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市南岗区服务企业及“九小场所”有序开复工!】为统筹做好哈尔滨市南岗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省、市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南岗区服务企业及“九小场所”有序开复工及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南岗区发布对区服务企业及“九小场所”有序开复工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开复工服务行业目录
按照疫情防控总体时间安排,设立重点保供清单、其他行业清单、暂缓清单、负面清单。
(一)重点保供清单。对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保供行业目录,要加强管理指导,推动行业企业全面开复工。具体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机商店、药店、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企业。
(二)其他行业清单。对低风险区域,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尽快复工。主要指: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超市、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得堂食);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小型商超、餐饮业(不得堂食)、专业市场、汽车4S店。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健身场所、体育场所。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写字楼;律师事务所。
(三)暂缓清单。对划定为“管输入”“管隔离”“管住门”“管住人”“管聚集”“管经营”措施的村、社区(住宅小区),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93号)和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服务行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开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疫指办发〔2020〕29号)执行;其他服务行业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暂缓复工,原规定关闭的场所继续关闭。
(四)负面清单。对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纳入负面清单目录,一律暂缓开复工。具体包括: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等行业、宠物经销商店。
二、开复工行业监管主体
实行行业监管为主、属地监管补充,明确各类别、各层级服务行业开复工监管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药店;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型商超、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允许堂食)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大型超市及连锁便利店、加油站;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餐饮业、专业市场、汽车4S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工科局负责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南岗公安分局负责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文体旅局负责健身场所、体育场所(不允许举办活动、比赛)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负责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公共游泳馆等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各种行业协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卫健局负责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公共洗浴、保健按摩店、美容业、酒吧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负责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宠物经销商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人社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各街道、乡(镇)负责写字楼及楼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以上未涵盖全的服务企业和“九小场所”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对负面清单和暂缓清单中违规开复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上限处罚。
三、开复工程序
(一)填报承诺书。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开复工前,要填写《南岗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根据经营类别、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监管行业分工,分别与区直行业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乡(镇)联系,按要求有序开复工。
(二)承诺即开工。按照有序复工、从简复工原则,尽量采用“不见面”“网上办”方式,简化手续,承诺即可开工。
四、日常监管保障
(一)服从行业监管。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按要求承诺开复工,主动加入行业监管部门或街道、乡(镇)建立的微信群或企业群,接受指导,服从防疫检查,如存在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监管部门有权利对其停业整顿,经验查合格后需再次承诺方可开工,对拒不整改或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处罚。
(二)规范疫情防控工作。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下载《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目录》(见附件3),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全面应用龙江健康码。在服务业市场主体中开展“亮码行动”,开复工人员要按要求扫码(龙江健康码)登记开复工,便于人员健康管控。
一、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开复工服务行业目录
按照疫情防控总体时间安排,设立重点保供清单、其他行业清单、暂缓清单、负面清单。
(一)重点保供清单。对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保供行业目录,要加强管理指导,推动行业企业全面开复工。具体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机商店、药店、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企业。
(二)其他行业清单。对低风险区域,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尽快复工。主要指: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超市、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得堂食);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小型商超、餐饮业(不得堂食)、专业市场、汽车4S店。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健身场所、体育场所。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写字楼;律师事务所。
(三)暂缓清单。对划定为“管输入”“管隔离”“管住门”“管住人”“管聚集”“管经营”措施的村、社区(住宅小区),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93号)和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服务行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开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疫指办发〔2020〕29号)执行;其他服务行业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暂缓复工,原规定关闭的场所继续关闭。
(四)负面清单。对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纳入负面清单目录,一律暂缓开复工。具体包括: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等行业、宠物经销商店。
二、开复工行业监管主体
实行行业监管为主、属地监管补充,明确各类别、各层级服务行业开复工监管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药店;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型商超、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允许堂食)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大型超市及连锁便利店、加油站;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餐饮业、专业市场、汽车4S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工科局负责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南岗公安分局负责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文体旅局负责健身场所、体育场所(不允许举办活动、比赛)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负责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公共游泳馆等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各种行业协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卫健局负责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公共洗浴、保健按摩店、美容业、酒吧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负责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宠物经销商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人社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各街道、乡(镇)负责写字楼及楼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以上未涵盖全的服务企业和“九小场所”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对负面清单和暂缓清单中违规开复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上限处罚。
三、开复工程序
(一)填报承诺书。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开复工前,要填写《南岗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根据经营类别、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监管行业分工,分别与区直行业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乡(镇)联系,按要求有序开复工。
(二)承诺即开工。按照有序复工、从简复工原则,尽量采用“不见面”“网上办”方式,简化手续,承诺即可开工。
四、日常监管保障
(一)服从行业监管。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按要求承诺开复工,主动加入行业监管部门或街道、乡(镇)建立的微信群或企业群,接受指导,服从防疫检查,如存在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监管部门有权利对其停业整顿,经验查合格后需再次承诺方可开工,对拒不整改或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处罚。
(二)规范疫情防控工作。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下载《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目录》(见附件3),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全面应用龙江健康码。在服务业市场主体中开展“亮码行动”,开复工人员要按要求扫码(龙江健康码)登记开复工,便于人员健康管控。
【#哈尔滨# 市南岗区服务企业及“九小场所”有序开复工!】为统筹做好哈尔滨市南岗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省、市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南岗区服务企业及“九小场所”有序开复工及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南岗区发布对区服务企业及“九小场所”有序开复工及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开复工服务行业目录
按照疫情防控总体时间安排,设立重点保供清单、其他行业清单、暂缓清单、负面清单。
(一)重点保供清单。对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保供行业目录,要加强管理指导,推动行业企业全面开复工。具体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机商店、药店、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企业。
(二)其他行业清单。对低风险区域,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尽快复工。主要指: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超市、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得堂食);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小型商超、餐饮业(不得堂食)、专业市场、汽车4S店。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健身场所、体育场所。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写字楼;律师事务所。
(三)暂缓清单。对划定为“管输入”“管隔离”“管住门”“管住人”“管聚集”“管经营”措施的村、社区(住宅小区),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93号)和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服务行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开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疫指办发〔2020〕29号)执行;其他服务行业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暂缓复工,原规定关闭的场所继续关闭。
(四)负面清单。对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纳入负面清单目录,一律暂缓开复工。具体包括: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等行业、宠物经销商店。
二、开复工行业监管主体
实行行业监管为主、属地监管补充,明确各类别、各层级服务行业开复工监管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药店;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型商超、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允许堂食)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大型超市及连锁便利店、加油站;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餐饮业、专业市场、汽车4S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工科局负责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南岗公安分局负责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文体旅局负责健身场所、体育场所(不允许举办活动、比赛)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负责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公共游泳馆等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各种行业协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卫健局负责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公共洗浴、保健按摩店、美容业、酒吧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负责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宠物经销商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人社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各街道、乡(镇)负责写字楼及楼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以上未涵盖全的服务企业和“九小场所”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对负面清单和暂缓清单中违规开复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上限处罚。
三、开复工程序
(一)填报承诺书。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开复工前,要填写《南岗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根据经营类别、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监管行业分工,分别与区直行业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乡(镇)联系,按要求有序开复工。
(二)承诺即开工。按照有序复工、从简复工原则,尽量采用“不见面”“网上办”方式,简化手续,承诺即可开工。
四、日常监管保障
(一)服从行业监管。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按要求承诺开复工,主动加入行业监管部门或街道、乡(镇)建立的微信群或企业群,接受指导,服从防疫检查,如存在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监管部门有权利对其停业整顿,经验查合格后需再次承诺方可开工,对拒不整改或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处罚。
(二)规范疫情防控工作。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下载《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目录》(见附件3),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全面应用龙江健康码。在服务业市场主体中开展“亮码行动”,开复工人员要按要求扫码(龙江健康码)登记开复工,便于人员健康管控。 https://t.cn/Rp7TZiG https://t.cn/Rp7TZiG
一、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开复工服务行业目录
按照疫情防控总体时间安排,设立重点保供清单、其他行业清单、暂缓清单、负面清单。
(一)重点保供清单。对保障市场供应和民生消费需求的行业企业,纳入重点保供行业目录,要加强管理指导,推动行业企业全面开复工。具体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机商店、药店、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加油站(含成品油批发)等企业。
(二)其他行业清单。对低风险区域,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应尽快复工。主要指: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超市、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得堂食);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小型商超、餐饮业(不得堂食)、专业市场、汽车4S店。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健身场所、体育场所。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写字楼;律师事务所。
(三)暂缓清单。对划定为“管输入”“管隔离”“管住门”“管住人”“管聚集”“管经营”措施的村、社区(住宅小区),按照《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0〕93号)和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服务行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开复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疫指办发〔2020〕29号)执行;其他服务行业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暂缓复工,原规定关闭的场所继续关闭。
(四)负面清单。对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及非生活必需的行业企业,纳入负面清单目录,一律暂缓开复工。具体包括:会展业(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酒吧,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保健按摩店、线下培训机构、美容等行业、宠物经销商店。
二、开复工行业监管主体
实行行业监管为主、属地监管补充,明确各类别、各层级服务行业开复工监管主体。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药店;食杂店、水暖器材店、小型商超、服装店、服装鞋帽商店、美容美发用品店、鲜花店、粮油店、各种主副食品店;洗衣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汽车配件、烟酒专卖、蛋糕店、五金建材店、文教用品店;水(饮)吧、奶吧、咖啡馆(此三类不允许堂食)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大型超市及连锁便利店、加油站;电商企业、美团、饿了么、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大中型商超、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及连锁便利店、餐饮业、专业市场、汽车4S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工科局负责孵化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南岗公安分局负责住宿业(位于居民小区的,地下半地下的,房间无窗户、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除外)、刻章业、典当业、开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销售、开发、中介机构、房屋维修、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加工安装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文体旅局负责健身场所、体育场所(不允许举办活动、比赛)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负责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种会议、展览和商务活动、影剧院、演艺活动场所、棋牌室、游艺厅、音乐厅、网吧、KTV歌厅、公共游泳馆等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院、殡葬、婚姻服务、各种行业协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卫健局负责理发店(只允许理发、烫染发除外)、小诊所、公共洗浴、保健按摩店、美容业、酒吧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发改局负责商贸物流(含商贸企业自营物流及物流配送企业)、金融业(含银行网点和融资担保公司)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负责汽车修理、货站、物流业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商店、宠物诊所、宠物用品商店、宠物经销商店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区人社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线下培训机构(不含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复工承诺和监管。
各街道、乡(镇)负责写字楼及楼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
以上未涵盖全的服务企业和“九小场所”开复工承诺备案和监管工作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对负面清单和暂缓清单中违规开复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上限处罚。
三、开复工程序
(一)填报承诺书。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开复工前,要填写《南岗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根据经营类别、按照本通知确定的监管行业分工,分别与区直行业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乡(镇)联系,按要求有序开复工。
(二)承诺即开工。按照有序复工、从简复工原则,尽量采用“不见面”“网上办”方式,简化手续,承诺即可开工。
四、日常监管保障
(一)服从行业监管。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按要求承诺开复工,主动加入行业监管部门或街道、乡(镇)建立的微信群或企业群,接受指导,服从防疫检查,如存在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监管部门有权利对其停业整顿,经验查合格后需再次承诺方可开工,对拒不整改或不服从监管的依法处罚。
(二)规范疫情防控工作。拟开复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下载《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规范)目录》(见附件3),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规范开展经营活动。
(三)全面应用龙江健康码。在服务业市场主体中开展“亮码行动”,开复工人员要按要求扫码(龙江健康码)登记开复工,便于人员健康管控。 https://t.cn/Rp7TZiG https://t.cn/Rp7TZiG
#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 【红安:今日起将有序复工和拆除部分卡口】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根据省指挥部3月11日通告,鄂防指发〔2020〕141号、143号文件和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红安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抓好疫情防控
当前,红安县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变化,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防控任务仍然严峻复杂,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做好疫情防控仍是当前最紧要的任务。全县城乡居民要主动做好预防,坚持勤洗手、勤通风、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间距。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持健康绿码出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措施,配合健康码查验人员管理。
二、安全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复市
(一)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县内企业复产复工坚持“法人申请、达标受理、现场审核、严格审批”,分类别、分批次、分时段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
(二)有序开放各类经营场所。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不含配送类)餐饮、个体诊所、游乐场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市。全县所有药店、加油站、车辆维修场所、农资店、快递物流点和经县防控指挥部审批的商超与农贸市场有序分批开门营业;各通信运营商、水电油气、金融保险等民生相关企业投入运营;对于容易形成聚集和密切接触的、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审批有序开放。所有营业场所都要保持通风、经常消毒、控制人数,进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
(三)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五到位”标准验收和长期监管工作。园区内企业由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外工业企业、城区商贸企业由科技经信局负责,新建、续建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交通类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筑房地产类企业由县住建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类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金融保险类企业由县产业服务中心和县人民银行负责,其他类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乡镇商贸服务业由乡镇指挥部负责。
三、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县域内人员凭湖北健康“绿码”安全有序流动,“红码”“黄码”人员暂不通行。
(二)严格离鄂离县(红安)通道管控。继续对县际、高速公路、火车站出入口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保留觅儿高速卡口、永河高速卡口、太平至新洲卡口、觅儿尚古山卡口、高桥静山庙卡口、上新集大桥卡口、华河秦湾卡口、七里檀树卡口、七里黄麻岭卡口、红安西火车站10个离县卡口。严防疫情输入。
(三)需离县(红安)前往省内其他市州人员,凭湖北健康“绿码”,由县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即时办理电子通行证,经高速公路查验点核码、查证、测温正常后通行。
(四)严格入境控制。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返县(红安)人员持湖北健康“绿码”,用工方或组织方返岗证明,经县界查验点核码、登记、测温后予以通行。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
(五)继续做好城区与乡镇之间的交通管控,保留政务服务中心、郭受九、长渠、光明学校和杏花乡政府5个卡口。
(六)继续分类做好小区管控。无疫社区(村)、小区(塆)解除封闭管理,继续做好测温、登记等防控工作。未达隔离期限的有疫小区、自然塆继续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居民生活物资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全县所有小区、楼栋,继续保留物理隔离,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继续加强特殊场所封闭式管理。
所有流动人员,需佩戴口罩、主动亮码、接受测温,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社区(村)报备,自觉遵守防疫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四、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一)复工复产企业进入红安运送原材料、产品等外籍车辆,比照运送应急物资车辆绿色通道执行。车辆驾乘人员持有健康绿码和企业有关运输证明通行。
(二)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客运汽车和公交。
五、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县内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县直各包保单位要继续协助小区做好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各乡镇(场、处)要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县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等工作部署。复工复产复市的企业、市场主体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24时起执行。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一、继续抓好疫情防控
当前,红安县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变化,呈现持续向好态势,但防控任务仍然严峻复杂,对疫情的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做好疫情防控仍是当前最紧要的任务。全县城乡居民要主动做好预防,坚持勤洗手、勤通风、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戴口罩、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相互之间保持1.5米以上间距。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持健康绿码出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措施,配合健康码查验人员管理。
二、安全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复市
(一)有序推进企业复产复工。县内企业复产复工坚持“法人申请、达标受理、现场审核、严格审批”,分类别、分批次、分时段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前,应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
(二)有序开放各类经营场所。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不含配送类)餐饮、个体诊所、游乐场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可以有序复工复市。全县所有药店、加油站、车辆维修场所、农资店、快递物流点和经县防控指挥部审批的商超与农贸市场有序分批开门营业;各通信运营商、水电油气、金融保险等民生相关企业投入运营;对于容易形成聚集和密切接触的、不在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审批有序开放。所有营业场所都要保持通风、经常消毒、控制人数,进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
(三)分级分行业审核监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具体落实“五到位”标准验收和长期监管工作。园区内企业由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外工业企业、城区商贸企业由科技经信局负责,新建、续建项目由县发改局负责,交通类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筑房地产类企业由县住建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类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金融保险类企业由县产业服务中心和县人民银行负责,其他类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乡镇商贸服务业由乡镇指挥部负责。
三、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县域内人员凭湖北健康“绿码”安全有序流动,“红码”“黄码”人员暂不通行。
(二)严格离鄂离县(红安)通道管控。继续对县际、高速公路、火车站出入口实行最严格管控措施。保留觅儿高速卡口、永河高速卡口、太平至新洲卡口、觅儿尚古山卡口、高桥静山庙卡口、上新集大桥卡口、华河秦湾卡口、七里檀树卡口、七里黄麻岭卡口、红安西火车站10个离县卡口。严防疫情输入。
(三)需离县(红安)前往省内其他市州人员,凭湖北健康“绿码”,由县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即时办理电子通行证,经高速公路查验点核码、查证、测温正常后通行。
(四)严格入境控制。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返县(红安)人员持湖北健康“绿码”,用工方或组织方返岗证明,经县界查验点核码、登记、测温后予以通行。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
(五)继续做好城区与乡镇之间的交通管控,保留政务服务中心、郭受九、长渠、光明学校和杏花乡政府5个卡口。
(六)继续分类做好小区管控。无疫社区(村)、小区(塆)解除封闭管理,继续做好测温、登记等防控工作。未达隔离期限的有疫小区、自然塆继续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居民生活物资实行代购、配送服务。全县所有小区、楼栋,继续保留物理隔离,继续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调整。继续加强特殊场所封闭式管理。
所有流动人员,需佩戴口罩、主动亮码、接受测温,到达目的地后主动向社区(村)报备,自觉遵守防疫防控管理有关规定。
四、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一)复工复产企业进入红安运送原材料、产品等外籍车辆,比照运送应急物资车辆绿色通道执行。车辆驾乘人员持有健康绿码和企业有关运输证明通行。
(二)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客运汽车和公交。
五、继续延迟学校开学
县内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持续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县直各包保单位要继续协助小区做好值守、体温监测、困难帮扶等工作。各乡镇(场、处)要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县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等工作部署。复工复产复市的企业、市场主体法人代表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力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2日24时起执行。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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