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打造“矛盾纠纷终结者”品牌 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自通化市成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以来,全市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578件,化解率为99.8%,成诉、成访、成案率明显下降。
让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矛盾纠纷止于市域。为实现这一目标,通化市汇聚全市智力,统筹谋篇布局,打造具有通化特色的创新试点城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体系,通过五个聚焦,整合多元化解资源,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成案之前。
聚焦动态排查 构建分级管理纠纷“一个库”
“现在村民有了矛盾纠纷我们总能及时发现,在家门口就解决了。”辉南县小北岔村网格员谭启成说。
今年,小北岔村村民杨凤珍和亲戚杨凤来、王丕江闹了矛盾,起因是前些年外出打工的杨凤珍把地交给杨凤来、王丕江耕种,土地直补也给了二人,并签订了租地合同,而今年杨凤珍准备把地要回来自己耕种,但因合同未到期,亲戚二人不同意将土地直补给杨凤珍,三户就此产生矛盾,亲戚关系也僵化了。谭启成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时发现了此情况,随后及时向村委报备,村班子迅速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议,研究破解办法,最终达成了化解协议,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这事还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村民有矛盾都更愿意找村委会解决了。
自市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的通知》以来,通化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展顺利,矛盾纠纷件件有人管、有人办。
一方面,建立动态排查制度。统一制发排查登记表,列举出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城乡建设发展纠纷等18类矛盾纠纷,以网格为单位,组织网格长(员)、楼栋长、纠纷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和志愿者等建立动态摸排体系,实行网格人员日常排查、村(社区)周排查、乡镇(街道)半月排查和市、县(市、区)月排查制度,排查摸底工作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掌握全市各类矛盾纠纷问题。
另一方面,建立分类对接制度。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按照纠纷涉事部门单位,分类对接处理,并逐一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再按照层级对数据库及时更新。目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各级相关部门、调解组织均建立了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数据库。市域试点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入库矛盾纠纷6591件。
聚焦多元联动 拧成合力攻坚化解“一股绳”
今年年初,新华社区的一处污水管道堵塞现象可愁坏了该处的网格员,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网格员上报了街道物业办,街道综治办在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后,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志愿服务队取得联系,服务队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到位,对该段道路所有堵塞、外冒的污水井进行清掏疏通,得到附近商户和居民的连连称赞。
从村(社区)级“初诊”到乡镇(街道)级“会诊”、从县(市、区)级“转诊”到市级“督诊”、多部门“联诊”,为拧成化解矛盾纠纷的“一股绳”,通化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多措并施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村两委成员和调解员负责“初诊”化解;乡镇(街道)对村(社区)报送的未化解矛盾纠纷进行“会诊”;县市域试点办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未化解矛盾纠纷逐件研究分析未化解原因,按照一人一方案、一事一措施,转交涉事部门进行化解;市级市域试点办公室对县级呈报的未化解矛盾纠纷,逐件了解未化解原因,限时化解回复。对于事涉多部门的矛盾纠纷,相互之间沟通有困难的问题,市、县(市、区)两级市域试点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共同协调解决。
聚焦诉源治理 打造依法化解纠纷“一平台”
市、县两级法院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都引进法院,打造依法化解纠纷综合平台。
今年6月1日,东昌区法院立案窗口收到原告于某某、杨某某诉被告宋某某劳务纠纷一案,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经过,并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次调解,矛盾纠纷被妥善解决,农民工于某某、杨某某自身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二人事后还对调解员表达了感谢。
案前安排专人接待调解,庭前由返聘的退休法官进行庭前再调解,在案件正式开庭前具体办案法官还将进行再次调解,力争让矛盾纠纷问题都化解在庭前。据统计,市域试点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导出诉前调解案件25251件,诉前调解成功20730件,导出案件调解成功率82.1%。
聚焦便民快捷 共唱“一地化解”“一台戏”
“现在要解决矛盾来这一个地方就行了,啥问题都能找到专人解答,特别方便。”前两天,市民周先生遇到了一些房产纠纷,想要找多个部门了解情况,没想到在市信访联合大厅一站就解决了。
目前,市、县(市、区)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均依托信访联合接待大厅建立,公、检、法、律师、住建等部门人员都会进驻接待大厅接访。同时,整合访调、警调、法调、医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调解机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驻、轮流入驻或随叫随到的方式进驻调解中心,实现了“全科受理、访调一体、集成联办”的工作模式。
各级、各类媒体和基层党政组织、网格员积极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有问题到矛调中心解决,让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地见效。
聚焦通报考评 激励全市共同下好“一盘棋”
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等分散的资源聚起来、用起来;把各级党政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行动主体联起来、动起来。
为激励全市共同下好“一盘棋”,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通化市实施定期通报考评制度。一是坚持定期通报。每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市域创建办报告排查化解情况,市域创建办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从严要求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坚持约谈制度。对超两月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求事涉地和部门向市域创建办说明原因,并作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限时化解;三是坚持督导考评。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平安通化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从而调动激励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共同下好矛盾纠纷“一盘棋”,让市域真正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自通化市成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以来,全市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578件,化解率为99.8%,成诉、成访、成案率明显下降。
让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让矛盾纠纷止于市域。为实现这一目标,通化市汇聚全市智力,统筹谋篇布局,打造具有通化特色的创新试点城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体系,通过五个聚焦,整合多元化解资源,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成案之前。
聚焦动态排查 构建分级管理纠纷“一个库”
“现在村民有了矛盾纠纷我们总能及时发现,在家门口就解决了。”辉南县小北岔村网格员谭启成说。
今年,小北岔村村民杨凤珍和亲戚杨凤来、王丕江闹了矛盾,起因是前些年外出打工的杨凤珍把地交给杨凤来、王丕江耕种,土地直补也给了二人,并签订了租地合同,而今年杨凤珍准备把地要回来自己耕种,但因合同未到期,亲戚二人不同意将土地直补给杨凤珍,三户就此产生矛盾,亲戚关系也僵化了。谭启成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时发现了此情况,随后及时向村委报备,村班子迅速召开矛盾纠纷研判会议,研究破解办法,最终达成了化解协议,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这事还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村民有矛盾都更愿意找村委会解决了。
自市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的通知》以来,通化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展顺利,矛盾纠纷件件有人管、有人办。
一方面,建立动态排查制度。统一制发排查登记表,列举出婚恋家庭、邻里纠纷、城乡建设发展纠纷等18类矛盾纠纷,以网格为单位,组织网格长(员)、楼栋长、纠纷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和志愿者等建立动态摸排体系,实行网格人员日常排查、村(社区)周排查、乡镇(街道)半月排查和市、县(市、区)月排查制度,排查摸底工作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面掌握全市各类矛盾纠纷问题。
另一方面,建立分类对接制度。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问题,按照纠纷涉事部门单位,分类对接处理,并逐一登记造册,录入电脑,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再按照层级对数据库及时更新。目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各级相关部门、调解组织均建立了矛盾纠纷动态管理数据库。市域试点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入库矛盾纠纷6591件。
聚焦多元联动 拧成合力攻坚化解“一股绳”
今年年初,新华社区的一处污水管道堵塞现象可愁坏了该处的网格员,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网格员上报了街道物业办,街道综治办在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后,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志愿服务队取得联系,服务队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迅速到位,对该段道路所有堵塞、外冒的污水井进行清掏疏通,得到附近商户和居民的连连称赞。
从村(社区)级“初诊”到乡镇(街道)级“会诊”、从县(市、区)级“转诊”到市级“督诊”、多部门“联诊”,为拧成化解矛盾纠纷的“一股绳”,通化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多措并施化解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村两委成员和调解员负责“初诊”化解;乡镇(街道)对村(社区)报送的未化解矛盾纠纷进行“会诊”;县市域试点办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未化解矛盾纠纷逐件研究分析未化解原因,按照一人一方案、一事一措施,转交涉事部门进行化解;市级市域试点办公室对县级呈报的未化解矛盾纠纷,逐件了解未化解原因,限时化解回复。对于事涉多部门的矛盾纠纷,相互之间沟通有困难的问题,市、县(市、区)两级市域试点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议,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共同协调解决。
聚焦诉源治理 打造依法化解纠纷“一平台”
市、县两级法院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都引进法院,打造依法化解纠纷综合平台。
今年6月1日,东昌区法院立案窗口收到原告于某某、杨某某诉被告宋某某劳务纠纷一案,在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了案情经过,并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次调解,矛盾纠纷被妥善解决,农民工于某某、杨某某自身的权益得到了维护,二人事后还对调解员表达了感谢。
案前安排专人接待调解,庭前由返聘的退休法官进行庭前再调解,在案件正式开庭前具体办案法官还将进行再次调解,力争让矛盾纠纷问题都化解在庭前。据统计,市域试点以来,全市法院系统导出诉前调解案件25251件,诉前调解成功20730件,导出案件调解成功率82.1%。
聚焦便民快捷 共唱“一地化解”“一台戏”
“现在要解决矛盾来这一个地方就行了,啥问题都能找到专人解答,特别方便。”前两天,市民周先生遇到了一些房产纠纷,想要找多个部门了解情况,没想到在市信访联合大厅一站就解决了。
目前,市、县(市、区)两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均依托信访联合接待大厅建立,公、检、法、律师、住建等部门人员都会进驻接待大厅接访。同时,整合访调、警调、法调、医调、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调解机构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常驻、轮流入驻或随叫随到的方式进驻调解中心,实现了“全科受理、访调一体、集成联办”的工作模式。
各级、各类媒体和基层党政组织、网格员积极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有问题到矛调中心解决,让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地见效。
聚焦通报考评 激励全市共同下好“一盘棋”
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等分散的资源聚起来、用起来;把各级党政组织、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行动主体联起来、动起来。
为激励全市共同下好“一盘棋”,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通化市实施定期通报考评制度。一是坚持定期通报。每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市域创建办报告排查化解情况,市域创建办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从严要求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坚持约谈制度。对超两月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求事涉地和部门向市域创建办说明原因,并作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限时化解;三是坚持督导考评。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平安通化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从而调动激励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共同下好矛盾纠纷“一盘棋”,让市域真正成为矛盾纠纷的“终点站”。
我为群众办实事|玛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越级上访案件
古语有云“堵则溢,疏则顺,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治水如此,化解矛盾更是如此,要积极引导矛盾各方当事人向着法律轨道相向而行,释法析理,疏通情绪,达息诉罢访之效。
2021年7月6日,玛沁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扶贫领域资金案件,原告多某某因被告赵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牦牛鲜奶净化车间的安装工作,导致设备无法投入使用和生产,故而成诉,要求解除同被告赵某某的合同并退还已付合同款,为尽快投入生产,将损失减到最低,玛沁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所在,受案不到一个月即以调解方式结案,原被告同意自行验收并支付合同价款。
然履行期限届满,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导致执行工作一度受阻,申请人赵某某不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上访至省高院,对此院长韩占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安排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组织当事人、原案承办法官、执行法官进一步核实案情,了解诉源和双方诉求,寻求解决之道。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和法律盲区,韩占贤院长对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律风险、法律后果等进行详细解答,对拒绝执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对无故上访上诉、越级上访上诉等进行解答教育,在人民法院既有司法尺度又有司法温度的耐心解答后,双方当事人表示“法律是神圣的、法院是公平的,是值得人民群众信任的,诚心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并愿意积极履行”。
至此历时11个小时,使得一场拖延一年之久的恩怨在院长亲自接待,承办法官参与和执行局干警努力下终得化解。
党的二十大临近之际,玛沁法院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秉承、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加强诉源治理、矛盾化解,从公平正义的法律视角、和谐稳定的维稳视角、息诉罢访的社会视角,综合分析研判工作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古语有云“堵则溢,疏则顺,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治水如此,化解矛盾更是如此,要积极引导矛盾各方当事人向着法律轨道相向而行,释法析理,疏通情绪,达息诉罢访之效。
2021年7月6日,玛沁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扶贫领域资金案件,原告多某某因被告赵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牦牛鲜奶净化车间的安装工作,导致设备无法投入使用和生产,故而成诉,要求解除同被告赵某某的合同并退还已付合同款,为尽快投入生产,将损失减到最低,玛沁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了解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所在,受案不到一个月即以调解方式结案,原被告同意自行验收并支付合同价款。
然履行期限届满,双方矛盾再次升级,导致执行工作一度受阻,申请人赵某某不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上访至省高院,对此院长韩占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安排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组织当事人、原案承办法官、执行法官进一步核实案情,了解诉源和双方诉求,寻求解决之道。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和法律盲区,韩占贤院长对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律风险、法律后果等进行详细解答,对拒绝执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对无故上访上诉、越级上访上诉等进行解答教育,在人民法院既有司法尺度又有司法温度的耐心解答后,双方当事人表示“法律是神圣的、法院是公平的,是值得人民群众信任的,诚心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并愿意积极履行”。
至此历时11个小时,使得一场拖延一年之久的恩怨在院长亲自接待,承办法官参与和执行局干警努力下终得化解。
党的二十大临近之际,玛沁法院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秉承、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牢记初心使命,加强诉源治理、矛盾化解,从公平正义的法律视角、和谐稳定的维稳视角、息诉罢访的社会视角,综合分析研判工作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要让权力机关全面的系统瘫塌成为法治社会的主流》
权力机关的系统坍塌,尤其是全面的系统瘫塌,那么当它在法治社会成为主流的时候,就会呈现出正不压邪的趋势。
还是要从本人依法诉访20多年无果的经历来解析系统坍塌的性质和表现。当我们把依法诉访无果的前提条件展现出来的时候,会令人大吃一惊,为什么这样想?20多年依法诉访无果的前提竟然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始终无效和违法。是政府部门的什么行政行为呢?那就是影响到群众的最根本的切身利益的房屋租赁问题,作为任何一个人在他的一生当中都离不开房屋两个字,因为他在人的一生当中,都要在房屋居住,都要梦想着有着舒适的居住环境,人有房屋居住是人的一生的一件大事。
但是作为居住的房屋来讲,他是应该与人的贡献联系在一起的。不少的人在社会上拼搏成功了,大都愿意有自己居住环境好,居室条件优越的房屋生活和享受。作为一个国家、一个部门、一个公司和企业,也应该为自己所属的人群解决好居住住房屋问题,尤其是那些,在事业上拼搏取得成功的人,更应该根据国家的,按劳分配的原则,享受福利分房的待遇,因为他们为社会付出的,恐怕远远不止是一所房屋的价值。在这一点上也可以说,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讲,要体现出他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在当前我国存在着,反腐倡廉长期艰巨复杂的情况下,一旦权力机关,呈现出了,全面系统坍塌的时候,特别是在法制社会当中,一旦这种系统坍塌成为了法治社会的主流,那么相关受到伤害的人群,就会灾难临头,厄运很可能要伴随他几十年,而难于驱走。
在这里我们要讲到的是当你的厄运只是面临着一个系统的权力机关呈现系统坍塌的时候,你很有可能从起水火当中有脱离出苦难的可能。但是如果你若是遇到了诸多个权力机关,全面系统坍塌的时候,那么你置身于水火之中就很可能难逃离而上岸了。本人当前所处的状况,就是上面所呈现出的情景。因为在我们为国家几十年拼搏做出了突出贡献之后,没有享受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按劳分配应享受的成果,而是面临着政府部门的系统全面坍塌;面临着相关的企业系统的全面坍塌;面临着司法系统全面的系统坍塌。这些坍塌已经成为了相关本人在依法维权上法治秩序上的主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主流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并且失于监惩。法治,从字意上讲,是用法律去治理。法制,从字意上讲,是用法制订出制度。若法律起不到治理的作用,而法制适用不了制度的执行和威严,那么还能有法治秩序的正常轨道和法制的实施性吗?恐怕法治社会的主流将呈现出全面系统瘫塌的情景了吧。
权力机关的系统坍塌,尤其是全面的系统瘫塌,那么当它在法治社会成为主流的时候,就会呈现出正不压邪的趋势。
还是要从本人依法诉访20多年无果的经历来解析系统坍塌的性质和表现。当我们把依法诉访无果的前提条件展现出来的时候,会令人大吃一惊,为什么这样想?20多年依法诉访无果的前提竟然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始终无效和违法。是政府部门的什么行政行为呢?那就是影响到群众的最根本的切身利益的房屋租赁问题,作为任何一个人在他的一生当中都离不开房屋两个字,因为他在人的一生当中,都要在房屋居住,都要梦想着有着舒适的居住环境,人有房屋居住是人的一生的一件大事。
但是作为居住的房屋来讲,他是应该与人的贡献联系在一起的。不少的人在社会上拼搏成功了,大都愿意有自己居住环境好,居室条件优越的房屋生活和享受。作为一个国家、一个部门、一个公司和企业,也应该为自己所属的人群解决好居住住房屋问题,尤其是那些,在事业上拼搏取得成功的人,更应该根据国家的,按劳分配的原则,享受福利分房的待遇,因为他们为社会付出的,恐怕远远不止是一所房屋的价值。在这一点上也可以说,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讲,要体现出他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在当前我国存在着,反腐倡廉长期艰巨复杂的情况下,一旦权力机关,呈现出了,全面系统坍塌的时候,特别是在法制社会当中,一旦这种系统坍塌成为了法治社会的主流,那么相关受到伤害的人群,就会灾难临头,厄运很可能要伴随他几十年,而难于驱走。
在这里我们要讲到的是当你的厄运只是面临着一个系统的权力机关呈现系统坍塌的时候,你很有可能从起水火当中有脱离出苦难的可能。但是如果你若是遇到了诸多个权力机关,全面系统坍塌的时候,那么你置身于水火之中就很可能难逃离而上岸了。本人当前所处的状况,就是上面所呈现出的情景。因为在我们为国家几十年拼搏做出了突出贡献之后,没有享受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按劳分配应享受的成果,而是面临着政府部门的系统全面坍塌;面临着相关的企业系统的全面坍塌;面临着司法系统全面的系统坍塌。这些坍塌已经成为了相关本人在依法维权上法治秩序上的主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主流始终凌驾于法律之上并且失于监惩。法治,从字意上讲,是用法律去治理。法制,从字意上讲,是用法制订出制度。若法律起不到治理的作用,而法制适用不了制度的执行和威严,那么还能有法治秩序的正常轨道和法制的实施性吗?恐怕法治社会的主流将呈现出全面系统瘫塌的情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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