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虎狼之师”的秦军,为何在打仗的时候,非要斩获敌人的首级呢?
按照商鞅变法的规定,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只要斩获一颗首级就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贵族对爵位和官员体系的垄断,为秦国的士兵开辟了一条看似光辉的仕途之路。当时的秦国共设立20级的爵位,那么是不是斩获20颗首级就能获得最高爵位“彻侯”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商鞅设置的“套路”,远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多。
商鞅前后共进行了两次变法,第一次是在公元前356年,当时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其上任之后,展开了第一次变法。第二次是在公元前349年,在第一次变法已经取得明显的初步成效后,再次展开了内容更为详尽的变法行动。而关于奖励军功的制度,则是第一次变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的爵位都是世袭的,也就是说,父亲是什么爵位,将来儿子还是什么爵位,这就造成许多世家子弟,不需要做什么,就可以靠着血统获得常人得不到的高官厚禄。而那些平民即便是再奋勇杀敌,表现再优异,到死也只能是平民,根本没有任何逾越的可能。
商鞅通过变法,破除了西周以来,凭血缘继承爵位的体制,他想打造的,就是一个功绩制社会,一切都靠功绩来说话,不管你的出身是什么,只要奋勇杀敌,就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而其中,斩获一颗首级,就能晋升一级爵位,是整个奖励制度中最大的亮点。(“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这样一来,所有人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想要往上一步,那就去看战场上的表现。
在商鞅的规定中,爵位一共分为20等,从最低的“公士”开始,逐一上升,那么,获得这些爵位,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相应的爵位,都有相应的土地赏赐
以最低的“公士”为例,其能获得的,是田一顷(等同于1714平方米),另外再加宅基地一处,这一处宅基地可不小,足足有九亩之多。再往上一级,就是“上造”,田地就变成了1.5顷,而宅基地同样也会相应地增加。以此类推,爵位越高获得的田地和宅基地的面积就越大。
其次,拥有爵位的人,可以申请一名“庶子”
这个“庶子”不是儿子,而是类似于仆人一样的身份,说白了,就是朝廷允许获得爵位的人,拥有一名仆人,并且,还是不用发工资那种。
这个“庶子”都需要干什么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这名“庶子”需要每个月有六天的时间,来伺候自己的主人。但如果有战事的时候,那么这名“庶子”,就需要跟着主人行军打仗,不仅要鞍前马后,还要护卫主人周全。也就是说,这名“庶子”,不管是尊严地位,还是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一切都要以主人为中心。“庶子”的拥有数量,与爵位高低直接挂钩,低等的“公士”可以拥有一个,同样也是以此类推,越往上越多。可别小看这名“庶子”的作用,关键时刻,他就相当于主人的第二条命。
另外,有爵位的人,还能获得不同的食邑以及其他福利根据部分史料记载,秦国的20级爵位,配置的有不同户数的食邑,这就相当于,有几十到上百,甚至上千户平民,用他们所缴纳的税,来供养这个相应爵位的人。比如,第九级的“五大夫”这个爵位,其所能拥有的食邑,就达300户。换而言之,就是300户平民,供养他一个人。而到了能拥有600户食邑的时候,就可以组建属于个人的团队了,也就是我们常见的门客。
这个待遇,比赏赐土地更具诱惑,试想一下,到了某个级别的爵位,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之外,出门还有一大帮人前呼后拥,帮助你打理产业,出谋划策,这该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
不仅如此,升级到不同的爵位,朝廷连身后事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秦国规定,从“公士”爵位开始,每一级可以在死后,坟墓前栽种一棵树,往后级别越高,就能种的树越多。这个福利,在“事死如事生”的古代,也是一种很高的荣耀,并且,当时秦国规定,墓葬必须按照要求来,不得僭越,这样一来,谁的爵位高,死后坟墓上的规模就越大。
上述只是秦国军爵奖励制度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其他的各种福利。总之,只要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有可能晋升爵位。在这么多实实在在的赏赐之下,秦国的士兵才会在战场异常英勇,成为无坚不摧的“虎狼之师”。
同样,问题就来了,既然爵位赏赐如此之丰厚,那么参与其中的人自然不少,按照斩获一颗首级的规定,是不是斩获20颗,就能直接满级呢?
商鞅在设计奖励军功制度的时候,已经同时设置了要求和标准,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爵位泛滥,以及部分投机取巧的人通过滥杀,来冒领军功。
要求一,斩获的首级有具体要求
在《商君书》中,提到商鞅的军爵记功标准,是要求斩“甲首”,何为甲首?简单点来说,就是小头目、小军官。(“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不是说上战场后,随便拉一个人将脑袋砍下来就算军功的,至少得是对方的一个低级军官才行。
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完成此项任务的难度,毕竟能在当时混上低级军官的,大多都是一些有真本事的人,最起码也是那种孔武有力的。要在乱军中,成功击杀这么一个人,还是有些难度的。
这样设置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防止有人滥杀。如果没有身份限制,那么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可能就会杀一些平民来充。所以,拿不到“甲首”,就没有办法晋升。想晋升,那就只能寻找机会干掉对方的低级军官。
要求二,一甲首升一级不错,但只针对首功
什么意思呢?其实很简单,就是说,从普通士兵升级到最低等的“公士”爵位,只需要斩获一颗“甲首”即可。但若是从“公士”再往上升,那就可不是斩获一颗“甲首”这么简单了。
所以说,秦国的士兵,崇尚“首功”,因为这个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获得的,再往上的爵位,不仅需要强大的实力,还需要运气,稍有不慎,就会战死沙场。
要求三,强调团队作战,不提倡个人英雄主义
按照秦国的军制,会将数量不等的士兵编成各种作战单位。大大小小的作战单位,都有一个长官,如每五人就设置屯长一名,每百人则设置将一名。这样的编制,便于进行管理,号令也能做到快速的上传下达。同时,也能有效地考核军功。
假如进行一场战斗,身为长官的屯长或者将,没有斩获敌人首级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因此被斩首。而且,该作战单位之下的士兵,也不能进行爵位晋升。除非这个作战单位,从上至下,尤其是军官也完成了斩首任务,那么才能让所有兵士跟着晋级。这就相当于,你自己完成还不行,还需要帮助别人完成,这样大家伙才能都加爵一级。
通过以上种种条件,就会知道,在秦国想晋级升爵,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不仅需要有真材实料,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以及一定的运气,才会达到目标。因此,秦国的爵位含金量,才会这么高,赏赐才会这么丰厚,实在是获取它太不容易了。
#历史那些事#
按照商鞅变法的规定,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只要斩获一颗首级就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贵族对爵位和官员体系的垄断,为秦国的士兵开辟了一条看似光辉的仕途之路。当时的秦国共设立20级的爵位,那么是不是斩获20颗首级就能获得最高爵位“彻侯”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商鞅设置的“套路”,远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多。
商鞅前后共进行了两次变法,第一次是在公元前356年,当时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其上任之后,展开了第一次变法。第二次是在公元前349年,在第一次变法已经取得明显的初步成效后,再次展开了内容更为详尽的变法行动。而关于奖励军功的制度,则是第一次变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的爵位都是世袭的,也就是说,父亲是什么爵位,将来儿子还是什么爵位,这就造成许多世家子弟,不需要做什么,就可以靠着血统获得常人得不到的高官厚禄。而那些平民即便是再奋勇杀敌,表现再优异,到死也只能是平民,根本没有任何逾越的可能。
商鞅通过变法,破除了西周以来,凭血缘继承爵位的体制,他想打造的,就是一个功绩制社会,一切都靠功绩来说话,不管你的出身是什么,只要奋勇杀敌,就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而其中,斩获一颗首级,就能晋升一级爵位,是整个奖励制度中最大的亮点。(“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这样一来,所有人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想要往上一步,那就去看战场上的表现。
在商鞅的规定中,爵位一共分为20等,从最低的“公士”开始,逐一上升,那么,获得这些爵位,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相应的爵位,都有相应的土地赏赐
以最低的“公士”为例,其能获得的,是田一顷(等同于1714平方米),另外再加宅基地一处,这一处宅基地可不小,足足有九亩之多。再往上一级,就是“上造”,田地就变成了1.5顷,而宅基地同样也会相应地增加。以此类推,爵位越高获得的田地和宅基地的面积就越大。
其次,拥有爵位的人,可以申请一名“庶子”
这个“庶子”不是儿子,而是类似于仆人一样的身份,说白了,就是朝廷允许获得爵位的人,拥有一名仆人,并且,还是不用发工资那种。
这个“庶子”都需要干什么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这名“庶子”需要每个月有六天的时间,来伺候自己的主人。但如果有战事的时候,那么这名“庶子”,就需要跟着主人行军打仗,不仅要鞍前马后,还要护卫主人周全。也就是说,这名“庶子”,不管是尊严地位,还是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一切都要以主人为中心。“庶子”的拥有数量,与爵位高低直接挂钩,低等的“公士”可以拥有一个,同样也是以此类推,越往上越多。可别小看这名“庶子”的作用,关键时刻,他就相当于主人的第二条命。
另外,有爵位的人,还能获得不同的食邑以及其他福利根据部分史料记载,秦国的20级爵位,配置的有不同户数的食邑,这就相当于,有几十到上百,甚至上千户平民,用他们所缴纳的税,来供养这个相应爵位的人。比如,第九级的“五大夫”这个爵位,其所能拥有的食邑,就达300户。换而言之,就是300户平民,供养他一个人。而到了能拥有600户食邑的时候,就可以组建属于个人的团队了,也就是我们常见的门客。
这个待遇,比赏赐土地更具诱惑,试想一下,到了某个级别的爵位,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之外,出门还有一大帮人前呼后拥,帮助你打理产业,出谋划策,这该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
不仅如此,升级到不同的爵位,朝廷连身后事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秦国规定,从“公士”爵位开始,每一级可以在死后,坟墓前栽种一棵树,往后级别越高,就能种的树越多。这个福利,在“事死如事生”的古代,也是一种很高的荣耀,并且,当时秦国规定,墓葬必须按照要求来,不得僭越,这样一来,谁的爵位高,死后坟墓上的规模就越大。
上述只是秦国军爵奖励制度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其他的各种福利。总之,只要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有可能晋升爵位。在这么多实实在在的赏赐之下,秦国的士兵才会在战场异常英勇,成为无坚不摧的“虎狼之师”。
同样,问题就来了,既然爵位赏赐如此之丰厚,那么参与其中的人自然不少,按照斩获一颗首级的规定,是不是斩获20颗,就能直接满级呢?
商鞅在设计奖励军功制度的时候,已经同时设置了要求和标准,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爵位泛滥,以及部分投机取巧的人通过滥杀,来冒领军功。
要求一,斩获的首级有具体要求
在《商君书》中,提到商鞅的军爵记功标准,是要求斩“甲首”,何为甲首?简单点来说,就是小头目、小军官。(“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不是说上战场后,随便拉一个人将脑袋砍下来就算军功的,至少得是对方的一个低级军官才行。
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完成此项任务的难度,毕竟能在当时混上低级军官的,大多都是一些有真本事的人,最起码也是那种孔武有力的。要在乱军中,成功击杀这么一个人,还是有些难度的。
这样设置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防止有人滥杀。如果没有身份限制,那么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可能就会杀一些平民来充。所以,拿不到“甲首”,就没有办法晋升。想晋升,那就只能寻找机会干掉对方的低级军官。
要求二,一甲首升一级不错,但只针对首功
什么意思呢?其实很简单,就是说,从普通士兵升级到最低等的“公士”爵位,只需要斩获一颗“甲首”即可。但若是从“公士”再往上升,那就可不是斩获一颗“甲首”这么简单了。
所以说,秦国的士兵,崇尚“首功”,因为这个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获得的,再往上的爵位,不仅需要强大的实力,还需要运气,稍有不慎,就会战死沙场。
要求三,强调团队作战,不提倡个人英雄主义
按照秦国的军制,会将数量不等的士兵编成各种作战单位。大大小小的作战单位,都有一个长官,如每五人就设置屯长一名,每百人则设置将一名。这样的编制,便于进行管理,号令也能做到快速的上传下达。同时,也能有效地考核军功。
假如进行一场战斗,身为长官的屯长或者将,没有斩获敌人首级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因此被斩首。而且,该作战单位之下的士兵,也不能进行爵位晋升。除非这个作战单位,从上至下,尤其是军官也完成了斩首任务,那么才能让所有兵士跟着晋级。这就相当于,你自己完成还不行,还需要帮助别人完成,这样大家伙才能都加爵一级。
通过以上种种条件,就会知道,在秦国想晋级升爵,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不仅需要有真材实料,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以及一定的运气,才会达到目标。因此,秦国的爵位含金量,才会这么高,赏赐才会这么丰厚,实在是获取它太不容易了。
#历史那些事#
号称“虎狼之师”的秦军,为何在打仗的时候,非要斩获敌人的首级呢?
按照商鞅变法的规定,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只要斩获一颗首级就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贵族对爵位和官员体系的垄断,为秦国的士兵开辟了一条看似光辉的仕途之路。当时的秦国共设立20级的爵位,那么是不是斩获20颗首级就能获得最高爵位“彻侯”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商鞅设置的“套路”,远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多。
商鞅前后共进行了两次变法,第一次是在公元前356年,当时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其上任之后,展开了第一次变法。第二次是在公元前349年,在第一次变法已经取得明显的初步成效后,再次展开了内容更为详尽的变法行动。而关于奖励军功的制度,则是第一次变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的爵位都是世袭的,也就是说,父亲是什么爵位,将来儿子还是什么爵位,这就造成许多世家子弟,不需要做什么,就可以靠着血统获得常人得不到的高官厚禄。而那些平民即便是再奋勇杀敌,表现再优异,到死也只能是平民,根本没有任何逾越的可能。
商鞅通过变法,破除了西周以来,凭血缘继承爵位的体制,他想打造的,就是一个功绩制社会,一切都靠功绩来说话,不管你的出身是什么,只要奋勇杀敌,就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而其中,斩获一颗首级,就能晋升一级爵位,是整个奖励制度中最大的亮点。(“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这样一来,所有人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想要往上一步,那就去看战场上的表现。
在商鞅的规定中,爵位一共分为20等,从最低的“公士”开始,逐一上升,那么,获得这些爵位,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相应的爵位,都有相应的土地赏赐
以最低的“公士”为例,其能获得的,是田一顷(等同于1714平方米),另外再加宅基地一处,这一处宅基地可不小,足足有九亩之多。再往上一级,就是“上造”,田地就变成了1.5顷,而宅基地同样也会相应地增加。以此类推,爵位越高获得的田地和宅基地的面积就越大。
其次,拥有爵位的人,可以申请一名“庶子”
这个“庶子”不是儿子,而是类似于仆人一样的身份,说白了,就是朝廷允许获得爵位的人,拥有一名仆人,并且,还是不用发工资那种。
这个“庶子”都需要干什么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这名“庶子”需要每个月有六天的时间,来伺候自己的主人。但如果有战事的时候,那么这名“庶子”,就需要跟着主人行军打仗,不仅要鞍前马后,还要护卫主人周全。也就是说,这名“庶子”,不管是尊严地位,还是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一切都要以主人为中心。“庶子”的拥有数量,与爵位高低直接挂钩,低等的“公士”可以拥有一个,同样也是以此类推,越往上越多。可别小看这名“庶子”的作用,关键时刻,他就相当于主人的第二条命。
另外,有爵位的人,还能获得不同的食邑以及其他福利根据部分史料记载,秦国的20级爵位,配置的有不同户数的食邑,这就相当于,有几十到上百,甚至上千户平民,用他们所缴纳的税,来供养这个相应爵位的人。比如,第九级的“五大夫”这个爵位,其所能拥有的食邑,就达300户。换而言之,就是300户平民,供养他一个人。而到了能拥有600户食邑的时候,就可以组建属于个人的团队了,也就是我们常见的门客。
这个待遇,比赏赐土地更具诱惑,试想一下,到了某个级别的爵位,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之外,出门还有一大帮人前呼后拥,帮助你打理产业,出谋划策,这该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
不仅如此,升级到不同的爵位,朝廷连身后事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秦国规定,从“公士”爵位开始,每一级可以在死后,坟墓前栽种一棵树,往后级别越高,就能种的树越多。这个福利,在“事死如事生”的古代,也是一种很高的荣耀,并且,当时秦国规定,墓葬必须按照要求来,不得僭越,这样一来,谁的爵位高,死后坟墓上的规模就越大。
上述只是秦国军爵奖励制度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其他的各种福利。总之,只要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有可能晋升爵位。在这么多实实在在的赏赐之下,秦国的士兵才会在战场异常英勇,成为无坚不摧的“虎狼之师”。
同样,问题就来了,既然爵位赏赐如此之丰厚,那么参与其中的人自然不少,按照斩获一颗首级的规定,是不是斩获20颗,就能直接满级呢?
商鞅在设计奖励军功制度的时候,已经同时设置了要求和标准,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爵位泛滥,以及部分投机取巧的人通过滥杀,来冒领军功。
要求一,斩获的首级有具体要求
在《商君书》中,提到商鞅的军爵记功标准,是要求斩“甲首”,何为甲首?简单点来说,就是小头目、小军官。(“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不是说上战场后,随便拉一个人将脑袋砍下来就算军功的,至少得是对方的一个低级军官才行。
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完成此项任务的难度,毕竟能在当时混上低级军官的,大多都是一些有真本事的人,最起码也是那种孔武有力的。要在乱军中,成功击杀这么一个人,还是有些难度的。
这样设置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防止有人滥杀。如果没有身份限制,那么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可能就会杀一些平民来充。所以,拿不到“甲首”,就没有办法晋升。想晋升,那就只能寻找机会干掉对方的低级军官。
要求二,一甲首升一级不错,但只针对首功
什么意思呢?其实很简单,就是说,从普通士兵升级到最低等的“公士”爵位,只需要斩获一颗“甲首”即可。但若是从“公士”再往上升,那就可不是斩获一颗“甲首”这么简单了。
所以说,秦国的士兵,崇尚“首功”,因为这个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获得的,再往上的爵位,不仅需要强大的实力,还需要运气,稍有不慎,就会战死沙场。
要求三,强调团队作战,不提倡个人英雄主义
按照秦国的军制,会将数量不等的士兵编成各种作战单位。大大小小的作战单位,都有一个长官,如每五人就设置屯长一名,每百人则设置将一名。这样的编制,便于进行管理,号令也能做到快速的上传下达。同时,也能有效地考核军功。
假如进行一场战斗,身为长官的屯长或者将,没有斩获敌人首级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因此被斩首。而且,该作战单位之下的士兵,也不能进行爵位晋升。除非这个作战单位,从上至下,尤其是军官也完成了斩首任务,那么才能让所有兵士跟着晋级。这就相当于,你自己完成还不行,还需要帮助别人完成,这样大家伙才能都加爵一级。
通过以上种种条件,就会知道,在秦国想晋级升爵,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不仅需要有真材实料,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以及一定的运气,才会达到目标。因此,秦国的爵位含金量,才会这么高,赏赐才会这么丰厚,实在是获取它太不容易了。
#历史那些事#
按照商鞅变法的规定,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只要斩获一颗首级就可以晋升一级爵位。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贵族对爵位和官员体系的垄断,为秦国的士兵开辟了一条看似光辉的仕途之路。当时的秦国共设立20级的爵位,那么是不是斩获20颗首级就能获得最高爵位“彻侯”呢?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商鞅设置的“套路”,远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多。
商鞅前后共进行了两次变法,第一次是在公元前356年,当时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其上任之后,展开了第一次变法。第二次是在公元前349年,在第一次变法已经取得明显的初步成效后,再次展开了内容更为详尽的变法行动。而关于奖励军功的制度,则是第一次变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的爵位都是世袭的,也就是说,父亲是什么爵位,将来儿子还是什么爵位,这就造成许多世家子弟,不需要做什么,就可以靠着血统获得常人得不到的高官厚禄。而那些平民即便是再奋勇杀敌,表现再优异,到死也只能是平民,根本没有任何逾越的可能。
商鞅通过变法,破除了西周以来,凭血缘继承爵位的体制,他想打造的,就是一个功绩制社会,一切都靠功绩来说话,不管你的出身是什么,只要奋勇杀敌,就都有成为贵族的可能。而其中,斩获一颗首级,就能晋升一级爵位,是整个奖励制度中最大的亮点。(“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这样一来,所有人都处在一个起跑线上,想要往上一步,那就去看战场上的表现。
在商鞅的规定中,爵位一共分为20等,从最低的“公士”开始,逐一上升,那么,获得这些爵位,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相应的爵位,都有相应的土地赏赐
以最低的“公士”为例,其能获得的,是田一顷(等同于1714平方米),另外再加宅基地一处,这一处宅基地可不小,足足有九亩之多。再往上一级,就是“上造”,田地就变成了1.5顷,而宅基地同样也会相应地增加。以此类推,爵位越高获得的田地和宅基地的面积就越大。
其次,拥有爵位的人,可以申请一名“庶子”
这个“庶子”不是儿子,而是类似于仆人一样的身份,说白了,就是朝廷允许获得爵位的人,拥有一名仆人,并且,还是不用发工资那种。
这个“庶子”都需要干什么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这名“庶子”需要每个月有六天的时间,来伺候自己的主人。但如果有战事的时候,那么这名“庶子”,就需要跟着主人行军打仗,不仅要鞍前马后,还要护卫主人周全。也就是说,这名“庶子”,不管是尊严地位,还是人身安全,都是没有保障的,一切都要以主人为中心。“庶子”的拥有数量,与爵位高低直接挂钩,低等的“公士”可以拥有一个,同样也是以此类推,越往上越多。可别小看这名“庶子”的作用,关键时刻,他就相当于主人的第二条命。
另外,有爵位的人,还能获得不同的食邑以及其他福利根据部分史料记载,秦国的20级爵位,配置的有不同户数的食邑,这就相当于,有几十到上百,甚至上千户平民,用他们所缴纳的税,来供养这个相应爵位的人。比如,第九级的“五大夫”这个爵位,其所能拥有的食邑,就达300户。换而言之,就是300户平民,供养他一个人。而到了能拥有600户食邑的时候,就可以组建属于个人的团队了,也就是我们常见的门客。
这个待遇,比赏赐土地更具诱惑,试想一下,到了某个级别的爵位,除了拥有大量的土地之外,出门还有一大帮人前呼后拥,帮助你打理产业,出谋划策,这该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
不仅如此,升级到不同的爵位,朝廷连身后事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秦国规定,从“公士”爵位开始,每一级可以在死后,坟墓前栽种一棵树,往后级别越高,就能种的树越多。这个福利,在“事死如事生”的古代,也是一种很高的荣耀,并且,当时秦国规定,墓葬必须按照要求来,不得僭越,这样一来,谁的爵位高,死后坟墓上的规模就越大。
上述只是秦国军爵奖励制度中的一部分,还有不少其他的各种福利。总之,只要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就有可能晋升爵位。在这么多实实在在的赏赐之下,秦国的士兵才会在战场异常英勇,成为无坚不摧的“虎狼之师”。
同样,问题就来了,既然爵位赏赐如此之丰厚,那么参与其中的人自然不少,按照斩获一颗首级的规定,是不是斩获20颗,就能直接满级呢?
商鞅在设计奖励军功制度的时候,已经同时设置了要求和标准,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爵位泛滥,以及部分投机取巧的人通过滥杀,来冒领军功。
要求一,斩获的首级有具体要求
在《商君书》中,提到商鞅的军爵记功标准,是要求斩“甲首”,何为甲首?简单点来说,就是小头目、小军官。(“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也就是说,不是说上战场后,随便拉一个人将脑袋砍下来就算军功的,至少得是对方的一个低级军官才行。
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完成此项任务的难度,毕竟能在当时混上低级军官的,大多都是一些有真本事的人,最起码也是那种孔武有力的。要在乱军中,成功击杀这么一个人,还是有些难度的。
这样设置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防止有人滥杀。如果没有身份限制,那么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可能就会杀一些平民来充。所以,拿不到“甲首”,就没有办法晋升。想晋升,那就只能寻找机会干掉对方的低级军官。
要求二,一甲首升一级不错,但只针对首功
什么意思呢?其实很简单,就是说,从普通士兵升级到最低等的“公士”爵位,只需要斩获一颗“甲首”即可。但若是从“公士”再往上升,那就可不是斩获一颗“甲首”这么简单了。
所以说,秦国的士兵,崇尚“首功”,因为这个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获得的,再往上的爵位,不仅需要强大的实力,还需要运气,稍有不慎,就会战死沙场。
要求三,强调团队作战,不提倡个人英雄主义
按照秦国的军制,会将数量不等的士兵编成各种作战单位。大大小小的作战单位,都有一个长官,如每五人就设置屯长一名,每百人则设置将一名。这样的编制,便于进行管理,号令也能做到快速的上传下达。同时,也能有效地考核军功。
假如进行一场战斗,身为长官的屯长或者将,没有斩获敌人首级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因此被斩首。而且,该作战单位之下的士兵,也不能进行爵位晋升。除非这个作战单位,从上至下,尤其是军官也完成了斩首任务,那么才能让所有兵士跟着晋级。这就相当于,你自己完成还不行,还需要帮助别人完成,这样大家伙才能都加爵一级。
通过以上种种条件,就会知道,在秦国想晋级升爵,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不仅需要有真材实料,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以及一定的运气,才会达到目标。因此,秦国的爵位含金量,才会这么高,赏赐才会这么丰厚,实在是获取它太不容易了。
#历史那些事#
#代表委员热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2022江苏两会快评#③: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为“最大民生”营造莫大底气】#聚焦2022年江苏两会# 1月21日,《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这部地方法规的立法过程进入关键阶段。这也是省十三届人大首次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地方性法规。
疫情对就业冲击明显。当此之时,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立法促进就业,为“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为8500万江苏人送去一份信心和底气,意义重大。
以法规之名,为“公平就业”提供坚强保证,是迫切要求。《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专门有一章谈公平就业,对求职者而言,“公平就业”比金子还重要。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数字不断攀上新高,就业压力越发显现,同时,疫情背景更对就业形势造成冲击,这对就业个体来说,增加了不小的困难。现代快报报道,南京一民办高校大四学生小张最近有点烦,虽然求职单位没有当面拒绝,但是一句“你学校是 985 还是 211?”让不是双一流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她很尴尬。就业门槛的提高、就业前景的不明朗,是横在一些求职人员面前的现实困难。客观而言,企业有自己的用人需求,就业市场也不断更新着用人标准,这对求职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在更多情况下,不该有的就业歧视、过高的门槛当引起警觉。用法律法规来遏制乱象,呵护个体的就业权益,推进保证公平就业,至关重要。
“就业促进”的着眼点是稳就业,稳就业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六稳”第一稳就是稳就业,“六保”首要一保就是保居民就业。可见,这是当前一项“压倒性”的任务和课题。
民生悠悠万事,“开门七件事”最是人间烟火,而它源于工作和收入。就业稳,饭碗就稳,生活就稳。因而,“稳就业”,是规律使然,形势使然,也是政心民心使然。围绕就业需求,做好法规和政策引导,想尽一切办法,落实就业大计,让所有就业者都能各就各位、才尽其用,成为我们直面的一大考验。而《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展现出这样的意志:为化解就业市场中存在的风险、盘活就业资源穷尽努力。草案中,政策支持创造新就业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成为抢眼内容。尤其是,草案对政府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强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配合,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可以想见,有了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有了政策的贴心跟进,有了创新思维的灵活运用,就必能把“就业决策”落实好,激荡出一波波“就业效应”来,从而纾解就业压力,增益民生。
法律法规具有“托底”作用。草案对加强困难群众就业援助,聚力兜牢就业民生底线,用力颇深。草案拟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为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提供保障,令人心生暖意。就业者需要打破传统就业“执念”,积极寻找更宽的、更适合自己的就业渠道,而地方法律、民生政策也要致力于保护好就业者的一份热情,为就业市场添把柴、加把火。
有了法律、政策、机制、人心的同向用力,有了社会各方的理解与协作,我们一定能战胜各种困难,解决好就业难题,呵护好就业意愿,温暖每一个心怀梦想的人。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疫情对就业冲击明显。当此之时,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立法促进就业,为“安居乐业”提供坚实保障,为8500万江苏人送去一份信心和底气,意义重大。
以法规之名,为“公平就业”提供坚强保证,是迫切要求。《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专门有一章谈公平就业,对求职者而言,“公平就业”比金子还重要。近年来,高校毕业生数字不断攀上新高,就业压力越发显现,同时,疫情背景更对就业形势造成冲击,这对就业个体来说,增加了不小的困难。现代快报报道,南京一民办高校大四学生小张最近有点烦,虽然求职单位没有当面拒绝,但是一句“你学校是 985 还是 211?”让不是双一流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她很尴尬。就业门槛的提高、就业前景的不明朗,是横在一些求职人员面前的现实困难。客观而言,企业有自己的用人需求,就业市场也不断更新着用人标准,这对求职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在更多情况下,不该有的就业歧视、过高的门槛当引起警觉。用法律法规来遏制乱象,呵护个体的就业权益,推进保证公平就业,至关重要。
“就业促进”的着眼点是稳就业,稳就业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就业问题高度重视。“六稳”第一稳就是稳就业,“六保”首要一保就是保居民就业。可见,这是当前一项“压倒性”的任务和课题。
民生悠悠万事,“开门七件事”最是人间烟火,而它源于工作和收入。就业稳,饭碗就稳,生活就稳。因而,“稳就业”,是规律使然,形势使然,也是政心民心使然。围绕就业需求,做好法规和政策引导,想尽一切办法,落实就业大计,让所有就业者都能各就各位、才尽其用,成为我们直面的一大考验。而《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展现出这样的意志:为化解就业市场中存在的风险、盘活就业资源穷尽努力。草案中,政策支持创造新就业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成为抢眼内容。尤其是,草案对政府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加强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协调配合,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可以想见,有了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有了政策的贴心跟进,有了创新思维的灵活运用,就必能把“就业决策”落实好,激荡出一波波“就业效应”来,从而纾解就业压力,增益民生。
法律法规具有“托底”作用。草案对加强困难群众就业援助,聚力兜牢就业民生底线,用力颇深。草案拟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为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提供保障,令人心生暖意。就业者需要打破传统就业“执念”,积极寻找更宽的、更适合自己的就业渠道,而地方法律、民生政策也要致力于保护好就业者的一份热情,为就业市场添把柴、加把火。
有了法律、政策、机制、人心的同向用力,有了社会各方的理解与协作,我们一定能战胜各种困难,解决好就业难题,呵护好就业意愿,温暖每一个心怀梦想的人。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