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也会产生电费?”8月4日,浙江,杭州桐庐,肖女士收到了一条7月份的电费通知短信,她觉得很奇怪,因为这是一套空置房,从年后到现在,她都没去过,那这电费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肖女士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子一直空着,但她每年还是会按时交物业费的,因为她觉得交了物业费就省心了,有物业管着,自己也用不着一直过去看。
可是8月4日那天,她突然收到一条这套房子的电费通知短信,短信显示,7月份电量272度,电费146.34元,肖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年后她就从来没去过,而且电闸是拉下的,怎么可能会产生电费?
带着疑惑,肖女士当晚就和家人一起去了那套房子,想一探究竟。刚到门外,肖女士就发现从猫眼透出来一丝光亮,此刻,她心提到了嗓子眼,难道房子里真有人住着?
打开大门,肖女士惊呆了,房子里空空如也,但灯却开着,地上也有刚打扫过的痕迹,还遗留了一个袋子,阳台上还有玻璃渣,两把电风扇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那是上次另外一套房子装修时她拿过来的,估计已经有七八个月了。
于是,肖女士便查了一下电费明细,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从7月11日至8月3日期间,每日都会有10度左右的耗电。而且谷峰电都有消耗,说明白天晚上都有人住在里面。
肖女士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就算有人住在里面,那仅凭两把电风扇和电灯,每天根本就用不掉10度左右的电,应该还有其他电器在使用。
为了弄明白真相,肖女士在房子里安装了摄像头,门上还贴了内有摄像头的告示,结果之后几天,每天的耗电量都只有1度左右,肖女士认为那是摄像头的耗电,很正常。这让肖女士更加相信房子里肯定有人居住,而且应该还使用了其他的电器。
于是,肖女士找到物业理论,物业负责人不在,她便找到了一位王经理。
王经理称,钥匙只有业主有,物业没有,而且电表没被动过,大门也没有被撬的痕迹,他们也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再说了,物业也没有执法权,建议肖女士报警。
但王经理也承认,确实是他们物业疏于管理,没及时发现肖女士家亮着灯,因此,他们也愿意赔偿肖女士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可是肖女士却认为,自己每年都按时交了2000元的物业费,而物业却连房子被人占着都不知道,现在就赔偿个电费,有点说不过去,她要求物业免去她下一年的物业费,王经理说这事他没权做决定,但他会跟上级领导说的。
一、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肖女士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1、《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依照此法规,物业入住小区后,都会和业委会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都会有详细的解释。肖女士可以要求物业出示书面合同,查询一下物业的服务事项包括哪些?
2、肖女士每年都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物业却没有对肖女士的房产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因此,在这件事中,是物业违约在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此法的规定,肖女士有理由请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并不只是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二、那肖女士到底要不要报警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的房子已经被人非法入住了。
1、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肖女士的房子虽然是闲置的,但产权是属于她的,因此,这房子也属于她的私人空间,而有人没经过她的同意,便擅自入住了一段时间,明显属于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不管时间长短,都已成侵入既遂,应该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
2、《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肖女士如果报案,民警查明真相后会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有困难想借住别人的闲置房,应该先征得户主的同意,或者可以稍微花点钱借住一段时间,切不可以为别人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自己去住一段时间不会有啥问题,说不定便宜没占着,反倒触犯了刑法。
肖女士前几年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子一直空着,但她每年还是会按时交物业费的,因为她觉得交了物业费就省心了,有物业管着,自己也用不着一直过去看。
可是8月4日那天,她突然收到一条这套房子的电费通知短信,短信显示,7月份电量272度,电费146.34元,肖女士怎么也想不通,年后她就从来没去过,而且电闸是拉下的,怎么可能会产生电费?
带着疑惑,肖女士当晚就和家人一起去了那套房子,想一探究竟。刚到门外,肖女士就发现从猫眼透出来一丝光亮,此刻,她心提到了嗓子眼,难道房子里真有人住着?
打开大门,肖女士惊呆了,房子里空空如也,但灯却开着,地上也有刚打扫过的痕迹,还遗留了一个袋子,阳台上还有玻璃渣,两把电风扇也被擦得干干净净,那是上次另外一套房子装修时她拿过来的,估计已经有七八个月了。
于是,肖女士便查了一下电费明细,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从7月11日至8月3日期间,每日都会有10度左右的耗电。而且谷峰电都有消耗,说明白天晚上都有人住在里面。
肖女士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就算有人住在里面,那仅凭两把电风扇和电灯,每天根本就用不掉10度左右的电,应该还有其他电器在使用。
为了弄明白真相,肖女士在房子里安装了摄像头,门上还贴了内有摄像头的告示,结果之后几天,每天的耗电量都只有1度左右,肖女士认为那是摄像头的耗电,很正常。这让肖女士更加相信房子里肯定有人居住,而且应该还使用了其他的电器。
于是,肖女士找到物业理论,物业负责人不在,她便找到了一位王经理。
王经理称,钥匙只有业主有,物业没有,而且电表没被动过,大门也没有被撬的痕迹,他们也不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再说了,物业也没有执法权,建议肖女士报警。
但王经理也承认,确实是他们物业疏于管理,没及时发现肖女士家亮着灯,因此,他们也愿意赔偿肖女士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可是肖女士却认为,自己每年都按时交了2000元的物业费,而物业却连房子被人占着都不知道,现在就赔偿个电费,有点说不过去,她要求物业免去她下一年的物业费,王经理说这事他没权做决定,但他会跟上级领导说的。
一、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肖女士的诉求是否合理呢?
1、《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和形式】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依照此法规,物业入住小区后,都会和业委会签订书面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都会有详细的解释。肖女士可以要求物业出示书面合同,查询一下物业的服务事项包括哪些?
2、肖女士每年都按时缴纳了物业费,履行了合同义务,而物业却没有对肖女士的房产起到安全保护的作用,因此,在这件事中,是物业违约在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此法的规定,肖女士有理由请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并不只是7月份所产生的电费。
二、那肖女士到底要不要报警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她的房子已经被人非法入住了。
1、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肖女士的房子虽然是闲置的,但产权是属于她的,因此,这房子也属于她的私人空间,而有人没经过她的同意,便擅自入住了一段时间,明显属于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不管时间长短,都已成侵入既遂,应该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
2、《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肖女士如果报案,民警查明真相后会对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有困难想借住别人的闲置房,应该先征得户主的同意,或者可以稍微花点钱借住一段时间,切不可以为别人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自己去住一段时间不会有啥问题,说不定便宜没占着,反倒触犯了刑法。
恐美人迟暮,恐光阴虚度。
怕是怕不来的
唯有过好当下每一天
就没对错之分
无非是在路上和进行时的区别罢了!
每个人在历史洪流面前
都不值一提
时代的一个小波澜
对个人而言
或许会彻底改变原来的人生轨迹
面对现下的困难
希望我们都能愈挫愈勇
而不是发出疑惑:“为何时代淘汰我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声?”
(ง •̀_•́)ง
٩( ö̆ ) و
╭( ・ㅂ・)و
٩( 'ω' )و
(啊啊啊!我要把所有的加油都打出来!)
怕是怕不来的
唯有过好当下每一天
就没对错之分
无非是在路上和进行时的区别罢了!
每个人在历史洪流面前
都不值一提
时代的一个小波澜
对个人而言
或许会彻底改变原来的人生轨迹
面对现下的困难
希望我们都能愈挫愈勇
而不是发出疑惑:“为何时代淘汰我的时候招呼都不打一声?”
(ง •̀_•́)ง
٩( ö̆ ) و
╭( ・ㅂ・)و
٩( 'ω' )و
(啊啊啊!我要把所有的加油都打出来!)
今天回来的路上突然想通了一件事:真正的好朋友不一定随时随地都在互相分享各自的生活 但是只要你有什么疑惑或者困难 找他的时候 他愿意倾听 愿意设身处地地给你提供帮助 即便最后他不能帮你解决问题 起码在这期间有人跟你一起分担各种不好的情绪 这个陪伴的过程本身就已经很难得了
附上两年前看到的一段话 今天突然悟了 嗯嗯嗯一定要珍惜 不要太在意一些虚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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