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小伙拾金不昧令人感动!#】20日早7时许,洪洞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接到辛村镇辛南村周某飞(男,25岁)求助:其在二级路附近捡到一红色包裹,内有现金4450元、残疾证、社保卡、存单以及钥匙等贵重物品,请求找寻物品失主。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将遗失物品返还失主栗某香(女,75岁,残疾人),栗某对巡特警大队的热心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洪洞公安)
#以案说法# 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法院判撤销婚姻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郭北法庭当庭宣判全市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案件。在该案中,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起诉撤销婚姻获法院支持。
原告刘某与被告贺某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随后,被告跟随原告一家人前往浙江省嘉兴市工作生活,3月10日,被告发精神疾病,原告才知晓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后原告通过被告户籍地村委会和东兴区残疾人联合会得知被告曾于2016年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原告认为,被告在结婚登记前隐瞒病情,令其和其家人无法接受,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两人婚姻。
法院认为,该案中,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疾病属于《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一类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医治难度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为重大疾病。现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主张撤销婚姻,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对于原告同意在撤销原、被告婚姻的情况下,自愿补偿被告20000元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黎兆伟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过,申请撤销婚姻应及早提出,根据民法典,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撤销权消灭,婚姻有效,就只能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法院郭北法庭当庭宣判全市首例依民法典判决的撤销婚姻案件。在该案中,妻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丈夫起诉撤销婚姻获法院支持。
原告刘某与被告贺某于202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并未生育子女。随后,被告跟随原告一家人前往浙江省嘉兴市工作生活,3月10日,被告发精神疾病,原告才知晓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后原告通过被告户籍地村委会和东兴区残疾人联合会得知被告曾于2016年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原告认为,被告在结婚登记前隐瞒病情,令其和其家人无法接受,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两人婚姻。
法院认为,该案中,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疾病属于《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一类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医治难度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为重大疾病。现原告以被告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为由主张撤销婚姻,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同时,对于原告同意在撤销原、被告婚姻的情况下,自愿补偿被告20000元的主张,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黎兆伟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过,申请撤销婚姻应及早提出,根据民法典,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一旦超过这个时间,撤销权消灭,婚姻有效,就只能选择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
#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公证部门携手为七旬老人取出救命钱】近日,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普洱市正元公证处密切配合,为一户困难的退伍军人军属成功办理了一起取款资格、账户密码重置及损害赔偿、声明的公证援助案件。韩某某,已年满71岁,其儿子韩某在1993年至1996年期间服兵役三年,后因脑出血偏瘫,2013年12月19日被普洱市残疾人联合会评定为二级残疾,2021年8月28日因再次脑出血后到普洱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住院治疗。因病发突然,其名下的5.3万元存款没有来得及交代密码及办理取款,导致父亲韩某某无法将存款取出给儿子支垫付医疗费用,只能向亲戚朋友、隔壁邻居借钱先于垫付。焦急的老人向银行工作人员咨询后,得知需要办理公证后才能取钱。2021年9月8日,韩某某到普洱市正元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所需手续,了解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后,正元公证处工作人员一方面主动对接银行,另一方面及时将申请人情况通报给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能否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法援中心在认真审查材料后为其办理了援助事项。@云南政法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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