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0.19
1.文竹蹭蹭长
2.干净真的很开心
3.臭屁大头
4.大头给滴麻酱面皮美味
5.夜宵不长胖
6.和小怪练车的两天
7.大头妈妈给买的吃的分了我一半的幸福
8.我和小怪张飞瑶的专属快乐
9.这个小小的泡面真滴好好吃
10.烤面筋还可以
11.这个辣条和薯条贼好吃
12.蒜蓉辣酱好吃
13.不开心就要吃吃吃
14.大头送的小妲己 爱住
15. solo被气死的晚上
16.丢掉不开心
17.10月快快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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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臭屁大头
4.大头给滴麻酱面皮美味
5.夜宵不长胖
6.和小怪练车的两天
7.大头妈妈给买的吃的分了我一半的幸福
8.我和小怪张飞瑶的专属快乐
9.这个小小的泡面真滴好好吃
10.烤面筋还可以
11.这个辣条和薯条贼好吃
12.蒜蓉辣酱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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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饮食!外加两小盒豆奶一块桃酥[兔子][兔子]我自己做的小份麻酱宽粉好好吃!但是酱太多了腻得慌,妈妈做的口水鸡可太好吃了[awsl][awsl]分两顿吃完一只大鸡腿子幸胡!
姐妹送的生酮蛋糕子到了!是新品!好好吃哦[兔子][兔子]香芋挞[兔子]
等会做普拉提去!
明天可能要回一趟大外,也是早大开始online system开放的日子!书类还没准备好…[允悲][允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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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直门里的副食店
作者 李强
我曾问身旁的年轻人,知道什么叫副食店吗?大家一脸茫然。有的年轻人说,就是超市;有的说是便利店……我告诉他们:“这些都不是。”我回想起东直门里的副食店。那个时候东直门里有百货店、副食店、菜店……因为国家实施的是统购统销政策,所以家家户户大到自行车、缝纫机,小到芝麻酱,都是要票要本的。东直门里北到羊管胡同,南到仓夹道的住户都得去东直门大街的副食店买东西。
我们几千年的文明史,饮食的历史最为长远,民以食为天,只要和吃联系上的,都是最有故事的。那些年物资困乏,副食店就成了老百姓常去的地方,现在回想起来,那也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那时候的副食店分3部分:卖肉的、卖糕点的和卖调料的。不像现在的大超市,想吃什么自己挑选,最后自己拿着去结账。那时候的副食店有柜台,1米宽的柜台后面放着几口大缸,里面有黄酱、酱油、醋,还有一个大盆,里面是芝麻酱。现在想起来觉得挺不卫生的,所有的大缸都敞着口,肯定会有脏东西掉进缸里,但那时候不觉得,有一次我家买黄酱的时候发现里面有肉蛆,老人们会说:“哪儿有黄酱不长蛆的?”话音一落,也就没有人提意见了。
记得以前我家里有一个装酱油的大玻璃瓶,大小像现在的大可乐瓶子,我妈说当时家家都得拿瓶子去打酱油。有的时候都炒上菜了,一看没酱油了,我妈会喊一嗓子:“强子,到大街副食店打一毛钱酱油!”我就会拎着瓶子跑着到大街副食店,售货员是个梳两条大辫子的漂亮姐姐,她接过瓶子,从一堆大小不一的酱油提子里拿一个,“嗵”的一声伸到酱油缸里,提出来,通过一个漏斗,酱油就顺利地流到瓶子里了。那时候我对买芝麻酱情有独钟,因为可以偷吃一口。我最近有一次路过超市,闻见了芝麻酱的味道,忽然想起小时候拿着一块馒头,蘸着芝麻酱,再撒上一点白糖吃,那叫一个美味。
所以,只要我妈喊我买芝麻酱,我真的是像过节一样。赶紧跑到副食店,递上副食本,然后还得说一声:“劳驾,家里人多,您多给打一点儿。”赶上售货员气儿顺,还就真给多打一点。每当这时候,我就会迫不及待地伸出手,用手指蘸上一点芝麻酱放到嘴里。偷吃还不能让我妈看出来,有一次,吃多了,嘴角留下了痕迹,我妈眼尖,伸手给了我一巴掌。最懊悔的一次,是我买完芝麻酱没出副食店正舔着吃的时候,被一个大人撞了一下,麻酱碗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看着洒了一地的芝麻酱,心里哇凉哇凉的,心想这顿打是跑不了了。我发愁呢,卖芝麻酱的大辫子姐姐走了出来,看到我害怕的样子,拉着我的手回到柜台前,找了一个碗,又给我盛了一份芝麻酱,我松了一口气。那一次真的很感谢这个姐姐。后来这个售货员调走了,还觉得挺遗憾的。
以前家里没有钱,吃肉更是天方夜谭,副食店里卖肉的人一定是个惹人关注的角色。东直门里副食店的肉案子后面站着一个又胖又高的男人,他的特点是有一个红红的酒糟鼻子,在一张大白脸的衬托下,鼻子就像一个红色的大灯泡,让你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人,永远也忘不了。人们都管他叫“老山东”,推断应该是个山东人。
那时候人们的肚子里缺少油水。买肉的人会分为两种:第一,只买够一顿吃的肉,比如只吃炸酱面的话,一两毛钱的肉就够了;第二,强烈要求多给点肥肉,这样炒出的菜有油水。我喜欢“老山东”是因为他卖肉真有两把刷子,一大片
肉放在案板上,我说来两毛钱的,他就拿着一把闪闪发亮的切肉刀,顺着边上一刀下去,把肉切一个小口,左手两指掐着肉边,右手一使劲,只听着“呲”的一声,随着刀片的滑动,薄薄的一片肉就提在“老山东”的左手里了,并且这片肉一定是有肥有瘦还有皮。这时候,“老山东”就会把手上的肉往秤盘上一扔,保准是一分钱不多一分钱不少,整整两毛钱的。然后,随手抓起一张黄色的草纸,把肉包起来递到你的手里。
“老山东”人缘特别好,凡是经常买肉的都愿意和他打个招呼。遇上老人或者身体不好的,他都会先给他们切肉,不让他们等待时间过长。我们前院的钱老太太身形瘦小,只要钱老太太往柜台前一站,都不用说话,只要伸出两个手指头,他就会先给她切两毛钱的肉。然后朝着排队的人说:“这老太太得先买,不然的话,一会儿外面起风就不知道给刮到哪儿去了。”钱老太太呸他一下,笑说:“卖你的肉去吧!”惹得人们哈哈大笑。很多年以后听说“老山东”患了半身不遂,还觉得挺可惜的。小时候家里有一辆二八的自行车,对当时的人来说,自行车是家里的重要物件,凡是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这三大件的家庭,就是生活比较好的了。记得大哥刚刚学会骑车的那段时间,只要是出去,无论远近必须要骑着车。有一次母亲叫他去副食店买酱油,他偷偷地把车骑走了,放在副食店门口,上了锁进去买东西。买完东西后他却把自行车这茬儿忘到九霄云外了,提着酱油瓶子,唱着歌就回来了。吃过晚饭,父亲去锁街门,一清查,自行车消失了。全家都急得火烧眉毛了,我妈妈说:“是不是被谁借走了?”爸爸说:“没人借呀。”这时候我大哥才想起来是他骑着打酱油去,忘了骑回来了。一家人连忙向大街副食店跑去,可是天色已晚,店里早就关门了,门前什么都没有。敲门一问,副食店的人说:“确实有一辆自行车停在门口,关门时候还没有人骑走,怕半夜丢了,就推到店里了。”
看门的问:“您的车是什么牌子的?”本来是永久的,我大哥一紧张说成飞鸽的。看门的很负责任,一听不对坚决不给,要求回家拿车本。我大哥只好回家拿了自行车车本,才把自行车要回来。后来我想,那时候副食店的工作人员真是不错,人家本可以不管自行车的事,但是他们不仅管了,管得还很负责任。放到现在的社会,未必再有这样的人了。
现在,副食店已经不存在了,东直门大街的百货店、副食店也已经在2000年的危改当中拆掉了,现在东直门大街原副食店的位置已经成为簋街的饭馆了,整天灯火辉煌的。而副食店也只能是记忆当中的事了。
作者 李强
我曾问身旁的年轻人,知道什么叫副食店吗?大家一脸茫然。有的年轻人说,就是超市;有的说是便利店……我告诉他们:“这些都不是。”我回想起东直门里的副食店。那个时候东直门里有百货店、副食店、菜店……因为国家实施的是统购统销政策,所以家家户户大到自行车、缝纫机,小到芝麻酱,都是要票要本的。东直门里北到羊管胡同,南到仓夹道的住户都得去东直门大街的副食店买东西。
我们几千年的文明史,饮食的历史最为长远,民以食为天,只要和吃联系上的,都是最有故事的。那些年物资困乏,副食店就成了老百姓常去的地方,现在回想起来,那也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那时候的副食店分3部分:卖肉的、卖糕点的和卖调料的。不像现在的大超市,想吃什么自己挑选,最后自己拿着去结账。那时候的副食店有柜台,1米宽的柜台后面放着几口大缸,里面有黄酱、酱油、醋,还有一个大盆,里面是芝麻酱。现在想起来觉得挺不卫生的,所有的大缸都敞着口,肯定会有脏东西掉进缸里,但那时候不觉得,有一次我家买黄酱的时候发现里面有肉蛆,老人们会说:“哪儿有黄酱不长蛆的?”话音一落,也就没有人提意见了。
记得以前我家里有一个装酱油的大玻璃瓶,大小像现在的大可乐瓶子,我妈说当时家家都得拿瓶子去打酱油。有的时候都炒上菜了,一看没酱油了,我妈会喊一嗓子:“强子,到大街副食店打一毛钱酱油!”我就会拎着瓶子跑着到大街副食店,售货员是个梳两条大辫子的漂亮姐姐,她接过瓶子,从一堆大小不一的酱油提子里拿一个,“嗵”的一声伸到酱油缸里,提出来,通过一个漏斗,酱油就顺利地流到瓶子里了。那时候我对买芝麻酱情有独钟,因为可以偷吃一口。我最近有一次路过超市,闻见了芝麻酱的味道,忽然想起小时候拿着一块馒头,蘸着芝麻酱,再撒上一点白糖吃,那叫一个美味。
所以,只要我妈喊我买芝麻酱,我真的是像过节一样。赶紧跑到副食店,递上副食本,然后还得说一声:“劳驾,家里人多,您多给打一点儿。”赶上售货员气儿顺,还就真给多打一点。每当这时候,我就会迫不及待地伸出手,用手指蘸上一点芝麻酱放到嘴里。偷吃还不能让我妈看出来,有一次,吃多了,嘴角留下了痕迹,我妈眼尖,伸手给了我一巴掌。最懊悔的一次,是我买完芝麻酱没出副食店正舔着吃的时候,被一个大人撞了一下,麻酱碗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看着洒了一地的芝麻酱,心里哇凉哇凉的,心想这顿打是跑不了了。我发愁呢,卖芝麻酱的大辫子姐姐走了出来,看到我害怕的样子,拉着我的手回到柜台前,找了一个碗,又给我盛了一份芝麻酱,我松了一口气。那一次真的很感谢这个姐姐。后来这个售货员调走了,还觉得挺遗憾的。
以前家里没有钱,吃肉更是天方夜谭,副食店里卖肉的人一定是个惹人关注的角色。东直门里副食店的肉案子后面站着一个又胖又高的男人,他的特点是有一个红红的酒糟鼻子,在一张大白脸的衬托下,鼻子就像一个红色的大灯泡,让你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人,永远也忘不了。人们都管他叫“老山东”,推断应该是个山东人。
那时候人们的肚子里缺少油水。买肉的人会分为两种:第一,只买够一顿吃的肉,比如只吃炸酱面的话,一两毛钱的肉就够了;第二,强烈要求多给点肥肉,这样炒出的菜有油水。我喜欢“老山东”是因为他卖肉真有两把刷子,一大片
肉放在案板上,我说来两毛钱的,他就拿着一把闪闪发亮的切肉刀,顺着边上一刀下去,把肉切一个小口,左手两指掐着肉边,右手一使劲,只听着“呲”的一声,随着刀片的滑动,薄薄的一片肉就提在“老山东”的左手里了,并且这片肉一定是有肥有瘦还有皮。这时候,“老山东”就会把手上的肉往秤盘上一扔,保准是一分钱不多一分钱不少,整整两毛钱的。然后,随手抓起一张黄色的草纸,把肉包起来递到你的手里。
“老山东”人缘特别好,凡是经常买肉的都愿意和他打个招呼。遇上老人或者身体不好的,他都会先给他们切肉,不让他们等待时间过长。我们前院的钱老太太身形瘦小,只要钱老太太往柜台前一站,都不用说话,只要伸出两个手指头,他就会先给她切两毛钱的肉。然后朝着排队的人说:“这老太太得先买,不然的话,一会儿外面起风就不知道给刮到哪儿去了。”钱老太太呸他一下,笑说:“卖你的肉去吧!”惹得人们哈哈大笑。很多年以后听说“老山东”患了半身不遂,还觉得挺可惜的。小时候家里有一辆二八的自行车,对当时的人来说,自行车是家里的重要物件,凡是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这三大件的家庭,就是生活比较好的了。记得大哥刚刚学会骑车的那段时间,只要是出去,无论远近必须要骑着车。有一次母亲叫他去副食店买酱油,他偷偷地把车骑走了,放在副食店门口,上了锁进去买东西。买完东西后他却把自行车这茬儿忘到九霄云外了,提着酱油瓶子,唱着歌就回来了。吃过晚饭,父亲去锁街门,一清查,自行车消失了。全家都急得火烧眉毛了,我妈妈说:“是不是被谁借走了?”爸爸说:“没人借呀。”这时候我大哥才想起来是他骑着打酱油去,忘了骑回来了。一家人连忙向大街副食店跑去,可是天色已晚,店里早就关门了,门前什么都没有。敲门一问,副食店的人说:“确实有一辆自行车停在门口,关门时候还没有人骑走,怕半夜丢了,就推到店里了。”
看门的问:“您的车是什么牌子的?”本来是永久的,我大哥一紧张说成飞鸽的。看门的很负责任,一听不对坚决不给,要求回家拿车本。我大哥只好回家拿了自行车车本,才把自行车要回来。后来我想,那时候副食店的工作人员真是不错,人家本可以不管自行车的事,但是他们不仅管了,管得还很负责任。放到现在的社会,未必再有这样的人了。
现在,副食店已经不存在了,东直门大街的百货店、副食店也已经在2000年的危改当中拆掉了,现在东直门大街原副食店的位置已经成为簋街的饭馆了,整天灯火辉煌的。而副食店也只能是记忆当中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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