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车事# 【宏光MINIEV:全球、中国新能源销量双冠】2022年6月14日,据相关数据显示,凭借27181辆的4月销量,宏光MINIEV(参数|询价)第六次成为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冠;凭借29169辆的5月销量,宏光MINIEV蝉联21个月中国新能源销冠。上市至今,宏光MINIEV的总销量已突破73万辆。#00后第一款车可以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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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港股上市公司公告精选
龙湖集团(00960.HK)附属拟发不超过5亿人民币公司债券
龙湖集团(00960.HK)公布,其间接附属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是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为期6年,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至4%,最终票面利率将于2022年5月17日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202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无担保债券,并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该公司在上交所披露公告显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美的置业(03990.HK)拟发不超过10亿人民币公司债券提前末期息派发日
美的置业(03990.HK)公布,其间接全资附属美的置业集团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本期债券期限为4年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与此同时,该公司决定将2021年末期息派发日提前至今年7月13日或前后,原定日期则为8月17日或前后。
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连同有关选择表格将于2022年6月13日或前后寄予合资格股东。
美的置业早前宣派2021年末期息为每股1.6元,按年持平,为今年少数无减少或取消派息的内房。
中国太保(02601.HK)首4月保费收入升6.2%
中国太保(02601.HK)公布,今年首4个月,旗下太平洋人寿保险及太平洋财产保险,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合共1,732.3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上升6.23%。
期内,太保寿险与太保产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115.79亿元及616.51亿元,同比分别升4%及10.6%。
东航(00670.HK)4月旅客周转量挫近九成
东方航空(00670.HK)公布,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航空运输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该公司4月客运运力投入按年跌86.61%;旅客周转量按年降89.75%;客座率为56.9%,按年下降17.46个百分点。
货运方面,货邮周转量按年下降77.06%。
4月,该公司无引进和退出飞机。截至2022年4月末,该公司合计运营751架飞机,其中自有飞机262架,融资租赁飞机273架,经营租赁飞机216架。
创陞(02680.HK)预料去年转蚀2250万
创陞控股(02680.HK)公布,根据该集团最近期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该集团其他目前可得资料,预料截至今年2月底止全年亏损约2,250万港元;上一年度同期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38万港元。
该公司指出,全年业绩由盈转亏,主要因为收益总额减少约60%,而这主要由于来自企业融资顾问服务,以及配售及包销服务的收益因新冠疫情于香港零星爆发,令该集团所承接首次公开发售保荐项目的进度有所延迟而有所减少所致。
碧桂园(02007.HK)附属拟发5亿人民币公司债
碧桂园(02007.HK)就昨日股价波动发出公布,该公司董事会注意到有媒体报道指该集团将发行人民币债券。碧桂园称,其附属公司拟于短期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期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公司债券。尽管如此,该公司债券的发行仍只在计划阶段,董事会谨此提醒该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公司债券的发行不一定能落实进行或最终能顺利完成。
该公司确认,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波动的任何原因,或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该股昨日收报4.88港元,上升0.46港元或10.4%,成交股数2.04亿股,涉及金额9.81亿港元。
5月17日港股上市公司公告精选
龙湖集团(00960.HK)附属拟发不超过5亿人民币公司债券
龙湖集团(00960.HK)公布,其间接附属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
是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为期6年,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至4%,最终票面利率将于2022年5月17日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2022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无担保债券,并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该公司在上交所披露公告显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美的置业(03990.HK)拟发不超过10亿人民币公司债券提前末期息派发日
美的置业(03990.HK)公布,其间接全资附属美的置业集团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本期债券期限为4年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与此同时,该公司决定将2021年末期息派发日提前至今年7月13日或前后,原定日期则为8月17日或前后。
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连同有关选择表格将于2022年6月13日或前后寄予合资格股东。
美的置业早前宣派2021年末期息为每股1.6元,按年持平,为今年少数无减少或取消派息的内房。
中国太保(02601.HK)首4月保费收入升6.2%
中国太保(02601.HK)公布,今年首4个月,旗下太平洋人寿保险及太平洋财产保险,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合共1,732.3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上升6.23%。
期内,太保寿险与太保产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115.79亿元及616.51亿元,同比分别升4%及10.6%。
东航(00670.HK)4月旅客周转量挫近九成
东方航空(00670.HK)公布,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航空运输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该公司4月客运运力投入按年跌86.61%;旅客周转量按年降89.75%;客座率为56.9%,按年下降17.46个百分点。
货运方面,货邮周转量按年下降77.06%。
4月,该公司无引进和退出飞机。截至2022年4月末,该公司合计运营751架飞机,其中自有飞机262架,融资租赁飞机273架,经营租赁飞机216架。
创陞(02680.HK)预料去年转蚀2250万
创陞控股(02680.HK)公布,根据该集团最近期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及该集团其他目前可得资料,预料截至今年2月底止全年亏损约2,250万港元;上一年度同期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38万港元。
该公司指出,全年业绩由盈转亏,主要因为收益总额减少约60%,而这主要由于来自企业融资顾问服务,以及配售及包销服务的收益因新冠疫情于香港零星爆发,令该集团所承接首次公开发售保荐项目的进度有所延迟而有所减少所致。
碧桂园(02007.HK)附属拟发5亿人民币公司债
碧桂园(02007.HK)就昨日股价波动发出公布,该公司董事会注意到有媒体报道指该集团将发行人民币债券。碧桂园称,其附属公司拟于短期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期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公司债券。尽管如此,该公司债券的发行仍只在计划阶段,董事会谨此提醒该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公司债券的发行不一定能落实进行或最终能顺利完成。
该公司确认,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波动的任何原因,或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该股昨日收报4.88港元,上升0.46港元或10.4%,成交股数2.04亿股,涉及金额9.81亿港元。
枣庄一#男子所购房屋被判用于偿还开发商所欠债务 # 【枣庄一男子所购房屋被判用于偿还开发商所欠债务 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近日,山东枣庄裴先生发文称自己于2011年1月购买了面积为131.68平方米的房屋用来居住,2016年11月突然接到枣庄市薛城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准备执行该房屋,随后他便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先后两次结果截然不同的判决。
购房时未进行备案,房产被开发商抵押
11月18日上午,裴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此前他曾在房屋开发商处做工程,但开发商拖欠他100多万工程款迟迟未结,2011年他以内部员工商品房认购的方式从该开发商处购买一套期房,据裴先生发来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显示,该房建筑面积约为131.68平方米,总价约为516185.6元。
裴先生表示,2014年3月份交房,他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当时双方秉持多退少补的原则,但扣除房款后自己剩余应得的工程款,开发商迟迟没有结算,2014年8月,将妻子、女儿的户口迁入该处住房。
2016年11月,裴先生突然接到枣庄市薛城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准备执行该房屋,裴先生称,此时他才得知房屋于2015年5月因为开发商将此套房产抵押借贷后跑路被查封,“这是我唯一一套住房,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成为了别人的房子”。
裴先生表示,当时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没有对此进行备案,虽已交房多年但始终没拿到房本,自己曾就此事与开发商沟通,至今也没有结果,并且在自己购入之后,开发商曾抵押此房产向他人借钱,还钱之后现今开发商不见踪影,而开发商与他人的借贷纠纷牵扯到自己的这套房产,要变卖自己的这套房产偿还开发商欠下的债务。
随后,裴先生向薛城区法院提出上诉,裴先生认为房屋在查封前已经归自己所有,并向法院出示购房协议、上房手续、房款收据等证据,据2017年4月6日薛城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案外人(裴先生)所提异议证据能够支持其主张,中止对房产的执行。
一房多卖 装修费用补偿被驳回
对于本次判决,向房地产开发商借贷的冉先生并不服气,在法院限期内向薛城区法院起诉,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后开庭审理,据民事判决书显示,2011年5月15日,裴先生妻子牛惠与海天公司签订了诉争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存有海天集团向牛惠出具的金额为441105元的购房款收据一张,裴先生妻子及女儿据此办理了户口,户口所在地为诉争的本案房产。此前海天公司向裴先生出具7万元交纳房款收据一张,后出具2万元交纳竞买(车库)收据一张,裴先生表示该2万元用于冲抵诉争房屋购房款,法院认为裴先生提交的购房收据及交纳金额与该房实际价款之间差额悬殊,工程款冲抵没有海天公司书面认可,另其提交的相应证据与牛惠在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时所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收据之间自相矛盾,存在合理怀疑。
裴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交纳9万元时签的是他的名字,40多万的购房收据签的是妻子的名字,两者加起来已有50多万,对此他当庭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答复,以工程款冲抵房款是口头协议,商品房购房合同后被开发商以备案的名义拿走,至今未还。
正观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此套房产的购买者并非裴先生一人,据民事判决书,在听证程序中,开发商海天公司代理人陈伟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签订日期为2015年3月7日诉争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同一日的全额购房收据一张,合同双方为陈伟律师与海天公司。
法院认为,裴先生与开发商未达成工程款冲抵购房款合意,并未全额支付房款,房屋占有情况无事实依据,对房屋交易过程存在过错亦未取得该房产的物权,判决准予执行该房屋。
而裴先生表示,陈伟为开发商代理人,此时递交一份这样的买卖合同,让他表示怀疑。
此外,裴先生称,因为法院强制执行,迫于无奈,他在2021年10月提出了装修补偿异议,“我装修房子先后投入44万元”,他希望自己能够得到一定补偿。但他的诉求再次被法院驳回。
据裴先生出示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于2015年5月7日查封案涉房屋,并在房屋相应位置张贴查封公告,后开发商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冉先生申请拍卖涉案房屋,由相关机构对房屋进行估价。
法院认为2015年5月7日查封时该房屋系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所有,法院查封并无不当,裴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在查封之前其已接收并对案涉房产实际占有使用,且本院对案涉房屋的询价拍卖程序、内容合法,裴先生的主张证据不足,裁定驳回裴先生的异议。
裴先生称,2014年3月5日他和海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装修补充协议,也有多人证明他在2014年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这些证据法院并未予以采纳。
裴先生告诉记者,他只有这一套房子,2020年8月份他和妻子、女儿搬出这套房子,在外租房居住,自己的父母依旧在之前的房屋居住,“他们年龄大了,觉得就是自己的房子”,而上周自己的父亲在之前的房屋中逝世。
裴先生表示,房屋查封事件发生后他曾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均联系不上,他希望能够重新审理此案,还自己一个公道。(正观记者 韩玉)#洞见计划#
购房时未进行备案,房产被开发商抵押
11月18日上午,裴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此前他曾在房屋开发商处做工程,但开发商拖欠他100多万工程款迟迟未结,2011年他以内部员工商品房认购的方式从该开发商处购买一套期房,据裴先生发来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显示,该房建筑面积约为131.68平方米,总价约为516185.6元。
裴先生表示,2014年3月份交房,他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当时双方秉持多退少补的原则,但扣除房款后自己剩余应得的工程款,开发商迟迟没有结算,2014年8月,将妻子、女儿的户口迁入该处住房。
2016年11月,裴先生突然接到枣庄市薛城区法院执行局通知,准备执行该房屋,裴先生称,此时他才得知房屋于2015年5月因为开发商将此套房产抵押借贷后跑路被查封,“这是我唯一一套住房,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成为了别人的房子”。
裴先生表示,当时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没有对此进行备案,虽已交房多年但始终没拿到房本,自己曾就此事与开发商沟通,至今也没有结果,并且在自己购入之后,开发商曾抵押此房产向他人借钱,还钱之后现今开发商不见踪影,而开发商与他人的借贷纠纷牵扯到自己的这套房产,要变卖自己的这套房产偿还开发商欠下的债务。
随后,裴先生向薛城区法院提出上诉,裴先生认为房屋在查封前已经归自己所有,并向法院出示购房协议、上房手续、房款收据等证据,据2017年4月6日薛城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案外人(裴先生)所提异议证据能够支持其主张,中止对房产的执行。
一房多卖 装修费用补偿被驳回
对于本次判决,向房地产开发商借贷的冉先生并不服气,在法院限期内向薛城区法院起诉,于2017年4月17日立案后开庭审理,据民事判决书显示,2011年5月15日,裴先生妻子牛惠与海天公司签订了诉争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存有海天集团向牛惠出具的金额为441105元的购房款收据一张,裴先生妻子及女儿据此办理了户口,户口所在地为诉争的本案房产。此前海天公司向裴先生出具7万元交纳房款收据一张,后出具2万元交纳竞买(车库)收据一张,裴先生表示该2万元用于冲抵诉争房屋购房款,法院认为裴先生提交的购房收据及交纳金额与该房实际价款之间差额悬殊,工程款冲抵没有海天公司书面认可,另其提交的相应证据与牛惠在公安部门办理户籍时所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收据之间自相矛盾,存在合理怀疑。
裴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交纳9万元时签的是他的名字,40多万的购房收据签的是妻子的名字,两者加起来已有50多万,对此他当庭提出异议,但并未得到答复,以工程款冲抵房款是口头协议,商品房购房合同后被开发商以备案的名义拿走,至今未还。
正观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此套房产的购买者并非裴先生一人,据民事判决书,在听证程序中,开发商海天公司代理人陈伟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签订日期为2015年3月7日诉争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同一日的全额购房收据一张,合同双方为陈伟律师与海天公司。
法院认为,裴先生与开发商未达成工程款冲抵购房款合意,并未全额支付房款,房屋占有情况无事实依据,对房屋交易过程存在过错亦未取得该房产的物权,判决准予执行该房屋。
而裴先生表示,陈伟为开发商代理人,此时递交一份这样的买卖合同,让他表示怀疑。
此外,裴先生称,因为法院强制执行,迫于无奈,他在2021年10月提出了装修补偿异议,“我装修房子先后投入44万元”,他希望自己能够得到一定补偿。但他的诉求再次被法院驳回。
据裴先生出示的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于2015年5月7日查封案涉房屋,并在房屋相应位置张贴查封公告,后开发商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冉先生申请拍卖涉案房屋,由相关机构对房屋进行估价。
法院认为2015年5月7日查封时该房屋系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所有,法院查封并无不当,裴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在查封之前其已接收并对案涉房产实际占有使用,且本院对案涉房屋的询价拍卖程序、内容合法,裴先生的主张证据不足,裁定驳回裴先生的异议。
裴先生称,2014年3月5日他和海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装修补充协议,也有多人证明他在2014年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这些证据法院并未予以采纳。
裴先生告诉记者,他只有这一套房子,2020年8月份他和妻子、女儿搬出这套房子,在外租房居住,自己的父母依旧在之前的房屋居住,“他们年龄大了,觉得就是自己的房子”,而上周自己的父亲在之前的房屋中逝世。
裴先生表示,房屋查封事件发生后他曾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均联系不上,他希望能够重新审理此案,还自己一个公道。(正观记者 韩玉)#洞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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