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播蒙城#【关于在主城区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第二十三号) 】鉴于当前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形势,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排查隐患和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我县主城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区域免费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涡河以南、乐土路以北、东西外环以内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庄周街道非城区规划内的社区人口)。
二、检测时间
8月10日(星期三),上午7:00--11:00;下午16:00--21:00。
三、采样地点
主城区共设置124个采样点,名单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请本人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现场出示“安康码”或“预约码”。不会申请两码的老人,请您的家人提前帮助申请,我们也将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户口本,提前申请。
(二)烦请广大居民继续给予理解和支持,错峰有序、就近就便参加采样,做到应检尽检。采样期间,请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高温时段,注意做好防暑降温,照顾好老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
(三)24小时内已采样检测以及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无需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
(四)目前正在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加集中采样,并及时向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落实上门采样。
(五)如无特殊原因,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其“安康码”赋“弹窗”。
本次核酸检测是我县为广大居民提供的一次主动核酸筛查服务,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传谣、不信谣,主动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一、检测范围
涡河以南、乐土路以北、东西外环以内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及庄周街道非城区规划内的社区人口)。
二、检测时间
8月10日(星期三),上午7:00--11:00;下午16:00--21:00。
三、采样地点
主城区共设置124个采样点,名单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请本人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现场出示“安康码”或“预约码”。不会申请两码的老人,请您的家人提前帮助申请,我们也将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户口本,提前申请。
(二)烦请广大居民继续给予理解和支持,错峰有序、就近就便参加采样,做到应检尽检。采样期间,请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高温时段,注意做好防暑降温,照顾好老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
(三)24小时内已采样检测以及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群无需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
(四)目前正在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加集中采样,并及时向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落实上门采样。
(五)如无特殊原因,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其“安康码”赋“弹窗”。
本次核酸检测是我县为广大居民提供的一次主动核酸筛查服务,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传谣、不信谣,主动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集宁区集中隔离人员检出1例初筛阳性人员】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崔某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2022〕102号公告
2022年8月6日23:16,在我区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初筛阳性人员崔某某,系察右后旗关联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已于8月6日被我区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崔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崔某某自述行程:
7月27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5:40与崔某某1、郭某某三人前往麻将馆附近妈妈驿站邮寄快递,16:00三人一同前往大同市蓝天商城二楼做眼睫毛后返回麻将馆无外出。
7月28日,10:00左右与郭某某骑乘电动车前往大同市第五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下午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与郭某某前往安家小村晶恒加油站加油(支付时间:17:38),之后自驾汽车从古店高速口上高速,在察右后旗土牡尔台镇下高速,前往土二小学给亲戚送东西,随后自驾汽车于21:30到达商都县巨弘小吃街姐姐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零时左右离开巨弘小吃街返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29日,上午在杨某某家中无外出,13:00左右崔某某、杨某某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商都县雁北饺子馆就餐,之后驾车前往商都县巨弘小吃街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约19:00前往巨弘小吃街马戏团看马戏,20:00离开马戏团返回杨某某摊位,22:00崔某某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返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30日,上午在杨某某家中无外出,13:20左右与崔某某1、杨某某、张某某前往商都县年代驿站酒店就餐,餐后与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郭某某1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家中,18:00乘坐崔某某1汽车前往察右后旗草原明珠饭店二楼同福厅参加新婚庆典卯宴席,饭后21:30左右前往草原明珠饭店KTV唱歌,之后在草原明珠饭店休息无外出。
7月31日,10:00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华顺厂接哥哥前往草原明珠饭店,11:10与崔某某1在酒店附近爱啦美啦理发店理发(支付时间:12:00),随后返回饭店参加婚宴,14:00左右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郭某某1家中,之后前往察右后旗华大商场逛街,崔某某与崔某某1、郭某某2前往商场外围七牌银楼购物(支付时间:18:36),之后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19:30前往小区附近韩家荞面就餐,21:00左右步行前往察右后旗南广场散步,22:00左右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后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盛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零时左右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火凤凰KTV,次日1:00返回盛泰宾馆后无外出。
8月1日,11:00左右步行与崔某某1、郭某某2前往盛泰宾馆附近超市购物(支付名称:平平安安,支付时间:11:30)之后三人驾车前往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接郭某某、韩某,韩某某前往小区附近中国石油站加油,之后六人驾车于13:10到达集宁区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韩某某家中,16:00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汽车前往集宁区老虎山公园游玩,17:00离开老虎山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接郭某某前往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支付时间:17:32),之后将郭某某送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之后与崔某某1、郭某某2在小区附近天使助康四中大药房有限公司买药(支付时间:19:31),随后前往附近蜜雪冰城购物(支付时间:19:35),之后三人返回四马路韩某某家中,21:00与崔某某1、郭某某2乘坐马某自驾汽车前往集宁区霸王河欢乐世界(支付时间:22:00),23:00左右离开霸王河欢乐世界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院,之后在家属院附近超市购物(支付名称:刘某,支付时间:23:19)后三人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无外出。
8月2日,全天居家无外出,18: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3日—8月6日,在惠丰酒店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6日23:16崔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崔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947406897;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关于公布集宁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崔某某主要行程轨迹的公告〔2022〕102号公告
2022年8月6日23:16,在我区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初筛阳性人员崔某某,系察右后旗关联病例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已于8月6日被我区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现将崔某某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崔某某自述行程:
7月27日,上午居家无外出,15:40与崔某某1、郭某某三人前往麻将馆附近妈妈驿站邮寄快递,16:00三人一同前往大同市蓝天商城二楼做眼睫毛后返回麻将馆无外出。
7月28日,10:00左右与郭某某骑乘电动车前往大同市第五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下午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与郭某某前往安家小村晶恒加油站加油(支付时间:17:38),之后自驾汽车从古店高速口上高速,在察右后旗土牡尔台镇下高速,前往土二小学给亲戚送东西,随后自驾汽车于21:30到达商都县巨弘小吃街姐姐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零时左右离开巨弘小吃街返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29日,上午在杨某某家中无外出,13:00左右崔某某、杨某某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商都县雁北饺子馆就餐,之后驾车前往商都县巨弘小吃街小啤酒烧烤摊位帮忙,约19:00前往巨弘小吃街马戏团看马戏,20:00离开马戏团返回杨某某摊位,22:00崔某某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返回杨某某家中无外出。
7月30日,上午在杨某某家中无外出,13:20左右与崔某某1、杨某某、张某某前往商都县年代驿站酒店就餐,餐后与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郭某某1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家中,18:00乘坐崔某某1汽车前往察右后旗草原明珠饭店二楼同福厅参加新婚庆典卯宴席,饭后21:30左右前往草原明珠饭店KTV唱歌,之后在草原明珠饭店休息无外出。
7月31日,10:00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华顺厂接哥哥前往草原明珠饭店,11:10与崔某某1在酒店附近爱啦美啦理发店理发(支付时间:12:00),随后返回饭店参加婚宴,14:00左右乘坐崔某某1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郭某某1家中,之后前往察右后旗华大商场逛街,崔某某与崔某某1、郭某某2前往商场外围七牌银楼购物(支付时间:18:36),之后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19:30前往小区附近韩家荞面就餐,21:00左右步行前往察右后旗南广场散步,22:00左右步行返回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后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盛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零时左右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汽车前往察右后旗火凤凰KTV,次日1:00返回盛泰宾馆后无外出。
8月1日,11:00左右步行与崔某某1、郭某某2前往盛泰宾馆附近超市购物(支付名称:平平安安,支付时间:11:30)之后三人驾车前往白云小区金地明珠嘉苑小区接郭某某、韩某,韩某某前往小区附近中国石油站加油,之后六人驾车于13:10到达集宁区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韩某某家中,16:00与崔某某1、郭某某2自驾汽车前往集宁区老虎山公园游玩,17:00离开老虎山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接郭某某前往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支付时间:17:32),之后将郭某某送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之后与崔某某1、郭某某2在小区附近天使助康四中大药房有限公司买药(支付时间:19:31),随后前往附近蜜雪冰城购物(支付时间:19:35),之后三人返回四马路韩某某家中,21:00与崔某某1、郭某某2乘坐马某自驾汽车前往集宁区霸王河欢乐世界(支付时间:22:00),23:00左右离开霸王河欢乐世界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院,之后在家属院附近超市购物(支付名称:刘某,支付时间:23:19)后三人返回四马路五十号大院工商银行家属楼无外出。
8月2日,全天居家无外出,18:00左右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8月3日—8月6日,在惠丰酒店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8月6日23:16崔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崔某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向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6604848286
桥东街道办事处:
15548157811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3847477275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8947406897;18647445383;1315082175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64742611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内蒙古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第一线#
【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0号)】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于8月2日在我区鲁沙尔镇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鲁沙尔镇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二、检测时间
2022年8月2日7时。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原有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鲁沙尔镇区域内所有商超、便利店(菜铺、肉铺)、药店等营业场所全部歇业,相关从业人员均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辖区内车辆减少流动。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请广大市民按照居住地所在辖区和管理单位通知,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减少不必要跨区流动。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日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于8月2日在我区鲁沙尔镇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鲁沙尔镇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口等。
二、检测时间
2022年8月2日7时。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前往原有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
2.鲁沙尔镇区域内所有商超、便利店(菜铺、肉铺)、药店等营业场所全部歇业,相关从业人员均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辖区内车辆减少流动。
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
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
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6.请广大市民按照居住地所在辖区和管理单位通知,分时段有序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减少不必要跨区流动。
7.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湟中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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