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桥真的要坐牢吗?
首先这不是标题党,因为谭桥做的事的确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不过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谭桥是谁,所以简单做一个介绍。
《谭谈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05-2018年推出的一档交通宣传节目,主持人就是当时在成都交管局任职的谭桥,因为这档节目不仅是宣传交通法规,而且还让网友们看到了许多人生百态而受到了热捧。
说到这再介绍一下谭桥这个人,谭桥1972年出生,成都人,1989年职高毕业,1990年当兵,因为训练太苦所以申请去养猪,当兵三年后退伍做了临时工,1995年做基建在贵州安装电话机,后来听说成都招交警就去了,没想到真的考上了交警。2005年因为《谭谈交通》火了起来,但是2018年节目停播,2021年谭桥辞职,去了四川电视台做主持人。至于他结了三次婚,第三次找了个小自己21岁的老婆,这些毕竟是别人的私事也就不多说了。(以上资料获取网址为https://t.cn/A6aCE5ae)
根据谭桥本人在微博上的爆料,以下是微博原文:“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好吧,我并没有吃惊)。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你们的谭sir我最后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真是好手段。算了,还是去看部经典电视剧吧,挺精彩的。”
看了这段话之后感觉挺遗憾的,一是遗憾一个在2021年就已经辞职的人,在2022年还自称自己是“谭sir”,而且还是“你们的谭sir”,不知道询问过网友的同意没有。二是遗憾这个谭sir可能真的是不懂法。三是遗憾这篇微博竟然有20多万人点赞,留言大都是:“支持谭sir维权!”“请罗翔老师来维权!”“看着鸟公司的诉讼记录,看来是专门诉讼赚钱的。”看了这些评论,只能说中国的法治建设至少是在普法这一块上真是任重道远。
我们在一开始就说了,《谭桥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制作的一档交通普法类节目,谭桥只是作为成都交管局配合电视台做了这档节目的主持人,不论这档节目因为什么而火爆,这档节目的著作权属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而不属于成都交管局更不属于谭桥本人。
就好像央视的白岩松不能说《新闻周刊》的著作权属于自己,撒贝宁也不能说《今日说法》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尽管主持人对一档节目是否受欢迎的确可以起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除非有特别约定,节目本身的权属和主持人无关。
一个获得授权的主体被网友骂“无良公司”“碰瓷公司”“资本运作”,一个没有获得授权的个人上传作品却被网友报以同情和支持,可能真的有部分网友就是喜欢谭桥幽默风趣的主持风格而喜欢上了这档节目,但是请不要把个人的喜欢与否作为评判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依据。毕竟如果某一天当你真的遇到了官司,你肯定希望法官能够依法判决,而不希望法官用是否“喜欢”一方当事人的标准决定你能否胜诉。
谭桥应该赔偿多少?
谭桥在微博里说“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如果权利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就有数千万,那么不好意思谭sir就应该赔偿数千万。如果权利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或者谭桥的获利有数千万,那么最后可能就是按照五百万以下的法定赔偿进行适当判决。
谭桥要坐牢吗?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非法获利三万就是数额较大,可以判三年,非法获利十五万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以判十年。如果谭桥真的没有获利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吗?当然可能。这种情况就看传播的数量和点击量了,传播作品超过五百个,或者点击量超过五万,就足够判三年了。
那些利用别人的电影、电视剧或者作品来进行二次创作的UP主们,这些话其实也是说给你们的,防范于未然比被立案了再去想办法要好得多。
如果我们都不尊重创新,不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维权,任凭权利人的著作权被非法使用,那么最后就会变成没有人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创新,那么我们社会就会缺少创新动力,最后受损的将会是所有国人的利益。
最后还是想多说一句,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做守法的表率,而不应该是利用不明真相网友的喜欢、同情,更不应该去卖惨博眼球,引起舆论的关注,妄图去影响法制的天平。
要知道手持利剑与天平的正义女神是蒙眼闭目的,祂看不到违法者的精彩表演,更不会因为一个违法行为的人数多了就判定为合法,正义之剑终将会斩下,或早或晚。
首先这不是标题党,因为谭桥做的事的确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刑律,不过很多人可能还不知道谭桥是谁,所以简单做一个介绍。
《谭谈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05-2018年推出的一档交通宣传节目,主持人就是当时在成都交管局任职的谭桥,因为这档节目不仅是宣传交通法规,而且还让网友们看到了许多人生百态而受到了热捧。
说到这再介绍一下谭桥这个人,谭桥1972年出生,成都人,1989年职高毕业,1990年当兵,因为训练太苦所以申请去养猪,当兵三年后退伍做了临时工,1995年做基建在贵州安装电话机,后来听说成都招交警就去了,没想到真的考上了交警。2005年因为《谭谈交通》火了起来,但是2018年节目停播,2021年谭桥辞职,去了四川电视台做主持人。至于他结了三次婚,第三次找了个小自己21岁的老婆,这些毕竟是别人的私事也就不多说了。(以上资料获取网址为https://t.cn/A6aCE5ae)
根据谭桥本人在微博上的爆料,以下是微博原文:“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好吧,我并没有吃惊)。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你们的谭sir我最后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真是好手段。算了,还是去看部经典电视剧吧,挺精彩的。”
看了这段话之后感觉挺遗憾的,一是遗憾一个在2021年就已经辞职的人,在2022年还自称自己是“谭sir”,而且还是“你们的谭sir”,不知道询问过网友的同意没有。二是遗憾这个谭sir可能真的是不懂法。三是遗憾这篇微博竟然有20多万人点赞,留言大都是:“支持谭sir维权!”“请罗翔老师来维权!”“看着鸟公司的诉讼记录,看来是专门诉讼赚钱的。”看了这些评论,只能说中国的法治建设至少是在普法这一块上真是任重道远。
我们在一开始就说了,《谭桥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制作的一档交通普法类节目,谭桥只是作为成都交管局配合电视台做了这档节目的主持人,不论这档节目因为什么而火爆,这档节目的著作权属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而不属于成都交管局更不属于谭桥本人。
就好像央视的白岩松不能说《新闻周刊》的著作权属于自己,撒贝宁也不能说《今日说法》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尽管主持人对一档节目是否受欢迎的确可以起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除非有特别约定,节目本身的权属和主持人无关。
一个获得授权的主体被网友骂“无良公司”“碰瓷公司”“资本运作”,一个没有获得授权的个人上传作品却被网友报以同情和支持,可能真的有部分网友就是喜欢谭桥幽默风趣的主持风格而喜欢上了这档节目,但是请不要把个人的喜欢与否作为评判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依据。毕竟如果某一天当你真的遇到了官司,你肯定希望法官能够依法判决,而不希望法官用是否“喜欢”一方当事人的标准决定你能否胜诉。
谭桥应该赔偿多少?
谭桥在微博里说“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也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如果权利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就有数千万,那么不好意思谭sir就应该赔偿数千万。如果权利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损失或者谭桥的获利有数千万,那么最后可能就是按照五百万以下的法定赔偿进行适当判决。
谭桥要坐牢吗?
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违法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非法获利三万就是数额较大,可以判三年,非法获利十五万以上就属于数额巨大,最高可以判十年。如果谭桥真的没有获利也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吗?当然可能。这种情况就看传播的数量和点击量了,传播作品超过五百个,或者点击量超过五万,就足够判三年了。
那些利用别人的电影、电视剧或者作品来进行二次创作的UP主们,这些话其实也是说给你们的,防范于未然比被立案了再去想办法要好得多。
如果我们都不尊重创新,不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维权,任凭权利人的著作权被非法使用,那么最后就会变成没有人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创新,那么我们社会就会缺少创新动力,最后受损的将会是所有国人的利益。
最后还是想多说一句,作为公众人物应该做守法的表率,而不应该是利用不明真相网友的喜欢、同情,更不应该去卖惨博眼球,引起舆论的关注,妄图去影响法制的天平。
要知道手持利剑与天平的正义女神是蒙眼闭目的,祂看不到违法者的精彩表演,更不会因为一个违法行为的人数多了就判定为合法,正义之剑终将会斩下,或早或晚。
#电影爱很美味杀青#由陈正道、许肇任执导的电影版《爱很美味》于成都正式杀青,发布“美味三姐妹”——李纯、张含韵、王菊亮相杀青海报。
#电影爱很美味# 讲述三位好闺蜜,刘净、方欣和夏梦,在经历成都生活的一地鸡毛后,在爱情、事业、家庭这几大天平都纷纷有些失衡的状态下,三姐妹面临着更大的人生抉择和不同社会刻板印象的困扰。三人跌跌撞撞,彼此鼓励扶持,学着在旅途中逐渐体悟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并找回真正的自己。
#电影爱很美味# 讲述三位好闺蜜,刘净、方欣和夏梦,在经历成都生活的一地鸡毛后,在爱情、事业、家庭这几大天平都纷纷有些失衡的状态下,三姐妹面临着更大的人生抉择和不同社会刻板印象的困扰。三人跌跌撞撞,彼此鼓励扶持,学着在旅途中逐渐体悟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并找回真正的自己。
何新逻辑学研究:“白马非马”论的五重根
“白马非马”论的五重根
几乎我的全部著作都是我对自己的独白。我所说的种种事情都是我与我自己的密谈。
——维特根斯坦
图片
战国名辩学者、名家代表人物、孔门弟子公孙龙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语言及逻辑学家,也是最早的符号哲学、语言哲学的研究者。他所提出的著名命题“白马非马”论具有深刻的语言逻辑学和本体论涵义,兹剖析其涵义并略述如下:
1、指号白马不是生物的马
2、指号白马不是马的类群
3、指号白马不是个体的马
4、马的类群不是马的个体
5、白色马,即白色(指号)➕马(指号),作为复合的指号,不同于单一性指号的:白马
总而言之:
一、指号不同于真实对象。真实对象无法用指号表述,一切表述必然词不达意,强作表述即必然意味着曲解。
二、所以人类没有工具可以表述和认知真实的世界。在认知、表述和本体及客体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即现实与表述的鸿沟。
以上命题和结论,与18世纪德国的伟大哲学家康德的理论基本可以说相同。天下百虑,殊途同归。
所以,2千年前战国时期的赵国名辩哲人公孙龙的哲学,与约200年前德国哲人康德的哲学意义可以相通。
故公孙龙可称就是中国的康德,早生两千年。
20世纪的哲人维特根斯坦说:“我们正在与语言搏斗。……我们已卷入与语言的搏斗中。”又说:“语言分析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通过我们的经验来解释一种语言游戏,而在于确认语言只是一种游戏。”因此“凡可言说的,言说”,“凡不可言说的,沉默。”
——他的困惑以及结论,与公孙龙哲学也具有相通的意义。
【附 录】
何新旧文:谈“玄”
…………(上略)
(二)哲学与宗教有一共同的根本性问题,即所谓“终极问题”,也就是关于人生意义究竟是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源在于人生本身作为过程的虚幻性。
但是,对世俗之人来说,每一天活得有滋有味,这种虚幻性被认为是不可思议不可理解的。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的过来人,以至当人到面临死亡时,才会对万事皆空的人生虚幻性有所顿悟。
一位禅师曾说:佛说法四十九年,所为何事?就是要为人类解决一个最大的根本问题,即所谓“了生死”的问题。
人必有死。然而,死究竟是终结还是非终结?这是宗教问题,也是哲学问题。宗教以对神(无限者)的信念和意志皈依解脱掉这个问题。而哲学则无始无终地永久困扰在这个问题中。
生死问题及人生虚幻抑或真实的问题;进一步也就是整个存在世界究竟是真实或虚幻的问题。康德称之为“现象”与“实体”的问题,在中国中古佛学中则被看作所谓“色”(现象界曰“色”)、“空”(虚幻界曰“空”),以及关于何为“真如”(即本体、实体、本源)的问题。①
【①形上问题在中国学术中,自孔子以来的儒学都不看重。因为儒者主要关注的是民生、政治和伦理。但在中古(魏晋)玄学和佛哲学中,对形上问题则作过深刻的思辩。】
再由此,即可以提出人的智慧和知识究竟是否可能认识“真如”的问题。
因为人在肉体上对于客体的介入手段是有限的,即只能通过感受、感知、思维及语言[即:眼、耳、鼻、舌、身、意(识)、语(言)],从而感知以及介入于客体。
认知问题,最终总是会归结到语言问题。为什么?
因为思维是意识的间接活动。人类的思维必须借助工具。这个工具就是一个虚拟的符号系统(即语言)。
语言既是人类的认知工具,也是人类传递和表述信息的工具。人类发明了语言符号系统,而语言的元素是词。“词”,古代名家及墨、荀谓之“名”。就语言学意义言,词是“辞”。就逻辑学意义言,词是“概念”。就功能论,词既是推理工具,也是传达(表述)信息的工具。
比如我现在向读者传递信息,必须使用一系列作为“名”即“词”的符号。借用佛家语,这个传递问题,就包含了所谓“诠”(诠释)与“遮”(遮蔽)的问题。②
(中国古代学术中所谓“训诂学”,就是阅读古典文献时破其“遮”的一种“诠”。禅宗之所以自居教外,单传心印,不立语言文字,也是为了破除“遮”、“诠”之障。)
“诠”与“遮”的问题,包涵着指号(词)与语义的内在矛盾,即“借指”与“所指”的矛盾。
例如:当我说“哲学家”这个指号(词)时,它的语义是多重的:
(1)指现实中的哲学家(一些人物),
(2)或者仅指“哲学家”这个词。
前者对语义是“所指”,后者的语义则是“借指”。这两者混而难分。某些悖论,往往就是由二者的混淆而发生的。
“哲学家”这个指号的涵义(包括内涵及外延)并不等价于“哲学家”这个人群,更不等于某位哲学家。
但在语言形式上,这就意味着“哲学家”(作为指号)并不是指“哲学家”(作为一些人)以及某哲学家。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以“哲学家”(指号)去描述那些“哲学家”(那些人)以及那个哲学家。因此,所谓“哲学家”(人)既是“哲学家”(指号),又不是“哲学家”。
令M是指号“哲学家”,N是作为“哲学家”的人;则N=M,当且仅当N=-M。(哲学家是“哲学家”,当且仅当哲学家不是“哲学家”。)因此这里构成悖论,这个悖论也就是战国时的公孙龙所意识到以及所提出的著名悖论:“白马非马”。
(三)所以,一诠必生一遮。诠生遮生,随诠随遮。天下事,不说倒还明白,多说反而糊涂。
佛学所谓“诠”,就是语言符号,指号。所谓“遮”,就是模糊和歧义,就是矛盾和悖论。凡有“诠”必有“遮”。因为语言符号工具本质就“遮”,因此中古佛学称语言指号为“假名。”
“假名”不是实体,却被用以表征本体。并且,必须、也只能通过它而表述本体。人类的语言具有来自自身形式同时又是具有根本性的模糊不确定性。(古名家所谓“白马非马”的悖论,以及希腊的“说谎者悖论”,都是揭示了基于语言指号的这种模糊性。)
因此,20世纪初的数理逻辑学界弗雷格、罗素、怀特海等试图设计和构造一种纯粹的形式工具语言,从而建立一种彻底无“遮”,即绝对定义清晰,不包涵任何歧义和模糊性的指号系统。
然而哥德尔后来用哥德尔定律证明了这种工具的不可能存在。①其论证复杂而繁琐。
其实,并不需要哥德尔那么繁琐的论证。孔子所著《易系辞》也讨论过“言”与“意”的关系。他说:“词不尽言,言不尽意”,故“立象尽意。”庄子则主张:“得鱼忘筌,得意忘言。”这些说法都与“指号”与“意义”的矛盾性有关。
王弼解《易》也主张:“得意则忘言”,“得言则忘象。”②
【①哥德尔的不完全定理与康德的二律背反论证有异曲同工之妙。康德证明在超离经验的基础上,纯形式的理性演绎只会导致对立争论的恶性循环(二律背反)。哥德尔则证明,一个形式公理系统自身的完全性(统一性),不能通过系统内的自我演绎实现。
②参看王弼《周易略例·明象》。】
维特根斯坦根也意识到这个“诠”与“遮”的问题,所以他断言任何“诠”只是语言游戏。他主张摒弃对不可言说者的讨论,“对可言说者言说,对不可言说者沉默。”(但这句话本身就包涵了很复杂的歧义语义结构。)③
【③这句话中的“者”至少有三重歧义:(1)指所言说对象,人。(2)指所言说内容,物。(3)兼指二者。】
哥德尔定律证明了纯数理语言形式自身的自反(矛盾)性及所谓“不完全”(不统一)性。这意味着确认了人的理性认识工具(逻辑工具)和表述工具(语言),本身先天地是有问题的。
因此,用任何语言和逻辑要作到完全透彻之无矛盾认知及表述,都是不可能的!——而这一点,正是19世纪康德哲学的结论。
现代西方哲学家和中国哲学家都不知道,其实在中国中古佛哲学关于“遮”与“诠”以及“真如”与“般若”的讨论中,早已实质地蕴涵了现代哲学的上述这些理论。①
【①南北朝时僧肇(373—414)言:“夫玄迹之兴,异途之所由生也。而言有所不言,迹有所不迹。是以善言言者求言所不能言,善迹迹者寻迹所不能迹。至理虚玄,拟心已差,况乃有言?恐所示转远,庶通心君子有以相其言于文外耳!”】
其实,中古中国佛学的“般若学”就是近代哲学所谓“认识论”。万法皆本一源,万法皆归一源。康德哲学的最终结论是限制理性而回归于信仰,在这一点上与中古佛哲学的辨智论恰亦相通。
因此,可以说哲学与佛学的最高境界并不是“别”(分别),而是“通”(汇通)。②
【②孔子曰:“圣者,通也”。《尚书大传》郑玄注:“心明曰圣,圣者,通也。”通者,大智也。所谓内圣外王,王者,威也,敬也。所谓内圣外王的真义,即:内通,外敬,内智,外威。】
佛说中有所谓“金刚九喻”。其中之七、八、九等喻曰:“观过去如梦”,“观现在如电”,“观未来如云”。其实所谓梦、电、云,无非都是“空”的喻象。最高的“般若”境界,实归结于空。③
【③吕澂先生说:般若的基本原理“性空”,与道家言“无”相印合。般若学说的“无相”、“无生”,相似于道家的“无名”、“无为。”】
黑格尔说:“古代哲学家曾把空虚理解为原动者。他们诚然已经知道推动者是否定的东西,但还没有了解它就是自身(SeIbst)。
必须悟得般若及真如之本体是“空”,才能得大智慧,也才会有大勇敢。
大智慧,就是看得破。大勇敢,就是“菩萨行。”所谓“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业。”所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所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大乘的真境界实在于此!惟能入世,才会有智;惟能出世,才会有勇。(谭嗣同所著融合儒佛的《仁学》,精义亦在于此。)
所以《西游记》中全智全勇的猴子名叫“悟空”。整个《西游记》本身,其实正是以佛理调侃人生诸色而设喻的一个象征主义的大寓言。
悟得人生皆虚空,可以少却多少闲气和争论。须知一诠就是一错(因为必有“遮”)。所以只能随“诠”随“扫”,随遮随破;哪里求得到什么“绝对”?须知,汉语中的“绝对”一词本身也是来自佛语。④
【④中古佛学在语言上对当代的影响举不胜举。甚至“阶级”一词,本初也是佛语。谢灵运“辨宗论”:“寂静微妙,不容阶级。积学无限,何为自绝?”…………(下略)】
【以上文字摘录于何新著作《谈“玄”》一文,原文曾经收入于何新著《哲学思考》(下卷)#生活碎片# https://t.cn/A6qKtegq
“白马非马”论的五重根
几乎我的全部著作都是我对自己的独白。我所说的种种事情都是我与我自己的密谈。
——维特根斯坦
图片
战国名辩学者、名家代表人物、孔门弟子公孙龙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语言及逻辑学家,也是最早的符号哲学、语言哲学的研究者。他所提出的著名命题“白马非马”论具有深刻的语言逻辑学和本体论涵义,兹剖析其涵义并略述如下:
1、指号白马不是生物的马
2、指号白马不是马的类群
3、指号白马不是个体的马
4、马的类群不是马的个体
5、白色马,即白色(指号)➕马(指号),作为复合的指号,不同于单一性指号的:白马
总而言之:
一、指号不同于真实对象。真实对象无法用指号表述,一切表述必然词不达意,强作表述即必然意味着曲解。
二、所以人类没有工具可以表述和认知真实的世界。在认知、表述和本体及客体之间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即现实与表述的鸿沟。
以上命题和结论,与18世纪德国的伟大哲学家康德的理论基本可以说相同。天下百虑,殊途同归。
所以,2千年前战国时期的赵国名辩哲人公孙龙的哲学,与约200年前德国哲人康德的哲学意义可以相通。
故公孙龙可称就是中国的康德,早生两千年。
20世纪的哲人维特根斯坦说:“我们正在与语言搏斗。……我们已卷入与语言的搏斗中。”又说:“语言分析的关键(问题)不在于通过我们的经验来解释一种语言游戏,而在于确认语言只是一种游戏。”因此“凡可言说的,言说”,“凡不可言说的,沉默。”
——他的困惑以及结论,与公孙龙哲学也具有相通的意义。
【附 录】
何新旧文:谈“玄”
…………(上略)
(二)哲学与宗教有一共同的根本性问题,即所谓“终极问题”,也就是关于人生意义究竟是什么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存在,根源在于人生本身作为过程的虚幻性。
但是,对世俗之人来说,每一天活得有滋有味,这种虚幻性被认为是不可思议不可理解的。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的过来人,以至当人到面临死亡时,才会对万事皆空的人生虚幻性有所顿悟。
一位禅师曾说:佛说法四十九年,所为何事?就是要为人类解决一个最大的根本问题,即所谓“了生死”的问题。
人必有死。然而,死究竟是终结还是非终结?这是宗教问题,也是哲学问题。宗教以对神(无限者)的信念和意志皈依解脱掉这个问题。而哲学则无始无终地永久困扰在这个问题中。
生死问题及人生虚幻抑或真实的问题;进一步也就是整个存在世界究竟是真实或虚幻的问题。康德称之为“现象”与“实体”的问题,在中国中古佛学中则被看作所谓“色”(现象界曰“色”)、“空”(虚幻界曰“空”),以及关于何为“真如”(即本体、实体、本源)的问题。①
【①形上问题在中国学术中,自孔子以来的儒学都不看重。因为儒者主要关注的是民生、政治和伦理。但在中古(魏晋)玄学和佛哲学中,对形上问题则作过深刻的思辩。】
再由此,即可以提出人的智慧和知识究竟是否可能认识“真如”的问题。
因为人在肉体上对于客体的介入手段是有限的,即只能通过感受、感知、思维及语言[即:眼、耳、鼻、舌、身、意(识)、语(言)],从而感知以及介入于客体。
认知问题,最终总是会归结到语言问题。为什么?
因为思维是意识的间接活动。人类的思维必须借助工具。这个工具就是一个虚拟的符号系统(即语言)。
语言既是人类的认知工具,也是人类传递和表述信息的工具。人类发明了语言符号系统,而语言的元素是词。“词”,古代名家及墨、荀谓之“名”。就语言学意义言,词是“辞”。就逻辑学意义言,词是“概念”。就功能论,词既是推理工具,也是传达(表述)信息的工具。
比如我现在向读者传递信息,必须使用一系列作为“名”即“词”的符号。借用佛家语,这个传递问题,就包含了所谓“诠”(诠释)与“遮”(遮蔽)的问题。②
(中国古代学术中所谓“训诂学”,就是阅读古典文献时破其“遮”的一种“诠”。禅宗之所以自居教外,单传心印,不立语言文字,也是为了破除“遮”、“诠”之障。)
“诠”与“遮”的问题,包涵着指号(词)与语义的内在矛盾,即“借指”与“所指”的矛盾。
例如:当我说“哲学家”这个指号(词)时,它的语义是多重的:
(1)指现实中的哲学家(一些人物),
(2)或者仅指“哲学家”这个词。
前者对语义是“所指”,后者的语义则是“借指”。这两者混而难分。某些悖论,往往就是由二者的混淆而发生的。
“哲学家”这个指号的涵义(包括内涵及外延)并不等价于“哲学家”这个人群,更不等于某位哲学家。
但在语言形式上,这就意味着“哲学家”(作为指号)并不是指“哲学家”(作为一些人)以及某哲学家。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以“哲学家”(指号)去描述那些“哲学家”(那些人)以及那个哲学家。因此,所谓“哲学家”(人)既是“哲学家”(指号),又不是“哲学家”。
令M是指号“哲学家”,N是作为“哲学家”的人;则N=M,当且仅当N=-M。(哲学家是“哲学家”,当且仅当哲学家不是“哲学家”。)因此这里构成悖论,这个悖论也就是战国时的公孙龙所意识到以及所提出的著名悖论:“白马非马”。
(三)所以,一诠必生一遮。诠生遮生,随诠随遮。天下事,不说倒还明白,多说反而糊涂。
佛学所谓“诠”,就是语言符号,指号。所谓“遮”,就是模糊和歧义,就是矛盾和悖论。凡有“诠”必有“遮”。因为语言符号工具本质就“遮”,因此中古佛学称语言指号为“假名。”
“假名”不是实体,却被用以表征本体。并且,必须、也只能通过它而表述本体。人类的语言具有来自自身形式同时又是具有根本性的模糊不确定性。(古名家所谓“白马非马”的悖论,以及希腊的“说谎者悖论”,都是揭示了基于语言指号的这种模糊性。)
因此,20世纪初的数理逻辑学界弗雷格、罗素、怀特海等试图设计和构造一种纯粹的形式工具语言,从而建立一种彻底无“遮”,即绝对定义清晰,不包涵任何歧义和模糊性的指号系统。
然而哥德尔后来用哥德尔定律证明了这种工具的不可能存在。①其论证复杂而繁琐。
其实,并不需要哥德尔那么繁琐的论证。孔子所著《易系辞》也讨论过“言”与“意”的关系。他说:“词不尽言,言不尽意”,故“立象尽意。”庄子则主张:“得鱼忘筌,得意忘言。”这些说法都与“指号”与“意义”的矛盾性有关。
王弼解《易》也主张:“得意则忘言”,“得言则忘象。”②
【①哥德尔的不完全定理与康德的二律背反论证有异曲同工之妙。康德证明在超离经验的基础上,纯形式的理性演绎只会导致对立争论的恶性循环(二律背反)。哥德尔则证明,一个形式公理系统自身的完全性(统一性),不能通过系统内的自我演绎实现。
②参看王弼《周易略例·明象》。】
维特根斯坦根也意识到这个“诠”与“遮”的问题,所以他断言任何“诠”只是语言游戏。他主张摒弃对不可言说者的讨论,“对可言说者言说,对不可言说者沉默。”(但这句话本身就包涵了很复杂的歧义语义结构。)③
【③这句话中的“者”至少有三重歧义:(1)指所言说对象,人。(2)指所言说内容,物。(3)兼指二者。】
哥德尔定律证明了纯数理语言形式自身的自反(矛盾)性及所谓“不完全”(不统一)性。这意味着确认了人的理性认识工具(逻辑工具)和表述工具(语言),本身先天地是有问题的。
因此,用任何语言和逻辑要作到完全透彻之无矛盾认知及表述,都是不可能的!——而这一点,正是19世纪康德哲学的结论。
现代西方哲学家和中国哲学家都不知道,其实在中国中古佛哲学关于“遮”与“诠”以及“真如”与“般若”的讨论中,早已实质地蕴涵了现代哲学的上述这些理论。①
【①南北朝时僧肇(373—414)言:“夫玄迹之兴,异途之所由生也。而言有所不言,迹有所不迹。是以善言言者求言所不能言,善迹迹者寻迹所不能迹。至理虚玄,拟心已差,况乃有言?恐所示转远,庶通心君子有以相其言于文外耳!”】
其实,中古中国佛学的“般若学”就是近代哲学所谓“认识论”。万法皆本一源,万法皆归一源。康德哲学的最终结论是限制理性而回归于信仰,在这一点上与中古佛哲学的辨智论恰亦相通。
因此,可以说哲学与佛学的最高境界并不是“别”(分别),而是“通”(汇通)。②
【②孔子曰:“圣者,通也”。《尚书大传》郑玄注:“心明曰圣,圣者,通也。”通者,大智也。所谓内圣外王,王者,威也,敬也。所谓内圣外王的真义,即:内通,外敬,内智,外威。】
佛说中有所谓“金刚九喻”。其中之七、八、九等喻曰:“观过去如梦”,“观现在如电”,“观未来如云”。其实所谓梦、电、云,无非都是“空”的喻象。最高的“般若”境界,实归结于空。③
【③吕澂先生说:般若的基本原理“性空”,与道家言“无”相印合。般若学说的“无相”、“无生”,相似于道家的“无名”、“无为。”】
黑格尔说:“古代哲学家曾把空虚理解为原动者。他们诚然已经知道推动者是否定的东西,但还没有了解它就是自身(SeIbst)。
必须悟得般若及真如之本体是“空”,才能得大智慧,也才会有大勇敢。
大智慧,就是看得破。大勇敢,就是“菩萨行。”所谓“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业。”所谓“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所谓“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大乘的真境界实在于此!惟能入世,才会有智;惟能出世,才会有勇。(谭嗣同所著融合儒佛的《仁学》,精义亦在于此。)
所以《西游记》中全智全勇的猴子名叫“悟空”。整个《西游记》本身,其实正是以佛理调侃人生诸色而设喻的一个象征主义的大寓言。
悟得人生皆虚空,可以少却多少闲气和争论。须知一诠就是一错(因为必有“遮”)。所以只能随“诠”随“扫”,随遮随破;哪里求得到什么“绝对”?须知,汉语中的“绝对”一词本身也是来自佛语。④
【④中古佛学在语言上对当代的影响举不胜举。甚至“阶级”一词,本初也是佛语。谢灵运“辨宗论”:“寂静微妙,不容阶级。积学无限,何为自绝?”…………(下略)】
【以上文字摘录于何新著作《谈“玄”》一文,原文曾经收入于何新著《哲学思考》(下卷)#生活碎片# https://t.cn/A6qKtegq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