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子公司遭环保部门罚款120万元
秦道化工网消息:联化科技9月16日公告,公司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年产500吨JG303生产线技术改造等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责令在3个月内改正,并合计罚款120万元。
公司称,盐城联化已经按照有关规程提交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月3日,联化科技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盐城联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的要求而临时停产。
8月14日,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同意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复产的通知》,同意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组织复产。
联化科技8月17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两家子公司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而临时停产,因停产造成部分客户的订单无法正常履行,预计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因此减少近2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例约5%。在停产期间,公司需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及各种费用,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来源:中证网
秦道化工网消息:联化科技9月16日公告,公司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年产500吨JG303生产线技术改造等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责令在3个月内改正,并合计罚款120万元。
公司称,盐城联化已经按照有关规程提交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月3日,联化科技披露了《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盐城联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的要求而临时停产。
8月14日,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同意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复产的通知》,同意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组织复产。
联化科技8月17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两家子公司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而临时停产,因停产造成部分客户的订单无法正常履行,预计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因此减少近2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例约5%。在停产期间,公司需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及各种费用,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来源:中证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做原告 向安徽一化工企业索赔3688万元“环境费”
秦道化工网消息:据扬子晚报网消息,2014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某,将102.4吨废碱交由无环保资质的李某处置,废碱被直接倒入长江、通扬河内后,造成水源被污染。杨某等人被判承担刑事责任。
5月29日上午,原告江苏省人民政府诉被告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向被告提出包括环境修复费在内共3688万元的赔偿。‘’
来源:中化新网
秦道化工网消息:据扬子晚报网消息,2014年,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某,将102.4吨废碱交由无环保资质的李某处置,废碱被直接倒入长江、通扬河内后,造成水源被污染。杨某等人被判承担刑事责任。
5月29日上午,原告江苏省人民政府诉被告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向被告提出包括环境修复费在内共3688万元的赔偿。‘’
来源:中化新网
辉丰两项目环评批复遭撤
秦道化工网消息:继开出236万元罚单后,环保部门再对辉丰股份出重拳。该公司25日公告称,已通过环评的2个项目日前被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撤销环评批复。公司暂无法预计此事项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被撤销环评批复的2个项目分别是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年处置30000吨高浓COD废水)、固态发酵菌剂肥料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期项目。
江苏省环保厅复查时发现,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实质是采用高浓度废水、煤炭制备水煤浆,作为锅炉燃料产生蒸汽自用,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实行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等要求不相符;对烟气二噁英、氯化氢、有机污染物、汞及其化合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分析不充分,源强估算依据不足。固态发酵菌剂肥料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该企业的农药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能平衡的情况下,未阐述农药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合理合法性,直接给出农药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以补充申请事项纳入项目《报告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属于违规审批。
5月19日,江苏省环保厅责令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撤销上述2项目的环评批复,并请盐城市环保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对辉丰股份的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核定,并对违规审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据公司介绍,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期项目尚未投建;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截至2018年4月30日已投入8287.72万元,装置尚未正式运营。公司目前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暂无法预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来源:中国化工报
秦道化工网消息:继开出236万元罚单后,环保部门再对辉丰股份出重拳。该公司25日公告称,已通过环评的2个项目日前被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撤销环评批复。公司暂无法预计此事项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被撤销环评批复的2个项目分别是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年处置30000吨高浓COD废水)、固态发酵菌剂肥料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期项目。
江苏省环保厅复查时发现,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实质是采用高浓度废水、煤炭制备水煤浆,作为锅炉燃料产生蒸汽自用,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实行集中供热、使用清洁能源”等要求不相符;对烟气二噁英、氯化氢、有机污染物、汞及其化合物等特征污染因子分析不充分,源强估算依据不足。固态发酵菌剂肥料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该企业的农药项目(与本项目无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能平衡的情况下,未阐述农药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合理合法性,直接给出农药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以补充申请事项纳入项目《报告表》,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属于违规审批。
5月19日,江苏省环保厅责令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撤销上述2项目的环评批复,并请盐城市环保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对辉丰股份的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核定,并对违规审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据公司介绍,固态发酵菌剂肥科及液态发酵菌剂肥料一期项目尚未投建;新上高浓COD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截至2018年4月30日已投入8287.72万元,装置尚未正式运营。公司目前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暂无法预计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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