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乌杨镇将军村的一位村民正在凿石头,王洪祥见状赶忙阻止:“不能凿啊!”村民不以为然:“又不是你家的!”说罢就要继续。王洪祥灵机一动:“这里有神石!我之前就是因为来这里凿了石头,病了好久,我这是在提醒你!”村民一听,赶忙停下离开了。
王洪祥所谓的“神石”,其实是一块儿珍贵的文物。可他这么骗人,也实属无奈。
1998年8月,生活在重庆中线的王洪祥,像往常一样,跑到了乌杨镇将军村的江边儿,搜寻采集草药。虽然他是一个煤炭搬运工,但他平日里就喜欢研究中医,没事儿的时候出来采点儿药,或者是在家里读读书和报纸。乌杨镇的将军村,是三国大将严颜的老家,村子里有一处地方名叫狗钻洞。
这里是一处小土坡,周围有不少能治疗肝病的草药,王洪祥是这儿的常客。这一天他本来想采一些草药就回去,可当他抓住一根药材后,用力一扯,居然引发了坍塌,地面出现了一个3米多的大坑,这可把王洪祥吓了一跳。
等他缓过神来,凑上前去查看的时候,发现这大坑里,有两块儿凸起的石头,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石头上,又被人雕刻过的痕迹。王洪祥很好奇,他原本想用手里的小镰刀,把石头娃出来一探究竟, 可他从下午挖到了晚上,已经挖得很深了,石头依旧纹丝不动,丝毫没有被挖动的迹象。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他只好先回家。回到家之后,王洪祥满脑子都是那块儿石头,他心里想着:“这么大一块儿石头,还靠近江边,难道是大禹治水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好奇心驱使着他继续探查,第二天一大清早,王洪祥拿了一把铁锹,直奔昨天发现石头的地方。有了趁手的工具,他挖掘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周围的土越来越少,石头露出来的面积,也在逐渐变大,这一次他看得很清楚,石头上雕着一个朱雀,手里还拿着弓箭。因为一个人挖的进度有限,第三天他干脆把自己的老婆也叫了过来,陪着自己一起挖。虽然石头露出来的面积越来越多,但是王洪祥夫妇,依旧没办法将它搬出来。王洪祥虽然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但他知道,这一定是年代久远的石头。
回到家后,他特意给当地的文管所打了一个电话,希望他们能够派人来看一看。然而工作人员的态度敷衍,在他三番五次的催促之下,也只是派了一个镇上的领导,看了一眼之后就走了,这让王洪祥十分失望。抱着要保护文物的念头,王洪祥担负起了这个责任,此后不论刮风下雨,他每天都会来看一看这个石头。
期间也遇到过,有人在附近凿石头,为了保护文物不受破坏,他编造了一个神石的故事,村民都十分害怕,慢慢地也就不来这里凿石头了。这一守就是3年的时间,就在王洪祥以为,不会有人关注到这块儿石头的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机。
2001年,文管所下乡,王洪祥抓住机会,跑去见了副所长曾先龙,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
曾先龙一听,赶忙跟着他赶到了现场,看到石头的第一眼,曾先龙激动地大声喊道:“汉阙,这是汉阙!”石头上的雕刻着怪兽衔环,曾先龙没有耽搁,当天就给重庆市的文管所打了电话,第二天重庆市文管所,立马派出了考古小队,赶到了乌杨镇将军村,对汉阙展开了抢救性发掘,因为是在乌杨镇发现的,所以汉阙也被命名为“乌杨阙”。
光是发掘工作,就持续了近一年的时间,考古人员先后挖出了14块大构件和86块小残片,等到所有的碎片被清理完毕之后,才开始对主体进行进一步发掘。一年后,乌杨阙的主体被挖了出来,外观是为重檐庑殿顶双子母石阙,主阙的高度达到了5.4米,子阙的高度为2.6米,几乎相差了一倍。
乌杨阙虽然也有部分损坏,但是在被发现的30多个汉阙中,乌杨阙是唯一通过考古发掘复原的,是整体度最高的汉阙。根据研究表明,其建造时间大致在东汉末至魏晋时期。乌杨阙的主人,很有可能是巴郡的太守严颜,不过因为当地墓室损坏严重,所以仍然无法盖棺定论。如今乌杨阙被存放在了重庆三峡博物馆中,还是十大镇馆宝之首,其历史价值和意义不言而喻。
汉阙是汉代的一种纪念性建筑,有石质“汉书”之称,是我国古代建筑的“活化石”,汉代是建阙的盛期。汉代石阙,是我国现存的时代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地表建筑,距今已有近2000年的历史,堪称国宝级文物。
#这就是中国风##出道吧新星#
![](https://wx4.sinaimg.cn/large/005HNoZfly1h3nyvyz8ucj30ju0ijqf1.jpg)
王洪祥所谓的“神石”,其实是一块儿珍贵的文物。可他这么骗人,也实属无奈。
1998年8月,生活在重庆中线的王洪祥,像往常一样,跑到了乌杨镇将军村的江边儿,搜寻采集草药。虽然他是一个煤炭搬运工,但他平日里就喜欢研究中医,没事儿的时候出来采点儿药,或者是在家里读读书和报纸。乌杨镇的将军村,是三国大将严颜的老家,村子里有一处地方名叫狗钻洞。
这里是一处小土坡,周围有不少能治疗肝病的草药,王洪祥是这儿的常客。这一天他本来想采一些草药就回去,可当他抓住一根药材后,用力一扯,居然引发了坍塌,地面出现了一个3米多的大坑,这可把王洪祥吓了一跳。
等他缓过神来,凑上前去查看的时候,发现这大坑里,有两块儿凸起的石头,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石头上,又被人雕刻过的痕迹。王洪祥很好奇,他原本想用手里的小镰刀,把石头娃出来一探究竟, 可他从下午挖到了晚上,已经挖得很深了,石头依旧纹丝不动,丝毫没有被挖动的迹象。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他只好先回家。回到家之后,王洪祥满脑子都是那块儿石头,他心里想着:“这么大一块儿石头,还靠近江边,难道是大禹治水的时候,留在这里的?”好奇心驱使着他继续探查,第二天一大清早,王洪祥拿了一把铁锹,直奔昨天发现石头的地方。有了趁手的工具,他挖掘的速度也快了不少。
周围的土越来越少,石头露出来的面积,也在逐渐变大,这一次他看得很清楚,石头上雕着一个朱雀,手里还拿着弓箭。因为一个人挖的进度有限,第三天他干脆把自己的老婆也叫了过来,陪着自己一起挖。虽然石头露出来的面积越来越多,但是王洪祥夫妇,依旧没办法将它搬出来。王洪祥虽然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但他知道,这一定是年代久远的石头。
回到家后,他特意给当地的文管所打了一个电话,希望他们能够派人来看一看。然而工作人员的态度敷衍,在他三番五次的催促之下,也只是派了一个镇上的领导,看了一眼之后就走了,这让王洪祥十分失望。抱着要保护文物的念头,王洪祥担负起了这个责任,此后不论刮风下雨,他每天都会来看一看这个石头。
期间也遇到过,有人在附近凿石头,为了保护文物不受破坏,他编造了一个神石的故事,村民都十分害怕,慢慢地也就不来这里凿石头了。这一守就是3年的时间,就在王洪祥以为,不会有人关注到这块儿石头的时候,事情发生了转机。
2001年,文管所下乡,王洪祥抓住机会,跑去见了副所长曾先龙,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
曾先龙一听,赶忙跟着他赶到了现场,看到石头的第一眼,曾先龙激动地大声喊道:“汉阙,这是汉阙!”石头上的雕刻着怪兽衔环,曾先龙没有耽搁,当天就给重庆市的文管所打了电话,第二天重庆市文管所,立马派出了考古小队,赶到了乌杨镇将军村,对汉阙展开了抢救性发掘,因为是在乌杨镇发现的,所以汉阙也被命名为“乌杨阙”。
光是发掘工作,就持续了近一年的时间,考古人员先后挖出了14块大构件和86块小残片,等到所有的碎片被清理完毕之后,才开始对主体进行进一步发掘。一年后,乌杨阙的主体被挖了出来,外观是为重檐庑殿顶双子母石阙,主阙的高度达到了5.4米,子阙的高度为2.6米,几乎相差了一倍。
乌杨阙虽然也有部分损坏,但是在被发现的30多个汉阙中,乌杨阙是唯一通过考古发掘复原的,是整体度最高的汉阙。根据研究表明,其建造时间大致在东汉末至魏晋时期。乌杨阙的主人,很有可能是巴郡的太守严颜,不过因为当地墓室损坏严重,所以仍然无法盖棺定论。如今乌杨阙被存放在了重庆三峡博物馆中,还是十大镇馆宝之首,其历史价值和意义不言而喻。
汉阙是汉代的一种纪念性建筑,有石质“汉书”之称,是我国古代建筑的“活化石”,汉代是建阙的盛期。汉代石阙,是我国现存的时代最早、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地表建筑,距今已有近2000年的历史,堪称国宝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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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 VR作品也是作品,著作权法该如何保护
VR,即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是萌芽于上世纪中叶并在近年来逐渐成熟的新兴技术。该技术借助在现实中收集的数据并通过计算机模拟虚拟环境,从而带给使用者沉浸其中的感受。技术的成熟使得VR目前的应用领域日渐广泛,而VR全景摄影可以说是最接近我们日常生活的一种应用方式。从VR沉浸式看房到城市全景宣传片,从VR眼镜的推出再到全景博物馆游览,VR摄影的应用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入了我们的生活。
在VR摄影的应用愈加广泛的今天,对于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也成为该行业所关注的话题。VR全景摄影能否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怎样的保护,对于从业者和法官而言,都是需要面对的新问题。就在2018年4月,全国首例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擅自上传的全景摄影
本案原告为北京全景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该公司利用其专业的三维全景拍摄技术,摄制了两组VR全景摄影作品《故宫》、《中国古动物馆》。以上作品均展示于该公司官网,并附有“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全景客正式协议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下载、截屏、引用等”的声明。
本案被告为蓝天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经全景客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故宫》中的53幅全景摄影、《中国古动物馆》中的23幅全景摄影擅自上传至其主办的“酷雷曼VR全景”网站。该网站上的两组全景摄影访问量分别超过2万次和4万次。
在发现侵权后,全景客公司以蓝天同创公司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裁判的三个关键点
首先,VR全景摄影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摄影作品。
在判决中,法院首先指出,涉案作品属于可360度全景再现客观物体和场景的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所作出的定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介质上记录客观物品形象的艺术作品,此定义下的摄影作品也需要符合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固定性要求。对于本案中的VR全景摄影作品而言,虽然其形式与传统平面摄影有所不同,但其摄制是借助器械将故宫和古动物馆的客观形象在一定介质上呈现的过程,与摄影作品的定义并无二致。在摄制的过程中,对于场景、角度、光线等元素的选取体现了创作者的独创性选择,满足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因此,VR全景摄影作品和平面摄影作品一样,属于摄影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其次,同创蓝天公司提出的“避风港规则”抗辩不成立。
在审理中,同创蓝天公司主张其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仅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而被控侵权作品是平台用户自行上传至该网站的。法院认为,蓝天同创公司的网站并未显示上传者信息,且声明蓝天同创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权利,因此未能证明蓝天同创公司提供的仅是信息存储服务。
在这里,蓝天同创公司提出该项抗辩的意图在于借助“避风港规则”免责。《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断开涉嫌侵权的链接的可以免除责任。如果蓝天同创公司仅被认定为服务提供者,那么当其满足了“通知-删除”规则的要求后就不再承担责任。但在本案中,蓝天同创公司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不能使用“避风港规则”免责,其行为侵害了全景客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尽管本案中法院认定“避风港规则”不能适用,但在VR全景摄影业界内侵权现象仍然泛滥。一些新生的VR全景摄影内容平台为了吸引用户而上传大量未经授权的作品,一旦面临诉讼则以“避风港规则”提出抗辩。这样的现象为原作者维护自身权益造成了困难,也导致业内的盗传作品现象十分猖獗。此案判决一定程度上对于类似现象起到了警醒作用。
最后,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得到全额支持。
《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的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而关于民事赔偿的数额计算往往存在困难。在本案中,全景客公司主张赔偿数额达46万元,相当于单幅作品的赔偿金额达到6000元。法院考虑到全景客公司拍摄涉案作品的难度、蓝天同创公司使用的性质以及侵权作品的访问量等因素,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
这一判决对于国内的原创VR全景拍摄作品的创作者而言是一件好消息。维权难、维权成本高一直以来是摄影师面对拍摄素材盗用时选择忍气吞声的重要因素。而此次判决中,法院所认定的46万元赔偿额对于国内其他被侵权的摄影师而言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在此案判决后,国内又出现了数起因盗用VR全景视频而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作为全国首例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本案无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关于VR摄影作品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5.4条还规定了酌加标准,即根据VR全景摄影作品的单一视角图拍摄数量、作品展现场景的效果、拍摄成本、制作难度等因素,在普通摄影作品每幅500-2000元的赔偿金额计算基础上酌情提高1-5倍,进一步加强对VR全景摄影作品的保护。
结语
技术的进步推动着作品呈现形式的变化和作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当前的著作权法面临着新事物、新现象的冲击,VR全景摄影作品即是其中一例。随着法槌落下,这场由平台盗用VR全景摄影作品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尘埃落定,作为国内首起该类作品相关的著作权纠纷,本案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
在VR全景摄影技术成熟的今天,大量摄影作品涌现的同时,一些平台却动起了歪脑筋。部分平台为吸引用户而擅自上传未经作者授权的全景摄影作品,并借助“避风港规则”企图免除责任。这样的行为使被侵权的摄影师面对猖獗的侵权现象却不愿维权。因此,本案的判决意义重大,一方面肯定了作者对VR全景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另一方面则否定了平台借助“避风港规则”免责的企图,同时法院对赔偿数额的确定也有助于鼓励被侵权的摄影师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对这一新兴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对于促进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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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即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是萌芽于上世纪中叶并在近年来逐渐成熟的新兴技术。该技术借助在现实中收集的数据并通过计算机模拟虚拟环境,从而带给使用者沉浸其中的感受。技术的成熟使得VR目前的应用领域日渐广泛,而VR全景摄影可以说是最接近我们日常生活的一种应用方式。从VR沉浸式看房到城市全景宣传片,从VR眼镜的推出再到全景博物馆游览,VR摄影的应用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入了我们的生活。
在VR摄影的应用愈加广泛的今天,对于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也成为该行业所关注的话题。VR全景摄影能否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到怎样的保护,对于从业者和法官而言,都是需要面对的新问题。就在2018年4月,全国首例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擅自上传的全景摄影
本案原告为北京全景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虚拟现实技术的研发。该公司利用其专业的三维全景拍摄技术,摄制了两组VR全景摄影作品《故宫》、《中国古动物馆》。以上作品均展示于该公司官网,并附有“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全景客正式协议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下载、截屏、引用等”的声明。
本案被告为蓝天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未经全景客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故宫》中的53幅全景摄影、《中国古动物馆》中的23幅全景摄影擅自上传至其主办的“酷雷曼VR全景”网站。该网站上的两组全景摄影访问量分别超过2万次和4万次。
在发现侵权后,全景客公司以蓝天同创公司侵害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裁判的三个关键点
首先,VR全景摄影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摄影作品。
在判决中,法院首先指出,涉案作品属于可360度全景再现客观物体和场景的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所作出的定义,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介质上记录客观物品形象的艺术作品,此定义下的摄影作品也需要符合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固定性要求。对于本案中的VR全景摄影作品而言,虽然其形式与传统平面摄影有所不同,但其摄制是借助器械将故宫和古动物馆的客观形象在一定介质上呈现的过程,与摄影作品的定义并无二致。在摄制的过程中,对于场景、角度、光线等元素的选取体现了创作者的独创性选择,满足作品的独创性要求。因此,VR全景摄影作品和平面摄影作品一样,属于摄影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其次,同创蓝天公司提出的“避风港规则”抗辩不成立。
在审理中,同创蓝天公司主张其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仅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而被控侵权作品是平台用户自行上传至该网站的。法院认为,蓝天同创公司的网站并未显示上传者信息,且声明蓝天同创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权利,因此未能证明蓝天同创公司提供的仅是信息存储服务。
在这里,蓝天同创公司提出该项抗辩的意图在于借助“避风港规则”免责。《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3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断开涉嫌侵权的链接的可以免除责任。如果蓝天同创公司仅被认定为服务提供者,那么当其满足了“通知-删除”规则的要求后就不再承担责任。但在本案中,蓝天同创公司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不能使用“避风港规则”免责,其行为侵害了全景客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尽管本案中法院认定“避风港规则”不能适用,但在VR全景摄影业界内侵权现象仍然泛滥。一些新生的VR全景摄影内容平台为了吸引用户而上传大量未经授权的作品,一旦面临诉讼则以“避风港规则”提出抗辩。这样的现象为原作者维护自身权益造成了困难,也导致业内的盗传作品现象十分猖獗。此案判决一定程度上对于类似现象起到了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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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的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而关于民事赔偿的数额计算往往存在困难。在本案中,全景客公司主张赔偿数额达46万元,相当于单幅作品的赔偿金额达到6000元。法院考虑到全景客公司拍摄涉案作品的难度、蓝天同创公司使用的性质以及侵权作品的访问量等因素,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
这一判决对于国内的原创VR全景拍摄作品的创作者而言是一件好消息。维权难、维权成本高一直以来是摄影师面对拍摄素材盗用时选择忍气吞声的重要因素。而此次判决中,法院所认定的46万元赔偿额对于国内其他被侵权的摄影师而言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在此案判决后,国内又出现了数起因盗用VR全景视频而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作为全国首例VR全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本案无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关于VR摄影作品侵权案件的赔偿数额,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第5.4条还规定了酌加标准,即根据VR全景摄影作品的单一视角图拍摄数量、作品展现场景的效果、拍摄成本、制作难度等因素,在普通摄影作品每幅500-2000元的赔偿金额计算基础上酌情提高1-5倍,进一步加强对VR全景摄影作品的保护。
结语
技术的进步推动着作品呈现形式的变化和作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当前的著作权法面临着新事物、新现象的冲击,VR全景摄影作品即是其中一例。随着法槌落下,这场由平台盗用VR全景摄影作品而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尘埃落定,作为国内首起该类作品相关的著作权纠纷,本案的影响无疑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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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日报头版#【点碳成金,“双碳”战略下的内蒙古行动】“2021年全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6.8%,GDP同比增长6.3%,超预期0.3个百分点。”近日,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这组数据令人振奋。
以较低的能耗稳增长,不仅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资源依赖降低,也意味着更高质量的发展。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发出的郑重承诺。
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内蒙古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承担着绿色转型的重任。同时,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
锚定“双碳”目标,担起“双重”重任,内蒙古一步一个脚印,破题解题、见行见效。
排放端做“减法”——
节能减排驱动转型升级
乌海市,内蒙古赛思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氢基熔融还原高纯铸造生铁项目生产现场,火红的铁水从炉中汩汩流出。这些铁水冷却凝固后将成为高纯铸造生铁,广泛应用于高铁、核电、风电铸件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不同寻常的是,生产过程使用了“氢冶金”工艺,用氢替代传统的碳进行冶铁,碳排放量每年降低11.2万吨。
“目前我们投产的工艺已实现利用20%的氢替代碳进行冶铁,到2025年,我们将逐步实现全氢工业化冶炼,一年能降低碳排放量达50多万吨,届时我们就可以卖碳指标了。”赛思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海川说。
从低碳到零碳,从卖铁到卖碳指标,赛思普的“双碳”之路,也是内蒙古的奋进之路。
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
向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亮剑”。坚决遏制“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通过“遏制一批、置换一批、缓建一批”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推动“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
向提升能效水平发力。执行工业领域化解过剩产能3年计划,工业节能技改计划、煤电节能降耗和灵活性改造等一系列计划措施有效实施。
2021年,内蒙古退出电石206万吨、铁合金33万吨、焦炭60万吨落后产能,淘汰落后煤电机组8.6万千瓦。能耗“双控”指标实现了从倒数到领先,能耗无序增长被扭转。
减碳降耗绝不是减少生产能力,而是在集中集聚集约上寻求突破,持续增加绿色生产力和新动能替代能力,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实现生产生活全面绿色转型。
一块黑煤,除了燃烧,提取煤气、煤焦油和焦炭,还能做什么?一瓶白色聚丙烯颗粒,一卷透明保鲜膜,是鄂尔多斯大路工业园区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给出的答案。
在“双碳”目标下,不再走粗放型发展的老路,严控生态环境风险,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成为内蒙古地方和企业的主动选择。
减碳也绝不是盲目的,而是先立后破,稳妥推进,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
炎炎夏日,通辽市科尔沁区龙马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现场一片火热。10万平方米的焊接车间和14万平方米的风叶车间即将投产。
这个计划总投资185亿元的基地,吸引了11家风电装备制造上下游企业,从主机到塔筒、从减速机到风叶一应俱全,填补了通辽市乃至自治区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空白。待项目投资全部完成,它也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提高新能源在能源供给中的比重。截至2021年底,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全国第一。
依托丰富的风光资源,内蒙古正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从传统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
吸收端做“加法”——
固碳增汇打造全国最稳定的
生态碳汇供给基地
置身位于大兴安岭主脊的内蒙古森工集团绰尔森工公司五一林场,仿佛置身天然氧吧。内蒙古范围内首宗挂牌成交的碳汇项目就源于此。
2010年,全国还没有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绰尔森工公司考虑到五一林场重要的生态区位,将本可以采伐的11010公顷林地保护起来。没想到在11年后的2021年4月8日,这片林子所产生的碳汇实现了挂牌交易,2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被一家企业买走。
2021年4月8日至今,内蒙古森工集团已经实现市场化交易碳汇项目8笔。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一笔笔交易,不仅实现了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也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绿水青山的分量和使命担当。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对于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在‘双碳’目标下,林业碳汇未来可期。”绰尔森工公司碳汇办主任于世平说。
内蒙古特殊的地理位置、地貌和气候环境,塑造了辽阔草原、广袤森林、雄浑荒漠和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孕育着独具特色的动植物类群,形成了我国北方最大的生态系统碳库。
经测算,全区林地、草地、湿地总碳储量为105.49亿吨,占全国林草湿碳储量(885.86亿吨)的11.91%,位居全国第二位。2020年全区林草湿碳汇量为1.19亿吨,占全国林草湿碳汇量(12.61亿吨)的9.44%,位居全国第一位。
丰富的碳储量和碳汇量,为内蒙古发展碳汇经济、助推“双碳”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蒙古是名副其实的‘碳库’,不仅有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多年驰而不息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更是有效提升了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
固碳——全面停止天然林、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全面保护天然草原,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减少不合理土地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导致的碳排放,减少因病虫鼠害破坏林草资源造成的碳排放。
增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造林4736.74万亩,年均完成种草任务3000万亩,均居全国第一。
同时,启动并推动建设全区首个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探索森林、草原、湿地增汇措施和途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林草碳汇发展模式。
“到2025年要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400万亩以上,完成森林质量提升建设任务2800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任务6500万亩,努力把内蒙古打造成全国‘碳达峰碳中和’最稳定的生态碳汇供给基地。”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
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不只是政府和企业的事,义务植树、光盘行动、节约用水……每一个人正在成为“双碳”目标的践行者。(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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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较低的能耗稳增长,不仅意味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资源依赖降低,也意味着更高质量的发展。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发出的郑重承诺。
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内蒙古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承担着绿色转型的重任。同时,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
锚定“双碳”目标,担起“双重”重任,内蒙古一步一个脚印,破题解题、见行见效。
排放端做“减法”——
节能减排驱动转型升级
乌海市,内蒙古赛思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氢基熔融还原高纯铸造生铁项目生产现场,火红的铁水从炉中汩汩流出。这些铁水冷却凝固后将成为高纯铸造生铁,广泛应用于高铁、核电、风电铸件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
不同寻常的是,生产过程使用了“氢冶金”工艺,用氢替代传统的碳进行冶铁,碳排放量每年降低11.2万吨。
“目前我们投产的工艺已实现利用20%的氢替代碳进行冶铁,到2025年,我们将逐步实现全氢工业化冶炼,一年能降低碳排放量达50多万吨,届时我们就可以卖碳指标了。”赛思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海川说。
从低碳到零碳,从卖铁到卖碳指标,赛思普的“双碳”之路,也是内蒙古的奋进之路。
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
向高能耗、高排放企业“亮剑”。坚决遏制“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通过“遏制一批、置换一批、缓建一批”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推动“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
向提升能效水平发力。执行工业领域化解过剩产能3年计划,工业节能技改计划、煤电节能降耗和灵活性改造等一系列计划措施有效实施。
2021年,内蒙古退出电石206万吨、铁合金33万吨、焦炭60万吨落后产能,淘汰落后煤电机组8.6万千瓦。能耗“双控”指标实现了从倒数到领先,能耗无序增长被扭转。
减碳降耗绝不是减少生产能力,而是在集中集聚集约上寻求突破,持续增加绿色生产力和新动能替代能力,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实现生产生活全面绿色转型。
一块黑煤,除了燃烧,提取煤气、煤焦油和焦炭,还能做什么?一瓶白色聚丙烯颗粒,一卷透明保鲜膜,是鄂尔多斯大路工业园区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给出的答案。
在“双碳”目标下,不再走粗放型发展的老路,严控生态环境风险,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成为内蒙古地方和企业的主动选择。
减碳也绝不是盲目的,而是先立后破,稳妥推进,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推进新旧能源有序替代。
炎炎夏日,通辽市科尔沁区龙马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现场一片火热。10万平方米的焊接车间和14万平方米的风叶车间即将投产。
这个计划总投资185亿元的基地,吸引了11家风电装备制造上下游企业,从主机到塔筒、从减速机到风叶一应俱全,填补了通辽市乃至自治区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空白。待项目投资全部完成,它也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提高新能源在能源供给中的比重。截至2021年底,内蒙古新能源装机全国第一。
依托丰富的风光资源,内蒙古正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从传统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
吸收端做“加法”——
固碳增汇打造全国最稳定的
生态碳汇供给基地
置身位于大兴安岭主脊的内蒙古森工集团绰尔森工公司五一林场,仿佛置身天然氧吧。内蒙古范围内首宗挂牌成交的碳汇项目就源于此。
2010年,全国还没有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绰尔森工公司考虑到五一林场重要的生态区位,将本可以采伐的11010公顷林地保护起来。没想到在11年后的2021年4月8日,这片林子所产生的碳汇实现了挂牌交易,2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被一家企业买走。
2021年4月8日至今,内蒙古森工集团已经实现市场化交易碳汇项目8笔。
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一笔笔交易,不仅实现了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也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绿水青山的分量和使命担当。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对于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在‘双碳’目标下,林业碳汇未来可期。”绰尔森工公司碳汇办主任于世平说。
内蒙古特殊的地理位置、地貌和气候环境,塑造了辽阔草原、广袤森林、雄浑荒漠和多样的湿地生态系统、孕育着独具特色的动植物类群,形成了我国北方最大的生态系统碳库。
经测算,全区林地、草地、湿地总碳储量为105.49亿吨,占全国林草湿碳储量(885.86亿吨)的11.91%,位居全国第二位。2020年全区林草湿碳汇量为1.19亿吨,占全国林草湿碳汇量(12.61亿吨)的9.44%,位居全国第一位。
丰富的碳储量和碳汇量,为内蒙古发展碳汇经济、助推“双碳”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蒙古是名副其实的‘碳库’,不仅有丰富多样的生态系统,多年驰而不息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更是有效提升了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的碳汇增量。”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
固碳——全面停止天然林、公益林商业性采伐,全面保护天然草原,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减少不合理土地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导致的碳排放,减少因病虫鼠害破坏林草资源造成的碳排放。
增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依托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造林4736.74万亩,年均完成种草任务3000万亩,均居全国第一。
同时,启动并推动建设全区首个碳达峰碳中和林草碳汇(包头)试验区,探索森林、草原、湿地增汇措施和途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林草碳汇发展模式。
“到2025年要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400万亩以上,完成森林质量提升建设任务2800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任务6500万亩,努力把内蒙古打造成全国‘碳达峰碳中和’最稳定的生态碳汇供给基地。”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说。
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不只是政府和企业的事,义务植树、光盘行动、节约用水……每一个人正在成为“双碳”目标的践行者。(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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