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
1937年8 月 7 日 写 完 《 辩 证 法 唯 物 论 ( 讲 授 提 纲 ) 》 第 三 章 第 一 节 “ 矛 盾 统 一 法 则 ” , 并 以 此 为 讲 稿 在 抗 大 作 过 讲 演 。 这 一 节 后 来 经 作 者 作 了 部 分 补 充 、 删 节 和 修 改 , 以 《 矛 盾 论 》 为 篇 名 收 入 《 毛 泽 东 选 集 》 。 《 矛 盾 论 》 是 作 者 继 《 实 践 论 》 之 后 , 为 了 同 一 的 目 的 , 即 为 了 克 服 存 在 于 中 国 共 产 党 内 的 严 重 的 教 条 主 义 思 想 而 写 的 。 文 章 指 出 , 事 物 的 矛 盾 法 则 , 即 对 立 统 一 的 法 则 ,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最 根 本 的 法 则 。 事 物 发 展 的 根 本 原 因 , 不 是 在 事 物 的 外 部 而 是 在 事 物 的 内 部 , 在 于 事 物 内 部 的 矛 盾 性 , 一 事 物 和 他 事 物 的 互 相 联 系 和 互 相 影 响 则 是 事 物 发 展 的 第 二 位 的 原 因 。 “ 外 因 是 变 化 的 条 件 , 内 因 是 变 化 的 根 据 , 外 因 通 过 内 因 而 起 作 用 ” 。 文 章 论 述 了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 而 特 别 着 力 地 分 析 了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问 题 。 文 章 说 :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是 指 矛 盾 存 在 于 一 切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每一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着 自始 至 终 的 矛 盾 运 动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是 指 一 事 物 区 别 于 他 事 物 的 及 每 一 物 质 的 运 动 形 式 所 具 有 的 特 殊 的 本 质 。 研 究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 不 能 带 主 观 随 意 性 , 必 须 对 它 们 实 行 具 体 的 分 析 。 不 同 质 的 矛 盾 , 只 有 用 不 同 质 的 方 法 才 能 解 决 。 教 条 主 义 者 不 懂 得 必 须 研 究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 拒 绝 对 于 具 体 事 物 做 任 何 艰 苦 的 研 究 工 作 , 不 用 脑 筋 具 体 地 分 析 任 何 事 物 。 他 们 不 了 解 诸 种 革 命 情 况 的 区 别 , 因 而 也 不 了 解 应 当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去 解 决 不 同 的 矛 盾 , 而 只 是 千 篇 一 律 地 使 用 一 种 自 以 为 不 可 改 变 的 公 式 到 处 硬 套 。 文 章 论 述 了 主 要 矛 盾 和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 指 出 : 在 复 杂 的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有 许 多 的 矛 盾 存 在 , 其 中 必 有 一 种 是 主 要 矛 盾 。 主 要 矛 盾 起 着 领 导 的 、 决 定 的 作 用 , 其 他 的 矛 盾 则 处 于 次 要 的 和 服 从 的 地 位 。 捉 住 了 这 个 主 要 矛 盾 , 一 切 问 题 就 迎 刃 而 解 了 。 矛 盾 着 的 两 方 面 中 , 必 有 一 方 面 是 主 要 的 , 他 方 面 是 次 要 的 。 事 物 的 性 质 , 主 要 地 是 由 取 得 支 配 地 位 的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所 规 定 的 。 矛 盾 的 主 要 和 非 主 要 的 方 面 互 相 转 化 着 , 事 物 的 性 质
也 就 随 着 起 变 化 。 文 章 说 , 对 于 主 要 的 矛 盾 和 非 主 要 的 矛 盾 、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非 主 要 方 面 的 研 究 , 是 革 命 政 党 正 确 地 决 定 其 政 治 上 和 军 事 上 的 战 略 战 术 方 针 的 重 要 方 法 之 一 。 文 章 论 述 了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包 含 两 种 情 形 : 第 一 ,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每 一 种 矛 盾 的 两 个 方 面 , 各 以 同 它 对 立 着 的 方 面 为 自 己 存 在 的 前 提 , 双 方 共 处 于 一 个 统 一 体 中 ;
第 二 , 矛 盾 着 的 双 方 , 依 据 一 定 的 条 件 , 各 向 着 其 相 反 的 方 面 转 化 。 矛 盾 的 斗 争 性 是 指 两 个 矛 盾 方 面 的 互 相 排 斥 、 互 相 斗 争 。 矛 盾 的 斗 争 贯 串 于 过 程 的 始 终 , 并 使 一 过 程 向 着 他 过程 转 化 。 对 抗 是 矛 盾 斗 争 的 一 种 形 式 , 而 不 是 矛 盾 斗 争 的 一 切 形 式 。 对 抗 性 矛 盾 和 非 对 抗 性 矛 盾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互 相 转 化 。 斗 争 性 寓 于 同 一 性 之 中 , 在 同 一 性 中 存 在 着 斗 争 性 。 有 条 件 的 相 对 的 同 一 性 和 无 条 件 的 绝 对 的 斗 争 性 相 结 合 , 构 成 了 一 切 事 物 的 矛 盾 运 动
1937年8 月 7 日 写 完 《 辩 证 法 唯 物 论 ( 讲 授 提 纲 ) 》 第 三 章 第 一 节 “ 矛 盾 统 一 法 则 ” , 并 以 此 为 讲 稿 在 抗 大 作 过 讲 演 。 这 一 节 后 来 经 作 者 作 了 部 分 补 充 、 删 节 和 修 改 , 以 《 矛 盾 论 》 为 篇 名 收 入 《 毛 泽 东 选 集 》 。 《 矛 盾 论 》 是 作 者 继 《 实 践 论 》 之 后 , 为 了 同 一 的 目 的 , 即 为 了 克 服 存 在 于 中 国 共 产 党 内 的 严 重 的 教 条 主 义 思 想 而 写 的 。 文 章 指 出 , 事 物 的 矛 盾 法 则 , 即 对 立 统 一 的 法 则 , 是 唯 物 辩 证 法 的 最 根 本 的 法 则 。 事 物 发 展 的 根 本 原 因 , 不 是 在 事 物 的 外 部 而 是 在 事 物 的 内 部 , 在 于 事 物 内 部 的 矛 盾 性 , 一 事 物 和 他 事 物 的 互 相 联 系 和 互 相 影 响 则 是 事 物 发 展 的 第 二 位 的 原 因 。 “ 外 因 是 变 化 的 条 件 , 内 因 是 变 化 的 根 据 , 外 因 通 过 内 因 而 起 作 用 ” 。 文 章 论 述 了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和 特 殊 性 , 而 特 别 着 力 地 分 析 了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问 题 。 文 章 说 : 矛 盾 的 普 遍 性 是 指 矛 盾 存 在 于 一 切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每一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存 在 着 自始 至 终 的 矛 盾 运 动 ;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是 指 一 事 物 区 别 于 他 事 物 的 及 每 一 物 质 的 运 动 形 式 所 具 有 的 特 殊 的 本 质 。 研 究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 不 能 带 主 观 随 意 性 , 必 须 对 它 们 实 行 具 体 的 分 析 。 不 同 质 的 矛 盾 , 只 有 用 不 同 质 的 方 法 才 能 解 决 。 教 条 主 义 者 不 懂 得 必 须 研 究 矛 盾 的 特 殊 性 , 拒 绝 对 于 具 体 事 物 做 任 何 艰 苦 的 研 究 工 作 , 不 用 脑 筋 具 体 地 分 析 任 何 事 物 。 他 们 不 了 解 诸 种 革 命 情 况 的 区 别 , 因 而 也 不 了 解 应 当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去 解 决 不 同 的 矛 盾 , 而 只 是 千 篇 一 律 地 使 用 一 种 自 以 为 不 可 改 变 的 公 式 到 处 硬 套 。 文 章 论 述 了 主 要 矛 盾 和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 指 出 : 在 复 杂 的 事 物 的 发 展 过 程 中 , 有 许 多 的 矛 盾 存 在 , 其 中 必 有 一 种 是 主 要 矛 盾 。 主 要 矛 盾 起 着 领 导 的 、 决 定 的 作 用 , 其 他 的 矛 盾 则 处 于 次 要 的 和 服 从 的 地 位 。 捉 住 了 这 个 主 要 矛 盾 , 一 切 问 题 就 迎 刃 而 解 了 。 矛 盾 着 的 两 方 面 中 , 必 有 一 方 面 是 主 要 的 , 他 方 面 是 次 要 的 。 事 物 的 性 质 , 主 要 地 是 由 取 得 支 配 地 位 的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所 规 定 的 。 矛 盾 的 主 要 和 非 主 要 的 方 面 互 相 转 化 着 , 事 物 的 性 质
也 就 随 着 起 变 化 。 文 章 说 , 对 于 主 要 的 矛 盾 和 非 主 要 的 矛 盾 、 矛 盾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非 主 要 方 面 的 研 究 , 是 革 命 政 党 正 确 地 决 定 其 政 治 上 和 军 事 上 的 战 略 战 术 方 针 的 重 要 方 法 之 一 。 文 章 论 述 了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和 斗 争 性 。 矛 盾 的 同 一 性 包 含 两 种 情 形 : 第 一 , 事 物 发 展 过 程 中 的 每 一 种 矛 盾 的 两 个 方 面 , 各 以 同 它 对 立 着 的 方 面 为 自 己 存 在 的 前 提 , 双 方 共 处 于 一 个 统 一 体 中 ;
第 二 , 矛 盾 着 的 双 方 , 依 据 一 定 的 条 件 , 各 向 着 其 相 反 的 方 面 转 化 。 矛 盾 的 斗 争 性 是 指 两 个 矛 盾 方 面 的 互 相 排 斥 、 互 相 斗 争 。 矛 盾 的 斗 争 贯 串 于 过 程 的 始 终 , 并 使 一 过 程 向 着 他 过程 转 化 。 对 抗 是 矛 盾 斗 争 的 一 种 形 式 , 而 不 是 矛 盾 斗 争 的 一 切 形 式 。 对 抗 性 矛 盾 和 非 对 抗 性 矛 盾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互 相 转 化 。 斗 争 性 寓 于 同 一 性 之 中 , 在 同 一 性 中 存 在 着 斗 争 性 。 有 条 件 的 相 对 的 同 一 性 和 无 条 件 的 绝 对 的 斗 争 性 相 结 合 , 构 成 了 一 切 事 物 的 矛 盾 运 动
收录在《岭云海日楼诗钞》中的诗,都是1895 -1911年间所作,约800余题,1700余首。
排印整理本删去了“南武山人丘逢甲仓海著,同怀弟……”这些字(这些信息很重要)和“省城清风桥文茂印务局承刷”这行字(这行字对研究这本书的成书过程也很重要)。
排印整理本常常丢失了很多重要信息,影印本(原本更好)的珍贵就体现在这里。如果不看影印本,这些信息根本就不知道。
附注:在丘逢甲经手的巨款下落不明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证明丘逢甲清清白白,像纯净水那样纯净)之前,我对老丘没有一点好感。
读老丘的诗,也不能证明我是他的粉丝。
排印整理本删去了“南武山人丘逢甲仓海著,同怀弟……”这些字(这些信息很重要)和“省城清风桥文茂印务局承刷”这行字(这行字对研究这本书的成书过程也很重要)。
排印整理本常常丢失了很多重要信息,影印本(原本更好)的珍贵就体现在这里。如果不看影印本,这些信息根本就不知道。
附注:在丘逢甲经手的巨款下落不明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证明丘逢甲清清白白,像纯净水那样纯净)之前,我对老丘没有一点好感。
读老丘的诗,也不能证明我是他的粉丝。
《辩护人的责任的规定_正义刑辩网》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三十五条_辩护人的责任的规定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本条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了辩护人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等的材料和意见的规定中的“证明”。https://t.cn/A666Yl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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