型宣传。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封勇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 #开封开封开路先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