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27号通告】6月30日上午,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点管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4名初筛阳性,30日下午,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随即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疗,涉及病例居所、工作场所、经停的重点区域已迅速落实管控措施。
截至6月30日18时,已累计排查阳性感染者密接1419人、次密1226人,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核酸检测已出结果1343人,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累计采集相关场所的物品和环境样本1455份,已出结果1236份,其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58份,阴性1178份。累计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1.71万平方米。
请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农贸(集贸)市场、酒吧、KTV、洗浴、商超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要守好“入口关”,持续落实好“门铃码”(场所码)查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并通报警示。
用好“抗原筛查+核酸检测”,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参加筛查,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凭抗原阴性结果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有逃避、拒绝参加的,将对“门铃码”赋红色警示,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当前,面对我市疫情防控复杂形势,全市各级落实“快、严、准、细、实”要求,抢抓疫情处置“黄金期”,广大党员干部、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日以继夜、奋力攻坚,全力控制疫情、扑灭疫情,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群众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好防疫要求,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人人响应、人人参与、人人自律,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根据已掌握的流调信息,相关人员情况公布如下:
阳性感染者10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11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12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13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
阳性感染者14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
阳性感染者15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惠盛路小区。
阳性感染者16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广益街道华山路。
阳性感染者17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广益街道广益星苑。
阳性感染者18
系阳性感染者3在威孚公司的密接,居住地为新吴区坊前万裕苑一区。
阳性感染者19
系阳性感染者3的密接,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20
系阳性感染者5的家人,居住地为惠山区堰桥街道阳光100阿尔勒。
阳性感染者21
系阳性感染者3在威孚公司的密接,居住地为新吴区第一国际。
阳性感染者22
系阳性感染者3在威孚公司的密接,居住地为滨湖区金色江南集景花园。
阳性感染者23
系阳性感染者6的家人,居住地为惠山区堰桥街道阳光100阿尔勒。
上述人员在锡活动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公布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
6月25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惠盛路65号楼、广益星苑124号、盛岸二村重阳楼一楼天惠超市、盛岸一村101-2号金凤鹅熟食店、盛岸二村106号九州大药房、恩旭超市(盛岸地铁站5号口附近),锡山区荟聚中心食通天美食广场和7分甜奶茶店
6月26日
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新明西路老地方酸菜鱼、广益星苑124号,锡山区东北塘锦旺新村二期工地、万众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华章路和芙蓉五路交界处如家超市,惠山区惠畅路88号无锡威孚长安有限责任公司,滨湖区西园里鸿桥市场和善园,新吴区坊前商业街二姐炸串店和山西油酥饼店
6月27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梁溪区56路公交车中南路清名路站台、扬名公交总站、扬名花园250号、惠山街道盛岸二村、广益星苑124号、新明西路广南路路口馄饨店和全家便利店、广益星苑北门汇创健康超市,锡山区皮革城附近裕诚超市、万众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惠山区明湖苑工地,滨湖区西园里鸿桥市场和善园,新吴区锡协路139号威孚公司、航亚公司、春潮商业街、伯渎河公园、硕放孙安路51-24号农家菜饭店
6月28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周庄西大街106号2元大世界,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56路公交车中南路清名路站台、扬名公交总站、扬名花园250号、广益星苑124号,惠山区明湖苑工地、惠畅路88号无锡威孚长安有限责任公司、营鲜生精选生活超市、越胜招工处、一叶舟百货店、玉祁菜场,洛社志公路江苏力维公司厂区内灵格电器,新吴区万裕苑一期181号
6月29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梁溪区56路公交车中南路清名路站台、惠山街道盛岸二村、广益星苑124号、盛岸新村公交站台、盛岸二村重阳楼一楼天惠超市,惠山区明湖苑工地、惠畅路88号无锡威孚长安有限责任公司,新吴区裕苑一期181号、红星亮烟酒店
请在上述时期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30日
截至6月30日18时,已累计排查阳性感染者密接1419人、次密1226人,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核酸检测已出结果1343人,均为阴性,其余结果待出。累计采集相关场所的物品和环境样本1455份,已出结果1236份,其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58份,阴性1178份。累计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1.71万平方米。
请所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农贸(集贸)市场、酒吧、KTV、洗浴、商超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重点公共场所要守好“入口关”,持续落实好“门铃码”(场所码)查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未按规定落实扫码、查验等防控要求的场所、单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督促整改并通报警示。
用好“抗原筛查+核酸检测”,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参加筛查,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凭抗原阴性结果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有逃避、拒绝参加的,将对“门铃码”赋红色警示,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当前,面对我市疫情防控复杂形势,全市各级落实“快、严、准、细、实”要求,抢抓疫情处置“黄金期”,广大党员干部、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日以继夜、奋力攻坚,全力控制疫情、扑灭疫情,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群众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好防疫要求,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人人响应、人人参与、人人自律,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根据已掌握的流调信息,相关人员情况公布如下:
阳性感染者10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11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12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13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
阳性感染者14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
阳性感染者15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惠盛路小区。
阳性感染者16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广益街道华山路。
阳性感染者17
系阳性感染者3的工友,居住地为梁溪区广益街道广益星苑。
阳性感染者18
系阳性感染者3在威孚公司的密接,居住地为新吴区坊前万裕苑一区。
阳性感染者19
系阳性感染者3的密接,居住地为锡山区云林街道皮革城北门木材市场停车场工棚。
阳性感染者20
系阳性感染者5的家人,居住地为惠山区堰桥街道阳光100阿尔勒。
阳性感染者21
系阳性感染者3在威孚公司的密接,居住地为新吴区第一国际。
阳性感染者22
系阳性感染者3在威孚公司的密接,居住地为滨湖区金色江南集景花园。
阳性感染者23
系阳性感染者6的家人,居住地为惠山区堰桥街道阳光100阿尔勒。
上述人员在锡活动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公布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
6月25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惠盛路65号楼、广益星苑124号、盛岸二村重阳楼一楼天惠超市、盛岸一村101-2号金凤鹅熟食店、盛岸二村106号九州大药房、恩旭超市(盛岸地铁站5号口附近),锡山区荟聚中心食通天美食广场和7分甜奶茶店
6月26日
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新明西路老地方酸菜鱼、广益星苑124号,锡山区东北塘锦旺新村二期工地、万众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华章路和芙蓉五路交界处如家超市,惠山区惠畅路88号无锡威孚长安有限责任公司,滨湖区西园里鸿桥市场和善园,新吴区坊前商业街二姐炸串店和山西油酥饼店
6月27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梁溪区56路公交车中南路清名路站台、扬名公交总站、扬名花园250号、惠山街道盛岸二村、广益星苑124号、新明西路广南路路口馄饨店和全家便利店、广益星苑北门汇创健康超市,锡山区皮革城附近裕诚超市、万众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惠山区明湖苑工地,滨湖区西园里鸿桥市场和善园,新吴区锡协路139号威孚公司、航亚公司、春潮商业街、伯渎河公园、硕放孙安路51-24号农家菜饭店
6月28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周庄西大街106号2元大世界,梁溪区惠山街道盛岸二村、56路公交车中南路清名路站台、扬名公交总站、扬名花园250号、广益星苑124号,惠山区明湖苑工地、惠畅路88号无锡威孚长安有限责任公司、营鲜生精选生活超市、越胜招工处、一叶舟百货店、玉祁菜场,洛社志公路江苏力维公司厂区内灵格电器,新吴区万裕苑一期181号
6月29日
江阴市周庄江东商城,梁溪区56路公交车中南路清名路站台、惠山街道盛岸二村、广益星苑124号、盛岸新村公交站台、盛岸二村重阳楼一楼天惠超市,惠山区明湖苑工地、惠畅路88号无锡威孚长安有限责任公司,新吴区裕苑一期181号、红星亮烟酒店
请在上述时期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30日
压实各方责任,永靓家园业主投诉事件本可以不发生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号“安居北京”推送《房屋性质和维修责任您都清楚吗?》、《质量保修期内产生的维修谁来负责?》等系列推文,为大家详细普及遇到“房屋漏水问题应该怎么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房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只需要找开发企业维修”等知识,告诉大家不要再“病”急乱投医了。
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号“安居北京”推送《房屋性质和维修责任您都清楚吗?》、《质量保修期内产生的维修谁来负责?》等系列推文,为大家详细普及遇到“房屋漏水问题应该怎么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房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只需要找开发企业维修”等知识,告诉大家不要再“病”急乱投医了。
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压实各方责任,永靓家园业主投诉事件本可以不发生】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号“安居北京”推送《房屋性质和维修责任您都清楚吗?》、《质量保修期内产生的维修谁来负责?》等系列推文,为大家详细普及遇到“房屋漏水问题应该怎么办”、“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房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只需要找开发企业维修”等知识,告诉大家不要再“病”急乱投医了。
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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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开发商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
早在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吴慧娟就指出: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开发商一个产品制造商,也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对住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统一协调各方的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单位违规指定一些分包单位,造成质量管理混乱。
但是也有开发商仍“念拖字决”。2020年,永靓家园还有3个月左右就进入开发商交房阶段了,部分业主却发现永靓家园项目存在“楼顶防水层漏水”、“表面有裸露钢筋、达不到居住标准且硬性主体框架结构安全”以及“防水层施工不达标”等问题,虽然永靓有多位业主代表和热心业主邻居,多次与开发商反复沟通。但并未让事情发生变化,让各方正视业主们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最理想的情形是通过各方努力,相互监督、共同促成业主问题尽快圆满解决的局面;然而现实的情形却很犯法:各方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维修久拖不决。
其实早在房屋预验、尚未入住的时候,就有部分业主发现存在卫生间淋浴区倒坡等问题;入住后不久,200多户业主相继出现卫生间门口地板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异味等。多位业主就经历了多次报修,但始终未能解决。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高度重视,邀请建筑学、给排水、内装、施工等专业业内权威专家,组成独立专家调查组,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经过专家调查组对永靓家园项目的调查,部分住户卫生间出现异味、管道堵塞、地板墙面洇湿。调查结论包括:“项目参建各方对户内中水系统设备安装及应用中各环节重视不足,在建设过程中缺乏深入配合”、“项目参建各方未制定完善的服务体系,后期使用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处置不力,致使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2021年6月7日《新京报》也在报道中提到:“作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整改因施工不到位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发生的地板、墙面洇湿等问题接报后第一时间处置,并彻底修复”。
尴尬:400多户业主问题久拖未决
但是颇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时隔1年,至今还有400多户永靓家园业主家里“卫生间门口漏水返潮”问题仍未解决,仍然居住在卫生间倒坡、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卫生间沤水臭味和潮湿生虫的房子内。
在此过程中,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一直未予以积极维修,还劝业主等拆除中水系统之后再进行维修,曾经还用“等拆中水的时候,给换卫生间一个新门来还劝说业主等待”,、“因疫情放假没师傅修不了”等托辞,迫使业主在地板浸水潮湿、墙体洇水脱皮发霉、沤水臭味以及潮湿生虫的房间中过春节、盼开工维修,有的业主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业主们还发现了更多施工质量问题,例如部分淋浴地漏、洗衣机地漏管口与排水管道竖向管口连接处存在断接或管口错位,甚至还存在部分位置墙体手一抠就掉落灰渣,以及洗手盆盆体从台板掉落、卫生间门框严重腐烂、下水道污水立管检查口盖子没拧紧漏污水臭气、通风道软管脱落等各种施工不到位的问题。
反思:各方责任清晰 不该发生的漏水维权事件
事实上,为确保工程质量“生命线”,让广大购房人住得安心,北京市住建委也做了大量工作: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是第一工程质量责任人”。《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了七点要求,包括:应主动宣传工程质量保修相关政策和规定,明示业主质量问题报修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接受业主投诉或者反映的渗漏等质量问题;受理业主报修时,应建立问题台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渗漏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验收时应当绘制维修部位示意图,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签认。
对施工单位来讲,要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对材料也好,构配件也好,包括商品混凝土都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完成现场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好、检查也好,都要严格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问题,施工方负责返修。
《北京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二十八条还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对建设工程有关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维修工作。”
然而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 “入住5个月突然爆出卫生间大面积漏水”的永靓家园小区,业主却遭遇到长达两年时间的维修拖延,不得不多次采取投诉等维权措施,这就显得非常耐人寻味。
试想,在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卫生间地面防水设计构造做法,按图施工、按标准施工:不要将淋浴地漏悬空而是与管口紧密连接,按照标准在过门石处做挡水门槛、检查立管检查口是否拧紧,对安装好的马桶通水测试验收,还会出现后期的地砖下垫层积水引发的变质发臭、地板鼓包、墙体洇水、淋浴区倒坡、马桶漏水漏臭、立检口未拧紧漏污水臭气等一系列问题吗?
试想,质量监督部门严格履行质量监督责任,及时发现永靓家园卫生间地面防水构造做法未按图施工、未按标准施工、未经闭水试验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至合格交付,还会出现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鼓包、墙体洇水、垫层积水变质发臭、孳生细菌蚊虫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么?
试想,当永靓家园出现业主报修“卫生间门口潮湿、地板起鼓、墙体洇水脱皮”时,开发商和物业积极维修,严格按照维修部位绘图、确认,还会让业主们一边一边拨打投诉电话么?当出现业主投诉,如果质量监督部门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查找原因,还会有“永靓家园关于开发商久拖不修,大念拖字诀”的领导留言板留言么吗?
试想,在已经出现了上述施工质量问题之后,开发商能够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协调维修,质监站也能够及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履行维修义务的话,还会让业主们在返水反味、漏水漏臭的居住环境下忍受一年多时间,不得不多次投诉吗?
如果上面三个环节中,有一个被完全、严格履行到位,永靓家园也就不出现“倒坡入住,淋浴如游泳”的问题,不会存在“刚交房就漏水”的矛盾,更不会出现“投诉无门,一群年轻人在百忙之中写论文、查资料、做实验,查找卫生间漏水原因”的怪现象。
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质量责任早有明确规定,相关主管部门也心系百姓相继推出了多项细则,为百姓的安居乐业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律法规框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严格,就成为了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平衡各方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是让购房人提升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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