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江西构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妇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此举旨在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加强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个出台这一通知的省份。另据介绍,对照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出台的通知,江西省此次在具体要求上有不少突破,其中明确提出,构建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该省出台的通知重申和强化了国家层面通知的要求,提出了目标任务。具体包括,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落实妇女儿童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促进制度完善,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而在新的突破方面则包括——
建立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原则上不得延长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在作出实体性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向同级妇联组织反馈;
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妇联移送的线索或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尤其是量刑畸轻的案件,要依法抗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案件听证及矛盾化解工作;
联合报告制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对一些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问题,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可以联合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调研分析,对重大案件及时会商,联合开展与公安、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强制报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方面形成制度机制;
典型案件发布机制。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在保障被害人隐私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发布本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并及时向同级妇联组织通报;
检察院和妇联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检查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法治宣讲深度。妇联借助组织网络优势,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儿童主任和村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发挥女法协、宣讲团、志愿者等团队力量,提升法治宣讲广度。(温肖霞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刘旭)
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该省出台的通知重申和强化了国家层面通知的要求,提出了目标任务。具体包括,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落实妇女儿童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促进制度完善,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而在新的突破方面则包括——
建立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原则上不得延长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在作出实体性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向同级妇联组织反馈;
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妇联移送的线索或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尤其是量刑畸轻的案件,要依法抗诉;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案件听证及矛盾化解工作;
联合报告制度。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对一些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的问题,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可以联合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
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突出问题、疑难问题调研分析,对重大案件及时会商,联合开展与公安、教育、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强制报告、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方面形成制度机制;
典型案件发布机制。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在保障被害人隐私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发布本地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并及时向同级妇联组织通报;
检察院和妇联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检查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法治宣讲深度。妇联借助组织网络优势,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儿童主任和村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发挥女法协、宣讲团、志愿者等团队力量,提升法治宣讲广度。(温肖霞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刘旭)
#最高检权威发布#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熊德超决定逮捕】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颍上县委原书记熊德超(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德超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检权威发布#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庄浩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玉林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庄浩(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庄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庄浩,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庄浩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玉林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庄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庄浩,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庄浩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玉林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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