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黑龙江:新增确诊病例6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 | 活动轨迹公布】2020年4月18日0-24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6例(哈尔滨4例、牡丹江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牡丹江3例、绥化1例)。截至4月18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2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70例,现有确诊病例38例(哈尔滨36例、牡丹江2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3例(哈尔滨18例、牡丹江3例、绥化2例)。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1155人。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32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6493人,尚有83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8日0-24时。全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截至4月18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77例,其中:黑龙江省117例,其他省份260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75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5例;累计境外治愈出院病例2例。追踪到境外密切接触者209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58人,尚有93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8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截至4月18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0例,其中:黑龙江省18例,其他省份22例。
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轨迹
确诊病例1 :
龚某,女,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因肝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一直住单间病房,未出过病房,丈夫王某(确诊病例2)全程陪护。
4月5日,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其亲属开私家车送其夫妻二人至某二级医院,住在内科病房。
4月5日—14日,在医院内未外出。
4月15日,由120救护车送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为俄罗斯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确诊病例2 :
王某,男,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陪同妻子(确诊病例1,肝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4月5日,陪同妻子由定点医院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亲属开私家车将夫妻二人送至医院。
4月5日-14日,多次到医院对面的饭店买饭,并到旁边小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0日晚8时左右,步行到西三条路宁北路宝坻小区朋友处取药,后朋友开车送其至牡丹城家中,住一晚。
4月11日6时左右,打车返回医院(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因发热、咳嗽,当天在医院做CT肺部有炎性改变,自行口服药物治疗。
4月14日,再次做肺部CT,结果提示病毒性肺炎改变。下午16时左右,由120救护车从就诊医院转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
徐某,女,65岁,退休职工。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富金棕榈小区。系确诊病例于某(男,68岁)妻子,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4日,乘私家车陪同丈夫到哈医大一院就诊住院。
4月5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回家,14时许乘私家车到中央大街附近,16时许回家。
4月6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7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回家,17时许乘私家车到医院接丈夫回家吃饭,18时许将丈夫送回医院后返回家中。
4月8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9日,乘私家车接丈夫到优诺博士口腔(文昌街22号)就诊,10时许将丈夫送回医院后返回家中。
4月10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
4月1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由120急救车送至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4月12日,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3日,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8日,第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
张某,女,49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新区,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尔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陪护。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1日-4月11日,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陪护父亲。
4月12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送去该院内科楼隔离病房,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4日,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4月18日,第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
燕某,女,67岁,农民,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二委十三组,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尔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1日,因脑梗等疾病,由亲友陪同乘私家车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就诊住院。
4月1日-8日,在医院住院。
4月9日,出院后拼车返回木兰县家中。
4月10日,步行到木兰县社保局办理业务,随后到丰行手机店(福源超市西侧)修理手机。
4月11日-14日,居家未外出。
4月15日,骑自行车到市场街看望亲属,随后到锦绣家园儿子家。9时许到木兰县中医院就诊并看望住院的朋友后回家(全程戴口罩)。
4月16日,9时许乘私家车先后到红太阳药店、兴兰综合市场等地买药购物。木兰县在对有市二院住院及陪护等经历人员进行排查过程中,将其送到木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观察。
4月1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
王某,男,57岁,退休人员,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88号民生国际小区,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0日-4月6日,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住院。
4月7日,12时许乘出租车出院回家。
4月8日-9日,每天16时许步行至市场(香坊区量具厂工人文化宫对面)买菜,17时许回家。
4月10日,12时许陪同妻子乘109路公交车从文化街站到秋林公司站下车,步行到哈医大一院看病。13时许独自乘18路公交车从秋林公司站至亚麻厂站下车,14时许步行回家,未外出。
4月11日,17时许骑自行车到医院给妻子送饭后回家,未外出。
4月12日-16日下午,曾到市场(香坊区量具厂工人文化宫对面)买菜(全程戴口罩)。期间4月13日16时许,骑自行车到医院给妻子送物品后回家。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
4月17日,香坊区在对有市二院住院及陪护等经历人员进行排查过程中追踪到王某,其作为密切接触者由120急救车转运至隔离点隔离观察。
4月1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
唐某,女,39岁 ,医生。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绿洲春城。
4月5日,所在科室收治确诊病例1,在值夜班和周六、周日值班期间与确诊病例1有过接触,为其测量血压。工作期间戴双层医用口罩。
4月初,朋友杨某曾到家中用餐。
4月11日-12日,订过奶茶、餐饮等外卖。
4月12日,去西一条路景福街母亲家。
4月12日,在自家小区门口见过同学张某,2人均戴口罩,距离约2米。
4月13日,去自家楼下超市买水果,戴口罩。
4月14日-15日,在医院上班、值夜班。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
龚某,女,25岁,护士。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火车站附近平房。
4月5日,接诊确诊病例1。
4月6日-12日,多次到工作医院楼下包子铺买包子,佩戴口罩。
4月11日晚,打车去同事于某家同住,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2日9时左右,到国贸地下接睫毛。12时左右去步行街某麻辣烫吃饭。13时左右,打车去滨江一号售楼处看房;先后到过江南702小区、东五条路朋友于某家,15时左右回到医院值夜班。
4月13日11时,下班打车回温春镇家里。
4月14日,上班后一直未离开。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
龚某,男,63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新荣街机电小区。
3月20日起,多次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为住院的姐姐、姐夫(确诊病例1、确诊病例2)送饭,往返均坐14路公交车,戴口罩。
4月5日,坐14路公交车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后坐亲属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1转院到某二级医院,后坐9路车返回家中。
4月10日晚,在医院陪护确诊病例1。
4月11日8时,从医院坐9路公交车,转14路公交车返回家中,期间均戴口罩。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新冠肺炎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继续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4:
杨某,女,59岁,离退人员,常住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镇红五村富民小区、牡丹江绥芬河市聚兴楼,常在两地居住。
3月18日杨某与其儿子从望奎县乘坐客车至牡丹江市,后转乘火车到达绥芬河市。
3月19日至4月13日在绥芬河市居住生活。期间有外出用餐和购物活动史。(相关信息已通报绥芬河市协查)
4月13日上午,杨某和其儿子乘坐私家车,从绥芬河市返至哈尔滨高速路口,转乘私家车,到望奎县红五西村。
4月13日17时左右,抵达红五西村,到家后未外出。
4月14日13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望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2020年4月18日0-24时。全省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截至4月18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77例,其中:黑龙江省117例,其他省份260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75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5例;累计境外治愈出院病例2例。追踪到境外密切接触者209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58人,尚有93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8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截至4月18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0例,其中:黑龙江省18例,其他省份22例。
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轨迹
确诊病例1 :
龚某,女,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因肝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一直住单间病房,未出过病房,丈夫王某(确诊病例2)全程陪护。
4月5日,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其亲属开私家车送其夫妻二人至某二级医院,住在内科病房。
4月5日—14日,在医院内未外出。
4月15日,由120救护车送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为俄罗斯境外输入关联病例。
确诊病例2 :
王某,男,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陪同妻子(确诊病例1,肝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4月5日,陪同妻子由定点医院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亲属开私家车将夫妻二人送至医院。
4月5日-14日,多次到医院对面的饭店买饭,并到旁边小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0日晚8时左右,步行到西三条路宁北路宝坻小区朋友处取药,后朋友开车送其至牡丹城家中,住一晚。
4月11日6时左右,打车返回医院(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因发热、咳嗽,当天在医院做CT肺部有炎性改变,自行口服药物治疗。
4月14日,再次做肺部CT,结果提示病毒性肺炎改变。下午16时左右,由120救护车从就诊医院转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3:
徐某,女,65岁,退休职工。常住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富金棕榈小区。系确诊病例于某(男,68岁)妻子,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4日,乘私家车陪同丈夫到哈医大一院就诊住院。
4月5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回家,14时许乘私家车到中央大街附近,16时许回家。
4月6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7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回家,17时许乘私家车到医院接丈夫回家吃饭,18时许将丈夫送回医院后返回家中。
4月8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月9日,乘私家车接丈夫到优诺博士口腔(文昌街22号)就诊,10时许将丈夫送回医院后返回家中。
4月10日,乘私家车到医院送饭后返回家中。
4月1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在由120急救车送至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4月12日,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3日,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8日,第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4:
张某,女,49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新区,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尔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陪护。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1日-4月11日,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陪护父亲。
4月12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送去该院内科楼隔离病房,第一次新冠病毒核酸、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均呈阴性。
4月14日,第二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4月18日,第三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5:
燕某,女,67岁,农民,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二委十三组,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哈尔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1日,因脑梗等疾病,由亲友陪同乘私家车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就诊住院。
4月1日-8日,在医院住院。
4月9日,出院后拼车返回木兰县家中。
4月10日,步行到木兰县社保局办理业务,随后到丰行手机店(福源超市西侧)修理手机。
4月11日-14日,居家未外出。
4月15日,骑自行车到市场街看望亲属,随后到锦绣家园儿子家。9时许到木兰县中医院就诊并看望住院的朋友后回家(全程戴口罩)。
4月16日,9时许乘私家车先后到红太阳药店、兴兰综合市场等地买药购物。木兰县在对有市二院住院及陪护等经历人员进行排查过程中,将其送到木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观察。
4月1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6:
王某,男,57岁,退休人员,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88号民生国际小区,是确诊病例陈某(男,87岁)在市二院住院治疗期间同楼层同病区患者。4月1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3月30日-4月6日,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住院。
4月7日,12时许乘出租车出院回家。
4月8日-9日,每天16时许步行至市场(香坊区量具厂工人文化宫对面)买菜,17时许回家。
4月10日,12时许陪同妻子乘109路公交车从文化街站到秋林公司站下车,步行到哈医大一院看病。13时许独自乘18路公交车从秋林公司站至亚麻厂站下车,14时许步行回家,未外出。
4月11日,17时许骑自行车到医院给妻子送饭后回家,未外出。
4月12日-16日下午,曾到市场(香坊区量具厂工人文化宫对面)买菜(全程戴口罩)。期间4月13日16时许,骑自行车到医院给妻子送物品后回家。其余时间在家未外出。
4月17日,香坊区在对有市二院住院及陪护等经历人员进行排查过程中追踪到王某,其作为密切接触者由120急救车转运至隔离点隔离观察。
4月18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
唐某,女,39岁 ,医生。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绿洲春城。
4月5日,所在科室收治确诊病例1,在值夜班和周六、周日值班期间与确诊病例1有过接触,为其测量血压。工作期间戴双层医用口罩。
4月初,朋友杨某曾到家中用餐。
4月11日-12日,订过奶茶、餐饮等外卖。
4月12日,去西一条路景福街母亲家。
4月12日,在自家小区门口见过同学张某,2人均戴口罩,距离约2米。
4月13日,去自家楼下超市买水果,戴口罩。
4月14日-15日,在医院上班、值夜班。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
龚某,女,25岁,护士。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火车站附近平房。
4月5日,接诊确诊病例1。
4月6日-12日,多次到工作医院楼下包子铺买包子,佩戴口罩。
4月11日晚,打车去同事于某家同住,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2日9时左右,到国贸地下接睫毛。12时左右去步行街某麻辣烫吃饭。13时左右,打车去滨江一号售楼处看房;先后到过江南702小区、东五条路朋友于某家,15时左右回到医院值夜班。
4月13日11时,下班打车回温春镇家里。
4月14日,上班后一直未离开。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
龚某,男,63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新荣街机电小区。
3月20日起,多次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为住院的姐姐、姐夫(确诊病例1、确诊病例2)送饭,往返均坐14路公交车,戴口罩。
4月5日,坐14路公交车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后坐亲属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1转院到某二级医院,后坐9路车返回家中。
4月10日晚,在医院陪护确诊病例1。
4月11日8时,从医院坐9路公交车,转14路公交车返回家中,期间均戴口罩。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新冠肺炎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继续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4:
杨某,女,59岁,离退人员,常住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镇红五村富民小区、牡丹江绥芬河市聚兴楼,常在两地居住。
3月18日杨某与其儿子从望奎县乘坐客车至牡丹江市,后转乘火车到达绥芬河市。
3月19日至4月13日在绥芬河市居住生活。期间有外出用餐和购物活动史。(相关信息已通报绥芬河市协查)
4月13日上午,杨某和其儿子乘坐私家车,从绥芬河市返至哈尔滨高速路口,转乘私家车,到望奎县红五西村。
4月13日17时左右,抵达红五西村,到家后未外出。
4月14日13时,由120救护车转运至望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绥化市第一医院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独居老人生活不便社区工作人员来帮助】“市建村社区的沈绪园真不错,我母亲独自一人在家,疫情期间多亏了这小伙子。”3日,远在河南的黄石人张女士致电本报,想通过本报感谢市建村社区网格员沈绪园的热心帮助。
原来,张女士的母亲今年67岁,住在湖滨大道120号楼,春节前张女士一家人前往河南过年,由于她母亲身体不是很好,未能一起前往河南。疫情爆发后,张女士特别担心母亲的生活。
“没问题,一定会保障老人的生活,请您放心。”她拨打了市建村社区的电话,希望能帮老人购买一些生活物资,张女士听到了电话里市建村社区网格员沈绪园热心帮助的声音,这让张女士心里感到很安慰。她告知沈绪园,自己母亲身体不是很好,而且她母亲的手有冻疮。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沈绪园主动提出帮她母亲买药。
“疫情期间不好意思开口叫帮忙买药,没想到社区工作人员自己主动提出来。”这让张女士很感动。她说,疫情期间,沈绪园给她很多帮助,小伙子工作细致又主动。“多亏有他在,我身在外地才能对身在疫区的母亲放心。”
3月3日上午10时许,沈绪园联系商超购买小馒头事宜。“一名84岁的独居老人告诉我她想吃小馒头,所以我就帮个忙,达成老人的小心愿。”沈绪园说,他是负责市建村社区第六网格,该网格一共420户,独居老人较多。“现在每天的工作主要帮助居民购买生活用品,以及所需要的帮助的事情。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许多党员志愿者,在疫情里帮助有需要的人,这是我们的义务。”(东楚晚报记者 马南山)
原来,张女士的母亲今年67岁,住在湖滨大道120号楼,春节前张女士一家人前往河南过年,由于她母亲身体不是很好,未能一起前往河南。疫情爆发后,张女士特别担心母亲的生活。
“没问题,一定会保障老人的生活,请您放心。”她拨打了市建村社区的电话,希望能帮老人购买一些生活物资,张女士听到了电话里市建村社区网格员沈绪园热心帮助的声音,这让张女士心里感到很安慰。她告知沈绪园,自己母亲身体不是很好,而且她母亲的手有冻疮。让张女士没想到的是,沈绪园主动提出帮她母亲买药。
“疫情期间不好意思开口叫帮忙买药,没想到社区工作人员自己主动提出来。”这让张女士很感动。她说,疫情期间,沈绪园给她很多帮助,小伙子工作细致又主动。“多亏有他在,我身在外地才能对身在疫区的母亲放心。”
3月3日上午10时许,沈绪园联系商超购买小馒头事宜。“一名84岁的独居老人告诉我她想吃小馒头,所以我就帮个忙,达成老人的小心愿。”沈绪园说,他是负责市建村社区第六网格,该网格一共420户,独居老人较多。“现在每天的工作主要帮助居民购买生活用品,以及所需要的帮助的事情。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许多党员志愿者,在疫情里帮助有需要的人,这是我们的义务。”(东楚晚报记者 马南山)
【官方发布!泰安新增确诊患者详细行踪公布!(第13例-第17例)】泰安市第13例:患者,男,67岁,居住于新泰市羊流镇王家林村。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1月2-3日8:00-11:00因发热、咳嗽在本村卫生室输液2天;1月4-26日居家,1月22日11:00左右,在其子家门口(没有防护措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第10例)有接触史,1月25日患者出现感冒症状,无其他症状,未做处理,1月25-26日,有人到家中拜年,均未见面;1月27日患者因其儿子有湖北赤壁市返乡史而被在家隔离观察;1月28日9:00左右出现发热,嘱其拨打120去新泰市人民医院但未去,13:00左右由本村卫生室村医(着有效防护)送药到家口服治疗;1月28日-2月2日患者一直在家口服药物,每天两次测量体温,体温正常;2月3日8:00左右患者又出现发热,在村委人员(带口罩)陪同下,其子(着有效防护)将患者送到羊流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留观治疗,后转入新泰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4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泰安市第14例:患者,男,35岁,居住于泰山区擂鼓石花园10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发病前14天无外出史,否认接触过武汉等疫区来泰人员,未到医院探视过发热病人;1月22日单位放假后一直未上班,1月20晚在擂鼓石巨鼎酒店与朋友聚餐(有不知道来源的朋友在内),1月24日在徐家楼街道小白峪社区与父亲、母亲、妻子、两个孩子一起就餐,当晚20:00返回泰山区擂鼓石花园家中;患者自1月29日下午16:00-17:00出现发热、咳嗽,晚23:00步行到泰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近7日体温反复,2月3日中午自驾车到泰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自驾车回家,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经调查,患者居住楼共9层,一层四户,共用一部电梯,患者乘电梯每次2分钟左右,该楼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居住。
泰安市第15例:患者,男,32岁,居住于肥城市大封矿宿舍18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武汉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同住的有妻子、儿子、母亲。1月23日早7:00与妻子、儿子、妻弟自驾车(鄂AND107)离开武汉,曾在信阳、界首服务区停留吃饭、上厕所,自带食物,未与他人接触,约19:00回到肥城大封矿家中。家中同住者为岳父、岳母、妻子、儿子、妻弟。1月24日17:00与同社区居住的爷爷、奶奶等人一起吃晚饭,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未再接触。患者一家人一直在家隔离,家中用医用酒精消毒,社区医院工作人员24日、25日连续两天上门测量体温,上午、下午分别测量一次,体温均正常,无其他不适症状,之后社区医院工作人员每天电话询问体温情况。1月27日晚出现发热。1月28日早给社区医院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情况,并立即拨打120,由120派车将患者及妻子、妻弟一起接到肥城矿业中心医院就诊,入院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其妻无任何症状且已怀孕,故出院回家,在家自我隔离,早晚测体温,目前无异常。2月5日患者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他有过接触的家人也未出现异常。
泰安市第16例:患者,男,20岁,居住于肥城市大封矿宿舍18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3日患者从西安去武汉,住在姐姐家(患者自己一个房间),与姐姐、姐夫(第15例)、外甥、姐夫的妈妈同住。自己出门去过理发店、超市、动物园。1月23日早7:00与姐姐、姐夫、外甥自驾车(鄂AND107)离开武汉,曾在信阳、界首服务区停留吃饭、上厕所,自带食物,未与他人接触,约19:00回到肥城大封矿家中。家中同住者父亲、母亲、姐姐、姐夫、外甥,患者自己一个房间。1月24日17:00与同社区居住的爷爷、奶奶等人一起吃晚饭,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未再接触。患者一家人一直在家隔离,家中用医用酒精消毒,社区医院工作人员24日、25日连续两天上门测量体温,上午、下午分别测量一次,体温均正常,无其他不适症状,之后社区医院工作人员每天电话询问体温情况。1月27日晚出现发热。1月28日早给社区医院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情况,并立即拨打120,由120派车将患者及姐姐、姐夫一起接到肥城矿业中心医院就诊,入院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其姐姐无任何症状且已怀孕,故出院回家,在家自我隔离,早晚测体温,目前无异常。2月5日患者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他有过接触的家人也未出现异常。
泰安市第17例:患者,男,40岁,居住于宁阳县文庙街道锦绣城1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一家6口人于1月24日晚20:00乘私家车(鲁J5H511)从湖北省鄂州市燕矶镇返回宁阳县家中;1月25日,居家隔离,上午10:00乘坐120陪其父到宁阳县第一人民院检查,检查结果正常,中午12:00左右滴滴打车(鲁JAT732)回家;1月26日上午10:30在小区门口超市购物,停留时间较短;1月27日-2月2日,居家隔离;2月2日晚出现干咳,2月3日上午因发热、咽痛,患者、其妻自驾车到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遂于2月3日20:55转入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5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现提醒,如有与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触者,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立即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2.与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触者返家后,不要外出,从接触时间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如发现异常症状,应立即与所在村(社区)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就诊接诊工作;
3.如需自行就诊,须全程佩戴口罩,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患者1月2-3日8:00-11:00因发热、咳嗽在本村卫生室输液2天;1月4-26日居家,1月22日11:00左右,在其子家门口(没有防护措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第10例)有接触史,1月25日患者出现感冒症状,无其他症状,未做处理,1月25-26日,有人到家中拜年,均未见面;1月27日患者因其儿子有湖北赤壁市返乡史而被在家隔离观察;1月28日9:00左右出现发热,嘱其拨打120去新泰市人民医院但未去,13:00左右由本村卫生室村医(着有效防护)送药到家口服治疗;1月28日-2月2日患者一直在家口服药物,每天两次测量体温,体温正常;2月3日8:00左右患者又出现发热,在村委人员(带口罩)陪同下,其子(着有效防护)将患者送到羊流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留观治疗,后转入新泰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4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泰安市第14例:患者,男,35岁,居住于泰山区擂鼓石花园10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发病前14天无外出史,否认接触过武汉等疫区来泰人员,未到医院探视过发热病人;1月22日单位放假后一直未上班,1月20晚在擂鼓石巨鼎酒店与朋友聚餐(有不知道来源的朋友在内),1月24日在徐家楼街道小白峪社区与父亲、母亲、妻子、两个孩子一起就餐,当晚20:00返回泰山区擂鼓石花园家中;患者自1月29日下午16:00-17:00出现发热、咳嗽,晚23:00步行到泰安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近7日体温反复,2月3日中午自驾车到泰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自驾车回家,2月4日入院隔离治疗,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经调查,患者居住楼共9层,一层四户,共用一部电梯,患者乘电梯每次2分钟左右,该楼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居住。
泰安市第15例:患者,男,32岁,居住于肥城市大封矿宿舍18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武汉人,长期居住在武汉,同住的有妻子、儿子、母亲。1月23日早7:00与妻子、儿子、妻弟自驾车(鄂AND107)离开武汉,曾在信阳、界首服务区停留吃饭、上厕所,自带食物,未与他人接触,约19:00回到肥城大封矿家中。家中同住者为岳父、岳母、妻子、儿子、妻弟。1月24日17:00与同社区居住的爷爷、奶奶等人一起吃晚饭,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未再接触。患者一家人一直在家隔离,家中用医用酒精消毒,社区医院工作人员24日、25日连续两天上门测量体温,上午、下午分别测量一次,体温均正常,无其他不适症状,之后社区医院工作人员每天电话询问体温情况。1月27日晚出现发热。1月28日早给社区医院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情况,并立即拨打120,由120派车将患者及妻子、妻弟一起接到肥城矿业中心医院就诊,入院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其妻无任何症状且已怀孕,故出院回家,在家自我隔离,早晚测体温,目前无异常。2月5日患者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他有过接触的家人也未出现异常。
泰安市第16例:患者,男,20岁,居住于肥城市大封矿宿舍18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1月3日患者从西安去武汉,住在姐姐家(患者自己一个房间),与姐姐、姐夫(第15例)、外甥、姐夫的妈妈同住。自己出门去过理发店、超市、动物园。1月23日早7:00与姐姐、姐夫、外甥自驾车(鄂AND107)离开武汉,曾在信阳、界首服务区停留吃饭、上厕所,自带食物,未与他人接触,约19:00回到肥城大封矿家中。家中同住者父亲、母亲、姐姐、姐夫、外甥,患者自己一个房间。1月24日17:00与同社区居住的爷爷、奶奶等人一起吃晚饭,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未再接触。患者一家人一直在家隔离,家中用医用酒精消毒,社区医院工作人员24日、25日连续两天上门测量体温,上午、下午分别测量一次,体温均正常,无其他不适症状,之后社区医院工作人员每天电话询问体温情况。1月27日晚出现发热。1月28日早给社区医院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情况,并立即拨打120,由120派车将患者及姐姐、姐夫一起接到肥城矿业中心医院就诊,入院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其姐姐无任何症状且已怀孕,故出院回家,在家自我隔离,早晚测体温,目前无异常。2月5日患者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其他有过接触的家人也未出现异常。
泰安市第17例:患者,男,40岁,居住于宁阳县文庙街道锦绣城1号楼。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尚平稳,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一家6口人于1月24日晚20:00乘私家车(鲁J5H511)从湖北省鄂州市燕矶镇返回宁阳县家中;1月25日,居家隔离,上午10:00乘坐120陪其父到宁阳县第一人民院检查,检查结果正常,中午12:00左右滴滴打车(鲁JAT732)回家;1月26日上午10:30在小区门口超市购物,停留时间较短;1月27日-2月2日,居家隔离;2月2日晚出现干咳,2月3日上午因发热、咽痛,患者、其妻自驾车到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不能排除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遂于2月3日20:55转入宁阳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5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现提醒,如有与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触者,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立即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2.与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触者返家后,不要外出,从接触时间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如发现异常症状,应立即与所在村(社区)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就诊接诊工作;
3.如需自行就诊,须全程佩戴口罩,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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