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3伤!德州交警通报“07.21”平原县道路#交通事故# 详情】2022年07月21日06时07分许,赵某亮(男,57岁)驾驶鲁NW***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平原县开发区仁和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电厂东路口时,其车与荆某鑫(男,20岁)驾驶的沿电厂东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鲁N0***R号小型轿车发生接触碰撞,事故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致使鲁NW***9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宗某香(女,49岁)当场死亡,赵某亮及鲁N W***9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苑某兰、董某华受伤。#德州身边事# https://t.cn/A6amdH5s
#甘肃迎战奥密克戎#【夏河县公布7名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关于夏河县7名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4日,夏河县发现7例无症状感染者人员。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道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5日10时乘坐出租车(微信名平安哥)到熊猫沟, 17时返回红教寺家中,20时到家附近小卖铺(店名不详)取东西,20时25分乘坐出租车回市场监管局院内宿舍后无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0时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8时在体育馆附近雪山客栈吃饭,20时30分在县政协后面台球室,22时30分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9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0时15分在藏家一号吃饭,22时返回宿舍后未外出;
7月10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1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06分沿滨河路跑步经河南村桥头到高原红超市购物,后到廉租房二区附近,23时在喜马拉雅超市附近,后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孙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9时至15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5时30分驾车前往临夏,16时30分到达临夏家中,18时参加丧礼后返回临夏家中,未外出;
7月5日15时从临夏出发,16时00分到达夏河县天珠国际酒店住处后未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9时30分在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10时30分驾车返回酒店上班后未外出;
7月9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0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0时10分下班,20时48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附近的奶茶店购买奶茶,20时50分在特色小吃店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00分至21时0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餐饮部工作,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才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日每天11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下班后返回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8日11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40分至23时在永合餐厅就餐,23时15分在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买矿泉水后回酒店宿舍;
7月9日22时30分至23时30分在九九麻辣火锅就餐,至10日凌晨2时步行回酒店宿舍;
7月10日9时至20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至23时在早安景福宫就餐,后回酒店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4:程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麻莲滩村。
7月4日至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前往麻莲滩村“以梦为马”客栈隔壁的夏河县二手家具市场二楼出租屋,16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返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8日9时21分从出租屋出发在县疾控中心对面阿森便利店购买口罩,后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之后返回住处,14时30分至21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27分在阿森便利店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9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返回出租屋,16时26分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物,21时43分在天珠酒店对面超市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回出租屋,未外出;
7月11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50分前往马虎成美食城就餐,22时25分回以梦为马客栈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5:拉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21时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无外出;
7月5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21时30分下班后在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7日9时30分至21时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工作,未外出;
7月8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回宿舍休息,16时30分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0楼会议室,18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休息,未外出;
7月9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10时在二楼餐厅餐饮部开会,10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宿舍,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二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6:赵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5日1时45分在步行街扎西更藏食杂店购买日用品,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6日23时在廉租房三区花仙子饰品店,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10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之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20时25分在酒店对面超市购买东西;
7月9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12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购买食物后回宿舍;
7月10日0时至21时天珠国际酒店,21时25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吃饭;
7月11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无外出;
7月12日0时至17时在天珠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7:斗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6日至7日6时在科才小学,后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
7月8日至9日6时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16时在科才小学附近;
7月10日8时在天珠酒店,10时02分到达夏河县城步行街附近,10时38分到达天珠酒店,14时在街心花园,16时30分乘私家车返回科才镇,18时26分到达家中未外出;
7月11日8时30分去科才镇麻有木村亲戚家,15时自驾摩托车回家,未外出;
7月12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14时10分在科才镇政府门口;
7月13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未外出。
请与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来源: 夏河关注)
广大居民和游客朋友:
2022年7月14日,夏河县发现7例无症状感染者人员。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道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5日10时乘坐出租车(微信名平安哥)到熊猫沟, 17时返回红教寺家中,20时到家附近小卖铺(店名不详)取东西,20时25分乘坐出租车回市场监管局院内宿舍后无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0时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8时在体育馆附近雪山客栈吃饭,20时30分在县政协后面台球室,22时30分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9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0时15分在藏家一号吃饭,22时返回宿舍后未外出;
7月10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1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06分沿滨河路跑步经河南村桥头到高原红超市购物,后到廉租房二区附近,23时在喜马拉雅超市附近,后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孙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9时至15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5时30分驾车前往临夏,16时30分到达临夏家中,18时参加丧礼后返回临夏家中,未外出;
7月5日15时从临夏出发,16时00分到达夏河县天珠国际酒店住处后未外出;
7月6日至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9时30分在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10时30分驾车返回酒店上班后未外出;
7月9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10日0时至20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0时10分下班,20时48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附近的奶茶店购买奶茶,20时50分在特色小吃店就餐,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00分至21时0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餐饮部工作,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3:才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日每天11时30分至23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下班后返回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8日11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40分至23时在永合餐厅就餐,23时15分在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买矿泉水后回酒店宿舍;
7月9日22时30分至23时30分在九九麻辣火锅就餐,至10日凌晨2时步行回酒店宿舍;
7月10日9时至20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至23时在早安景福宫就餐,后回酒店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4:程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麻莲滩村。
7月4日至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前往麻莲滩村“以梦为马”客栈隔壁的夏河县二手家具市场二楼出租屋,16时30分返回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返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8日9时21分从出租屋出发在县疾控中心对面阿森便利店购买口罩,后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之后返回住处,14时30分至21时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2时27分在阿森便利店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9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骑车返回出租屋,16时26分到天珠国际酒店对面超市购物,21时43分在天珠酒店对面超市购物后回出租屋休息,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30分下班后回出租屋,未外出;
7月11日9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21时50分前往马虎成美食城就餐,22时25分回以梦为马客栈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5:拉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4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21时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无外出;
7月5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21时30分下班后在清真特色饭馆就餐,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6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7日9时30分至21时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工作,未外出;
7月8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回宿舍休息,16时30分至18时在天珠国际酒店10楼会议室,18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休息,未外出;
7月9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30分至10时在二楼餐厅餐饮部开会,10时至21时30分在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宿舍,未外出;
7月10日9时30分至14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上班,14时30分至16时30分步行返回宿舍,16时30分至21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2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7月11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在天珠国际酒店1楼餐厅工作,9时至21时30分在二楼餐厅工作,下班后步行返回宿舍,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6:赵某某,女,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5日1时45分在步行街扎西更藏食杂店购买日用品,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宿舍,未外出;
7月6日23时在廉租房三区花仙子饰品店,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7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未外出;
7月8日10时30分乘坐私家车前往夏河县疾控中心采集咽拭子,之后返回天珠国际酒店;20时25分在酒店对面超市购买东西;
7月9日0时至22时在天珠国际酒店,22时12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购买食物后回宿舍;
7月10日0时至21时天珠国际酒店,21时25分在步行街德吉小吃店吃饭;
7月11日全天在天珠国际酒店,无外出;
7月12日0时至17时在天珠酒店。
无症状感染者7:斗某某,男,现住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社区。
7月6日至7日6时在科才小学,后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
7月8日至9日6时在科才寺院,9时返回家中,16时在科才小学附近;
7月10日8时在天珠酒店,10时02分到达夏河县城步行街附近,10时38分到达天珠酒店,14时在街心花园,16时30分乘私家车返回科才镇,18时26分到达家中未外出;
7月11日8时30分去科才镇麻有木村亲戚家,15时自驾摩托车回家,未外出;
7月12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14时10分在科才镇政府门口;
7月13日6时在科才镇寺院,9时返回家,未外出。
请与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夏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来源: 夏河关注)
【关于外地确诊病例两名密接者返回南阳方城县和一名确诊病例途经方城服务区县活动轨迹的公告】
3月27日晚,方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上级通知:外地确诊病例的2名密接者返方、1名外地确诊病例途经方城高速服务区并停留就餐。接到通知后,方城县立即组织流调排查,目前三人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从严从细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现将上述有关人员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镇平县初筛阳性病例密接者赵某活动轨迹
赵某,男,31岁,居住在方城县凤瑞街道人民路裕都国际小区。
3月24日16:45赵某乘坐高铁(G7981次05车厢12A)从郑州东站到南阳东站,18:08到达南阳东站,与镇平初筛阳性病例同时段出站。之后于18:28转乘南阳东站至方城站的高铁(G7982次8车厢3D),18:42到达方城高铁站。出站后,由其朋友裴某一同驾车前往凯旋云都烩面馆的包厢就餐,19:20到达就餐地点,同桌就餐共6人,停留约30分钟,接触收银员赵某,就餐完毕后,返方的密接者赵某1人自驾车回到裕都国际小区家中,当日未再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5日赵某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6日约9:30赵某与其妻子、女儿、儿子4人一起自驾车(均佩戴口罩)前往宛城区栗河镇郭店新村姐姐家,11:30左右到达,未再外出,直到27日零时左右自驾车与妻子、女儿、儿子一起返方,约凌晨2:10左右到达,之后未再外出。
3月27日11:20赵某去方城县中医院北边生鲜超市购物,停留约20分钟,购物后直接回家,当日其他时间无外出,也无外人来访。当天对赵某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安徽宿州初筛阳性病例密接者侯某某活动轨迹
侯某某,男,21岁,方城县独树镇石相里村人,上海海洋大学大三学生。
3月20日7:12侯某某乘坐高铁(G1794次03号车厢002F)从上海站到达郑州东站,12:12到达,随后在郑州东站转乘高铁(G7979次5车厢01F),于14:00到达方城高铁站,出站后未作停留,由其堂哥驾车接送,约15:00左右回到家中,回村前已报备,到家后即根据规定再次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之后未再外出。
3月21日与其近亲属一同到方城县殡仪馆对其父亲遗体进行火化。一同到殡仪馆的约20人左右,用的是亲朋好友的5辆5座小轿车,火化后回到家中下葬,中午回到家中亲友们一起吃饭,共两桌近20人。21日下午一直在家中,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2日至23日,一直在家中未外出。
3月24日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5日未外出。
3月26日上午9:30左右,骑电动车到独树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在营业厅停留约15分钟即返回家中,当日在家未外出。
3月26日晚约20:30方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其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侯某某从上海返回途中和在方城活动期间均配戴口罩。
三、周口确诊病例霍某某在方城服务区活动轨迹及密接者轨迹
(一)周口确诊病例霍某某在方城服务区活动轨迹
周口确诊病例霍某某等一行4人于3月21日途经许平南高速方城服务区,22:15霍某某与其中1名同行人员在方城服务区河间驴肉馆就餐(同行4人中,其余2人未下车用餐),22:41离开,期间服务员张某某(佩戴口罩)接待他们,服务区保安张某(佩戴口罩)与其有近距离接触。
(二)方城服务区服务员、密接者张某某活动轨迹
张某某,女,48岁,清河镇万岗村人,已接种新冠灭活疫苗3针。
3月21日早上8:00至3月22日早上8:00,在方城服务区驴肉馆上班,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到清河镇万岗村家中,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2日至23日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4日早上8:00点至3月25日早上8:00在服务区上班,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到家中,后无外出,无来访人员。
3月25日至3月26在家休息,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7日在家干活,无接触外人。当天集中隔离。
(三)方城服务区保安、密接者张某活动轨迹
张某,男,54岁,现住清河镇王鸣皋村,已接种新冠疫苗3针。
3月21日至3月25日每天晚上在方城服务区上班,第二天早上骑电动车回到家中,白天一直在家休息,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6日上午约10:00骑电车载妻子到县城幸福家园小区看购买的房子,约11:00离开小区,11:30回到家中,回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7日早上骑电车到服务区上班,一直到下午18:00点下班,回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当天集中隔离。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与其同时段、同车次、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县、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自觉主动做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特别提示:凡在中高风险区有途经或逗留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主动去做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出来之前不外出,并做好居家隔离,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全县居民: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时,方城县尚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请大家不要恐慌,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公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没有完成疫苗接种的,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方城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77-67256369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77-67228180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南阳站、台)
3月27日晚,方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上级通知:外地确诊病例的2名密接者返方、1名外地确诊病例途经方城高速服务区并停留就餐。接到通知后,方城县立即组织流调排查,目前三人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从严从细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现将上述有关人员活动轨迹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一、镇平县初筛阳性病例密接者赵某活动轨迹
赵某,男,31岁,居住在方城县凤瑞街道人民路裕都国际小区。
3月24日16:45赵某乘坐高铁(G7981次05车厢12A)从郑州东站到南阳东站,18:08到达南阳东站,与镇平初筛阳性病例同时段出站。之后于18:28转乘南阳东站至方城站的高铁(G7982次8车厢3D),18:42到达方城高铁站。出站后,由其朋友裴某一同驾车前往凯旋云都烩面馆的包厢就餐,19:20到达就餐地点,同桌就餐共6人,停留约30分钟,接触收银员赵某,就餐完毕后,返方的密接者赵某1人自驾车回到裕都国际小区家中,当日未再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5日赵某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6日约9:30赵某与其妻子、女儿、儿子4人一起自驾车(均佩戴口罩)前往宛城区栗河镇郭店新村姐姐家,11:30左右到达,未再外出,直到27日零时左右自驾车与妻子、女儿、儿子一起返方,约凌晨2:10左右到达,之后未再外出。
3月27日11:20赵某去方城县中医院北边生鲜超市购物,停留约20分钟,购物后直接回家,当日其他时间无外出,也无外人来访。当天对赵某落实集中隔离措施。
二、安徽宿州初筛阳性病例密接者侯某某活动轨迹
侯某某,男,21岁,方城县独树镇石相里村人,上海海洋大学大三学生。
3月20日7:12侯某某乘坐高铁(G1794次03号车厢002F)从上海站到达郑州东站,12:12到达,随后在郑州东站转乘高铁(G7979次5车厢01F),于14:00到达方城高铁站,出站后未作停留,由其堂哥驾车接送,约15:00左右回到家中,回村前已报备,到家后即根据规定再次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之后未再外出。
3月21日与其近亲属一同到方城县殡仪馆对其父亲遗体进行火化。一同到殡仪馆的约20人左右,用的是亲朋好友的5辆5座小轿车,火化后回到家中下葬,中午回到家中亲友们一起吃饭,共两桌近20人。21日下午一直在家中,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2日至23日,一直在家中未外出。
3月24日医护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5日未外出。
3月26日上午9:30左右,骑电动车到独树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在营业厅停留约15分钟即返回家中,当日在家未外出。
3月26日晚约20:30方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其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侯某某从上海返回途中和在方城活动期间均配戴口罩。
三、周口确诊病例霍某某在方城服务区活动轨迹及密接者轨迹
(一)周口确诊病例霍某某在方城服务区活动轨迹
周口确诊病例霍某某等一行4人于3月21日途经许平南高速方城服务区,22:15霍某某与其中1名同行人员在方城服务区河间驴肉馆就餐(同行4人中,其余2人未下车用餐),22:41离开,期间服务员张某某(佩戴口罩)接待他们,服务区保安张某(佩戴口罩)与其有近距离接触。
(二)方城服务区服务员、密接者张某某活动轨迹
张某某,女,48岁,清河镇万岗村人,已接种新冠灭活疫苗3针。
3月21日早上8:00至3月22日早上8:00,在方城服务区驴肉馆上班,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到清河镇万岗村家中,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2日至23日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4日早上8:00点至3月25日早上8:00在服务区上班,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到家中,后无外出,无来访人员。
3月25日至3月26在家休息,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7日在家干活,无接触外人。当天集中隔离。
(三)方城服务区保安、密接者张某活动轨迹
张某,男,54岁,现住清河镇王鸣皋村,已接种新冠疫苗3针。
3月21日至3月25日每天晚上在方城服务区上班,第二天早上骑电动车回到家中,白天一直在家休息,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6日上午约10:00骑电车载妻子到县城幸福家园小区看购买的房子,约11:00离开小区,11:30回到家中,回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27日早上骑电车到服务区上班,一直到下午18:00点下班,回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当天集中隔离。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与其同时段、同车次、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县、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自觉主动做核酸检测,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特别提示:凡在中高风险区有途经或逗留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主动去做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出来之前不外出,并做好居家隔离,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温馨提醒全县居民: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时,方城县尚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请大家不要恐慌,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公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没有完成疫苗接种的,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方城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77-67256369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77-67228180
方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南阳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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