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
电视剧里的桥段居然也可以是现实
it is time to say byb
原来的自己一直活在如梦似幻的幻想里
想象里
想象着她会像我一样如此纯粹
即使分开也还会为了可能会存在的以后努力
想着未来会有一天再重逢
电视剧看多了吧
时间在变
人在变
任何事情都在变
就让记忆留在过去吧
挺好的挺美的
曾经拥有就好
那些岁月滋养过你就好
原来有一个人在那段时间只深深的爱你一个人就好
体验过甜甜的味道就好
那你是时候也该往前走了
别活在过去了
活在当下
放掉过去
未来会更好
move on!
电视剧里的桥段居然也可以是现实
it is time to say byb
原来的自己一直活在如梦似幻的幻想里
想象里
想象着她会像我一样如此纯粹
即使分开也还会为了可能会存在的以后努力
想着未来会有一天再重逢
电视剧看多了吧
时间在变
人在变
任何事情都在变
就让记忆留在过去吧
挺好的挺美的
曾经拥有就好
那些岁月滋养过你就好
原来有一个人在那段时间只深深的爱你一个人就好
体验过甜甜的味道就好
那你是时候也该往前走了
别活在过去了
活在当下
放掉过去
未来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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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那些事[超话]#第5军军部和断后的新22师,一共有多少名女兵,没有看到记载。但是最后能走出野人山的,只有刘桂英一个女兵。
刘桂英当时在第5军护士班,全班只有五个人,她的年龄最小,她眼看着四个姐姐先后离去。一个被恶狼叼走了,一个身染重疾不愿拖累大家而跳崖了,一个掉队后再也没有回来,一个同样因为疾病不愿拖累大家而滑落山坡死亡。
刘桂英后来回忆说,她和男友在追赶队伍的途中,看到路边的棚子里躺满了死尸,因为找不到棚子住,他们就把那些死尸往旁边挪一挪,睡在死尸旁边。很多死尸上面都爬满了一寸多长的蛆,再加上蚂蝗啃噬吸血,大雨冲洗,几小时之内死尸就会变成恐怖的白骨。
手指的骨头和脚趾的骨头都看得清清楚楚,头骨是圆的,风一吹就和身体分了家,在地上骨碌碌滚动。一路上白骨累累,有这么多白骨指引方向,他们反而不会迷路。就这样,他们俩凭着颜强的毅力苦苦支撑着,沿着累累白骨指示的方向从夏天走到了秋天,最后走出了野人山。
几年前,一份安徽的报纸报道了刘桂英走出缅北野人山的经历。这篇报道让人们异常震撼。人们无法想象,走出了缅北野人山的将士们,他们当初面对的是一种怎样的绝境,每一个走出野人山的将士,都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到了夜晚,远征军将士遇到的威胁,除了这些猛兽,除了那些毒虫外,还有野人。
新22师有八名女兵,宿营的时候,八名女兵睡在一起。有一天,森林里出现了两名野人,他们跟踪了女兵三天。大家也开始留意这两个野人。
第三天晚上,女兵们刚刚躺下来,男兵还没有来得及布好岗哨,突然听见近处传来沙沙的脚步声,女兵们全都爬起来,看到两名野人就近在眼前。女兵们拿起枪支,对着两个野人一阵扫射,野人飞快地逃进了浓密的森林里。
夜晚又湿又冷,难以忍耐。缅北野人山白天的气温都能把鸡蛋煮熟,而夜晚则就降到了冰点。一名女兵自告奋勇说她去找点柴火生火取暖,大家答应了。然而女兵走出没有几分钟,就突然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叫声。
听到声音的所有人都站起来,循着声音的方向去寻找,却只看到黑暗无边,万寂无声,树林萧瑟,如鬼如魅。所有人都去寻找,他们打着火把,嘶声叫喊着,在陌生的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跌跌撞撞,然而,他们还是一无所获。
天亮后,寻找的人终于看到了那名女兵,她用一根枯藤上吊自尽了。她全身赤裸,下身是凝固的血液,乳头也被咬掉了。她在自尽以前,遭受了最残忍的蹂躏。
看到这一幕的每个士兵都哭了,他们悲愤填膺,对着树林疯狂地扫射,枯枝败叶纷纷落在他们的肩膀上,他们却浑然不觉。新22师所有的幸存老兵,都能记得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新22师的八名女兵,最终没有一个人走出野人山。残酷的森林夺走了她们的性命。她们美丽的生命像鲜花一样刚刚绽放,却又突然枯萎。
老兵龙英回忆说,走进野人山没有几天,食物就吃完了,没有了食物,战士们只能挖野菜吃,找野果吃。
然而,热带森林和中国境内的森林不一样,野人山也与中国境内的山峰不一样。尽管第5军将士的文化水平在中国军队中算比较高的,很多人入伍前已经上过了中学,但是他们仍然无法辨别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植物有毒。
缅北野人山中的很多植物,很多野草、野花、野果,是远征军士兵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有的战士误食了野果,浑身浮肿,倒在了地上,可是身边的战士又不知道如何施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挣扎。过几分钟后,他停止了呼吸;再过几分钟后,他的身体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又过几分钟后,就变成了一具骷髅。
有的野菜看起来青翠碧绿,鲜嫩欲滴,但是吃一口后就会嗓子火辣,发不出声音,他眼看着几米外走过的同伴,也无法呼救。后来的战友走来了,看到他倒在地上无力地扭曲着,身上爬满了拼命吸血的蚂蝗。战友们还没有来得及扶起他,他已经浑身鲜血,停止了挣扎。
缅北野人山里有几条纵横交错的河流,其中有一条河流是从中国流入缅甸的澜沧江。雨季来临的时候,江水暴涨,战士们砍倒树木,用藤条起木筏。载着战士的木筏刚刚漂到江心,就会被漩涡打翻。每经过一条河流,就会有很多战士被河水冲走。
还有沼泽,险恶的沼泽无处不在。缅北野人山的沼泽地根本就看不出来,沼泽地的表面和别的地面毫无二致,都铺满了千万年的苔鲜和落叶,然而,战士们一踩上去,就会被深深地吸进去,沼泽中千万年的黑色毒液,连累累白骨也会被化作淤泥。
此后,任何一个从这里走过的人,都不知道身边的沼泽地里掩埋着成百上千的远征军战士,而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人再会来到这里。
季节年年变换,草木岁岁荣枯,野人山依旧寂静,不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在这片森林里,有四万名中国远征军的英魂,化作了沃土,化作了中华民族永恒的丰碑!
#创作力计划#
刘桂英当时在第5军护士班,全班只有五个人,她的年龄最小,她眼看着四个姐姐先后离去。一个被恶狼叼走了,一个身染重疾不愿拖累大家而跳崖了,一个掉队后再也没有回来,一个同样因为疾病不愿拖累大家而滑落山坡死亡。
刘桂英后来回忆说,她和男友在追赶队伍的途中,看到路边的棚子里躺满了死尸,因为找不到棚子住,他们就把那些死尸往旁边挪一挪,睡在死尸旁边。很多死尸上面都爬满了一寸多长的蛆,再加上蚂蝗啃噬吸血,大雨冲洗,几小时之内死尸就会变成恐怖的白骨。
手指的骨头和脚趾的骨头都看得清清楚楚,头骨是圆的,风一吹就和身体分了家,在地上骨碌碌滚动。一路上白骨累累,有这么多白骨指引方向,他们反而不会迷路。就这样,他们俩凭着颜强的毅力苦苦支撑着,沿着累累白骨指示的方向从夏天走到了秋天,最后走出了野人山。
几年前,一份安徽的报纸报道了刘桂英走出缅北野人山的经历。这篇报道让人们异常震撼。人们无法想象,走出了缅北野人山的将士们,他们当初面对的是一种怎样的绝境,每一个走出野人山的将士,都有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
到了夜晚,远征军将士遇到的威胁,除了这些猛兽,除了那些毒虫外,还有野人。
新22师有八名女兵,宿营的时候,八名女兵睡在一起。有一天,森林里出现了两名野人,他们跟踪了女兵三天。大家也开始留意这两个野人。
第三天晚上,女兵们刚刚躺下来,男兵还没有来得及布好岗哨,突然听见近处传来沙沙的脚步声,女兵们全都爬起来,看到两名野人就近在眼前。女兵们拿起枪支,对着两个野人一阵扫射,野人飞快地逃进了浓密的森林里。
夜晚又湿又冷,难以忍耐。缅北野人山白天的气温都能把鸡蛋煮熟,而夜晚则就降到了冰点。一名女兵自告奋勇说她去找点柴火生火取暖,大家答应了。然而女兵走出没有几分钟,就突然传来了撕心裂肺的叫声。
听到声音的所有人都站起来,循着声音的方向去寻找,却只看到黑暗无边,万寂无声,树林萧瑟,如鬼如魅。所有人都去寻找,他们打着火把,嘶声叫喊着,在陌生的危机四伏的森林里跌跌撞撞,然而,他们还是一无所获。
天亮后,寻找的人终于看到了那名女兵,她用一根枯藤上吊自尽了。她全身赤裸,下身是凝固的血液,乳头也被咬掉了。她在自尽以前,遭受了最残忍的蹂躏。
看到这一幕的每个士兵都哭了,他们悲愤填膺,对着树林疯狂地扫射,枯枝败叶纷纷落在他们的肩膀上,他们却浑然不觉。新22师所有的幸存老兵,都能记得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新22师的八名女兵,最终没有一个人走出野人山。残酷的森林夺走了她们的性命。她们美丽的生命像鲜花一样刚刚绽放,却又突然枯萎。
老兵龙英回忆说,走进野人山没有几天,食物就吃完了,没有了食物,战士们只能挖野菜吃,找野果吃。
然而,热带森林和中国境内的森林不一样,野人山也与中国境内的山峰不一样。尽管第5军将士的文化水平在中国军队中算比较高的,很多人入伍前已经上过了中学,但是他们仍然无法辨别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植物有毒。
缅北野人山中的很多植物,很多野草、野花、野果,是远征军士兵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有的战士误食了野果,浑身浮肿,倒在了地上,可是身边的战士又不知道如何施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挣扎。过几分钟后,他停止了呼吸;再过几分钟后,他的身体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又过几分钟后,就变成了一具骷髅。
有的野菜看起来青翠碧绿,鲜嫩欲滴,但是吃一口后就会嗓子火辣,发不出声音,他眼看着几米外走过的同伴,也无法呼救。后来的战友走来了,看到他倒在地上无力地扭曲着,身上爬满了拼命吸血的蚂蝗。战友们还没有来得及扶起他,他已经浑身鲜血,停止了挣扎。
缅北野人山里有几条纵横交错的河流,其中有一条河流是从中国流入缅甸的澜沧江。雨季来临的时候,江水暴涨,战士们砍倒树木,用藤条起木筏。载着战士的木筏刚刚漂到江心,就会被漩涡打翻。每经过一条河流,就会有很多战士被河水冲走。
还有沼泽,险恶的沼泽无处不在。缅北野人山的沼泽地根本就看不出来,沼泽地的表面和别的地面毫无二致,都铺满了千万年的苔鲜和落叶,然而,战士们一踩上去,就会被深深地吸进去,沼泽中千万年的黑色毒液,连累累白骨也会被化作淤泥。
此后,任何一个从这里走过的人,都不知道身边的沼泽地里掩埋着成百上千的远征军战士,而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人再会来到这里。
季节年年变换,草木岁岁荣枯,野人山依旧寂静,不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怎么也不会想到,就在这片森林里,有四万名中国远征军的英魂,化作了沃土,化作了中华民族永恒的丰碑!
#创作力计划#
民间故事《守望》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叶敬之 故事微刊 2022-06-22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有一章就叫做“芦花鞋”。
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如果条件好,可在脚上裹布,增加暖和度,还防止磨脚。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没有风,树不摇,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边看看,右边看看,就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人很小巧,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还从地上站起来,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似有嗡嗡的回响。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别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但制作精美不易。好的毛窝子,除了鞋型漂亮,如一辆解放牌卡车,不歪不斜,还要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李大爷的毛窝子正符合这些标准。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地上纸片和杂草飘起,沙沙响,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只是生意已经没有当年耶样红火了。我站在李大爷附近观察,好久没有一个人来买毛窝子。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当年那个模样,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两手抱膝,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听到我的问话,他睁了睁眼睛,咳嗽一声说:“嗯,有时有。都是老头老太太。”
他嗓音有点沙哑,面无表情,显然已经认不出我了。
“那就算了啵,这么大年纪了,还编它干什么?”我说。
“还是有人买的,”李大爷动了动身子,两只手从膝盖上放下来,眼睛看着我,“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我还能走能动。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儿子已经大了,不愿意跟我上街。天气很热,让人喘不过气来,走几步就要擦擦汗。忽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当年买毛窝子的地方,我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这是夏天哎,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强烈的好奇心,让我走到卖主跟前。
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像一个树墩,稳稳地戳在那儿,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怎么回事啊?”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不懂。乡长说,就是由公家发工资,派人跟你学徒,你打出来的毛窝子给人参观。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不久,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前面两双,后面两双。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由细变粗,弥漫成一大片,像乌云似的。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去看看。”我和孩子用力踩着车子,赶往冒烟的地方。
原来不是失火。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予。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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