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追授5名战“疫”牺牲同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郑州民警樊树锋同志遗体送别仪式(资料图)郑州市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郑州3月4日电 (记者 韩章云)3月4日,河南省总工会发文,追授樊树锋等5名牺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同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涌现出了一批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悉心守护群众的先进典型。
樊树锋,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河南新郑人,2005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他连续17天奋战在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先后入户排查辖区居民900余户2800余人,帮助辖区群众购买生活物资和消毒用品,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2020年2月11日14:30,他因过度劳累昏倒在岗位上,引发颅脑重度挫伤、严重弥漫性脑水肿、肺部出血感染,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亲属按他生前愿望,将器官无偿捐献社会,让急需移植器官的2名群众重见光明、3名群众生命得到延续。
郑凯,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95年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请缨,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2020年1月30日凌晨1时左右,他在驾车前往防疫服务站换班途中,在郑上路与广武路口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杨俊志,男,汉族,河南淅川人,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淅川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1月27日,他在结束一天抗击新冠肺炎工作后,身感不适,步行前往医院诊治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于17:50左右不幸逝世。
金虎,男,汉族,河南南阳人,1975年1月出生,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党政办主任。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他连续高负荷工作,加班熬夜,劳累过度,于2020年2月4日凌晨2:30左右猝死在办公室。
黄清坤,男,汉族,河南清丰人,1975年9月出生,1992年9月参加工作,河南省电力公司“黄清坤班(站)长工作室”负责人、国网清丰县供电公司固城供电所所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他连续11天坚守疫情防控保电第一线,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樊树锋、郑凯、杨俊志、金虎、黄清坤5名同志,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河南省总工会决定追授樊树锋、郑凯、杨俊志、金虎、黄清坤5名同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完) https://t.cn/R2WxHzL
郑州民警樊树锋同志遗体送别仪式(资料图)郑州市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郑州3月4日电 (记者 韩章云)3月4日,河南省总工会发文,追授樊树锋等5名牺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同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群众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涌现出了一批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悉心守护群众的先进典型。
樊树锋,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河南新郑人,2005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他连续17天奋战在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先后入户排查辖区居民900余户2800余人,帮助辖区群众购买生活物资和消毒用品,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2020年2月11日14:30,他因过度劳累昏倒在岗位上,引发颅脑重度挫伤、严重弥漫性脑水肿、肺部出血感染,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亲属按他生前愿望,将器官无偿捐献社会,让急需移植器官的2名群众重见光明、3名群众生命得到延续。
郑凯,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95年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他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请缨,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2020年1月30日凌晨1时左右,他在驾车前往防疫服务站换班途中,在郑上路与广武路口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
杨俊志,男,汉族,河南淅川人,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淅川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1月27日,他在结束一天抗击新冠肺炎工作后,身感不适,步行前往医院诊治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于17:50左右不幸逝世。
金虎,男,汉族,河南南阳人,1975年1月出生,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党政办主任。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他连续高负荷工作,加班熬夜,劳累过度,于2020年2月4日凌晨2:30左右猝死在办公室。
黄清坤,男,汉族,河南清丰人,1975年9月出生,1992年9月参加工作,河南省电力公司“黄清坤班(站)长工作室”负责人、国网清丰县供电公司固城供电所所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他连续11天坚守疫情防控保电第一线,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
樊树锋、郑凯、杨俊志、金虎、黄清坤5名同志,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英雄赞歌。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河南省总工会决定追授樊树锋、郑凯、杨俊志、金虎、黄清坤5名同志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完) https://t.cn/R2WxHzL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姐妹警花”复工忙】为严格落实关于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各项措施,3月5日,由河南省浚县公安局黎阳派出所民警赵慧和局机关下沉民警冯雅迪组成的“姐妹警花”搭档,结合正在开展的“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辖区口罩生产企业利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详细了解掌握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询问企业在防控和生产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全力服务辖区企业安全有序地复工复产。
【驻马店市公安局联通管理支队公告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积极配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现就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2020年3月9日。
二、受理业务范围
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违法业务;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业务;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车辆的交通违法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只接受预约业务的现场办理,预约业务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如:3月6日预约3月9日的业务)进行预约,预约电话为0396-2130933,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
(二)现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实行“实人制”。办理业务的驾驶人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检疫工作。
(三)现场办理业务的驾驶人须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3月5日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河南省交警总队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积极配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工作,现就有序恢复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2020年3月9日。
二、受理业务范围
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小微型载客汽车交通违法业务;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业务;已超期或已到检验期当月的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车辆的交通违法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只接受预约业务的现场办理,预约业务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如:3月6日预约3月9日的业务)进行预约,预约电话为0396-2130933,预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
(二)现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实行“实人制”。办理业务的驾驶人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检疫工作。
(三)现场办理业务的驾驶人须确认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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