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长三角# 承压中复苏 构建更有活力的市场——2022年中国经济年中观察之消费篇
今年上半年,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多发频发,对消费造成较大冲击。按照中央部署,各地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支持促进消费的政策。数据升降之间,结构变化背后,消费释放出怎样的信号?
消费画出复苏曲线
上海,百年历史的南京路上,再次飘起蝴蝶酥、卤味糟货等美食的香气,“中华商业第一街”正在回归“熟悉的模样”。
武汉,夜幕降临,江汉关大楼的灯光次第亮起,“随时可见熙熙攘攘的客流。”江汉路一家小吃店主刘聪说。
西安,集秦腔演艺、老字号美食、国潮新零售为一体的易俗社文化街区,成为吸引大批年轻人前来打卡的新宠……
记者近日调研走访多地发现,由于疫情等因素一度“遇冷”的线下市场,正在释放复苏“暖意”。
今年3月以来,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让开年一度有所回暖的消费迎来“倒春寒”。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从1至2月的6.7%,降至3月的-3.5%,4月进一步下跌至-11.1%。一些地方的餐厅、影院、商场等经营场所人气“冷落”。
重压之下,一系列激活消费市场政策举措密集出台——
多措并举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为餐饮、零售等市场主体提供房租减免、平台佣金减免、金融支持等纾困举措;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全年退减税总量2.64万亿元;全国多地纷纷发放餐饮、零售等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
“消费券对我们的销售提振效果很明显。”卜蜂莲花湖南区域总裁宋华松说,6月以来,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带动线上销售额增长超200%。
随着一系列政策落地见效,各地消费持续升温、复苏脚步加快:5月社零总额降幅比上月收窄4.4个百分点;6月国内汽车产销量环比分别增长29.7%和34.4%;在美团、京东等平台,餐饮、酒店、机票预订等业务均有所增长……
“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明显收窄,随着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消费回升的步伐也会加快。”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此前说。
透视消费升级“密码”
加热净水器、智能扫地机器人、空气炸锅——这是2022年某电商平台评选出的家电新“三小件”。
升级类消费较快增长——
“疫情发生后,健康消费需求持续扩大,我们相继推出主打除菌功能的新品,并创新研发技术,满足消费者对‘留香持久、香气高级’的洗衣升级需求。”立白科技集团副总裁许晓东说。
品质、科技、健康、绿色……近年来,中国消费的关键词不断更新。“持续升级的消费需求正在推动供给侧加速变革,未来,更多适销对路的商品将促进内需潜力进一步释放。”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蕴说。
服务消费空间广阔——
今年“618”期间,京东平台家政自营服务订单量同比增长超200%;洗衣洗鞋类服务成交额同比增长超280%;家政保洁类到家服务成交额同比增长188%;宠物健康管理、家居整理等新型服务也受到消费者欢迎。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人均服务性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为44.2%。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随着消费不断升级,未来我国服务消费将持续增长,企业要专注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推动从以生产产品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
7月底,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在海口拉开帷幕。本届消博会参展企业和品牌数量均超首届,境外企业参展面积占比由首届的75%增加至80%,不少企业将携“首发”“首秀”产品亮相中国。
“我们将为本届消博会带来多款充满科研技术的绿色健康食品。”达能中国、北亚及大洋洲总裁谢伟博说,中国市场不仅规模庞大,还在持续走向多元化,达能始终看好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
在中国贸促会近期的一项调研中,不少外资企业表示,尽管疫情带来一定冲击,但中国消费市场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消费数字化、品质化、个性化升级趋势明显,外资企业对中国这片沃土依然充满信心。
构建更有活力的国内大市场
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破除堵点卡点和障碍壁垒,消费活力才能有效激发,经济运行才能循环顺畅。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释放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鲜明改革信号;《“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布,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着力破除消费领域痛点堵点……今年以来,一系列政策接连落地,为强大国内市场“通梗阻”“畅循环”。
“消费恢复增长不仅要‘货畅其流’,更要通过改革破除制约消费的障碍壁垒,以有力的改革举措不断提振和稳定消费预期。”王蕴说。
广袤的县域农村消费市场,是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的新空间。
“农村消费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仍存在许多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因素。”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说,应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体系,优化农村消费供给,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潜力释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商品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畅通物流大通道,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同时,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以改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今年上半年,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多发频发,对消费造成较大冲击。按照中央部署,各地各部门出台一系列支持促进消费的政策。数据升降之间,结构变化背后,消费释放出怎样的信号?
消费画出复苏曲线
上海,百年历史的南京路上,再次飘起蝴蝶酥、卤味糟货等美食的香气,“中华商业第一街”正在回归“熟悉的模样”。
武汉,夜幕降临,江汉关大楼的灯光次第亮起,“随时可见熙熙攘攘的客流。”江汉路一家小吃店主刘聪说。
西安,集秦腔演艺、老字号美食、国潮新零售为一体的易俗社文化街区,成为吸引大批年轻人前来打卡的新宠……
记者近日调研走访多地发现,由于疫情等因素一度“遇冷”的线下市场,正在释放复苏“暖意”。
今年3月以来,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让开年一度有所回暖的消费迎来“倒春寒”。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从1至2月的6.7%,降至3月的-3.5%,4月进一步下跌至-11.1%。一些地方的餐厅、影院、商场等经营场所人气“冷落”。
重压之下,一系列激活消费市场政策举措密集出台——
多措并举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为餐饮、零售等市场主体提供房租减免、平台佣金减免、金融支持等纾困举措;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全年退减税总量2.64万亿元;全国多地纷纷发放餐饮、零售等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
“消费券对我们的销售提振效果很明显。”卜蜂莲花湖南区域总裁宋华松说,6月以来,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带动线上销售额增长超200%。
随着一系列政策落地见效,各地消费持续升温、复苏脚步加快:5月社零总额降幅比上月收窄4.4个百分点;6月国内汽车产销量环比分别增长29.7%和34.4%;在美团、京东等平台,餐饮、酒店、机票预订等业务均有所增长……
“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明显收窄,随着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消费回升的步伐也会加快。”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此前说。
透视消费升级“密码”
加热净水器、智能扫地机器人、空气炸锅——这是2022年某电商平台评选出的家电新“三小件”。
升级类消费较快增长——
“疫情发生后,健康消费需求持续扩大,我们相继推出主打除菌功能的新品,并创新研发技术,满足消费者对‘留香持久、香气高级’的洗衣升级需求。”立白科技集团副总裁许晓东说。
品质、科技、健康、绿色……近年来,中国消费的关键词不断更新。“持续升级的消费需求正在推动供给侧加速变革,未来,更多适销对路的商品将促进内需潜力进一步释放。”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王蕴说。
服务消费空间广阔——
今年“618”期间,京东平台家政自营服务订单量同比增长超200%;洗衣洗鞋类服务成交额同比增长超280%;家政保洁类到家服务成交额同比增长188%;宠物健康管理、家居整理等新型服务也受到消费者欢迎。
商务部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人均服务性消费占居民消费比重为44.2%。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随着消费不断升级,未来我国服务消费将持续增长,企业要专注满足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推动从以生产产品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
7月底,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在海口拉开帷幕。本届消博会参展企业和品牌数量均超首届,境外企业参展面积占比由首届的75%增加至80%,不少企业将携“首发”“首秀”产品亮相中国。
“我们将为本届消博会带来多款充满科研技术的绿色健康食品。”达能中国、北亚及大洋洲总裁谢伟博说,中国市场不仅规模庞大,还在持续走向多元化,达能始终看好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
在中国贸促会近期的一项调研中,不少外资企业表示,尽管疫情带来一定冲击,但中国消费市场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消费数字化、品质化、个性化升级趋势明显,外资企业对中国这片沃土依然充满信心。
构建更有活力的国内大市场
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破除堵点卡点和障碍壁垒,消费活力才能有效激发,经济运行才能循环顺畅。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释放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鲜明改革信号;《“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布,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着力破除消费领域痛点堵点……今年以来,一系列政策接连落地,为强大国内市场“通梗阻”“畅循环”。
“消费恢复增长不仅要‘货畅其流’,更要通过改革破除制约消费的障碍壁垒,以有力的改革举措不断提振和稳定消费预期。”王蕴说。
广袤的县域农村消费市场,是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的新空间。
“农村消费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仍存在许多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因素。”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副院长赵萍说,应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体系,优化农村消费供给,进一步促进农村消费潜力释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商品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推动品牌消费、品质消费进农村,畅通物流大通道,完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同时,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以改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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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将垃圾扔进垃圾桶?”辽宁葫芦岛,48岁男子扔垃圾时,将手伸进垃圾车,液压闸门突然落下,将男子手臂压断。男子将住建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9万。住建局认为,男子应当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应由男子承担所有责任。
(来源:葫芦岛中院)
早上8点,环卫工人孙某驾驶垃圾车,到小区内清理垃圾桶。
孙某将垃圾车停在常某自家车库附近,在孙某将清空的垃圾桶转身送回原处时,垃圾车的液压闸门在自动关闭时出现停顿情况。
此时常某从自家车库走出向垃圾车扔垃圾,之前停顿的液压闸门突然落下,将右前臂压断。
常某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右腕部以上缺失,前臂创伤性切断,住院37天。
司法鉴定所对常某的鉴定意见为,6级伤残。
期间常某到康复中心安装假肢,经该中心诊断鉴定后,出具假肢装配诊断证明书,按77周岁计算,所需费用合计613270元。
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为,常某假肢费用介于16万元-24万元之间;假肢维修费介于5.8万元-8.7万元之间;康复训练费为0.63万元;首次安装后需更换7次。
常某将住建局、环境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92576.36元。
法院查明,孙某证实,一台垃圾车正常情况下应有2名环卫工作人员,事发当天本应同车的另一环卫工作人员因事没有上岗,故此事发时只有其一人在岗。
再查明,环境卫生管理处将环卫工作推向市场,实现城乡一体化,由某环境公司接管环卫工作,管理处职工由住建局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涉案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致使在事故发生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常某身体受到损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常某在垃圾车液压闸门出现停顿的情况下,将手伸进液压闸门内,疏于自身的安全防范,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依法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环境公司在事故发生时不是该设备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亦无证据证明其承继了本案侵权之债。因此,对于常某的诉讼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不予支持。
法院认定住建局、常某分别承担70%、30%的责任。
法院对常某的损失认定为:医疗18210.36元;残疾赔偿金415236元(含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59800元;假肢维修费(4年限)23920元(59800元×10%×4年);康复训练费6300元等,合计541491.12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25000元。
最后法院判决,住建局赔偿404043.8(541491.12*70%+25000)。
住建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改判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住建局说,从当天视频中可以看出,环卫工人正常收垃圾,常某向垃圾车中扔垃圾时,环卫工人正背对着垃圾车,没有看见有人靠近垃圾车,听到常某喊才回头。整个过程环卫工人并没有操作不当之处。
而常某作为成年人,应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这是常识,常某未将垃圾倒入垃圾桶,而是看垃圾车比较近,直接将垃圾扔入垃圾车。常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并且垃圾车不属于装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车辆,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有警示标志。且事件发生时,环卫工人并未看见常某靠近垃圾车,如何制止常某靠近。
当时清理垃圾时虽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但其操作并无不当之处。几名工作人员在场,也并不直接影响事故的发生,其自身存在过错较大。
事故发生后,环卫工作人员发现常某受伤后,及时关了车辆。常某称手在车里,环卫工立马到车里寻找。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环卫工作人员一直拼命地翻里面的东西,翻到后常某由家人送往医院医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住建局应否对常某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案涉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未及时发现并调配补充工作人员,致常某靠近垃圾车时未能有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危险告知及行为制止,住建局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常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考虑到机械车可能存在的危险,将垃圾直接扔进垃圾车,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相应过错。
原审根据常某受伤前后住建局在岗工作人员情况及垃圾车运行状态对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评判继而判决住建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裁判尺度适当,本院予以尊重。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962.88元,由住建局负担。
常某倒个垃圾,没想到手臂被垃圾车压断,真的是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那么对于责任,常某承担了次要责任,住建局承担了主要责任。本来这个工作应该由2人承担,但事发时,恰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液压闸门恰恰出了问题。
你认为判决合理吗?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葫芦岛中院)
早上8点,环卫工人孙某驾驶垃圾车,到小区内清理垃圾桶。
孙某将垃圾车停在常某自家车库附近,在孙某将清空的垃圾桶转身送回原处时,垃圾车的液压闸门在自动关闭时出现停顿情况。
此时常某从自家车库走出向垃圾车扔垃圾,之前停顿的液压闸门突然落下,将右前臂压断。
常某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右腕部以上缺失,前臂创伤性切断,住院37天。
司法鉴定所对常某的鉴定意见为,6级伤残。
期间常某到康复中心安装假肢,经该中心诊断鉴定后,出具假肢装配诊断证明书,按77周岁计算,所需费用合计613270元。
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为,常某假肢费用介于16万元-24万元之间;假肢维修费介于5.8万元-8.7万元之间;康复训练费为0.63万元;首次安装后需更换7次。
常某将住建局、环境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92576.36元。
法院查明,孙某证实,一台垃圾车正常情况下应有2名环卫工作人员,事发当天本应同车的另一环卫工作人员因事没有上岗,故此事发时只有其一人在岗。
再查明,环境卫生管理处将环卫工作推向市场,实现城乡一体化,由某环境公司接管环卫工作,管理处职工由住建局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涉案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致使在事故发生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常某身体受到损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常某在垃圾车液压闸门出现停顿的情况下,将手伸进液压闸门内,疏于自身的安全防范,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依法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环境公司在事故发生时不是该设备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亦无证据证明其承继了本案侵权之债。因此,对于常某的诉讼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不予支持。
法院认定住建局、常某分别承担70%、30%的责任。
法院对常某的损失认定为:医疗18210.36元;残疾赔偿金415236元(含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59800元;假肢维修费(4年限)23920元(59800元×10%×4年);康复训练费6300元等,合计541491.12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25000元。
最后法院判决,住建局赔偿404043.8(541491.12*70%+25000)。
住建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改判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住建局说,从当天视频中可以看出,环卫工人正常收垃圾,常某向垃圾车中扔垃圾时,环卫工人正背对着垃圾车,没有看见有人靠近垃圾车,听到常某喊才回头。整个过程环卫工人并没有操作不当之处。
而常某作为成年人,应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这是常识,常某未将垃圾倒入垃圾桶,而是看垃圾车比较近,直接将垃圾扔入垃圾车。常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并且垃圾车不属于装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车辆,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有警示标志。且事件发生时,环卫工人并未看见常某靠近垃圾车,如何制止常某靠近。
当时清理垃圾时虽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但其操作并无不当之处。几名工作人员在场,也并不直接影响事故的发生,其自身存在过错较大。
事故发生后,环卫工作人员发现常某受伤后,及时关了车辆。常某称手在车里,环卫工立马到车里寻找。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环卫工作人员一直拼命地翻里面的东西,翻到后常某由家人送往医院医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住建局应否对常某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案涉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未及时发现并调配补充工作人员,致常某靠近垃圾车时未能有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危险告知及行为制止,住建局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常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考虑到机械车可能存在的危险,将垃圾直接扔进垃圾车,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相应过错。
原审根据常某受伤前后住建局在岗工作人员情况及垃圾车运行状态对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评判继而判决住建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裁判尺度适当,本院予以尊重。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962.88元,由住建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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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责任,常某承担了次要责任,住建局承担了主要责任。本来这个工作应该由2人承担,但事发时,恰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液压闸门恰恰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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