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錢折射出來的管治矛盾】對於政府有關垃圾袋收費的修例建議,多名議員就是否加至2元展開了舌槍唇劍的激辯。
有人認為矯枉要過正,不過正就不能矯枉,加至2元令市民心疼有助減少棄置或使用垃圾袋;有人則認為這是向基層「開刀」,在經濟環境持續惡化的困境中,會令普羅市民生活雪上加霜,萬萬不可取……
2元議案引發的立法會內部的爭議,折射出本港社會多元共生特質的同時,或多或少也反映出在特區管治架構內部不同界別不同派系所代表的各自不同利益及相應的政策取捨。這其中的一大看點就是政府老好人的無為態度,政府想推動環保,卻不想引火燒身。
政治講究折中講究妥協更講究現實,最終妥協的結果只能是先加至1元,以觀後效。其結果是皆大歡喜,首先是政府做了好人,各位議員也相應地因為「接地氣」(對香港的長遠影響暫不做考量)也做了好人。結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膠袋照舊滿街跑。如此道來,管治新思維似乎還是難脫窠臼。全文→https://t.cn/A6SbAzwX
有人認為矯枉要過正,不過正就不能矯枉,加至2元令市民心疼有助減少棄置或使用垃圾袋;有人則認為這是向基層「開刀」,在經濟環境持續惡化的困境中,會令普羅市民生活雪上加霜,萬萬不可取……
2元議案引發的立法會內部的爭議,折射出本港社會多元共生特質的同時,或多或少也反映出在特區管治架構內部不同界別不同派系所代表的各自不同利益及相應的政策取捨。這其中的一大看點就是政府老好人的無為態度,政府想推動環保,卻不想引火燒身。
政治講究折中講究妥協更講究現實,最終妥協的結果只能是先加至1元,以觀後效。其結果是皆大歡喜,首先是政府做了好人,各位議員也相應地因為「接地氣」(對香港的長遠影響暫不做考量)也做了好人。結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膠袋照舊滿街跑。如此道來,管治新思維似乎還是難脫窠臼。全文→https://t.cn/A6SbAzwX
有个镭射售后是因为这个空隙旁白的问题,所以有所质疑
这个空隙旁白我们去柜台拍了图片和视频,是会有不同的!我发给了原贴主这些对比图片,她也进行了鉴定,后续帮我们更新了一下,在此非常感谢给我们沟通的机会[作揖]
我想可能还有看了一开始的帖子就离开了但是印象变成了:避雷!他们家镭射有问题!
就网上很多那种对比外包装的教程都是个人编的,真不具有啥参考价值,很多产品改着改着越来越像所谓假货的样子,比如说那个尼罗河30ml的香水,新版把钢珠给去掉了,但以前都说没有钢珠就是假的[苦涩]
所以就还是有问题随时沟通吧,我愿意去证明,只要给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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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网上很多那种对比外包装的教程都是个人编的,真不具有啥参考价值,很多产品改着改着越来越像所谓假货的样子,比如说那个尼罗河30ml的香水,新版把钢珠给去掉了,但以前都说没有钢珠就是假的[苦涩]
所以就还是有问题随时沟通吧,我愿意去证明,只要给机会
#北派钦天紫微斗数[超话]#唔,借超话讨论下法律行业的五行性质。
我看很多地方都一味把公检法归纳为金属性,但是实际运行中的公检法各司其职,公检是金属性我能理解。但是法院定义金或者律师,法务,我觉得与现代工作内容和本质出入较大。
先说一下个人认为的“法律定义为金”: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拿现在的观点虽然也可以分辨出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成分,但是它们都混杂在一起,始终停滞在诸法合体的状态。处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均可使用肉刑,如民事案件中,司法官员可以使用刑讯的方式处理案件。古代中的“刑”字多以“典范”“以法治理”“效法”“法度”,古代法律多以刑律,重律作为体现。而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诉讼又受到古代教化息讼观念的影响或者说观念中对于“争讼”的负面态度,民间纠纷多以家族,宗族自行解决,不允许滥诉,在一些地方宗族的碑刻上是可以看见息讼的族规。
很明显,古代法律多以刑定而不是“灋”,我最初的思考也是来自重看法理学第一章说的“灋”,带入理解那也是水五行,但古代一直到现在的定义确是金。这里是问题的起点。
而下一个,法院。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绝大多数情况下你不找他他是不管你咋的)安稳如山,它就在那里不告不理,法院手里的案件也不仅仅是刑事,民事的数量更站大头。互联网法yuan也是民事纠纷为主(没记错的话)。从法院现代运行和处理内容来看,我个人侧重认为是土,四墓库(辰戌丑未),四墓库里面倾向金库(这里纠结法院所拥有的审判权和最高法的死刑复核也有明显金属性)。
律师。这个行业我有点纠结,水或者木。
木的话,我是想到金木交战,与司法机关的battle,也有一个曲直属性。
水的话:有点敷衍[单身狗]因为律师经常出差,办公室只见名字牌不见人是常态(诉讼和非诉都要出差),而且要经常与不同的人去沟通交流[单身狗]
虽然法律行业会经常看见各种属性,但如果笼统去概括,很多定义的属性他是不符合现代职业的,而且新兴职业越来越多。包括很多人会把gwy笼统概括单一属性,可是但凡了解过省考都晓得,报名表啥子单位都有,以及现在人人爱考公,十个里面有八个准备考省考,事业编,三支一扶一路下去。
前天刷抖音刷到一个文案“人不可以貌取象”取象,不能以貌取象[doge]我就展开了这段叨逼叨的思考。
欢迎指点一下[单身狗]
我看很多地方都一味把公检法归纳为金属性,但是实际运行中的公检法各司其职,公检是金属性我能理解。但是法院定义金或者律师,法务,我觉得与现代工作内容和本质出入较大。
先说一下个人认为的“法律定义为金”: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拿现在的观点虽然也可以分辨出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成分,但是它们都混杂在一起,始终停滞在诸法合体的状态。处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均可使用肉刑,如民事案件中,司法官员可以使用刑讯的方式处理案件。古代中的“刑”字多以“典范”“以法治理”“效法”“法度”,古代法律多以刑律,重律作为体现。而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诉讼又受到古代教化息讼观念的影响或者说观念中对于“争讼”的负面态度,民间纠纷多以家族,宗族自行解决,不允许滥诉,在一些地方宗族的碑刻上是可以看见息讼的族规。
很明显,古代法律多以刑定而不是“灋”,我最初的思考也是来自重看法理学第一章说的“灋”,带入理解那也是水五行,但古代一直到现在的定义确是金。这里是问题的起点。
而下一个,法院。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绝大多数情况下你不找他他是不管你咋的)安稳如山,它就在那里不告不理,法院手里的案件也不仅仅是刑事,民事的数量更站大头。互联网法yuan也是民事纠纷为主(没记错的话)。从法院现代运行和处理内容来看,我个人侧重认为是土,四墓库(辰戌丑未),四墓库里面倾向金库(这里纠结法院所拥有的审判权和最高法的死刑复核也有明显金属性)。
律师。这个行业我有点纠结,水或者木。
木的话,我是想到金木交战,与司法机关的battle,也有一个曲直属性。
水的话:有点敷衍[单身狗]因为律师经常出差,办公室只见名字牌不见人是常态(诉讼和非诉都要出差),而且要经常与不同的人去沟通交流[单身狗]
虽然法律行业会经常看见各种属性,但如果笼统去概括,很多定义的属性他是不符合现代职业的,而且新兴职业越来越多。包括很多人会把gwy笼统概括单一属性,可是但凡了解过省考都晓得,报名表啥子单位都有,以及现在人人爱考公,十个里面有八个准备考省考,事业编,三支一扶一路下去。
前天刷抖音刷到一个文案“人不可以貌取象”取象,不能以貌取象[doge]我就展开了这段叨逼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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