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缓、退、延!西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问答来啦~#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就企业关注的有关问题做以解答。
■减免政策涉及哪些险种?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四大险种。
■减免保险费核心政策是什么?
答:这次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核心政策主要体现在五个字上,即:减、免、缓、退、延。
“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6月减半征收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四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退”,是指退还符合减免社保费政策企业已缴或多缴2月份社会保险费;
“延”,是指对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逾期缴纳2至3月四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减免有时限要求吗?
答:减免四项社保费政策主要涉及的参保单位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政策不同,享受的期限也不同。
办理程序是:参保单位只需按月正常申报缴费基数及应缴费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减免后的应缴费额,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减免申报手续及证明材料。
■减免范围如何规定?
答:根据陕人社发7号文件规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还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吗?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减免社保费只与单位缴费部分有关,参保个人仍需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常年亏损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吗?
答:按照省上工作要求,能够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企业,其他常年亏损企业和“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等不在缓缴范围。
■社保关系转移时该怎么办?
答:由于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只缴纳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而未缴纳单位应缴部分,因此,在企业职工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办理。
■缓缴时可以选择险种吗?
答:可以。企业在申请社保费缓缴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缓缴险种。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险种缓缴时,缓缴期限应当一致。
■减免与缓缴能否同时享受?
答:减免政策可以与缓缴政策同时享受。减免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另外一半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缓缴。
■未及时办退休手续,补发养老金吗?
答:可以补发。人社部明确规定,对于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未及时认证资格影响养老金发放吗?
答:不用担心,不暂停发放。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可延期吗?
答: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办理不收取利息。
■是否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答:不影响。此次减免政策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的是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省明确要求,在减免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实施阶段性减缓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是否影响退休人员领养老金?
答:不影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保民生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中央调剂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等措施,帮助各省做好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充分考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基金结余情况,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新开工建设项目能否享受政策?
答:可以。减免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减免费款的计算公式为:减免工伤保险费=(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计划施工期)×该项目合同施工期内应缴工伤保险费。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就企业关注的有关问题做以解答。
■减免政策涉及哪些险种?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四大险种。
■减免保险费核心政策是什么?
答:这次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核心政策主要体现在五个字上,即:减、免、缓、退、延。
“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6月减半征收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四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退”,是指退还符合减免社保费政策企业已缴或多缴2月份社会保险费;
“延”,是指对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逾期缴纳2至3月四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减免有时限要求吗?
答:减免四项社保费政策主要涉及的参保单位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政策不同,享受的期限也不同。
办理程序是:参保单位只需按月正常申报缴费基数及应缴费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减免后的应缴费额,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减免申报手续及证明材料。
■减免范围如何规定?
答:根据陕人社发7号文件规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还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吗?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减免社保费只与单位缴费部分有关,参保个人仍需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常年亏损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吗?
答:按照省上工作要求,能够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企业,其他常年亏损企业和“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等不在缓缴范围。
■社保关系转移时该怎么办?
答:由于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只缴纳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而未缴纳单位应缴部分,因此,在企业职工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办理。
■缓缴时可以选择险种吗?
答:可以。企业在申请社保费缓缴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缓缴险种。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险种缓缴时,缓缴期限应当一致。
■减免与缓缴能否同时享受?
答:减免政策可以与缓缴政策同时享受。减免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另外一半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缓缴。
■未及时办退休手续,补发养老金吗?
答:可以补发。人社部明确规定,对于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未及时认证资格影响养老金发放吗?
答:不用担心,不暂停发放。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可延期吗?
答: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办理不收取利息。
■是否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答:不影响。此次减免政策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的是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省明确要求,在减免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实施阶段性减缓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是否影响退休人员领养老金?
答:不影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保民生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中央调剂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等措施,帮助各省做好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充分考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基金结余情况,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新开工建设项目能否享受政策?
答:可以。减免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减免费款的计算公式为:减免工伤保险费=(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计划施工期)×该项目合同施工期内应缴工伤保险费。
【减、免、缓、退、延!西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问答来啦~】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就企业关注的有关问题做以解答。
■减免政策涉及哪些险种?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四大险种。
■减免保险费核心政策是什么?
答:这次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核心政策主要体现在五个字上,即:减、免、缓、退、延。
“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6月减半征收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四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退”,是指退还符合减免社保费政策企业已缴或多缴2月份社会保险费;
“延”,是指对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逾期缴纳2至3月四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减免有时限要求吗?
答:减免四项社保费政策主要涉及的参保单位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政策不同,享受的期限也不同。
办理程序是:参保单位只需按月正常申报缴费基数及应缴费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减免后的应缴费额,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减免申报手续及证明材料。
■减免范围如何规定?
答:根据陕人社发7号文件规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还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吗?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减免社保费只与单位缴费部分有关,参保个人仍需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常年亏损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吗?
答:按照省上工作要求,能够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企业,其他常年亏损企业和“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等不在缓缴范围。
■社保关系转移时该怎么办?
答:由于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只缴纳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而未缴纳单位应缴部分,因此,在企业职工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办理。
■缓缴时可以选择险种吗?
答:可以。企业在申请社保费缓缴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缓缴险种。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险种缓缴时,缓缴期限应当一致。
■减免与缓缴能否同时享受?
答:减免政策可以与缓缴政策同时享受。减免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另外一半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缓缴。
■未及时办退休手续,补发养老金吗?
答:可以补发。人社部明确规定,对于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未及时认证资格影响养老金发放吗?
答:不用担心,不暂停发放。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可延期吗?
答: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办理不收取利息。
■是否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答:不影响。此次减免政策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的是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省明确要求,在减免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实施阶段性减缓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是否影响退休人员领养老金?
答:不影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保民生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中央调剂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等措施,帮助各省做好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充分考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基金结余情况,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新开工建设项目能否享受政策?
答:可以。减免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减免费款的计算公式为:减免工伤保险费=(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计划施工期)×该项目合同施工期内应缴工伤保险费。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就企业关注的有关问题做以解答。
■减免政策涉及哪些险种?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四大险种。
■减免保险费核心政策是什么?
答:这次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核心政策主要体现在五个字上,即:减、免、缓、退、延。
“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6月减半征收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四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退”,是指退还符合减免社保费政策企业已缴或多缴2月份社会保险费;
“延”,是指对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逾期缴纳2至3月四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减免有时限要求吗?
答:减免四项社保费政策主要涉及的参保单位是: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政策不同,享受的期限也不同。
办理程序是:参保单位只需按月正常申报缴费基数及应缴费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减免后的应缴费额,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减免申报手续及证明材料。
■减免范围如何规定?
答:根据陕人社发7号文件规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减半征收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在编制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
■还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吗?
答:根据陕人社7号文件和陕医保11号文件规定,这次减免社保费只与单位缴费部分有关,参保个人仍需按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常年亏损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吗?
答:按照省上工作要求,能够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企业,其他常年亏损企业和“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等不在缓缴范围。
■社保关系转移时该怎么办?
答:由于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只缴纳企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而未缴纳单位应缴部分,因此,在企业职工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就可以办理。
■缓缴时可以选择险种吗?
答:可以。企业在申请社保费缓缴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缓缴险种。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险种缓缴时,缓缴期限应当一致。
■减免与缓缴能否同时享受?
答:减免政策可以与缓缴政策同时享受。减免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另外一半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缓缴。
■未及时办退休手续,补发养老金吗?
答:可以补发。人社部明确规定,对于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未及时认证资格影响养老金发放吗?
答:不用担心,不暂停发放。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可延期吗?
答: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办理不收取利息。
■是否影响个人社会保险权益?
答:不影响。此次减免政策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的是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省明确要求,在减免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实施阶段性减缓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
■是否影响退休人员领养老金?
答:不影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保民生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中央调剂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等措施,帮助各省做好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充分考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基金结余情况,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新开工建设项目能否享受政策?
答:可以。减免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减免政策。减免费款的计算公式为:减免工伤保险费=(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计划施工期)×该项目合同施工期内应缴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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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娱乐行业停工停业,损失惨重。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有限,面对疫情更加压力山大。困难面前,政府及时伸出援手。日前,决定自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
政策要点
一“免”二“减”三“缓”四“延”
员工入职后,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又分为个人和单位缴费部分。此次减免的主要是单位缴费部分。具体说来,政策可概括为:一“免”、二“减”、三“缓”、四“延”。
一“免”
“免”是指免征,也就是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二“减”
“减”是指减征,自2020年2月起,一是减半征收3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8%的各类企业5个月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三“缓”
“缓”是指缓征,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享受减免的基础上,还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是2020年内,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四“延”
“延”是指延期办,受疫情影响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延期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在免、减、缓、延的同时
还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一是关于企业的分类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分类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参保单位信息进行确认。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二是缓缴的期限和申请
按照规定,缓缴申请必须在2020年内申请,并且在2020年完成。比如说,在今年6月份前申请,最长可申请缓缴6个月,在第6个月时要补齐缓缴的费用;在今年10月申请,最长只能申请缓缴2个月,并且要在年底要补齐缓缴的费用。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
减免力度超去年
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本年度内将减轻我市企业负担21亿。其中减免政策减轻13.6亿,缓缴政策减轻7.4亿。“在去年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减免的力度和效果都超过去年。”采访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如此大力度的减免政策,目的是有效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市人社局在通过官网、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和企业进行宣传的同时,也与税务、财政、统计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对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直接进行减免,无需企业进行申报、审批。在社会保险业务办理上也实行全程不见面,到龄退休人员的档案通过扫描上传,工作人员根据电子档案进行在线审核;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鼓励参保单位及个人优先采用网办、QQ群办、微信留言办、自助服务终端办等“不见面”模式办理业务,尽量减少现场办理,避免人员集聚危险。
“目前政策实行中手续最繁琐、涉及面最广的困难企业认定,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申领流程。”市人社局征缴中心负责人介绍,流程将以方便企业,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趟为原则,帮助企业将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中。
几个热点问题
您关心的在这里!
尽管政策已经出台,但企业和个人还有不少疑问。对此,市人社局也整理了几个提问率最高的热点问题。
问题一:企业的划型分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各类企业的划型?
答:我市对企业所属类型的划分,严格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相关部门已有划定结果的,直接采用现有结果。
问题二: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力度大、范围广,是否会对社保基金运行和社保待遇发放产生影响?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或延缓的影响。为了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这次只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同时要求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问题三:减免政策从2月份开始执行,有的企业已经缴纳了2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如何办理应减免费款的退还?
答:对2020年2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采取抵退的方式处理。
关于缓缴政策,困难企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详细的申请流程,我局正在与税务部门按照商定。待商定后,会立即通过网站、企业社会保险征缴QQ群、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
如果企业和市民还有其他疑问
可以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
或关注“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https://t.cn/A6zVlVqN
今年年初,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餐饮、娱乐行业停工停业,损失惨重。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有限,面对疫情更加压力山大。困难面前,政府及时伸出援手。日前,决定自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
政策要点
一“免”二“减”三“缓”四“延”
员工入职后,企业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又分为个人和单位缴费部分。此次减免的主要是单位缴费部分。具体说来,政策可概括为:一“免”、二“减”、三“缓”、四“延”。
一“免”
“免”是指免征,也就是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二“减”
“减”是指减征,自2020年2月起,一是减半征收3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减半征收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8%的各类企业5个月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个体经济组织参照执行。
三“缓”
“缓”是指缓征,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享受减免的基础上,还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执行期是2020年内,缓缴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四“延”
“延”是指延期办,受疫情影响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养老、工伤保险待遇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延期补办,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在免、减、缓、延的同时
还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一是关于企业的分类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分类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参保单位信息进行确认。企业分支机构按其所属独立法人的类型划型。
二是缓缴的期限和申请
按照规定,缓缴申请必须在2020年内申请,并且在2020年完成。比如说,在今年6月份前申请,最长可申请缓缴6个月,在第6个月时要补齐缓缴的费用;在今年10月申请,最长只能申请缓缴2个月,并且要在年底要补齐缓缴的费用。参保企业在缓缴协议确定的期限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免收滞纳金。
减免力度超去年
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据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本年度内将减轻我市企业负担21亿。其中减免政策减轻13.6亿,缓缴政策减轻7.4亿。“在去年实施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减免的力度和效果都超过去年。”采访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如此大力度的减免政策,目的是有效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市人社局在通过官网、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和企业进行宣传的同时,也与税务、财政、统计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对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直接进行减免,无需企业进行申报、审批。在社会保险业务办理上也实行全程不见面,到龄退休人员的档案通过扫描上传,工作人员根据电子档案进行在线审核;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鼓励参保单位及个人优先采用网办、QQ群办、微信留言办、自助服务终端办等“不见面”模式办理业务,尽量减少现场办理,避免人员集聚危险。
“目前政策实行中手续最繁琐、涉及面最广的困难企业认定,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申领流程。”市人社局征缴中心负责人介绍,流程将以方便企业,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趟为原则,帮助企业将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中。
几个热点问题
您关心的在这里!
尽管政策已经出台,但企业和个人还有不少疑问。对此,市人社局也整理了几个提问率最高的热点问题。
问题一:企业的划型分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各类企业的划型?
答:我市对企业所属类型的划分,严格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相关部门已有划定结果的,直接采用现有结果。
问题二: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力度大、范围广,是否会对社保基金运行和社保待遇发放产生影响?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或延缓的影响。为了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这次只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同时要求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问题三:减免政策从2月份开始执行,有的企业已经缴纳了2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如何办理应减免费款的退还?
答:对2020年2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采取抵退的方式处理。
关于缓缴政策,困难企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详细的申请流程,我局正在与税务部门按照商定。待商定后,会立即通过网站、企业社会保险征缴QQ群、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
如果企业和市民还有其他疑问
可以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
或关注“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https://t.cn/A6zVlV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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