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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小外的Hebuters因爱支教阜平后庄村,在那里度过了一个七夕。他们给小朋友们准备了绘画课、书法课和各种小游戏,并帮助村民进行直播带货推动当地农产品销售。
工大小外与阜平后庄村的七夕有点儿甜[抱一抱][抱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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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的七夕夏夜 是坐在院子里仰望星空 长长的一条是银河 这头是织女星 那头是牛郎星 若下起雨来 便是爱人因无法相会而流的眼泪 我痴痴的看着 笃定宇宙中也存在爱恨别离生与死 他们也在苦恼着我们的苦恼 我信奉这一传说且为之难过 而今 在霓虹闪烁的幻影中 我嘲笑爱情的永恒 也从未再见过银河 但对夏日的痴迷执着却丝毫未减 仿佛心中在期待又惋惜着什么 生命似是会伴随着潮湿 炙热 烦闷的水汽蒸发殆尽 不知会不会有人和我一样 为此而心生绞痛 为夏夜的结束惴惴不安
#读书##第380天##脂砚斋评石头记##第三回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宝玉见黛玉的第一句话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脂批:疯话。与黛玉同心,却是两样笔墨。观此则知玉卿心中,有则说出,一毫宿滞皆无。/世人得遇相好者,每曰一见如故,与此一意。(写宝玉亦是写黛玉,前文黛玉见宝玉,心想:“好生奇怪,到像在那里见过的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二人虽初见,已然心意相通,红尘中知己莫过于此,况且还有数年的耳鬓厮磨,自然是彼此眼中心中的唯一。)
第二句话,宝玉问黛玉:“妹妹可曾读书?”——脂批:自己不读书,却问到人。妙!(吐槽太犀利了!)
黛玉答不曾读,宝玉肯定不信,否则又怎么会赠字颦颦呢。——脂批:黛玉泪因宝玉,而宝玉赠曰颦颦,初见时亦已定盟矣。
《礼记·曲礼上》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称“及笄”,可以盘发结笄,要还取一个"字",举行完笄礼,就可以出嫁了。
按理来说,黛玉尚年幼,且就算要取字,也应当是自家长辈来取,这里曹公特意让宝玉赠字颦颦,应该正如脂砚斋所言“初见已定盟矣!”
宝玉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脂批:奇极,怪极,痴极,愚极!
黛玉忖度:因他有故问我也有无。——脂批:奇之至,怪之至,又忽将黛玉亦写成一极痴女子,观此初会二人之心,则可知以后之事矣。
(宝黛之痴心,初见即显露,曹公开篇便告诉读者以后之事,即使有金玉良缘,也与这一片痴情无干)
宝玉摔玉一节,写了宝玉之痴狂,贾母之心疼,脂砚斋说是为了“下种在黛玉心里,则下文写黛玉之近宝玉之由”,的确如此,想林妹妹从小父母疼爱呵护,何曾见过这样撒泼发疯的人物,这第一印象真是难得。
贾母用一番话哄好宝玉。——脂批:不是冤家不聚头,第一场也。(下文还有好几场,只是要到二十九回贾母说出口,两个小冤家才心领神会呢!)
贾母安排黛玉住在碧纱厨里,宝玉睡在碧纱厨外。自此,宝黛开始了同吃同住的幸福生活,一起玩乐,一起成长,还有祖母的宠爱,真是无忧无虑!
贾母最疼爱的人就是宝黛了,别的不说,全府中只有他们二人的丫鬟是贾母专门安排的。
红楼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深意,丫鬟的名字都随主人:贾母的丫鬟叫鹦哥、鸳鸯/珍珠、琥珀;前者跟了黛玉和宝玉后分别改名叫紫娟和袭人,都是二人身边最重要的人。
书中特写袭人,是贾母溺爱宝玉,见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才与了宝玉。并言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脂批:世人有职任的,能如袭人,则天下幸甚。(肯定居多,贾母看中的人,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至于如何评价袭人,当就事论事,还要结合时代处境等等,才算公允,不能像有些人直接定罪:说袭人就是“袭击人”之意,认为其心机深沉,全无是处)
当晚,黛玉因宝玉摔玉而哭泣。——脂批: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该多少?/我也心疼,岂独颦颦。/所谓宝玉知己,全用体贴工夫。
袭人劝黛玉不要多心伤感。——脂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袭人要拿玉来给黛玉看,黛玉言夜深不必麻烦。”——脂批: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
(宝黛二人,已是知己,体贴关心自不必言)
此回结尾,说起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事,为下文薛家进京做铺垫。
虽然,文中说的是“次日起来”,但此时距离黛玉进府应该已经过了五年左右,宝黛已经十二三岁了。
红楼中的时间前后矛盾之处很多,有些还是曹公有意模糊,后文介绍薛家有提到薛蟠十五,宝钗十三,依此推断,宝黛绝不可能还是六七岁的小孩子;还有宝玉向黛玉剖白心迹的时候也说过二人自小一起长大,疏不间亲等语……
所以,“次日”绝不是第二天,只是曹公略过了这五年多的内容,留待读者自己领会。
——脂批: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是的,黛玉对宝玉只有爱,没有怨)
(第三回完)
宝玉见黛玉的第一句话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脂批:疯话。与黛玉同心,却是两样笔墨。观此则知玉卿心中,有则说出,一毫宿滞皆无。/世人得遇相好者,每曰一见如故,与此一意。(写宝玉亦是写黛玉,前文黛玉见宝玉,心想:“好生奇怪,到像在那里见过的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二人虽初见,已然心意相通,红尘中知己莫过于此,况且还有数年的耳鬓厮磨,自然是彼此眼中心中的唯一。)
第二句话,宝玉问黛玉:“妹妹可曾读书?”——脂批:自己不读书,却问到人。妙!(吐槽太犀利了!)
黛玉答不曾读,宝玉肯定不信,否则又怎么会赠字颦颦呢。——脂批:黛玉泪因宝玉,而宝玉赠曰颦颦,初见时亦已定盟矣。
《礼记·曲礼上》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称“及笄”,可以盘发结笄,要还取一个"字",举行完笄礼,就可以出嫁了。
按理来说,黛玉尚年幼,且就算要取字,也应当是自家长辈来取,这里曹公特意让宝玉赠字颦颦,应该正如脂砚斋所言“初见已定盟矣!”
宝玉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脂批:奇极,怪极,痴极,愚极!
黛玉忖度:因他有故问我也有无。——脂批:奇之至,怪之至,又忽将黛玉亦写成一极痴女子,观此初会二人之心,则可知以后之事矣。
(宝黛之痴心,初见即显露,曹公开篇便告诉读者以后之事,即使有金玉良缘,也与这一片痴情无干)
宝玉摔玉一节,写了宝玉之痴狂,贾母之心疼,脂砚斋说是为了“下种在黛玉心里,则下文写黛玉之近宝玉之由”,的确如此,想林妹妹从小父母疼爱呵护,何曾见过这样撒泼发疯的人物,这第一印象真是难得。
贾母用一番话哄好宝玉。——脂批:不是冤家不聚头,第一场也。(下文还有好几场,只是要到二十九回贾母说出口,两个小冤家才心领神会呢!)
贾母安排黛玉住在碧纱厨里,宝玉睡在碧纱厨外。自此,宝黛开始了同吃同住的幸福生活,一起玩乐,一起成长,还有祖母的宠爱,真是无忧无虑!
贾母最疼爱的人就是宝黛了,别的不说,全府中只有他们二人的丫鬟是贾母专门安排的。
红楼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深意,丫鬟的名字都随主人:贾母的丫鬟叫鹦哥、鸳鸯/珍珠、琥珀;前者跟了黛玉和宝玉后分别改名叫紫娟和袭人,都是二人身边最重要的人。
书中特写袭人,是贾母溺爱宝玉,见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才与了宝玉。并言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脂批:世人有职任的,能如袭人,则天下幸甚。(肯定居多,贾母看中的人,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至于如何评价袭人,当就事论事,还要结合时代处境等等,才算公允,不能像有些人直接定罪:说袭人就是“袭击人”之意,认为其心机深沉,全无是处)
当晚,黛玉因宝玉摔玉而哭泣。——脂批: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该多少?/我也心疼,岂独颦颦。/所谓宝玉知己,全用体贴工夫。
袭人劝黛玉不要多心伤感。——脂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袭人要拿玉来给黛玉看,黛玉言夜深不必麻烦。”——脂批: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
(宝黛二人,已是知己,体贴关心自不必言)
此回结尾,说起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事,为下文薛家进京做铺垫。
虽然,文中说的是“次日起来”,但此时距离黛玉进府应该已经过了五年左右,宝黛已经十二三岁了。
红楼中的时间前后矛盾之处很多,有些还是曹公有意模糊,后文介绍薛家有提到薛蟠十五,宝钗十三,依此推断,宝黛绝不可能还是六七岁的小孩子;还有宝玉向黛玉剖白心迹的时候也说过二人自小一起长大,疏不间亲等语……
所以,“次日”绝不是第二天,只是曹公略过了这五年多的内容,留待读者自己领会。
——脂批: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是的,黛玉对宝玉只有爱,没有怨)
(第三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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