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促消费加快服务业
恢复增长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精准施策,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加快恢复
(一)支持重点企业做优做强。省统计局梳理一批增长平稳、贡献大的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进行确定授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各市〔州〕、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突出大宗商品实物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旗E春城”专项行动,开展春、秋两季汽车博览会等汽车展卖活动,组织10场“汽车下乡”活动,持续协调推动促进汽车消费20条有关工作落实。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加大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支持力度。开展“品牌联盟”互惠互利活动,联合装修、装饰、家具、家居等与家电更新相关领域企业共同开展优惠活动,指导家电经销企业、品牌零售商、电商平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
(三)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整顿力度。持续治理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加强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查处违规储运成品油行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税务局等)
二、扩大消费,持续开展多种形式促销活动
(四)继续发放消费券。在已发放第一批1亿元消费券的基础上,再筹措安排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各市县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2021年3月20日前启动第二批消费券促销,5月1日前启动第三批消费券促销。加大非刚需消费券投放力度,重点聚焦客单量大、销售占比高的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品种、重点行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五)开展发票抽奖促销活动。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组织各地开展发票抽奖活动,于2021年3月20日前启动,根据实际按周、月、季持续开展,以省内企业生产的名、优、特产品为奖品,促进本地商品销售,带动企业提高生产负荷,实现促消费、扩生产、增税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六)促进批零住餐快速增长。实施“享吉品、购吉祥”消费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春风焕新季”专题促销活动,组织大型商贸企业统筹旗下门店开展“购物节”“家博会”等促销活动,举办“吉菜”品鉴会、小吃节、厨艺大比拼等系列活动。鼓励餐饮企业加快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互联网+餐饮”。加快夜间消费示范步行街建设,天气转暖后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限制,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七)促进春季旅游消费。抓住建党100周年机遇,设计一批红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推出一批红色旅游新线路。实施“雪后阳春”省内游复苏计划,开展以“周”游吉林为主题的“吉林人游吉林”活动,推出“春风套餐”及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系列产品。在杭州、上海、北京等城市举办推介会,加强“长白春雪”市场宣传和推广。举办封板体验活动,邀请全国知名滑雪俱乐部和滑雪发烧友来吉体验。启动“吉字号”网红打卡地全民推选活动,为应对旅游淡季蓄力消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八)鼓励集团消费。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节假日福利,进行集体福利性消费,鼓励开展集体“春游踏青”“短途游”等集体活动。支持企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技能大赛等,举办“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健康体育活动。扩大公用性集团消费,加快办公现代化、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管局等)
三、多措并举,优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九)强化分工包保责任落实。聚焦服务业14大类重点行业,按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省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强化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直相关部门)
(十)搭建信息监测平台。借鉴浙江经验,尽快建成我省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完善经济运行调度体系,实现数据信息化,实时监测经济运行趋势,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提高服务业信息监测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等)
(十一)加强银企对接。推广“吉企银通”融资平台,推动银企精准对接,畅通融资渠道。针对各市(州)消费水平,细分服务群体,提供个性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各金融机构与旅游、汽车、商超、餐饮等消费行业企业合作,加大对家装、购买家电和家具等传统消费的信贷支持,提升消费信贷产品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
(十二)推动新增企业入规入统。统计部门牵头开展“入规入统专项行动”,摸排全省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情况,帮助企业完善申报入库材料,指导达标企业尽快入规入统。推动大型交易市场建立统一交易平台,鼓励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对承租业户统一收银,实现统计入库。推进符合条件的电商发展平台纳入统计。推动高校食堂承包从主营业务剥离,支持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法人主体承包经营,达到规上标准,及时统计入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0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促消费加快服务业
恢复增长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精准施策,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加快恢复
(一)支持重点企业做优做强。省统计局梳理一批增长平稳、贡献大的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进行确定授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各市〔州〕、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突出大宗商品实物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旗E春城”专项行动,开展春、秋两季汽车博览会等汽车展卖活动,组织10场“汽车下乡”活动,持续协调推动促进汽车消费20条有关工作落实。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加大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支持力度。开展“品牌联盟”互惠互利活动,联合装修、装饰、家具、家居等与家电更新相关领域企业共同开展优惠活动,指导家电经销企业、品牌零售商、电商平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
(三)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整顿力度。持续治理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加强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查处违规储运成品油行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税务局等)
二、扩大消费,持续开展多种形式促销活动
(四)继续发放消费券。在已发放第一批1亿元消费券的基础上,再筹措安排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各市县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2021年3月20日前启动第二批消费券促销,5月1日前启动第三批消费券促销。加大非刚需消费券投放力度,重点聚焦客单量大、销售占比高的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品种、重点行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五)开展发票抽奖促销活动。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组织各地开展发票抽奖活动,于2021年3月20日前启动,根据实际按周、月、季持续开展,以省内企业生产的名、优、特产品为奖品,促进本地商品销售,带动企业提高生产负荷,实现促消费、扩生产、增税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六)促进批零住餐快速增长。实施“享吉品、购吉祥”消费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春风焕新季”专题促销活动,组织大型商贸企业统筹旗下门店开展“购物节”“家博会”等促销活动,举办“吉菜”品鉴会、小吃节、厨艺大比拼等系列活动。鼓励餐饮企业加快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互联网+餐饮”。加快夜间消费示范步行街建设,天气转暖后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限制,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七)促进春季旅游消费。抓住建党100周年机遇,设计一批红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推出一批红色旅游新线路。实施“雪后阳春”省内游复苏计划,开展以“周”游吉林为主题的“吉林人游吉林”活动,推出“春风套餐”及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系列产品。在杭州、上海、北京等城市举办推介会,加强“长白春雪”市场宣传和推广。举办封板体验活动,邀请全国知名滑雪俱乐部和滑雪发烧友来吉体验。启动“吉字号”网红打卡地全民推选活动,为应对旅游淡季蓄力消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八)鼓励集团消费。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节假日福利,进行集体福利性消费,鼓励开展集体“春游踏青”“短途游”等集体活动。支持企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技能大赛等,举办“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健康体育活动。扩大公用性集团消费,加快办公现代化、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管局等)
三、多措并举,优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九)强化分工包保责任落实。聚焦服务业14大类重点行业,按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省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强化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直相关部门)
(十)搭建信息监测平台。借鉴浙江经验,尽快建成我省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完善经济运行调度体系,实现数据信息化,实时监测经济运行趋势,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提高服务业信息监测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等)
(十一)加强银企对接。推广“吉企银通”融资平台,推动银企精准对接,畅通融资渠道。针对各市(州)消费水平,细分服务群体,提供个性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各金融机构与旅游、汽车、商超、餐饮等消费行业企业合作,加大对家装、购买家电和家具等传统消费的信贷支持,提升消费信贷产品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
(十二)推动新增企业入规入统。统计部门牵头开展“入规入统专项行动”,摸排全省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情况,帮助企业完善申报入库材料,指导达标企业尽快入规入统。推动大型交易市场建立统一交易平台,鼓励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对承租业户统一收银,实现统计入库。推进符合条件的电商发展平台纳入统计。推动高校食堂承包从主营业务剥离,支持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法人主体承包经营,达到规上标准,及时统计入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0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
【房价连涨53个月后沈阳加码调控:二套房首付五成、土地控溢价】9月6日,沈阳发布的最新的楼市政策,从供应端和需求端双管齐下稳定市场,其中包括禁止首付贷、提高二套房首付、提高增值税免征门槛,还提出严控土地溢价率,推出“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两种土地规则。针对购房者,沈阳提出严格执行首套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
9月6日,沈阳发布的最新的楼市政策,从供应端和需求端双管齐下稳定市场,其中包括禁止首付贷、提高二套房首付、提高增值税免征门槛,还提出严控土地溢价率,推出“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两种土地规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沈阳调控政策收紧似乎早有预警。7月24日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以及8月26日住建部在北京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上,沈阳都位列其中,被约谈的根源在于不断上涨的房价。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7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了0.8%,同比上涨了9%。新京报记者查询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发现,沈阳自2016年3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连续上涨53个月。
控房价:禁止首付贷、二套房首付50%
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沈八条”),这是沈阳房产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为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联合发布的通知。
对于沈阳的“沈八条”,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这是针对即将到来的“金九银十”做好政策准备,未雨绸缪地对市场进行调控管理。
新政的内容涉及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效率、公开房源及房价、房价管理、二套房首付比例、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等。尤其是从供应端与需求端两端共同调控以实现稳房价的目标,可谓双管齐下。
针对购房者,沈阳提出严格执行首套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而此前沈阳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4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而在销售方面,沈阳将要严格整治“未许先售”行为,把握商品住房项目入市节奏,房企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销售价格。
与此同时,沈阳主管部门将实时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运行情况,项目价格变化较大的,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说明原因。对于上述违规的企业项目将被暂停项目网签系统,整改后才予以恢复。
潘浩进一步分析称,沈阳政策加大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税收,这是在加高炒房成本,降低炒房带来的房价增长风险。同时从政策上杜绝房企捂盘惜售的可能,以起到稳定房价走势的作用。
控地价:推“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土地规则
此次沈阳不仅对房价上涨进行管控,土地是此次沈阳新政重点管控的内容,在“沈八条”中占了5条。
沈阳提出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竞自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为此,沈阳将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管理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竞配建设施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对于未按规定实施开发建设的房企,将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参与拿地开发。
针对已出让的住房用地,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房企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提报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包括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分期开发的要明确每期开工、竣工时间。而对于建设进程缓慢或未按分期计划实施的项目,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据贝壳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沈阳8月无成交住宅用地,今年1月-8月住宅用地成交同比下滑4.4%,在4月-7月则保持10%以上的增长,这也是导致8月土地市场成交规模回落的原因。而在土地溢价率方面,沈阳今年1月-8月仅为17.3%,较去年同期减少4.8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一二线城市(共45城)平均水平1.1%。
从土地数据来看,潘浩认为,沈阳市土地市场相对稳定,土地溢价率逐步调控至合理范围内。
沈阳新房价格持续上涨,“沈八条”并非突如其来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沈八条”的出台并非突如其来。今年8月26日,住建部在北京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其中沈阳、成都、唐山、常州等城市相关负责人参加,并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调控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在此前的7月24日举行的房地产座谈会上,来自包括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对此,有业内人士称,鉴于此前沈阳已是重点关注对象,那么此次出台楼市新政并不意外。
沈阳之所以引起管理层的关注,源于不断上涨的房价。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7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了0.8%,同比上涨了9%。同时,新京报记者查询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月度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发现,沈阳自2016年3月以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连续上涨53个月。
据房天下数据显示,截至上周,2020年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统计口径为:普通住宅、别墅、公寓,下同)均价达到11820元/平方米,而去年同期为10459元/平方米,上涨13%。
事实上,近期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不断对此前的调控政策“打补丁”,比如沈阳本次调控中的内容也是对之前政策的有效补充。再比如东莞进一步明确了购房资格、限转时间等。而杭州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堵死假离婚、亲属投靠炒房。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今年7月-8月调控政策风向转变,包括杭州、东莞等10多个城市纷纷出台调控政策,为楼市降温,预计未来还将有多个城市出台房地产收紧政策。
来源:新京报官网
9月6日,沈阳发布的最新的楼市政策,从供应端和需求端双管齐下稳定市场,其中包括禁止首付贷、提高二套房首付、提高增值税免征门槛,还提出严控土地溢价率,推出“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两种土地规则。
在业内人士看来,沈阳调控政策收紧似乎早有预警。7月24日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以及8月26日住建部在北京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上,沈阳都位列其中,被约谈的根源在于不断上涨的房价。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7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了0.8%,同比上涨了9%。新京报记者查询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发现,沈阳自2016年3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连续上涨53个月。
控房价:禁止首付贷、二套房首付50%
9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沈八条”),这是沈阳房产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为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联合发布的通知。
对于沈阳的“沈八条”,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这是针对即将到来的“金九银十”做好政策准备,未雨绸缪地对市场进行调控管理。
新政的内容涉及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效率、公开房源及房价、房价管理、二套房首付比例、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等。尤其是从供应端与需求端两端共同调控以实现稳房价的目标,可谓双管齐下。
针对购房者,沈阳提出严格执行首套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而此前沈阳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为4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同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而在销售方面,沈阳将要严格整治“未许先售”行为,把握商品住房项目入市节奏,房企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10日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销售价格。
与此同时,沈阳主管部门将实时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运行情况,项目价格变化较大的,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说明原因。对于上述违规的企业项目将被暂停项目网签系统,整改后才予以恢复。
潘浩进一步分析称,沈阳政策加大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税收,这是在加高炒房成本,降低炒房带来的房价增长风险。同时从政策上杜绝房企捂盘惜售的可能,以起到稳定房价走势的作用。
控地价:推“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土地规则
此次沈阳不仅对房价上涨进行管控,土地是此次沈阳新政重点管控的内容,在“沈八条”中占了5条。
沈阳提出严格住房用地出让溢价率管控。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等方式出让住房用地。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竞自持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为此,沈阳将制定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管理办法,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竞配建设施与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对于未按规定实施开发建设的房企,将禁止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参与拿地开发。
针对已出让的住房用地,建设管理部门应要求房企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提报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包括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分期开发的要明确每期开工、竣工时间。而对于建设进程缓慢或未按分期计划实施的项目,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据贝壳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沈阳8月无成交住宅用地,今年1月-8月住宅用地成交同比下滑4.4%,在4月-7月则保持10%以上的增长,这也是导致8月土地市场成交规模回落的原因。而在土地溢价率方面,沈阳今年1月-8月仅为17.3%,较去年同期减少4.8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全国一二线城市(共45城)平均水平1.1%。
从土地数据来看,潘浩认为,沈阳市土地市场相对稳定,土地溢价率逐步调控至合理范围内。
沈阳新房价格持续上涨,“沈八条”并非突如其来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沈八条”的出台并非突如其来。今年8月26日,住建部在北京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其中沈阳、成都、唐山、常州等城市相关负责人参加,并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调控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外,在此前的7月24日举行的房地产座谈会上,来自包括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对此,有业内人士称,鉴于此前沈阳已是重点关注对象,那么此次出台楼市新政并不意外。
沈阳之所以引起管理层的关注,源于不断上涨的房价。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7月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了0.8%,同比上涨了9%。同时,新京报记者查询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月度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发现,沈阳自2016年3月以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已连续上涨53个月。
据房天下数据显示,截至上周,2020年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统计口径为:普通住宅、别墅、公寓,下同)均价达到11820元/平方米,而去年同期为10459元/平方米,上涨13%。
事实上,近期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不断对此前的调控政策“打补丁”,比如沈阳本次调控中的内容也是对之前政策的有效补充。再比如东莞进一步明确了购房资格、限转时间等。而杭州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堵死假离婚、亲属投靠炒房。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今年7月-8月调控政策风向转变,包括杭州、东莞等10多个城市纷纷出台调控政策,为楼市降温,预计未来还将有多个城市出台房地产收紧政策。
来源:新京报官网
【团市委青创部一行赴中小担保开展调研】3月10日上午,团市委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部副部长陈楠一行赴杭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研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项目,集团政工部及金投资产相关负责人参与接待工作。
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自2010年成立以来,通过政、银、团、企多层联动,针对大学生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精准发力,通过中小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累计为41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发放贷款8294万元,成为我市助力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的一项品牌工作。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担保公司根据相关惠企政策,主动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以免费转贷、延长担保、减免担保费等形式帮助3家企业快速解决难题,受到广泛好评。
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自2010年成立以来,通过政、银、团、企多层联动,针对大学生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精准发力,通过中小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累计为41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发放贷款8294万元,成为我市助力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的一项品牌工作。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担保公司根据相关惠企政策,主动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以免费转贷、延长担保、减免担保费等形式帮助3家企业快速解决难题,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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