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位解读[超话]##腰疼# 一次治愈“腰痛”的神效方法,有效率达到了100%!
治疗腰痛,你都会用哪些穴位呢?老中医万方琴先生发现了一个专门治疗腰痛的穴位,她给起名为“阳光穴”,这个“阳光穴”治疗腰痛特别神奇,绝不部分的患者当场一次治愈,有效率达到了100%,治愈率为98%,而且这个“阳光穴”也很好找,就在我们的手背上面,伸手就能治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万方琴医师的经验吧。
我(万方琴)认为对伟大的针灸事业,单单传承是不够的,还应该有所发明,有所发展,有所提高,有所前进,让针灸事业锦上添花。“阳光穴”是这样被我发现的:在手背靠近腕部有两个治疗腰痛的穴,我想如果能够用一针一穴治病,肯定优于两针两穴,于是试着在两穴之间取穴,没想到效果非常好,而且治病非常方便,伸手就能治病。此穴能给病人带来喜悦的心情,所以我给它起名叫“阳光穴”。
“阳光穴”位于第3、4掌骨衔接的凹陷处,治疗时以35°向腕关节方向进针,刺入5分左右。多年来,我用阳光穴医治了大量的腰痛病人,有效率达到了100%,治愈率为98%。在此仅列举部分案例。
一般性腰痛
案1:美国一中年男教师,43岁。诊断为一般性腰痛。
患者自述:两年以来腰部经常疼痛,不舒服,向前、后、左、右弯腰时都会疼痛。向前弯腰时腰部会有牵拉感,很痛。总之两年以来腰部活动功能受限,久治不愈。患者还患有左肩背部疼痛1年余,左上肢活动的时候疼痛较明显,在美国曾多次求医未愈。
针刺治疗:取双侧阳光穴,进针以后得气,再提插捻转,以补为主,留针20分钟左右。
疗效:进针以后,腰部疼痛消失,功能完全恢复,腰向左、右、前、后活动,都不觉疼痛,活动自如。在治疗腰痛的同时,兼顾了一下左肩背部的疼痛,略施手法,皆愈,不会针灸的网友可以棍代针,效果同样,以棍代针既有间接针灸的功效,又有按摩点穴的效果,可谓一举两得,什么是棍针呢?后面会介绍。
案2:北京第十一中学外聘美国教师的夫人,60岁,住学校公寓。
患者自述:右侧腰以下部位平时总感觉不舒服,疼痛,而且痛引两侧,向后弯腰也感觉不舒服,非常疼痛, 活动受限。向前弯腰的时候感觉患部有牵拉感,发紧,手够不到地。
此种情况已经持续10年之久,在美国做过多次治疗,仍久治不愈。
针刺治疗:取右手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10分钟左右,以补为主。
疗效:患者当时不舒服和痛的感觉基本消失,活动自如。现功能已经恢复,没有任何不适。
案3:崔某,女,65岁,干部。
患者自述:腰部曾经受过风寒。腰痛将近20年,经常痛,时好时坏,阴天下雨时疼痛加重,干活累了疼痛加重。向前后左右弯腰时都感到疼痛,向前弯腰时双手够不着地,久治不愈。我用针灸治疗,只治疗一次取一穴就好了。当时疼痛消失,活动自如,双手能摸着地,在场的人无不称奇,都说:“针灸真好。”
针刺治疗:取双侧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20分钟左右,手法以补为主。
疗效:当场基本治愈。
案4:苗某,男,36岁。火车调度员。
患者自述:腰部疼痛,四五年来时轻时重,经服药、针灸、拔罐等治疗,疗效均不佳。这几天疼得非常厉害,向前弯腰双手离地很远。经人介绍找到了万大夫,来时需要有人搀扶。万大夫了解病情以后,用小小的两根银针扎进了我的手背,腰就能动了,疼痛大为减轻。万大夫又在针上施以手法,腰能够活动自如了!在场的人无不称奇。我的腰好了,再没疼过。
针刺治疗:取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20分钟左右,手法补。
疗效:当场基本治愈。曾有一患者半年以来腰部经常疼痛不适,劳累以后加重,前、后、左、右活动时都感觉疼痛,功能受限。我用钥匙在他双手的阳光穴点揉了一会儿,他再活动时对我说:"好多了。”我又点揉了一会儿,他已腰部活动自如,向前弯腰能摸着地了。他高兴地说:“不疼了,怎么活动都不疼。”按:用钥匙按揉是有有点痛的,而且用不好还会伤到皮肤,因此新经络的小编建议网友可以制作一个棍针代替钥匙操作,不仅不痛,而且效果更好,又有针灸的效果。
如何制作棍针呢?
请看下面棍针模型图片,这个棍针模型源于南少林伤科,大家不要小看这个南少林棍针,从外表上看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暗藏机巧,它集拨、压、点、刮、推、撬等12种手法于一身,因此它即可拨、压、点,又能刮、推、撬,而且还有一些针灸效果,如果把2种棍针结合使用,还能巧妙的起到复位的作用,例如小关节错位,把2种南少林棍针结合使用,轻轻一撬,通过一种独特的杠杆力就自动复位了。
腰肌劳损
案:吴某,女,63岁,退休人员,腰肌劳损30多年。
患者自述:30多年以来,腰总是疼痛,平时总感觉不舒服,活动受限,劳累过后疼痛加剧。经常跑医院,医院诊断为腰肌劳损,但是一直未治愈。
针刺治疗:取双侧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30多分钟,手法补。
疗效:起针后,腰部感觉轻松、舒服,活动自如。远期疗效很好。(卢医)
治疗腰痛,你都会用哪些穴位呢?老中医万方琴先生发现了一个专门治疗腰痛的穴位,她给起名为“阳光穴”,这个“阳光穴”治疗腰痛特别神奇,绝不部分的患者当场一次治愈,有效率达到了100%,治愈率为98%,而且这个“阳光穴”也很好找,就在我们的手背上面,伸手就能治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万方琴医师的经验吧。
我(万方琴)认为对伟大的针灸事业,单单传承是不够的,还应该有所发明,有所发展,有所提高,有所前进,让针灸事业锦上添花。“阳光穴”是这样被我发现的:在手背靠近腕部有两个治疗腰痛的穴,我想如果能够用一针一穴治病,肯定优于两针两穴,于是试着在两穴之间取穴,没想到效果非常好,而且治病非常方便,伸手就能治病。此穴能给病人带来喜悦的心情,所以我给它起名叫“阳光穴”。
“阳光穴”位于第3、4掌骨衔接的凹陷处,治疗时以35°向腕关节方向进针,刺入5分左右。多年来,我用阳光穴医治了大量的腰痛病人,有效率达到了100%,治愈率为98%。在此仅列举部分案例。
一般性腰痛
案1:美国一中年男教师,43岁。诊断为一般性腰痛。
患者自述:两年以来腰部经常疼痛,不舒服,向前、后、左、右弯腰时都会疼痛。向前弯腰时腰部会有牵拉感,很痛。总之两年以来腰部活动功能受限,久治不愈。患者还患有左肩背部疼痛1年余,左上肢活动的时候疼痛较明显,在美国曾多次求医未愈。
针刺治疗:取双侧阳光穴,进针以后得气,再提插捻转,以补为主,留针20分钟左右。
疗效:进针以后,腰部疼痛消失,功能完全恢复,腰向左、右、前、后活动,都不觉疼痛,活动自如。在治疗腰痛的同时,兼顾了一下左肩背部的疼痛,略施手法,皆愈,不会针灸的网友可以棍代针,效果同样,以棍代针既有间接针灸的功效,又有按摩点穴的效果,可谓一举两得,什么是棍针呢?后面会介绍。
案2:北京第十一中学外聘美国教师的夫人,60岁,住学校公寓。
患者自述:右侧腰以下部位平时总感觉不舒服,疼痛,而且痛引两侧,向后弯腰也感觉不舒服,非常疼痛, 活动受限。向前弯腰的时候感觉患部有牵拉感,发紧,手够不到地。
此种情况已经持续10年之久,在美国做过多次治疗,仍久治不愈。
针刺治疗:取右手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10分钟左右,以补为主。
疗效:患者当时不舒服和痛的感觉基本消失,活动自如。现功能已经恢复,没有任何不适。
案3:崔某,女,65岁,干部。
患者自述:腰部曾经受过风寒。腰痛将近20年,经常痛,时好时坏,阴天下雨时疼痛加重,干活累了疼痛加重。向前后左右弯腰时都感到疼痛,向前弯腰时双手够不着地,久治不愈。我用针灸治疗,只治疗一次取一穴就好了。当时疼痛消失,活动自如,双手能摸着地,在场的人无不称奇,都说:“针灸真好。”
针刺治疗:取双侧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20分钟左右,手法以补为主。
疗效:当场基本治愈。
案4:苗某,男,36岁。火车调度员。
患者自述:腰部疼痛,四五年来时轻时重,经服药、针灸、拔罐等治疗,疗效均不佳。这几天疼得非常厉害,向前弯腰双手离地很远。经人介绍找到了万大夫,来时需要有人搀扶。万大夫了解病情以后,用小小的两根银针扎进了我的手背,腰就能动了,疼痛大为减轻。万大夫又在针上施以手法,腰能够活动自如了!在场的人无不称奇。我的腰好了,再没疼过。
针刺治疗:取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20分钟左右,手法补。
疗效:当场基本治愈。曾有一患者半年以来腰部经常疼痛不适,劳累以后加重,前、后、左、右活动时都感觉疼痛,功能受限。我用钥匙在他双手的阳光穴点揉了一会儿,他再活动时对我说:"好多了。”我又点揉了一会儿,他已腰部活动自如,向前弯腰能摸着地了。他高兴地说:“不疼了,怎么活动都不疼。”按:用钥匙按揉是有有点痛的,而且用不好还会伤到皮肤,因此新经络的小编建议网友可以制作一个棍针代替钥匙操作,不仅不痛,而且效果更好,又有针灸的效果。
如何制作棍针呢?
请看下面棍针模型图片,这个棍针模型源于南少林伤科,大家不要小看这个南少林棍针,从外表上看没有什么奇特之处,但暗藏机巧,它集拨、压、点、刮、推、撬等12种手法于一身,因此它即可拨、压、点,又能刮、推、撬,而且还有一些针灸效果,如果把2种棍针结合使用,还能巧妙的起到复位的作用,例如小关节错位,把2种南少林棍针结合使用,轻轻一撬,通过一种独特的杠杆力就自动复位了。
腰肌劳损
案:吴某,女,63岁,退休人员,腰肌劳损30多年。
患者自述:30多年以来,腰总是疼痛,平时总感觉不舒服,活动受限,劳累过后疼痛加剧。经常跑医院,医院诊断为腰肌劳损,但是一直未治愈。
针刺治疗:取双侧阳光穴,常规针刺,留针30多分钟,手法补。
疗效:起针后,腰部感觉轻松、舒服,活动自如。远期疗效很好。(卢医)
“我是干部,才50岁,凭什么让我提前退休?”
北京朝阳,林女士在47岁时入职了某旅游公司,担任第二事业部总经理一职,每月平均工资为28000元。当林女士到了50岁时,该旅游公司就与林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林女士不服,她称自己是干部,可以干到55岁。
旅游公司称,现在早就没有干部和工人身份了,大家都是职工,应该按照现行的法律来做。可林女士不服,她去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调取了自己的原始档案。档案上写明了林女士是中专学校毕业生,具有干部身份。
林女士让服务中心为自己出具了一份证明文件,用以证明自己就是干部的身份,然后她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旅游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赔偿,共计16万元。(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很多网友认为,50岁退休不是蛮好的吗?这样就可以早点享受生活了,为什么林女士不乐意呢?
首先,林女士有干部身份,她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未到,办不了退休,也拿不到退休金。
其次,既然法定退休年龄未到,旅游公司解雇林女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林女士可以获得2倍工资赔偿。
第三,林女士月平均工资是28000元,多干5年至少也能有168万元。
综上所述,如果有这样的待遇,我认为肯定有不少人,也会想着晚几年退休吧。
2、那林女士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
首先,旅游公司认为企业改制后,干部身份早就已经取消了。
法律依据是,《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第2条第2项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打破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
也就是说,这份意见出台后,没有所谓的干部与工人身份,均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其次,旅游公司提供了一份《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单》,上面有林女士写的一段话:“公司各种做法都给我产生了不好的感觉,不考虑留在公司。”
旅游公司认为,林女士这是主动要求离职的,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最多就是支付点补偿,而不是2倍赔偿。
综上所述,旅游公司认为,林女士已经50周岁了,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旅游公司与林女士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可是,旅游公司却忽略了一点,在改制前,已经获得干部身份的,这个干部身份一般会保留下来。只是在实行公司管理时,干部和工人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林女士的退休制度,仍应按照干部的身份来处理。更何况,林女士一直从事着管理岗位。根据相关规定,女干部到55周岁才能退休。
现在,旅游公司已经提前辞退了林女士,林女士也未与旅游公司就辞退一事协商一致。因此,旅游公司提前解除与林女士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最终,仲裁委裁定旅游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应赔偿林女士160000元。旅游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但一审和二审均认定旅游公司属于违法解雇。
3、最后,有很多网友表示,林女士应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这样就能获得更多的收入。但也有网友表示,既然在这样公司干得不开心,何必委曲求全?
大家对此怎么看?
北京朝阳,林女士在47岁时入职了某旅游公司,担任第二事业部总经理一职,每月平均工资为28000元。当林女士到了50岁时,该旅游公司就与林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林女士不服,她称自己是干部,可以干到55岁。
旅游公司称,现在早就没有干部和工人身份了,大家都是职工,应该按照现行的法律来做。可林女士不服,她去当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调取了自己的原始档案。档案上写明了林女士是中专学校毕业生,具有干部身份。
林女士让服务中心为自己出具了一份证明文件,用以证明自己就是干部的身份,然后她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旅游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赔偿,共计16万元。(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很多网友认为,50岁退休不是蛮好的吗?这样就可以早点享受生活了,为什么林女士不乐意呢?
首先,林女士有干部身份,她的法定退休年龄还未到,办不了退休,也拿不到退休金。
其次,既然法定退休年龄未到,旅游公司解雇林女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林女士可以获得2倍工资赔偿。
第三,林女士月平均工资是28000元,多干5年至少也能有168万元。
综上所述,如果有这样的待遇,我认为肯定有不少人,也会想着晚几年退休吧。
2、那林女士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吗?
首先,旅游公司认为企业改制后,干部身份早就已经取消了。
法律依据是,《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第2条第2项规定,取消企业行政级别,打破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
也就是说,这份意见出台后,没有所谓的干部与工人身份,均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其次,旅游公司提供了一份《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单》,上面有林女士写的一段话:“公司各种做法都给我产生了不好的感觉,不考虑留在公司。”
旅游公司认为,林女士这是主动要求离职的,双方已经协商一致,最多就是支付点补偿,而不是2倍赔偿。
综上所述,旅游公司认为,林女士已经50周岁了,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旅游公司与林女士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可是,旅游公司却忽略了一点,在改制前,已经获得干部身份的,这个干部身份一般会保留下来。只是在实行公司管理时,干部和工人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林女士的退休制度,仍应按照干部的身份来处理。更何况,林女士一直从事着管理岗位。根据相关规定,女干部到55周岁才能退休。
现在,旅游公司已经提前辞退了林女士,林女士也未与旅游公司就辞退一事协商一致。因此,旅游公司提前解除与林女士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最终,仲裁委裁定旅游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应赔偿林女士160000元。旅游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但一审和二审均认定旅游公司属于违法解雇。
3、最后,有很多网友表示,林女士应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这样就能获得更多的收入。但也有网友表示,既然在这样公司干得不开心,何必委曲求全?
大家对此怎么看?
谢谢静姐投喂[打call]
下面介绍我的画饼大师们。
1号王雪:等我中级下来请你们吃饭哈!
2号陈陈:等我考走请你们吃饭!
3号汤姐:等我调走请你们吃饭!
4号丁部长:等我老二考大学请你们吃饭(他老二才2岁!)
5号姗姐:等我退休了请你们吃饭!
哈哈哈真敢想啊,这饼是越来越大,还是静姐实在[笑cry][笑cry]
下面介绍我的画饼大师们。
1号王雪:等我中级下来请你们吃饭哈!
2号陈陈:等我考走请你们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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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姗姐:等我退休了请你们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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