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之有道# 【盛芳|新媒体语境中非虚构写作的情感化传播及其价值向度】新媒体时代,相比一般的新闻报道,非虚构写作广泛报道转型中的社会和文化问题,在利益分化、价值多元的社会语境中,正视矛盾冲突,努力搭建对话和沟通的平台,追求审美价值与公共价值的统一,由此实现良好的价值引导……
——
下载:https://t.cn/A6SyYSyv
——
下载:https://t.cn/A6SyYSyv
【百日行动】共青团路派出所:以雷霆之势 行铁腕手段 深入推进夏季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
夏|季|整|治
百|日|行|动
共青团路派出所积极响应上级关于夏季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把严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发力,奋力攻坚,重拳打击夏季突出违法犯罪,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全力做好人民群众平安的“守护人”。
精心动员组织 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市局、分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统一部署,共青团路派出所制定了《共青团路派出所严打严防突出违法犯罪暨夏季严打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体会迅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强力部署发动。对严打严防行动完善设立十七大类工作台账,按时向分局报送工作总结。同时共青团路派出所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表明派出所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让违法犯罪分子感受到震慑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感。
依法严打严防 提升打击战果
一是坚持“现案必侦”、“小案快破”。严厉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盯人盯事盯案,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认真分析掌握辖区治安实际和违法犯罪规律,切实提高小案侦防效能,做到辖区可防性街面“两抢”犯罪零发案。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刻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命案必破”不动摇,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达100%,今年以来辖区内未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三是强力打防电信诈骗犯罪。充分发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主力军”作用,建立反诈队伍,创新反诈战法,发起凌厉攻势,全力守护人民安宁。加大反电诈宣传力度,从止付挽损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劝阻责任,确保每一条预警信息都能够第一时间落实劝阻措施,对群众报警的电诈案件第一时间进行止付,进一步做好紧急止付、追赃挽损工作。四是不断深化专项行动。共青团路派出所全面配合分局经侦、治安、刑警等业务大队共同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性侵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逃犯缉捕,今年7月以来,共青团路派出所办案民警配合分局专班民警赶赴浙江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强化巡逻防控 挤压犯罪空间
共青团路派出所猎鹰行动队实行实效巡逻勤务,针对夏季违法犯罪特点和案件多发时段、地段,适时调整巡控重点,开展弹性化、错时化巡逻,最大限度弥补巡控盲点,将警力、车辆摆上街面,形成运转高效、快速反应的社会面巡逻防控机制,对辖区KTV、宾馆、夜市、地摊及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要害部位提高巡逻密度、广度和强度,巡逻中积极接受群众求助,快速查处现行违法犯罪,大幅提高了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快处率”。同时,共青团路派出所积极开展视频监控巡逻,同步收集固定证据和调动警力部署,形成街面巡逻和监控点位相互补充、公开巡逻与秘密监控有机结合的立体防控网格。
加强集中整治 化解安全隐患
一是配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行动,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共青团路派出所连续三天对辖区旅馆业、娱乐场所、九小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共检查宾馆15家、娱乐场所5家、足疗店8家及多家九小场所,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处,处罚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宾馆1家;对存在营利性陪侍的某KTV下达停业整顿6个月的处罚;行政拘留涉赌博人员4人,收缴赌资15400元。二是强化行业单位监管,筑牢辖区安全屏障。通过开展辖区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重拳、零容忍,持续加强对辖区内重点领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检查力度,对易制爆化学品单位、加油站点、寄递物流、集贸市场、夜市地摊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督促行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屏障,着力消除社会面治安隐患风险。三是强化矛盾排查化解,突出风险源头管控。社区民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结合入户走访、核酸检测等工作,收集梳理辖区内因家庭矛盾、邻里冲突、债务纠纷等矛盾纠纷7条,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联合仙营街道、司法所等部门,开展联合多元化解,稳控源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防止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事件发生,营造全社会严打严整严防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加强防范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共青团路派出所积极按照分局宣传工作要求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窗口服务、日常走访进行多途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利用辖区宣传栏、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横幅、宣传视频、宣传页开展反电诈、反非法集资、反非法传销、反养老诈骗、扫黑除恶等各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深入仙营南组团小区、仙营绿地、兴唐大厦、仙北小区、秦庄社区走村入户、进校进企宣传,邀请群众共同观看“彤妮子”短视频。同时,在走访过程中,对防范能力相对较弱的老年人等群体进行重点宣传,民警同志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向群众普及防范宣传知识,进一步扩大知晓面,提升了辖区居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夏|季|整|治
百|日|行|动
共青团路派出所积极响应上级关于夏季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把严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发力,奋力攻坚,重拳打击夏季突出违法犯罪,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全力做好人民群众平安的“守护人”。
精心动员组织 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市局、分局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统一部署,共青团路派出所制定了《共青团路派出所严打严防突出违法犯罪暨夏季严打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体会迅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强力部署发动。对严打严防行动完善设立十七大类工作台账,按时向分局报送工作总结。同时共青团路派出所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表明派出所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让违法犯罪分子感受到震慑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感。
依法严打严防 提升打击战果
一是坚持“现案必侦”、“小案快破”。严厉打击传统盗抢骗犯罪,盯人盯事盯案,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认真分析掌握辖区治安实际和违法犯罪规律,切实提高小案侦防效能,做到辖区可防性街面“两抢”犯罪零发案。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刻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命案必破”不动摇,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达100%,今年以来辖区内未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三是强力打防电信诈骗犯罪。充分发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主力军”作用,建立反诈队伍,创新反诈战法,发起凌厉攻势,全力守护人民安宁。加大反电诈宣传力度,从止付挽损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劝阻责任,确保每一条预警信息都能够第一时间落实劝阻措施,对群众报警的电诈案件第一时间进行止付,进一步做好紧急止付、追赃挽损工作。四是不断深化专项行动。共青团路派出所全面配合分局经侦、治安、刑警等业务大队共同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性侵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逃犯缉捕,今年7月以来,共青团路派出所办案民警配合分局专班民警赶赴浙江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强化巡逻防控 挤压犯罪空间
共青团路派出所猎鹰行动队实行实效巡逻勤务,针对夏季违法犯罪特点和案件多发时段、地段,适时调整巡控重点,开展弹性化、错时化巡逻,最大限度弥补巡控盲点,将警力、车辆摆上街面,形成运转高效、快速反应的社会面巡逻防控机制,对辖区KTV、宾馆、夜市、地摊及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要害部位提高巡逻密度、广度和强度,巡逻中积极接受群众求助,快速查处现行违法犯罪,大幅提高了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快处率”。同时,共青团路派出所积极开展视频监控巡逻,同步收集固定证据和调动警力部署,形成街面巡逻和监控点位相互补充、公开巡逻与秘密监控有机结合的立体防控网格。
加强集中整治 化解安全隐患
一是配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行动,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共青团路派出所连续三天对辖区旅馆业、娱乐场所、九小场所等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共检查宾馆15家、娱乐场所5家、足疗店8家及多家九小场所,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处,处罚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宾馆1家;对存在营利性陪侍的某KTV下达停业整顿6个月的处罚;行政拘留涉赌博人员4人,收缴赌资15400元。二是强化行业单位监管,筑牢辖区安全屏障。通过开展辖区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重拳、零容忍,持续加强对辖区内重点领域、场所、行业的监管检查力度,对易制爆化学品单位、加油站点、寄递物流、集贸市场、夜市地摊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工作,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督促行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屏障,着力消除社会面治安隐患风险。三是强化矛盾排查化解,突出风险源头管控。社区民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结合入户走访、核酸检测等工作,收集梳理辖区内因家庭矛盾、邻里冲突、债务纠纷等矛盾纠纷7条,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联合仙营街道、司法所等部门,开展联合多元化解,稳控源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限度防止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事件发生,营造全社会严打严整严防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加强防范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共青团路派出所积极按照分局宣传工作要求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窗口服务、日常走访进行多途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利用辖区宣传栏、户外LED显示屏、宣传横幅、宣传视频、宣传页开展反电诈、反非法集资、反非法传销、反养老诈骗、扫黑除恶等各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深入仙营南组团小区、仙营绿地、兴唐大厦、仙北小区、秦庄社区走村入户、进校进企宣传,邀请群众共同观看“彤妮子”短视频。同时,在走访过程中,对防范能力相对较弱的老年人等群体进行重点宣传,民警同志用浅显易懂的方式向群众普及防范宣传知识,进一步扩大知晓面,提升了辖区居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牛城说事##邢台生活# 【邢台宁晋一“带病地产项目”或涉违规】宁晋县地处河北省中南部,位于石家庄、邢台、衡水三市交汇处,区域优势较为明显,中国电线电缆之乡、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等荣誉称号也成为宁晋开放招商的区域“名片”。随着经济的发展,该县城市建设水平也日新月异。
河北省宁晋县康桥四季二期项目系永兴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由河北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以下简称昌明房地产公司),数年来,因为手续并未完善,昌明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就拆迁项目与当地居民协商搬迁事宜,但因补偿方案与村民未能达成一致,至今仍有多户村民未搬迁。
不仅如此,该项目至今仍未动工,而且在并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提前预售,导致多数业主在交纳康桥四季二期首付款三年以来仍未能看到自己购买的楼房身影。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称,该项目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
时至今日,未完成拆迁的村民已经居住了近30年的住宅被指成违章建筑。然而,记者采访宁晋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未获得相应的回复意见。
购房三年至今仍未开工
家住河北省宁晋县的张先生和王先生,时常前往永兴庄村看望这片用于建设自己三年前所购买期房的拆迁地,因目前拆迁工作仍未完成,项目至今日未能开工,交房更是遥遥无期。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唯一能做的是,一次次地前往永兴庄村看望这片拆迁地,张先生表示,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当时,因自己抵挡不住优惠的诱惑,向昌明房地产公司交纳20余万首付款,用于购买康桥四季二期住宅楼,彼时,拆迁工作刚刚启动,但时至今日,仍有多户村民未完成搬迁,即便现在开工建设,交房也得等到三年以后,更何况还遥遥无期呢。张先生还表示,自己对三年前的购房行为后悔不已。
王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康桥四季二期项目交房至今看不到希望,此外,交纳首付款的不在少数,经常会遇到其他购房者前来所谓的项目地来看望,希望能看到自己购买的楼房的开工建设。
记者在永兴庄村家属区看到,多户村民因补偿方案不合理,目前仍然居住在此,但这些民宅,已被昌明房地产公司用蓝色的铁皮围了起来。
在项目地现场,多位不愿搬迁的居民告诉记者,其实自己并非不愿拆迁,只不过该开发商的信誉度较低,而拆迁补偿标准也非是官方的统一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是开发商制定的,开发商称是根据当地政府的意见来制定的,但是并没有相关的依据。
项目涉嫌违法被移交仍未果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股段晓毅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左右,发现康桥四季二期存在非法预售情况,该局及时对售楼部进行查封。
值得一提的是,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1年9月1日,因康桥四季二期涉嫌违法行为,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县政府办公室,至今并未给予任何处理意见。
对此,记者多次拨打宁晋县政府办公室电话进行了解并对宁晋县刘志奇县长提出采访请求,其工作人员表示,会将相应情况上报给相关领导,并向记者回复,截稿前,并未获得相关回复意见。
“康桥四季二期项目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我局目前无法以非法预售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项目非法预售情况,要么按非法集资处理,要么按诈骗处理”。段晓毅说。
段晓毅向记者介绍,为防止形成非法集资,我们一直在对该项目进行巡查,此外,多年以来,我局对宁晋县已取得预售证的楼盘每个月会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让群众理性购房。
北京一资深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禁止预售。从行业规范性行为来看,相关预售行为要求的预售证,是一种对开发商的行为约束,但是,这背后也有深层次的风险防范目的,即防止通过非法预售行为非法集资。
实际上,对于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防范措施,早在2011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项就有所规定,即“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就康桥四季二期地产项目而言,因为该项目在不具备土地、规划、建设等基础手续的前提下就已经公开预售了,所以,当地住建局对该项目的定性和采取的措施并无不妥。
近三十年住宅变违建
宁晋县永兴庄村家属区一居民告诉记者,自己的住宅建设于九十年代,亦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自该村拆迁工作实施以来,昌明地产公司仅一次安排人员登门与自己协商补偿方案,但协商未达成一致,令人不解的是,2022年7月22日,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自己送达一份“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己居住近三十年的房子,被指成为违法建筑。
记者注意到,该居民收到的“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你(单位)因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擅自建设位于永兴庄土地范围内老308西侧的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记者走访永兴庄村多户未拆迁的村民,均收到内容相同的“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当地居民均无奈的表示,自己居住了近30年的房屋居然成了违章建筑,而且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通知的时间节点和方式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跟此地产拆迁项目有关。
为何已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房子,又变成了违法建筑?在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了解相应工作的工作人员均不在,其表示,会将相应情况向相关负责人反映并给记者回复。
对此,记者又向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俐辉局长提出采访,截至发稿,均未获任何回复意见。
在凤凰镇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会将相应情况进行上报,但是截稿前亦未收到任何回复意见。
不愿搬迁的居民纷纷对记者表示,因为昌明房地产公司没有合法的手续而且也不具备房屋征收和拆迁的法定资格,如果房屋被征收拆迁了,自己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被拆迁的房屋毕竟已经近30年了,有历史原因,而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应充分考虑其客观情况,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比如是不是可以考虑补办规划手续、有效的沟通等等,方法不当可能也会造成居民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矛盾。当然,在此时来走相应的执法程序也未免有替开发商铺路之嫌。(via商业观察杂志社 via信襄)
河北省宁晋县康桥四季二期项目系永兴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由河北昌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以下简称昌明房地产公司),数年来,因为手续并未完善,昌明房地产公司单方面就拆迁项目与当地居民协商搬迁事宜,但因补偿方案与村民未能达成一致,至今仍有多户村民未搬迁。
不仅如此,该项目至今仍未动工,而且在并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提前预售,导致多数业主在交纳康桥四季二期首付款三年以来仍未能看到自己购买的楼房身影。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称,该项目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
时至今日,未完成拆迁的村民已经居住了近30年的住宅被指成违章建筑。然而,记者采访宁晋县凤凰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未获得相应的回复意见。
购房三年至今仍未开工
家住河北省宁晋县的张先生和王先生,时常前往永兴庄村看望这片用于建设自己三年前所购买期房的拆迁地,因目前拆迁工作仍未完成,项目至今日未能开工,交房更是遥遥无期。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唯一能做的是,一次次地前往永兴庄村看望这片拆迁地,张先生表示,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当时,因自己抵挡不住优惠的诱惑,向昌明房地产公司交纳20余万首付款,用于购买康桥四季二期住宅楼,彼时,拆迁工作刚刚启动,但时至今日,仍有多户村民未完成搬迁,即便现在开工建设,交房也得等到三年以后,更何况还遥遥无期呢。张先生还表示,自己对三年前的购房行为后悔不已。
王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康桥四季二期项目交房至今看不到希望,此外,交纳首付款的不在少数,经常会遇到其他购房者前来所谓的项目地来看望,希望能看到自己购买的楼房的开工建设。
记者在永兴庄村家属区看到,多户村民因补偿方案不合理,目前仍然居住在此,但这些民宅,已被昌明房地产公司用蓝色的铁皮围了起来。
在项目地现场,多位不愿搬迁的居民告诉记者,其实自己并非不愿拆迁,只不过该开发商的信誉度较低,而拆迁补偿标准也非是官方的统一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是开发商制定的,开发商称是根据当地政府的意见来制定的,但是并没有相关的依据。
项目涉嫌违法被移交仍未果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股段晓毅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左右,发现康桥四季二期存在非法预售情况,该局及时对售楼部进行查封。
值得一提的是,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1年9月1日,因康桥四季二期涉嫌违法行为,以书面形式上报至县政府办公室,至今并未给予任何处理意见。
对此,记者多次拨打宁晋县政府办公室电话进行了解并对宁晋县刘志奇县长提出采访请求,其工作人员表示,会将相应情况上报给相关领导,并向记者回复,截稿前,并未获得相关回复意见。
“康桥四季二期项目至今未取得用地手续,我局目前无法以非法预售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项目非法预售情况,要么按非法集资处理,要么按诈骗处理”。段晓毅说。
段晓毅向记者介绍,为防止形成非法集资,我们一直在对该项目进行巡查,此外,多年以来,我局对宁晋县已取得预售证的楼盘每个月会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让群众理性购房。
北京一资深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禁止预售。从行业规范性行为来看,相关预售行为要求的预售证,是一种对开发商的行为约束,但是,这背后也有深层次的风险防范目的,即防止通过非法预售行为非法集资。
实际上,对于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防范措施,早在2011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项就有所规定,即“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就康桥四季二期地产项目而言,因为该项目在不具备土地、规划、建设等基础手续的前提下就已经公开预售了,所以,当地住建局对该项目的定性和采取的措施并无不妥。
近三十年住宅变违建
宁晋县永兴庄村家属区一居民告诉记者,自己的住宅建设于九十年代,亦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自该村拆迁工作实施以来,昌明地产公司仅一次安排人员登门与自己协商补偿方案,但协商未达成一致,令人不解的是,2022年7月22日,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自己送达一份“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己居住近三十年的房子,被指成为违法建筑。
记者注意到,该居民收到的“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你(单位)因未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擅自建设位于永兴庄土地范围内老308西侧的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记者走访永兴庄村多户未拆迁的村民,均收到内容相同的“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当地居民均无奈的表示,自己居住了近30年的房屋居然成了违章建筑,而且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通知的时间节点和方式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跟此地产拆迁项目有关。
为何已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房子,又变成了违法建筑?在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了解相应工作的工作人员均不在,其表示,会将相应情况向相关负责人反映并给记者回复。
对此,记者又向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俐辉局长提出采访,截至发稿,均未获任何回复意见。
在凤凰镇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会将相应情况进行上报,但是截稿前亦未收到任何回复意见。
不愿搬迁的居民纷纷对记者表示,因为昌明房地产公司没有合法的手续而且也不具备房屋征收和拆迁的法定资格,如果房屋被征收拆迁了,自己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被拆迁的房屋毕竟已经近30年了,有历史原因,而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应充分考虑其客观情况,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比如是不是可以考虑补办规划手续、有效的沟通等等,方法不当可能也会造成居民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矛盾。当然,在此时来走相应的执法程序也未免有替开发商铺路之嫌。(via商业观察杂志社 via信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