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李女士和朋友一起来旅游,提前了解到一家餐厅的餐品不错,于是便前来打卡。吃到一半时李女士上了厕所,就在回来的时候,却感觉腰部被烫了一下,于是赶紧回头看了看,结果却发现在腰部和裤子上,全部是蜡烛油,在协商赔偿时李女士却被气的不轻。
据李女士称,自己的包包价值9600元,餐厅的工作人员在弄脏了包包之后,就用指甲去刮,结果伤到了包包的皮子,而且有的油已经进入到包包的内部,自己损失很大。而商家的态度就是摆烂,一分钱也不赔偿。
无奈李女士求助了媒体,在媒体介入之后,商家负责人则称,李女士的要求太苛刻了,要么就赔偿一个全新的,要么就修复好之后再赔偿5000元,因此拒绝了对方的请求,最终在商家赔偿了1000元之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吃了一顿饭,不仅受了气,还造成了自身财产的损失,这顿饭吃的确实不痛快。
事实上,作为餐厅,本身不仅应当为顾客提供符合安全的食品,更要确保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餐厅的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将蜡烛油泼到了李女士的衣服和包上,原则上就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据此,李女士索要的赔偿是否合理?
其实,这就要看李女士包包真正的价值,以及造成多大的损害了。
如果李女士的包价值确实是9600元,而不是960元,或者是96元,那么李女士确实有损害后果,但是为此修复需要多少费用,那么原则上作为侵权人就要赔偿多少费用。
由于双方就此达成了一致,餐厅也把这笔赔偿款打给了李女士,原则上双方的纠纷就算结束了,双方此后都不能再追究了。
如果包的价值并不是9600元,而是960元,那么李女士所得的1000元赔偿就多了,这种情况下,餐厅是误以为这个包价值是近万元而赔付的费用,如果知道是不足1000元的,对此是可以撤销这笔赔偿费用的。
在餐厅赔偿了1000元之后,这1000元最终是不是由这名服务员来承担?
其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服务员的操作失误,泼洒到李女士的包包上,而且又用指甲去刮,最终造成了损害,那么这笔赔偿款,最终很有可能由这名服务员来承担。
当然,此事最终在媒体的介入下,圆满解决,但是作为商家也应提高警惕,保障好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据李女士称,自己的包包价值9600元,餐厅的工作人员在弄脏了包包之后,就用指甲去刮,结果伤到了包包的皮子,而且有的油已经进入到包包的内部,自己损失很大。而商家的态度就是摆烂,一分钱也不赔偿。
无奈李女士求助了媒体,在媒体介入之后,商家负责人则称,李女士的要求太苛刻了,要么就赔偿一个全新的,要么就修复好之后再赔偿5000元,因此拒绝了对方的请求,最终在商家赔偿了1000元之后,双方达成了和解。
吃了一顿饭,不仅受了气,还造成了自身财产的损失,这顿饭吃的确实不痛快。
事实上,作为餐厅,本身不仅应当为顾客提供符合安全的食品,更要确保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餐厅的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将蜡烛油泼到了李女士的衣服和包上,原则上就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据此,李女士索要的赔偿是否合理?
其实,这就要看李女士包包真正的价值,以及造成多大的损害了。
如果李女士的包价值确实是9600元,而不是960元,或者是96元,那么李女士确实有损害后果,但是为此修复需要多少费用,那么原则上作为侵权人就要赔偿多少费用。
由于双方就此达成了一致,餐厅也把这笔赔偿款打给了李女士,原则上双方的纠纷就算结束了,双方此后都不能再追究了。
如果包的价值并不是9600元,而是960元,那么李女士所得的1000元赔偿就多了,这种情况下,餐厅是误以为这个包价值是近万元而赔付的费用,如果知道是不足1000元的,对此是可以撤销这笔赔偿费用的。
在餐厅赔偿了1000元之后,这1000元最终是不是由这名服务员来承担?
其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服务员的操作失误,泼洒到李女士的包包上,而且又用指甲去刮,最终造成了损害,那么这笔赔偿款,最终很有可能由这名服务员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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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九尾XXZ[超话]#
我们要专注比赛 远离选手私生活 不要蹲机什么的啦 真的喜欢我们应该用合理又有距离 不打扰的方式去见他对不对 我们可以把他做为努力的目标啊 没有必要去弄私生那一套真的不好 相信超话里面的贝贝都是好孩子 我们不要打扰选手私生活 他们也是普通人 普普通通的职业选手 专注比赛!!!为他们加油就好啦[打call]好好看操作 好好看比赛(如有冒犯可联系删除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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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1
久闻红蓝CP大名,一直没有玩,这可是GBA掌机时代神作,初代是20年前的作品了,可惜当时我还是个物理意义上的小学生,GBA游戏里沉迷的是宝可梦和牧场物语,对推理类毫无兴趣,最近才津津有味地补课。
补完第一代,我意识到这对能红二十年是有道理——第一部对主角成步堂龙一和检察官御剑怜侍的关系做得极其完整。竹马转天降,我实现了你当年的理想,妙啊。
整个第一部用一个DL6案子将人物关系串联起来了,当年的犯人、当年的凶手、当年的幸存者、当年的辩护律师、当年牵连进案子里的证人的孩子……所有人都在最后的案子里登场,解开了15年前悬案的真相。
这个剧情冰山做得特别好,不但把御剑怜侍为什么少年时想做律师最后却成了一个不择手段的检察官的转变解释清楚,而且把他内心的阴影与恐惧刻画得很到位。御剑怜侍这个人物凭借这个案子,从一个工具人对ji手you变成了一个更鲜活的角色,御剑和龙一的关系也因此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这太难得了,要知道这种关键的剧情冰山一般是给女主角的待遇啊!
御剑怜侍你果然是女主,还是个究极死傲娇,二十年前的时髦款(。
其他没什么特别想说的。哦,再吐槽一句,这个世界观下的审判体系实在太离谱了,法医基本只会看死亡时间,鉴证科完全不干活(做个指纹鉴定是极限了),证人满嘴跑火车,审案子口供为王,法官只负责敲锤和吐槽我……这些属于为了游戏性而牺牲的合理性,总体上还在接受范围内。
证人们是真的好玩,每个证人都很离谱,可以和他们逐句抬杠,经常能杠出新料来。证人被证据搞破防之后,各个颜艺暴走嗷嗷叫,xswl
Ps,最后通关画面,谁看了不说一声这是结婚照啊!
久闻红蓝CP大名,一直没有玩,这可是GBA掌机时代神作,初代是20年前的作品了,可惜当时我还是个物理意义上的小学生,GBA游戏里沉迷的是宝可梦和牧场物语,对推理类毫无兴趣,最近才津津有味地补课。
补完第一代,我意识到这对能红二十年是有道理——第一部对主角成步堂龙一和检察官御剑怜侍的关系做得极其完整。竹马转天降,我实现了你当年的理想,妙啊。
整个第一部用一个DL6案子将人物关系串联起来了,当年的犯人、当年的凶手、当年的幸存者、当年的辩护律师、当年牵连进案子里的证人的孩子……所有人都在最后的案子里登场,解开了15年前悬案的真相。
这个剧情冰山做得特别好,不但把御剑怜侍为什么少年时想做律师最后却成了一个不择手段的检察官的转变解释清楚,而且把他内心的阴影与恐惧刻画得很到位。御剑怜侍这个人物凭借这个案子,从一个工具人对ji手you变成了一个更鲜活的角色,御剑和龙一的关系也因此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这太难得了,要知道这种关键的剧情冰山一般是给女主角的待遇啊!
御剑怜侍你果然是女主,还是个究极死傲娇,二十年前的时髦款(。
其他没什么特别想说的。哦,再吐槽一句,这个世界观下的审判体系实在太离谱了,法医基本只会看死亡时间,鉴证科完全不干活(做个指纹鉴定是极限了),证人满嘴跑火车,审案子口供为王,法官只负责敲锤和吐槽我……这些属于为了游戏性而牺牲的合理性,总体上还在接受范围内。
证人们是真的好玩,每个证人都很离谱,可以和他们逐句抬杠,经常能杠出新料来。证人被证据搞破防之后,各个颜艺暴走嗷嗷叫,xswl
Ps,最后通关画面,谁看了不说一声这是结婚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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