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文学少年为看小说竟做出这事!》
——粉丝来信·福州站 不专业repo
本来想起个不正经的标题,无奈我这个人真的非常缺乏幽默细胞,所以只能正经地聊聊。仅仅是一些个人的、非常延迟的粉丝来信repo,大家感兴趣的就看看,不感兴趣就划过去。
【预警:极其不专业的私人repo】
为了避免对人物有太多的预设,我虽然了解过FL的剧情,但是没有去看过原版。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对人物有个预设,说实话,有些人物和我预想的样子相差很大(笑)。
因此,就根据我这两天看下来的感受简单写一写repo。但仅仅从我看的卡司和我的个人感受出发,如果有什么感受和您不一致的地方,咱们求同存异就好。同时接受合理讨论和建议,但讨论不一定参加、建议不一定采纳。
先说结论:
置景精致,灯光舞美效果惊艳,有的配合会让人惊叹出声。每首歌都好听,舞蹈的编排配合很恰当,是加分项。整体来说很喜欢。
不过我原先对剧本的了解中,这部剧的灵魂人物应该是海鸣,由他的行为牵引他人命运。但是在我所看的卡司演绎下(粉丝来信·福州站:https://t.cn/A6a9utY9),我所看到的灵魂人物是郑微岚。
因此以下主要围绕着微岚、海鸣、夏光这三个角色展开。
其实标题更适合用《男孩、女孩和永无乡》,原因看到后面会解释。
这个版本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属于郑微岚的、属于文学的、孩子一样的灵魂。因此他的怯实实在在,爱也是直白热烈的爱。
书信里的热情和私底下的痴迷是他,面上不敢多靠近一步的也是他,多单纯的、令人愉悦的孩子的爱。在这样的逻辑之下,他慌不择路地选择构筑一个谎言以维系自己生命中得之不易的爱也是多情有可原的事。
孩子、孩子,这样漏洞百出才是孩子。
这是郑微岚的孩子的灵魂。
不过还是要说,在我看的这一版本卡司中,我能感受到的微岚对海鸣的眷恋,远低于海鸣对微岚——或者说夏光——的依赖(这部分在最后重新解释了一下对比角度)。
第一日就说过一点点我的感受,第二日看下来还是觉得如此。海鸣对夏光的爱其实应该是一种幻想式的不合逻辑的爱,可是我看到的海鸣爱得好理所当然:这让我觉得海鸣是“先认为夏光是女性,而后爱上她”,而不是“爱上她,由自己的取向推导认为对方是女性”。
——在后者的逻辑里面,性别其实是不重要的。可是如果是前者,那么性别相当重要,并且终将庸俗化这种感情。
以至于我在第一日看完以后认为海鸣是一个“绝望的普男”。因为他仅仅能让我感受到他爱夏光这一位女性,她的文学才能是她的附加,而不是爱上文学上的心意相通。
(并且我现在仍旧这么觉得。)
而郭郭版的夏光在我心里非常贴近一个引诱者的形象。强大、掌控欲旺盛而有魅力的缪斯女神。拿着一只苹果,一路引诱海鸣步向死、步向艺术。
当然,我也觉得她在引诱着微岚,可是她到底引诱着微岚到了哪里?我觉得自己并不能定义。我不觉得谎言是错,所以她没引诱他向错。那么是哪?
最后我想她引诱他到永无乡。
在neverland永远做孩子,只有孩子把被爱与不被爱当做大事。
郑微岚就此活在爱的诅咒里。
觉得这是夏光的狡猾:她要活着,或者死也要郑微岚付出代价。
接下来就说说微岚,他也是我看见的我认为的灵魂与核心。
我用孩子形容他,而孩子是我很爱的一个词。
十六岁的是孩子,十九岁的也可以是,孩子在我心里其实指代着一种心理性别的模糊感。作为非二元性别论的支持者,我其实反对将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进行区分,那些都是人类的特质。然而成人不可避免地被驯化,只有孩子才能有这样一片模糊的灵魂。
郑微岚就有这样一个模糊的灵魂。
有湿润的热情和蛊惑人心的细腻落笔,多秀丽的情怀。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笨拙的灵魂,却勾勒出一个神秘危险的夏光,多令人惊叹的才能。
因此微岚与夏光之间的张力,让我觉得远胜于夏光与海鸣的。毕竟那些痴男怨女的戏码早就腻歪,夏光则是一个从作家笔下挣脱的角色。并且她试图去操控那个创造她的人,这样“角色”与“作家”之间的博弈并不多见。
所以看到微岚与夏光的分歧时,脑海里常常盘桓着作者意志与角色意志的话题,不过跟这部剧没什么关系,就是我的思维逸散。
在他们的博弈中,郑微岚——卑怯的天才作家,选择尊重他的角色、他的夏光,让她依照自己的灵魂、走向自己的命运。
连她最后的死其实也是她的命运。
(看的时候我有时会觉得海鸣也是里面的一个角色,主角与作家为了他的生死争执不休。后来觉得他该是读者,迷恋上作家笔下虚构人物的可怜读者。)
(可见海鸣这一角色在我的认知里真的很弱。)
(不过看起来不弱,感觉一个能打微岚十个。)
郑微岚,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单纯。
是男孩也是女孩,他是他自己也是夏光。他是孤独的孩子。我更多觉得他眷恋的并不是谁的爱,他眷恋的是爱本身,而去爱也是一种被他眷恋的爱。
不得不说一句朔真的很适合这样的角色,笨拙清澈、拙稚可爱。
非常触动我的一个细节是在决心坦白自己就是夏光的那一幕,面对刚睡醒的海鸣的时候,他受伤的手一直被他藏在身后。
是孩子啊孩子。
伤也要藏起来的小孩子。
同时综合以上的这些在前期演绎中建立的认知,微岚最后的挣扎我感受到的是“孩子的纯真善良”与“孩子对爱的不择手段”之间的挣扎。
当然其中很大原因也是由于海鸣这个角色的“弱”,他接不住那么浓烈的感情,因此我能感受到的这份挣扎是出自于微岚自身的真善美,而不是为了海鸣。
因此在最后“我的爱慕之心只属于信件另一头的你”这部分,他们之间的情感张力也让我觉得比较弱,甚至海鸣视角的这句话让我感受不到什么爱,而是一种成人对孩子的宽慰。
当微岚在唱起“我的春天在今天说再见”时,他仍旧是那个孩子,仍旧“沉溺于爱的各种形态里”。
而孩子的爱不具有形态,爱仅仅作为爱存在。
是郑微岚和爱的故事。
我看到的,是孩子和永无乡。
(可以看到一个非常仓促的收尾,因为太晚开始写很多之前想到的东西都忘记了。总之,以上。)
前面似乎有所歧义,因此再补充一点:
在这次的这篇repo中、在这两组人物(微岚对海鸣、海鸣与微岚/夏光)之间的感情对比里面,其实更多的我在比较的是这种感情在我心中可被信任的程度。
也就是更多的是指我在心中认为这个被爱慕的一方或被依赖的一方是否承接得起对方的感情以及对方的浓度。
因此,之所以我说我能感受到的微岚对海鸣的眷恋低于海鸣对微岚的依赖,是由于我认为这一版本的海鸣没有那么完整强大的、能够承接住微岚所表达出强烈情感的人物形象。
微岚/夏光,作为海鸣幻想的承接对象,TA的人物形象是可以让我信服的。
而在这样的关系之中,其实可以感受到微岚/夏光的人物是高于海鸣的,也就是像我前文所说的一样:海鸣这个角色太弱了,他像是唯一一个普通人。
因此我会产生“我能感受到的微岚对海鸣的眷恋,远低于海鸣对微岚——或者说夏光——的依赖”这样的结论。
——粉丝来信·福州站 不专业repo
本来想起个不正经的标题,无奈我这个人真的非常缺乏幽默细胞,所以只能正经地聊聊。仅仅是一些个人的、非常延迟的粉丝来信repo,大家感兴趣的就看看,不感兴趣就划过去。
【预警:极其不专业的私人repo】
为了避免对人物有太多的预设,我虽然了解过FL的剧情,但是没有去看过原版。然而还是不可避免地对人物有个预设,说实话,有些人物和我预想的样子相差很大(笑)。
因此,就根据我这两天看下来的感受简单写一写repo。但仅仅从我看的卡司和我的个人感受出发,如果有什么感受和您不一致的地方,咱们求同存异就好。同时接受合理讨论和建议,但讨论不一定参加、建议不一定采纳。
先说结论:
置景精致,灯光舞美效果惊艳,有的配合会让人惊叹出声。每首歌都好听,舞蹈的编排配合很恰当,是加分项。整体来说很喜欢。
不过我原先对剧本的了解中,这部剧的灵魂人物应该是海鸣,由他的行为牵引他人命运。但是在我所看的卡司演绎下(粉丝来信·福州站:https://t.cn/A6a9utY9),我所看到的灵魂人物是郑微岚。
因此以下主要围绕着微岚、海鸣、夏光这三个角色展开。
其实标题更适合用《男孩、女孩和永无乡》,原因看到后面会解释。
这个版本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属于郑微岚的、属于文学的、孩子一样的灵魂。因此他的怯实实在在,爱也是直白热烈的爱。
书信里的热情和私底下的痴迷是他,面上不敢多靠近一步的也是他,多单纯的、令人愉悦的孩子的爱。在这样的逻辑之下,他慌不择路地选择构筑一个谎言以维系自己生命中得之不易的爱也是多情有可原的事。
孩子、孩子,这样漏洞百出才是孩子。
这是郑微岚的孩子的灵魂。
不过还是要说,在我看的这一版本卡司中,我能感受到的微岚对海鸣的眷恋,远低于海鸣对微岚——或者说夏光——的依赖(这部分在最后重新解释了一下对比角度)。
第一日就说过一点点我的感受,第二日看下来还是觉得如此。海鸣对夏光的爱其实应该是一种幻想式的不合逻辑的爱,可是我看到的海鸣爱得好理所当然:这让我觉得海鸣是“先认为夏光是女性,而后爱上她”,而不是“爱上她,由自己的取向推导认为对方是女性”。
——在后者的逻辑里面,性别其实是不重要的。可是如果是前者,那么性别相当重要,并且终将庸俗化这种感情。
以至于我在第一日看完以后认为海鸣是一个“绝望的普男”。因为他仅仅能让我感受到他爱夏光这一位女性,她的文学才能是她的附加,而不是爱上文学上的心意相通。
(并且我现在仍旧这么觉得。)
而郭郭版的夏光在我心里非常贴近一个引诱者的形象。强大、掌控欲旺盛而有魅力的缪斯女神。拿着一只苹果,一路引诱海鸣步向死、步向艺术。
当然,我也觉得她在引诱着微岚,可是她到底引诱着微岚到了哪里?我觉得自己并不能定义。我不觉得谎言是错,所以她没引诱他向错。那么是哪?
最后我想她引诱他到永无乡。
在neverland永远做孩子,只有孩子把被爱与不被爱当做大事。
郑微岚就此活在爱的诅咒里。
觉得这是夏光的狡猾:她要活着,或者死也要郑微岚付出代价。
接下来就说说微岚,他也是我看见的我认为的灵魂与核心。
我用孩子形容他,而孩子是我很爱的一个词。
十六岁的是孩子,十九岁的也可以是,孩子在我心里其实指代着一种心理性别的模糊感。作为非二元性别论的支持者,我其实反对将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进行区分,那些都是人类的特质。然而成人不可避免地被驯化,只有孩子才能有这样一片模糊的灵魂。
郑微岚就有这样一个模糊的灵魂。
有湿润的热情和蛊惑人心的细腻落笔,多秀丽的情怀。就是这样一个单纯笨拙的灵魂,却勾勒出一个神秘危险的夏光,多令人惊叹的才能。
因此微岚与夏光之间的张力,让我觉得远胜于夏光与海鸣的。毕竟那些痴男怨女的戏码早就腻歪,夏光则是一个从作家笔下挣脱的角色。并且她试图去操控那个创造她的人,这样“角色”与“作家”之间的博弈并不多见。
所以看到微岚与夏光的分歧时,脑海里常常盘桓着作者意志与角色意志的话题,不过跟这部剧没什么关系,就是我的思维逸散。
在他们的博弈中,郑微岚——卑怯的天才作家,选择尊重他的角色、他的夏光,让她依照自己的灵魂、走向自己的命运。
连她最后的死其实也是她的命运。
(看的时候我有时会觉得海鸣也是里面的一个角色,主角与作家为了他的生死争执不休。后来觉得他该是读者,迷恋上作家笔下虚构人物的可怜读者。)
(可见海鸣这一角色在我的认知里真的很弱。)
(不过看起来不弱,感觉一个能打微岚十个。)
郑微岚,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单纯。
是男孩也是女孩,他是他自己也是夏光。他是孤独的孩子。我更多觉得他眷恋的并不是谁的爱,他眷恋的是爱本身,而去爱也是一种被他眷恋的爱。
不得不说一句朔真的很适合这样的角色,笨拙清澈、拙稚可爱。
非常触动我的一个细节是在决心坦白自己就是夏光的那一幕,面对刚睡醒的海鸣的时候,他受伤的手一直被他藏在身后。
是孩子啊孩子。
伤也要藏起来的小孩子。
同时综合以上的这些在前期演绎中建立的认知,微岚最后的挣扎我感受到的是“孩子的纯真善良”与“孩子对爱的不择手段”之间的挣扎。
当然其中很大原因也是由于海鸣这个角色的“弱”,他接不住那么浓烈的感情,因此我能感受到的这份挣扎是出自于微岚自身的真善美,而不是为了海鸣。
因此在最后“我的爱慕之心只属于信件另一头的你”这部分,他们之间的情感张力也让我觉得比较弱,甚至海鸣视角的这句话让我感受不到什么爱,而是一种成人对孩子的宽慰。
当微岚在唱起“我的春天在今天说再见”时,他仍旧是那个孩子,仍旧“沉溺于爱的各种形态里”。
而孩子的爱不具有形态,爱仅仅作为爱存在。
是郑微岚和爱的故事。
我看到的,是孩子和永无乡。
(可以看到一个非常仓促的收尾,因为太晚开始写很多之前想到的东西都忘记了。总之,以上。)
前面似乎有所歧义,因此再补充一点:
在这次的这篇repo中、在这两组人物(微岚对海鸣、海鸣与微岚/夏光)之间的感情对比里面,其实更多的我在比较的是这种感情在我心中可被信任的程度。
也就是更多的是指我在心中认为这个被爱慕的一方或被依赖的一方是否承接得起对方的感情以及对方的浓度。
因此,之所以我说我能感受到的微岚对海鸣的眷恋低于海鸣对微岚的依赖,是由于我认为这一版本的海鸣没有那么完整强大的、能够承接住微岚所表达出强烈情感的人物形象。
微岚/夏光,作为海鸣幻想的承接对象,TA的人物形象是可以让我信服的。
而在这样的关系之中,其实可以感受到微岚/夏光的人物是高于海鸣的,也就是像我前文所说的一样:海鸣这个角色太弱了,他像是唯一一个普通人。
因此我会产生“我能感受到的微岚对海鸣的眷恋,远低于海鸣对微岚——或者说夏光——的依赖”这样的结论。
受人尊敬的作家冯骥才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文化乱象。文化一旦沾上铜臭味,文化就变质了。文化是精神食粮,是软实力,不是小问题。读完这篇文章,我身受感同,现转发给博友们,让我们一起分享好文章。
冯骥才:别再糟蹋我们的文化了
我们必需正视:一种文化上自我糟蹋的潮流正在所向披靡。
我们悠久历史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尤其那些最驰名、最响亮、最惹眼、最具影响的——从名城、名镇、名街、名人、名著,到名人死后的墓室和名著里出名的主人公,乃至列入国家名录的各类各种文化遗产等等,都在被浓妆艳抹,重新包装,甚至拆卸重组,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挤眉弄眼,招摇于市。
那些在“城改”中残剩无多的历史街区,忽然被聪明地发现,它们竟是一种天赐的旅游资源。已经拆掉的无法复原,没拆的虽然不再拆了,但也难逃厄运——全被开发成商业风情街——实际上是风情商业街。
更糟糕的是被世人称作“最后的精神家园”的古村古镇,正在被“腾笼换鸟”,迁走原住民,然后大举招商,一个个被改造成各类商铺、旅店、农家乐、茶社和咖啡屋混成一团的“游客的天堂”;在这天堂里连一间见证历史的“博物馆”也没有,导游讲的故事传说不少是为吸引游人而编造的伪民间故事。
至于各种名人故居,大都是找来一些与其主人毫不相干的红木家具、老瓶老壶、文房四宝,三流字画,不伦不类地摆一摆,好歹布置个模样;没人拿名人的人当回事,只拿名人的名当回事。还有那种原本安慰心灵的寺庙,无一例外全成了世俗的闹市。至于种种文化遗产,更是这种热热闹闹重新“打造”的对象。其中的历史的内涵、文化的意蕴、本土气质和个中独特的精神跑到哪去了?没人管也没人问。
有人说旅游原本就是走马观花的快餐文化,用不着太认真。那么,就再看看我们影视中的历史文化吧。
我们的历史名人只要跑到银幕和荧屏上,不论明君重臣,还是才子佳人,大都多了一身好功夫,动不动大打出手,甚至背剑上房。他们好像都活在时光隧道里。虽然身着古装,发型和配带却像时尚名模;没有切确的朝代与地域,一切衣食住行的道具、物品和礼俗全是胡编乱造;有个老样子就行,或者愈怪愈好,历史在这里只是借用一下的名义,一个空袋子,任什么乱七八糟、炫人耳目的东西都往里边塞。
一边是真实的历史被抽空内涵,只留下躯壳,再滥加改造;一边是荒诞不经和无中生有的伪造——这便是当今国人眼中的历史文化。
经过这样的粗鄙化的打造,在人们眼里,古村古镇无非是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名人故居不过是名人在世时住过的几间屋子,庙宇都是烧香叩头却不知灵验不灵验的地方,历史上的人物全有几招花拳绣腿,全离不开男欢女爱,全不正经;没有庄重感、神圣感、厚重感、甚至美感。我们不是把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挂在嘴边吗?如今国人从哪里能够感知这种博大精深?只能去一座城市才有一个的博物馆吗?
文化不精不深,怎样可能“做大做强”?真正强大的文化一定又精又深。比如唐诗宋词、维也纳的音乐、俄罗斯文学和美国电影。只有在精深的文化中,才会有大作品和大家的出现,社会文明才能整体地提高。
问题是当下这种鄙俗化的潮流,这种放肆的粗制滥造,这种充满谬误、以假乱真的伪文化,正在使我们的文化变得粗浅、轻薄、空洞、可笑、庸俗,甚至徒有虚名,一边有害公众的文化情怀和历史观,一边伤及中华文化的纯正及其传承。我相信,在这样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很难对自己文化心怀挚爱与虔敬。
如果我们不再深爱和敬重自己的文化,再伟大的文化不也要名存实亡?到底什么动机与力量使这种潮流正在变本加厉?我想应当一句话戳穿,即以文化谋利。为了赚钱发财,为了GDP。
任何事物进入市场,就不免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不免依照消费需求和商业利益调整自己。但调整是科学调整,不能扭曲甚至破坏自己去换取经济利益,就像自然资源的开发不能破坏生态。
文化更具特殊性。因为文化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精神功能。它直接影响着社会文明与全民素质。不能为了畅销、热销、票房、上座率和收视率成倍增长,为了市场人气攀升,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和“疯狂的GDP”,而放弃文化固有的精神的准则。即文明的、知识的、道德的、真善美的准则。这准则也是文化的尊严,这尊严一旦被践踏被玷污,文化也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因为被糟蹋的文化反过来一定还会糟蹋人的精神。
由此说,问题真正的要害——不是拿文化赚钱,而是糟蹋文化来赚钱。还有比这样赚钱更无知、更野蛮吗?
当社会文明素质上升时,愈美好的东西愈有市场;当社会文明素质低下时,愈鄙俗的东西愈有市场。为什么我们为赢得市场和收视率就去迁就低俗,甚至不惜糟蹋我们的文化?
我们是否听到我们的文化正在呼叫:不要糟蹋自己的文化了!
任何有文化良心的人,都不能回避这个声音。
冯骥才:别再糟蹋我们的文化了
我们必需正视:一种文化上自我糟蹋的潮流正在所向披靡。
我们悠久历史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尤其那些最驰名、最响亮、最惹眼、最具影响的——从名城、名镇、名街、名人、名著,到名人死后的墓室和名著里出名的主人公,乃至列入国家名录的各类各种文化遗产等等,都在被浓妆艳抹,重新包装,甚至拆卸重组,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挤眉弄眼,招摇于市。
那些在“城改”中残剩无多的历史街区,忽然被聪明地发现,它们竟是一种天赐的旅游资源。已经拆掉的无法复原,没拆的虽然不再拆了,但也难逃厄运——全被开发成商业风情街——实际上是风情商业街。
更糟糕的是被世人称作“最后的精神家园”的古村古镇,正在被“腾笼换鸟”,迁走原住民,然后大举招商,一个个被改造成各类商铺、旅店、农家乐、茶社和咖啡屋混成一团的“游客的天堂”;在这天堂里连一间见证历史的“博物馆”也没有,导游讲的故事传说不少是为吸引游人而编造的伪民间故事。
至于各种名人故居,大都是找来一些与其主人毫不相干的红木家具、老瓶老壶、文房四宝,三流字画,不伦不类地摆一摆,好歹布置个模样;没人拿名人的人当回事,只拿名人的名当回事。还有那种原本安慰心灵的寺庙,无一例外全成了世俗的闹市。至于种种文化遗产,更是这种热热闹闹重新“打造”的对象。其中的历史的内涵、文化的意蕴、本土气质和个中独特的精神跑到哪去了?没人管也没人问。
有人说旅游原本就是走马观花的快餐文化,用不着太认真。那么,就再看看我们影视中的历史文化吧。
我们的历史名人只要跑到银幕和荧屏上,不论明君重臣,还是才子佳人,大都多了一身好功夫,动不动大打出手,甚至背剑上房。他们好像都活在时光隧道里。虽然身着古装,发型和配带却像时尚名模;没有切确的朝代与地域,一切衣食住行的道具、物品和礼俗全是胡编乱造;有个老样子就行,或者愈怪愈好,历史在这里只是借用一下的名义,一个空袋子,任什么乱七八糟、炫人耳目的东西都往里边塞。
一边是真实的历史被抽空内涵,只留下躯壳,再滥加改造;一边是荒诞不经和无中生有的伪造——这便是当今国人眼中的历史文化。
经过这样的粗鄙化的打造,在人们眼里,古村古镇无非是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名人故居不过是名人在世时住过的几间屋子,庙宇都是烧香叩头却不知灵验不灵验的地方,历史上的人物全有几招花拳绣腿,全离不开男欢女爱,全不正经;没有庄重感、神圣感、厚重感、甚至美感。我们不是把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挂在嘴边吗?如今国人从哪里能够感知这种博大精深?只能去一座城市才有一个的博物馆吗?
文化不精不深,怎样可能“做大做强”?真正强大的文化一定又精又深。比如唐诗宋词、维也纳的音乐、俄罗斯文学和美国电影。只有在精深的文化中,才会有大作品和大家的出现,社会文明才能整体地提高。
问题是当下这种鄙俗化的潮流,这种放肆的粗制滥造,这种充满谬误、以假乱真的伪文化,正在使我们的文化变得粗浅、轻薄、空洞、可笑、庸俗,甚至徒有虚名,一边有害公众的文化情怀和历史观,一边伤及中华文化的纯正及其传承。我相信,在这样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很难对自己文化心怀挚爱与虔敬。
如果我们不再深爱和敬重自己的文化,再伟大的文化不也要名存实亡?到底什么动机与力量使这种潮流正在变本加厉?我想应当一句话戳穿,即以文化谋利。为了赚钱发财,为了GDP。
任何事物进入市场,就不免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不免依照消费需求和商业利益调整自己。但调整是科学调整,不能扭曲甚至破坏自己去换取经济利益,就像自然资源的开发不能破坏生态。
文化更具特殊性。因为文化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精神功能。它直接影响着社会文明与全民素质。不能为了畅销、热销、票房、上座率和收视率成倍增长,为了市场人气攀升,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和“疯狂的GDP”,而放弃文化固有的精神的准则。即文明的、知识的、道德的、真善美的准则。这准则也是文化的尊严,这尊严一旦被践踏被玷污,文化也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因为被糟蹋的文化反过来一定还会糟蹋人的精神。
由此说,问题真正的要害——不是拿文化赚钱,而是糟蹋文化来赚钱。还有比这样赚钱更无知、更野蛮吗?
当社会文明素质上升时,愈美好的东西愈有市场;当社会文明素质低下时,愈鄙俗的东西愈有市场。为什么我们为赢得市场和收视率就去迁就低俗,甚至不惜糟蹋我们的文化?
我们是否听到我们的文化正在呼叫:不要糟蹋自己的文化了!
任何有文化良心的人,都不能回避这个声音。
303【投稿】
是这样的:
班上有一位同学,为了他那所谓的虚荣心,肆意盗取其他画师的作品/oc,并谎称为“自己画的oc”“自己画的稿子”发在朋友圈上。
更荒谬的是,这位同学盗取的作品 还不是出于同一位画师之手,而是很多不同画师,每张图的绘画风格差异之大,足以明显判断出——这些图全部都是盗的。但想必是也出于面子原因,同学们并没有道破他编织的幼儿园把戏
但可笑的是,这位同学依旧活在他的那小世界里,乐此不疲的,一次又一次的进行盗图
之前这位同学盗的都是网图,百度识图 一识就能识出的那种。但近来好几次,似乎“精明”了一点点,百度识图无法识别出图片的来源,我推测这些图片是从一些其他平台上,别人发的动态里存的
这种盗取他人作品、并谎称是自绘以此获得虚荣感与满足感,这一侵权行为是万分恶劣与素质低下!这一行为就应该受到打击
所以想麻烦一下,请问是否有人知道以下图片的原画师、出处?如果有的话则感激不尽…!!
是这样的:
班上有一位同学,为了他那所谓的虚荣心,肆意盗取其他画师的作品/oc,并谎称为“自己画的oc”“自己画的稿子”发在朋友圈上。
更荒谬的是,这位同学盗取的作品 还不是出于同一位画师之手,而是很多不同画师,每张图的绘画风格差异之大,足以明显判断出——这些图全部都是盗的。但想必是也出于面子原因,同学们并没有道破他编织的幼儿园把戏
但可笑的是,这位同学依旧活在他的那小世界里,乐此不疲的,一次又一次的进行盗图
之前这位同学盗的都是网图,百度识图 一识就能识出的那种。但近来好几次,似乎“精明”了一点点,百度识图无法识别出图片的来源,我推测这些图片是从一些其他平台上,别人发的动态里存的
这种盗取他人作品、并谎称是自绘以此获得虚荣感与满足感,这一侵权行为是万分恶劣与素质低下!这一行为就应该受到打击
所以想麻烦一下,请问是否有人知道以下图片的原画师、出处?如果有的话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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