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海思与劲拓签订备忘录:解决半导体卡脖子问题】7月6日下午消息,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与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公告指出,基于劲拓在热工领域的能力,加之海思大力推进封测产业链国产化进程,因此,双方旨在加大半导体封装设备领域的合作,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产业自主可控。备忘录约定,有效期为5年。
【劲拓股份:与海思签备忘录 加大半导体封装设备领域合作】财联社7月6日讯,劲拓股份公告,公司与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海思”)签订《海思劲拓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的签订代表劲拓在热工领域的能力得到海思认可,双方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将推动劲拓快速打造半导体热工设备研发平台,持续实现半导体产业链中系列设备的国产化。
【自称工作4年从未休年假,华为海思员工获赔24001元】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徐某某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研究所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支付徐某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休年假工资差额24001.54元,华为公司北京研究所就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天眼查App显示,徐某某与深圳海思公司于2015年6月8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30日。工作岗位为从事华为海思相关岗位。月工资标准为每月2万元,2018年11月起月工资标准变更为每月21300元,由华为北京研究院支付。2019年6月深圳海思公司向徐某某发送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徐某某声称自己2015年6月8日入职,2019年6月30日离职,期间未休过年假,但公司一直未予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请求法院判令华为及海思两被告连带支付其2015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休年假工资147162元。
海思公司、华为北京研究院共同辩称深圳海思公司为徐某某实际用人单位,2017年、2018年、2019年都支付徐某某每年5天的带休年休假补偿,共支付28283.52元,徐晓荣诉求2015-2017年未休年假工资补偿已过诉讼时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徐某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享受带薪年假15天,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经核算应享受带薪年假天数为7天,法院依据双方认可的工资标准对差额部分予以支持。不久前一审判令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徐某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休年假工资差额24001.54元,华为北京研究所承担连带责任。
天眼查App显示,徐某某与深圳海思公司于2015年6月8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30日。工作岗位为从事华为海思相关岗位。月工资标准为每月2万元,2018年11月起月工资标准变更为每月21300元,由华为北京研究院支付。2019年6月深圳海思公司向徐某某发送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徐某某声称自己2015年6月8日入职,2019年6月30日离职,期间未休过年假,但公司一直未予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请求法院判令华为及海思两被告连带支付其2015年6月8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休年假工资147162元。
海思公司、华为北京研究院共同辩称深圳海思公司为徐某某实际用人单位,2017年、2018年、2019年都支付徐某某每年5天的带休年休假补偿,共支付28283.52元,徐晓荣诉求2015-2017年未休年假工资补偿已过诉讼时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徐某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享受带薪年假15天,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经核算应享受带薪年假天数为7天,法院依据双方认可的工资标准对差额部分予以支持。不久前一审判令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徐某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未休年假工资差额24001.54元,华为北京研究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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