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 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署,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近日,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监管人员深入辖区内春光农资商店、信合农资商店等现场检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农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销售情况,重点核对到货的化肥、农药等农资与票证是否相符,农资外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确保农资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目前按照开发区的种植计划,辖区内现有13家农资商店的农资预订率达56%,化肥到货1500吨,种子到货158吨,农药到货3.5吨。
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在繁重的疫情防控战“疫”中,一直冲锋在前,顶在防控一线,强化复产复工和护农备春耕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农资打假护春耕等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和辖区实际,建立了农资微信群。将辖区内农资和农机配件经营户及辖区内的相关部门和各作业区及种粮大户吸收进群。利用网络优势,整合力量。在群内第一时间发布有关疫情防控和备春耕的有关政策及相关法规,使广大农户第一时间就能了解到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积极组织商家在线上开展预定农资业务,实现“不见面”交易及结算。考虑到农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因素,开发区分局预见到有可能出现采购难的问题,及时提醒农资经营企业尽早尽快订货和发货。
三是广泛宣传,提升商家自我维权意识。利用“微信群”与网络,开发区分局及时提醒农资经营户要索要销售方的相关证照和票据及检验报告,在源头上就管控住风险,并在到货到之后进行严格到货查验,把牢“到货查验”关,做到票货相符,避免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户手中,积极护农保春耕,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部署,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近日,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监管人员深入辖区内春光农资商店、信合农资商店等现场检查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农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销售情况,重点核对到货的化肥、农药等农资与票证是否相符,农资外包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确保农资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目前按照开发区的种植计划,辖区内现有13家农资商店的农资预订率达56%,化肥到货1500吨,种子到货158吨,农药到货3.5吨。
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在繁重的疫情防控战“疫”中,一直冲锋在前,顶在防控一线,强化复产复工和护农备春耕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复产复工、农资打假护春耕等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和辖区实际,建立了农资微信群。将辖区内农资和农机配件经营户及辖区内的相关部门和各作业区及种粮大户吸收进群。利用网络优势,整合力量。在群内第一时间发布有关疫情防控和备春耕的有关政策及相关法规,使广大农户第一时间就能了解到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是积极组织商家在线上开展预定农资业务,实现“不见面”交易及结算。考虑到农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因素,开发区分局预见到有可能出现采购难的问题,及时提醒农资经营企业尽早尽快订货和发货。
三是广泛宣传,提升商家自我维权意识。利用“微信群”与网络,开发区分局及时提醒农资经营户要索要销售方的相关证照和票据及检验报告,在源头上就管控住风险,并在到货到之后进行严格到货查验,把牢“到货查验”关,做到票货相符,避免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户手中,积极护农保春耕,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助力升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早投产快发展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药监局和七台河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一把手”工程,超前谋划,积极作为,采取省市局联动模式,全力助推企业快发展健康发展。在前期大量细致工作基础上,受黑龙江省药监局委托,3月2日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服务专班对黑龙江升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能力进行现场检查。
由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马莉辉带队,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服务专班检查组一行4人对企业生产车间、灭菌解析车间、化验室、原料库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内容:1.企业所购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有有效的资质和检验报告;原料、成品等存储是否符合要求。2.生产环境是否按净化级别要求建立。3.灭菌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要求;环氧乙烷进货及存放控制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检测能力和条件;批生产记录是否齐全。5.是否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相关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生产工艺等组织生产。6.产品放行程序是否明确了放行的条件和放行批准的要求。7.直接接触产品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经检查该公司新增注册产品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齐全;洁净区为十万级,生产区域有独立空调净化系统;生产用物料供应商资质齐全,所提供物料符合生产要求;按照注册工艺制定了生产工艺规程,并按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生产过程符合要求。检查组综合评定,该企业基本满足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急生产条件。
检查组要求企业,在当前口罩等隔离防护用医疗器械市场供应短缺的情况下,要增强质量安全隐患防范意识,合法合规组织生产,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绝不会因为疫情,市场急缺而降低产品质量,口罩机经进一步调试后,可日生产口罩约4万个,一定优先保障政府调配。
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在加强药械安全监管的同时,超前谋划,主动服务,根据目前全国抗“疫”防疫物资尤其是医用口罩严重缺乏的情况,建议升华公司增加医用口罩生产线,企业积极响应。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与黑龙江省药监局进行请示沟通,争取政策扶持,黑龙江省药监局十分重视,对企业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开通“绿色通道”,只需提交应急注册资料,并委托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核查。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专班为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此次现场检查结果已报黑龙江省药监局,黑龙江省药监局将提前予以安排产品灭菌解析后的送检工作,检验合格后予以审批。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药监局和七台河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一把手”工程,超前谋划,积极作为,采取省市局联动模式,全力助推企业快发展健康发展。在前期大量细致工作基础上,受黑龙江省药监局委托,3月2日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服务专班对黑龙江升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能力进行现场检查。
由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马莉辉带队,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药械监管服务专班检查组一行4人对企业生产车间、灭菌解析车间、化验室、原料库等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内容:1.企业所购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有有效的资质和检验报告;原料、成品等存储是否符合要求。2.生产环境是否按净化级别要求建立。3.灭菌过程控制是否符合要求;环氧乙烷进货及存放控制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具备无菌、微生物限度和阳性对照、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检测能力和条件;批生产记录是否齐全。5.是否按照产品的技术要求、相关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生产工艺等组织生产。6.产品放行程序是否明确了放行的条件和放行批准的要求。7.直接接触产品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经检查该公司新增注册产品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齐全;洁净区为十万级,生产区域有独立空调净化系统;生产用物料供应商资质齐全,所提供物料符合生产要求;按照注册工艺制定了生产工艺规程,并按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生产过程符合要求。检查组综合评定,该企业基本满足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急生产条件。
检查组要求企业,在当前口罩等隔离防护用医疗器械市场供应短缺的情况下,要增强质量安全隐患防范意识,合法合规组织生产,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绝不会因为疫情,市场急缺而降低产品质量,口罩机经进一步调试后,可日生产口罩约4万个,一定优先保障政府调配。
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在加强药械安全监管的同时,超前谋划,主动服务,根据目前全国抗“疫”防疫物资尤其是医用口罩严重缺乏的情况,建议升华公司增加医用口罩生产线,企业积极响应。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与黑龙江省药监局进行请示沟通,争取政策扶持,黑龙江省药监局十分重视,对企业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开通“绿色通道”,只需提交应急注册资料,并委托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核查。七台河市市场监管局安排专班为企业提供全程优质服务,此次现场检查结果已报黑龙江省药监局,黑龙江省药监局将提前予以安排产品灭菌解析后的送检工作,检验合格后予以审批。
【痛心![心]#黑龙江一名32岁辅警因公牺牲#】
3月1日15时45分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宏伟派出所辅警周明广、于佳昕在岚峰村执行完疫情防控任务后,驾车沿G229道路向宏伟派出所方向行驶时,因山道结冰路滑,车辆失控,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内驾驶员周明广(男,1988年1月21日出生)卡在车内,于佳昕(男,1993年9月9日出生)被甩到车外道下的深沟内,肇事车辆及路边防护设施损毁严重。经120救护、119救援,及时将上述2人送到七台河市中医医院救治。3月1日21时30分许,周明广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于佳昕已转至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正在全力抢救中。
事故发生后,七台河市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赶赴医院开展协调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宝文要求全力救治受伤辅警,七台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组织医疗专家全力开展伤者救治工作,第一时间看望慰问因公牺牲辅警家属、受伤辅警及家属,对周明广同志因公牺牲表示沉痛哀悼。
目前,七台河市正在积极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医疗救治、家属安抚等工作。 https://t.cn/R2WxClD
3月1日15时45分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茄子河分局宏伟派出所辅警周明广、于佳昕在岚峰村执行完疫情防控任务后,驾车沿G229道路向宏伟派出所方向行驶时,因山道结冰路滑,车辆失控,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内驾驶员周明广(男,1988年1月21日出生)卡在车内,于佳昕(男,1993年9月9日出生)被甩到车外道下的深沟内,肇事车辆及路边防护设施损毁严重。经120救护、119救援,及时将上述2人送到七台河市中医医院救治。3月1日21时30分许,周明广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于佳昕已转至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正在全力抢救中。
事故发生后,七台河市公安局第一时间组织赶赴医院开展协调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宝文要求全力救治受伤辅警,七台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组织医疗专家全力开展伤者救治工作,第一时间看望慰问因公牺牲辅警家属、受伤辅警及家属,对周明广同志因公牺牲表示沉痛哀悼。
目前,七台河市正在积极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医疗救治、家属安抚等工作。 https://t.cn/R2WxC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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