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第380天##脂砚斋评石头记##第三回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宝玉见黛玉的第一句话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脂批:疯话。与黛玉同心,却是两样笔墨。观此则知玉卿心中,有则说出,一毫宿滞皆无。/世人得遇相好者,每曰一见如故,与此一意。(写宝玉亦是写黛玉,前文黛玉见宝玉,心想:“好生奇怪,到像在那里见过的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二人虽初见,已然心意相通,红尘中知己莫过于此,况且还有数年的耳鬓厮磨,自然是彼此眼中心中的唯一。)
第二句话,宝玉问黛玉:“妹妹可曾读书?”——脂批:自己不读书,却问到人。妙!(吐槽太犀利了!)
黛玉答不曾读,宝玉肯定不信,否则又怎么会赠字颦颦呢。——脂批:黛玉泪因宝玉,而宝玉赠曰颦颦,初见时亦已定盟矣。
《礼记·曲礼上》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称“及笄”,可以盘发结笄,要还取一个"字",举行完笄礼,就可以出嫁了。
按理来说,黛玉尚年幼,且就算要取字,也应当是自家长辈来取,这里曹公特意让宝玉赠字颦颦,应该正如脂砚斋所言“初见已定盟矣!”
宝玉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脂批:奇极,怪极,痴极,愚极!
黛玉忖度:因他有故问我也有无。——脂批:奇之至,怪之至,又忽将黛玉亦写成一极痴女子,观此初会二人之心,则可知以后之事矣。
(宝黛之痴心,初见即显露,曹公开篇便告诉读者以后之事,即使有金玉良缘,也与这一片痴情无干)
宝玉摔玉一节,写了宝玉之痴狂,贾母之心疼,脂砚斋说是为了“下种在黛玉心里,则下文写黛玉之近宝玉之由”,的确如此,想林妹妹从小父母疼爱呵护,何曾见过这样撒泼发疯的人物,这第一印象真是难得。
贾母用一番话哄好宝玉。——脂批:不是冤家不聚头,第一场也。(下文还有好几场,只是要到二十九回贾母说出口,两个小冤家才心领神会呢!)
贾母安排黛玉住在碧纱厨里,宝玉睡在碧纱厨外。自此,宝黛开始了同吃同住的幸福生活,一起玩乐,一起成长,还有祖母的宠爱,真是无忧无虑!
贾母最疼爱的人就是宝黛了,别的不说,全府中只有他们二人的丫鬟是贾母专门安排的。
红楼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深意,丫鬟的名字都随主人:贾母的丫鬟叫鹦哥、鸳鸯/珍珠、琥珀;前者跟了黛玉和宝玉后分别改名叫紫娟和袭人,都是二人身边最重要的人。
书中特写袭人,是贾母溺爱宝玉,见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才与了宝玉。并言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脂批:世人有职任的,能如袭人,则天下幸甚。(肯定居多,贾母看中的人,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至于如何评价袭人,当就事论事,还要结合时代处境等等,才算公允,不能像有些人直接定罪:说袭人就是“袭击人”之意,认为其心机深沉,全无是处)
当晚,黛玉因宝玉摔玉而哭泣。——脂批: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该多少?/我也心疼,岂独颦颦。/所谓宝玉知己,全用体贴工夫。
袭人劝黛玉不要多心伤感。——脂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袭人要拿玉来给黛玉看,黛玉言夜深不必麻烦。”——脂批: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
(宝黛二人,已是知己,体贴关心自不必言)
此回结尾,说起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事,为下文薛家进京做铺垫。
虽然,文中说的是“次日起来”,但此时距离黛玉进府应该已经过了五年左右,宝黛已经十二三岁了。
红楼中的时间前后矛盾之处很多,有些还是曹公有意模糊,后文介绍薛家有提到薛蟠十五,宝钗十三,依此推断,宝黛绝不可能还是六七岁的小孩子;还有宝玉向黛玉剖白心迹的时候也说过二人自小一起长大,疏不间亲等语……
所以,“次日”绝不是第二天,只是曹公略过了这五年多的内容,留待读者自己领会。
——脂批: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是的,黛玉对宝玉只有爱,没有怨)
(第三回完)
宝玉见黛玉的第一句话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脂批:疯话。与黛玉同心,却是两样笔墨。观此则知玉卿心中,有则说出,一毫宿滞皆无。/世人得遇相好者,每曰一见如故,与此一意。(写宝玉亦是写黛玉,前文黛玉见宝玉,心想:“好生奇怪,到像在那里见过的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二人虽初见,已然心意相通,红尘中知己莫过于此,况且还有数年的耳鬓厮磨,自然是彼此眼中心中的唯一。)
第二句话,宝玉问黛玉:“妹妹可曾读书?”——脂批:自己不读书,却问到人。妙!(吐槽太犀利了!)
黛玉答不曾读,宝玉肯定不信,否则又怎么会赠字颦颦呢。——脂批:黛玉泪因宝玉,而宝玉赠曰颦颦,初见时亦已定盟矣。
《礼记·曲礼上》说:"女子许嫁,笄而字。"——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称“及笄”,可以盘发结笄,要还取一个"字",举行完笄礼,就可以出嫁了。
按理来说,黛玉尚年幼,且就算要取字,也应当是自家长辈来取,这里曹公特意让宝玉赠字颦颦,应该正如脂砚斋所言“初见已定盟矣!”
宝玉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脂批:奇极,怪极,痴极,愚极!
黛玉忖度:因他有故问我也有无。——脂批:奇之至,怪之至,又忽将黛玉亦写成一极痴女子,观此初会二人之心,则可知以后之事矣。
(宝黛之痴心,初见即显露,曹公开篇便告诉读者以后之事,即使有金玉良缘,也与这一片痴情无干)
宝玉摔玉一节,写了宝玉之痴狂,贾母之心疼,脂砚斋说是为了“下种在黛玉心里,则下文写黛玉之近宝玉之由”,的确如此,想林妹妹从小父母疼爱呵护,何曾见过这样撒泼发疯的人物,这第一印象真是难得。
贾母用一番话哄好宝玉。——脂批:不是冤家不聚头,第一场也。(下文还有好几场,只是要到二十九回贾母说出口,两个小冤家才心领神会呢!)
贾母安排黛玉住在碧纱厨里,宝玉睡在碧纱厨外。自此,宝黛开始了同吃同住的幸福生活,一起玩乐,一起成长,还有祖母的宠爱,真是无忧无虑!
贾母最疼爱的人就是宝黛了,别的不说,全府中只有他们二人的丫鬟是贾母专门安排的。
红楼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深意,丫鬟的名字都随主人:贾母的丫鬟叫鹦哥、鸳鸯/珍珠、琥珀;前者跟了黛玉和宝玉后分别改名叫紫娟和袭人,都是二人身边最重要的人。
书中特写袭人,是贾母溺爱宝玉,见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才与了宝玉。并言袭人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脂批:世人有职任的,能如袭人,则天下幸甚。(肯定居多,贾母看中的人,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至于如何评价袭人,当就事论事,还要结合时代处境等等,才算公允,不能像有些人直接定罪:说袭人就是“袭击人”之意,认为其心机深沉,全无是处)
当晚,黛玉因宝玉摔玉而哭泣。——脂批:这是第一次算还,不知下剩还该多少?/我也心疼,岂独颦颦。/所谓宝玉知己,全用体贴工夫。
袭人劝黛玉不要多心伤感。——脂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袭人要拿玉来给黛玉看,黛玉言夜深不必麻烦。”——脂批: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遇知己替他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
(宝黛二人,已是知己,体贴关心自不必言)
此回结尾,说起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之事,为下文薛家进京做铺垫。
虽然,文中说的是“次日起来”,但此时距离黛玉进府应该已经过了五年左右,宝黛已经十二三岁了。
红楼中的时间前后矛盾之处很多,有些还是曹公有意模糊,后文介绍薛家有提到薛蟠十五,宝钗十三,依此推断,宝黛绝不可能还是六七岁的小孩子;还有宝玉向黛玉剖白心迹的时候也说过二人自小一起长大,疏不间亲等语……
所以,“次日”绝不是第二天,只是曹公略过了这五年多的内容,留待读者自己领会。
——脂批: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是的,黛玉对宝玉只有爱,没有怨)
(第三回完)
老有一个小区物业给我打电话 说我是业主balabala 也不是讹钱催物业费 是真的有问题要解决甚至出于爱心那种 我和物业也耐心沟通过 物业也认真回答 楼盘开盘在我使用这个号码之后 排除号码前主人是业主可能性 总之超级持之以恒 陆陆续续打了半年多(截图非全部
那总不能有人偷偷背着我
给我买了个房子吧??????
那总不能有人偷偷背着我
给我买了个房子吧??????
与其说是楚门的世界,更像组织这场直播的导演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是所谓的创造者,他至高无上并且力通天日,他操控一切,也收割巨利。从某种程度上他像一个神经质的人,他将自己对生命的想象和对世界的期望投射到楚门以及楚门被困的世界中,也是对自己对现实世界的一种放弃,这个世界代表着他在现实世界中缺失的力量的投射。他看起来操控全局,掌握了桃源岛上的一举一动,但是事实上他对这个自制世界偏颇的追求已经使他的行动成为了自己的主人。可以说人在非理性情感的支配下,成为某种追求的仆人以后,他就成为了自己的陌生人,他的行为不是他自己的行为,而是从他自身分离出去的力量在背后驱使他这样做。这也让我想起弗洛姆谈论的异化概念:异化的人他被自己的行为所统治,被自己的活动所压迫。虽然还具备感知与常识,也能正常地做具体的事,但是他感受自己和他人都是以物的方式。如果说“偶像代表着以异己形式呈现的人自身的生命力”,楚门的世界里的楚门就是现实世界里的导演。他对楚门的所作所为其实并没有把楚门当做一个现实的人来看待,也没有感到自己也是一个现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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