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冠肺炎# 【扩散!陕西紧急寻人:有这些活动轨迹的市民,请速上报![话筒]】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涉多地,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陕西多地紧急寻人↓↓↓
10月20日,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全文如下:
2021年10月20日接省应疫办协查函,通报我区有一名新冠肺炎检测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在我区的密切接触者行程通告如下:
1.2021年10月15日21:15从兰州西站乘坐K390次列车(10车厢001上铺)于2021年10月16日08:20到达渭南西站,由儿子开车接回家中。
2.2021年10月18日11:00与母亲一起在区人民医院门口乘五路车到达灯塔十字,下车后步行回农机公司四楼取东西,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00由灯塔十字乘五路公交车到达区人民医院门口,下车步行返回家中。
请2021年10月18日11:00—11:30和15:00-15:30期间乘坐五路公交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由区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并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联系电话:
华州区卫健局:0913-4711762
华州区疾控中心:0913-4732001
陕西延安公布1例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
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21日)公布外省新冠肺炎病例在其辖区活动的轨迹,内容如下:
接外省协查,近期有外省病例曾在延安市甘泉县活动。该病例10月16日18时25分从甘泉县西高速出口进入甘泉县辖区,18时41分入住美龙酒店(地址:甘泉县西门坪),18时50分到百姓大药房(农行隔壁)购中草药,18时58分进入亚军面皮店约20秒后离开,18时59分进入瓦窑沟舌尖尖牛肉面馆就餐,19时35分回酒店,20时33分出酒店,20时45分再次到百姓大药房等待领取熬制好的中药,21时16分离开百姓大药房返回酒店;10月17日10时37分离开美龙酒店前往甘泉大峡谷游玩,11时45分到大峡谷售票处买票,12时06分登上景区摆渡车,15时24分在景区就餐,16时56分从石门上高速离开甘泉。
提醒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该病例在甘活动期间行动轨迹,如与病例行程轨迹时间、空间有交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县联防联控办报备。主动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缓报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据悉,甘泉县目前已设置了12个核酸采样点:
县城内:美水酒厂门口、太皇山广场、钻采公司河滨路旁、金庄广场、利源小区二号楼、人生广场、中心广场、清泉名苑门口、火车站广场、泉涌广场10个核酸采样点。
下寺湾镇:张家沟村委会、锁崖窑村委会2个核酸采样点。
请广大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携带身份证、手机自行前往检测点检测。检测过程中请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主动出示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陕西商洛公布两例新冠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今日(21日)公布了两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在该区活动轨迹,并调整新的疫情防控措施。
接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两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于2021年10月18日17:30进入商州区城区,入住商州区州城路莱怡君诚酒店709房间,18日18:51进入万达广场,在三楼湘聚一堂就餐,18日20:19分出万达广场,10月19日09:28从商洛市商州区自驾前往湖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2021年10月18日18:00—21日凌晨1:00入住商州区州城路莱怡君诚酒店的所有旅客和酒店工作人员,以及18日18:50—20日23:00进入万达和在万达广场的所有人员,或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第一时间电话向所属社区、村组和单位主动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外出,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月20日,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全文如下:
2021年10月20日接省应疫办协查函,通报我区有一名新冠肺炎检测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在我区的密切接触者行程通告如下:
1.2021年10月15日21:15从兰州西站乘坐K390次列车(10车厢001上铺)于2021年10月16日08:20到达渭南西站,由儿子开车接回家中。
2.2021年10月18日11:00与母亲一起在区人民医院门口乘五路车到达灯塔十字,下车后步行回农机公司四楼取东西,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00由灯塔十字乘五路公交车到达区人民医院门口,下车步行返回家中。
请2021年10月18日11:00—11:30和15:00-15:30期间乘坐五路公交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由区人民医院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并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联系电话:
华州区卫健局:0913-4711762
华州区疾控中心:0913-4732001
陕西延安公布1例新冠肺炎病例活动轨迹
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21日)公布外省新冠肺炎病例在其辖区活动的轨迹,内容如下:
接外省协查,近期有外省病例曾在延安市甘泉县活动。该病例10月16日18时25分从甘泉县西高速出口进入甘泉县辖区,18时41分入住美龙酒店(地址:甘泉县西门坪),18时50分到百姓大药房(农行隔壁)购中草药,18时58分进入亚军面皮店约20秒后离开,18时59分进入瓦窑沟舌尖尖牛肉面馆就餐,19时35分回酒店,20时33分出酒店,20时45分再次到百姓大药房等待领取熬制好的中药,21时16分离开百姓大药房返回酒店;10月17日10时37分离开美龙酒店前往甘泉大峡谷游玩,11时45分到大峡谷售票处买票,12时06分登上景区摆渡车,15时24分在景区就餐,16时56分从石门上高速离开甘泉。
提醒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该病例在甘活动期间行动轨迹,如与病例行程轨迹时间、空间有交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县联防联控办报备。主动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缓报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据悉,甘泉县目前已设置了12个核酸采样点:
县城内:美水酒厂门口、太皇山广场、钻采公司河滨路旁、金庄广场、利源小区二号楼、人生广场、中心广场、清泉名苑门口、火车站广场、泉涌广场10个核酸采样点。
下寺湾镇:张家沟村委会、锁崖窑村委会2个核酸采样点。
请广大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携带身份证、手机自行前往检测点检测。检测过程中请主动配合,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主动出示健康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交谈,不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陕西商洛公布两例新冠阳性病例活动轨迹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今日(21日)公布了两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在该区活动轨迹,并调整新的疫情防控措施。
接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两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于2021年10月18日17:30进入商州区城区,入住商州区州城路莱怡君诚酒店709房间,18日18:51进入万达广场,在三楼湘聚一堂就餐,18日20:19分出万达广场,10月19日09:28从商洛市商州区自驾前往湖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2021年10月18日18:00—21日凌晨1:00入住商州区州城路莱怡君诚酒店的所有旅客和酒店工作人员,以及18日18:50—20日23:00进入万达和在万达广场的所有人员,或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第一时间电话向所属社区、村组和单位主动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外出,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两大快递巨头都出现亏损,快递行业怎么也不香了?#京东物流# #顺丰速运# #快递#
数据报告显示截止到2019年中国快递行业收入已经达到了7497.9亿元,实现了十年收入翻了13倍,更是我国快递行业的“黄金十年”。
同时,在如今这样的一个电商时代,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总额更是在稳步增长。截止到2020年我国实物商品零售总额为97590亿元,同比增长了14.5%,更是占到了社会零售总额的24.9%。
作为与电商同步发展的快递物业产业,本应该挣得盆满钵满,但是在几大电商巨头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两大快递物流巨头却亏损了,快递这是不香了吗?
两大快递巨头出现亏损
8月23日京东物流发布了其上市之后首份财报,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京东物流净亏损15亿元。至于原因,只要是因为京东物流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增加,研发投入14亿元占据了总收入的2.8%,增长幅度为55.2%。
作为唯二两家自建快递物流渠道的京东,其在物流领域创新确实是走在了前列。甚至,曾经就有人预测京东物流上市之后,刘强东有可能会坐上首富的位置。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不过京东物流的优势却是依然存在。
相比于京东物流因为创新研发导致的亏损,近日顺丰的上半年业绩却是亏损幅度有些大。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顺丰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7.6亿元,同比下滑79.8%,亏损了30亿之多。
对于这样的亏损幅度,顺丰表示主要是因为2020年疫情之下导致快递业务暴涨,顺丰加大了中转场地以及运力等方面的投入。那么,这样的投入成本费用最终自然在今年上半年中体现出来。
价格战下的快递行业
对于这两大快递巨头出现的亏损,除了自身发展带来的一些扩大投入之外。依然在持续的快递价格战,或许更是未来我国快递行业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我国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我国快递业单价一直在保持一个下行趋势,已经从最初的24.6元下降达到了10.55元每件。同时,在极兔快递等各方快递资本助力下的新玩家不断入局,曾经菜鸟系、京东、顺丰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经被打破。
尤其前段时间疯狂的价格战,直接几毛钱发全国更是让各大快递企业叫苦不迭,不入场市场份额没了,入场吧又得一路亏下去,而且是发的越多亏得越多。
据艾媒咨询的数据报告统计,自2015年开始中国快递服务行业业务总量就一直保持着稳定上升的趋势。截止到2021年3月全国快递业务总量已经突破了200亿件,平均每天快递业务量为2.4亿件,服务用户达5亿人次。
只是,随着业务量迅速提升背后,却是快递价格战下快递单价的不断下滑,所以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卷入快递价格战,都是让企业的亏损不可避免。
当然,这种恶意的快递价格竞争最终自然是受到了国家严格处罚,比如一直被传跟拼多多有关系的快递市场新玩家极兔快递,就是通过各种超低价和补贴抢占快递市场份额,后来受到了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
人们更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快递行业?
一直以来快递价格战虽然打的非常激烈,却没有一个真正的赢家。快递企业收获了亏损,快递小哥因为派件费降低收入持续下滑,网购的朋友同样没有享受到快递价格战的好处,寄快递的费用也没有啥变化。
很明显如今的中国快递行业依然没有成为一个人们需要的快递行业,反而被动或者主动地走入了一个个怪圈。而消费者真正关注的快递行业方面,又在哪里呢?
第一是不再送货上门之后,开始收费快递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快递企业在提供快递服务的时候,应该将快递邮件送至收货人手中,由收货人亲自签收。然而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快递就已经不再送上门了,要么是送到了阿里的菜鸟驿站,要么就是放进了还要收费的快递柜。
在之前的数据报告中,目前能够去完全接受快递柜收费制度的消费者占比还不到40%。按照区域来看的话,接受度较高的人群分布在华中、华北和华东地区,很明显这些地区的经济水平较高,所以对于快递柜收费接受程度也高一些。
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快递柜收费并不是一个更加便利和创新的选择,相反是快递企业对于快递员和消费者的双向收割,就如那些被算法压榨的外卖小哥们,平台却是要求消费者多等几分钟。
第二是消费者对于即时配送的需求增长。以前等一个快递三五天属于常态,但是在京东和顺丰的次日达优势下,如今快递企业的时效性也是得到了迅速的提升。尤其是一直以来佛系著称的邮政快递,如今都开始全面提速了。
数据显示,我国即时配送用户规模已经从2014年的1.24亿人增长到了5.06亿人。并且在美团和饿了么这些外卖平台开始布局同城配送之后,用户的即使配送需求自然是变得越来越高。这对于一些快递也来说自然是一个不能错过的领域,各种的同城配送也是接踵而来。
只不过,从当前的快递企业表现来说,这一方面快递表现并不是很尽如人意。
本文摘自腾讯网,不代表北芳集团的观点和立场
原文链接:https://t.cn/A6MzMASg
数据报告显示截止到2019年中国快递行业收入已经达到了7497.9亿元,实现了十年收入翻了13倍,更是我国快递行业的“黄金十年”。
同时,在如今这样的一个电商时代,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总额更是在稳步增长。截止到2020年我国实物商品零售总额为97590亿元,同比增长了14.5%,更是占到了社会零售总额的24.9%。
作为与电商同步发展的快递物业产业,本应该挣得盆满钵满,但是在几大电商巨头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两大快递物流巨头却亏损了,快递这是不香了吗?
两大快递巨头出现亏损
8月23日京东物流发布了其上市之后首份财报,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京东物流净亏损15亿元。至于原因,只要是因为京东物流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增加,研发投入14亿元占据了总收入的2.8%,增长幅度为55.2%。
作为唯二两家自建快递物流渠道的京东,其在物流领域创新确实是走在了前列。甚至,曾经就有人预测京东物流上市之后,刘强东有可能会坐上首富的位置。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不过京东物流的优势却是依然存在。
相比于京东物流因为创新研发导致的亏损,近日顺丰的上半年业绩却是亏损幅度有些大。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顺丰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7.6亿元,同比下滑79.8%,亏损了30亿之多。
对于这样的亏损幅度,顺丰表示主要是因为2020年疫情之下导致快递业务暴涨,顺丰加大了中转场地以及运力等方面的投入。那么,这样的投入成本费用最终自然在今年上半年中体现出来。
价格战下的快递行业
对于这两大快递巨头出现的亏损,除了自身发展带来的一些扩大投入之外。依然在持续的快递价格战,或许更是未来我国快递行业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我国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我国快递业单价一直在保持一个下行趋势,已经从最初的24.6元下降达到了10.55元每件。同时,在极兔快递等各方快递资本助力下的新玩家不断入局,曾经菜鸟系、京东、顺丰三足鼎立的局面已经被打破。
尤其前段时间疯狂的价格战,直接几毛钱发全国更是让各大快递企业叫苦不迭,不入场市场份额没了,入场吧又得一路亏下去,而且是发的越多亏得越多。
据艾媒咨询的数据报告统计,自2015年开始中国快递服务行业业务总量就一直保持着稳定上升的趋势。截止到2021年3月全国快递业务总量已经突破了200亿件,平均每天快递业务量为2.4亿件,服务用户达5亿人次。
只是,随着业务量迅速提升背后,却是快递价格战下快递单价的不断下滑,所以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卷入快递价格战,都是让企业的亏损不可避免。
当然,这种恶意的快递价格竞争最终自然是受到了国家严格处罚,比如一直被传跟拼多多有关系的快递市场新玩家极兔快递,就是通过各种超低价和补贴抢占快递市场份额,后来受到了国家监管部门的处罚。
人们更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快递行业?
一直以来快递价格战虽然打的非常激烈,却没有一个真正的赢家。快递企业收获了亏损,快递小哥因为派件费降低收入持续下滑,网购的朋友同样没有享受到快递价格战的好处,寄快递的费用也没有啥变化。
很明显如今的中国快递行业依然没有成为一个人们需要的快递行业,反而被动或者主动地走入了一个个怪圈。而消费者真正关注的快递行业方面,又在哪里呢?
第一是不再送货上门之后,开始收费快递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快递企业在提供快递服务的时候,应该将快递邮件送至收货人手中,由收货人亲自签收。然而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快递就已经不再送上门了,要么是送到了阿里的菜鸟驿站,要么就是放进了还要收费的快递柜。
在之前的数据报告中,目前能够去完全接受快递柜收费制度的消费者占比还不到40%。按照区域来看的话,接受度较高的人群分布在华中、华北和华东地区,很明显这些地区的经济水平较高,所以对于快递柜收费接受程度也高一些。
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快递柜收费并不是一个更加便利和创新的选择,相反是快递企业对于快递员和消费者的双向收割,就如那些被算法压榨的外卖小哥们,平台却是要求消费者多等几分钟。
第二是消费者对于即时配送的需求增长。以前等一个快递三五天属于常态,但是在京东和顺丰的次日达优势下,如今快递企业的时效性也是得到了迅速的提升。尤其是一直以来佛系著称的邮政快递,如今都开始全面提速了。
数据显示,我国即时配送用户规模已经从2014年的1.24亿人增长到了5.06亿人。并且在美团和饿了么这些外卖平台开始布局同城配送之后,用户的即使配送需求自然是变得越来越高。这对于一些快递也来说自然是一个不能错过的领域,各种的同城配送也是接踵而来。
只不过,从当前的快递企业表现来说,这一方面快递表现并不是很尽如人意。
本文摘自腾讯网,不代表北芳集团的观点和立场
原文链接:https://t.cn/A6MzMASg
#湖北分四轮投放消费券# 【9月17日20点开抢!#湖北消费券开抢时间确定#!最多可抢9次】拼手速的时候到了!9月10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湖北消费券发放时间表及细则已经确定,首批优惠券将于9月17日20点,在6大电商渠道同时开抢。
据介绍,本次湖北消费券发放是首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的大规模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活动以“湖北消费、消费湖北”为主题,紧贴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分四轮多批次投放消费券,优惠力度大、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是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扩大消费内需,助力实体经济回归,有力推动消费增长拉动率提升,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得实惠,让企业商家受益。
关于消费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一、都有哪些券?
此次湖北省消费券分为普通券和特惠券两类。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包含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种类型,所有在鄂人员都可抢券。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面额:
(1)商场消费券:38元、68元、128元。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8元、38元、58元。
(3)餐饮消费券:8元、28元、68元。
小贴士: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是面向省外消费者发放的“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以助力湖北特色产品更好走向全国,省外消费者可通过入选的互联网电商平台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面额:
38元、68元、108元。
小贴士: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二、啥时可以领?
湖北消费券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分2批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分2批发放: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分4批发放: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一批发放:12月11日20:00投放。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9月17日20:00投放;
第二轮(国庆):10月5日20:00投放;
第三轮(双十一):11月10日20:00投放。
三、在哪可以领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和使用灵活的原则,本次湖北消费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
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2021湖北消费券发放电商和支付平台企业评审会,组织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有关专家对提交的10家平台企业进行了独立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定并报商务厅党组批准,确定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平台作为202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指定发放的支付平台;确定京东、美团优选2家平台作为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指定发放的电商平台。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按所在市州区域在“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手机App上抢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省内消费者可在指定平台任选三类消费券中任意一类、任意一种面额抢领,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轮每批次三类消费券限抢领1张。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活动期间,湖北省外消费者可通过“京东”、“美团优选”手机App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每轮消费券发放时,省外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抢领1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两个平台可各领一张。
四、领了怎么用?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有效期为7天,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有效期为7天,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用于省外消费者在指定电商平台“荆楚优品”和“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五、参与湖北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满足的条件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平台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4)无不良记录。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活动,以各平台商户行业标签为准。因商户标签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活动的,由各商户向平台客服咨询。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1)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
(2)进驻入选指定互联网电商平台“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
划重点:严禁借消费券“薅羊毛”
省商务厅表示,对此次发放消费券期间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并将从严从重打击,营造湖北消费券发放的良好环境。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涉及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此次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安全顺利、取得实效。
据介绍,本次湖北消费券发放是首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的大规模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活动以“湖北消费、消费湖北”为主题,紧贴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分四轮多批次投放消费券,优惠力度大、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是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扩大消费内需,助力实体经济回归,有力推动消费增长拉动率提升,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得实惠,让企业商家受益。
关于消费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一、都有哪些券?
此次湖北省消费券分为普通券和特惠券两类。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包含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种类型,所有在鄂人员都可抢券。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面额:
(1)商场消费券:38元、68元、128元。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8元、38元、58元。
(3)餐饮消费券:8元、28元、68元。
小贴士: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是面向省外消费者发放的“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以助力湖北特色产品更好走向全国,省外消费者可通过入选的互联网电商平台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面额:
38元、68元、108元。
小贴士: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5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二、啥时可以领?
湖北消费券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分2批发放: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分2批发放: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分4批发放: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一批发放:12月11日20:00投放。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9月17日20:00投放;
第二轮(国庆):10月5日20:00投放;
第三轮(双十一):11月10日20:00投放。
三、在哪可以领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和使用灵活的原则,本次湖北消费券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上抢券的方式领取。
省商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2021湖北消费券发放电商和支付平台企业评审会,组织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有关专家对提交的10家平台企业进行了独立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定并报商务厅党组批准,确定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4家平台作为202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指定发放的支付平台;确定京东、美团优选2家平台作为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指定发放的电商平台。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按所在市州区域在“支付宝”、“微信”、“美团”、“云闪付”手机App上抢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省内消费者可在指定平台任选三类消费券中任意一类、任意一种面额抢领,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轮每批次三类消费券限抢领1张。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活动期间,湖北省外消费者可通过“京东”、“美团优选”手机App抢领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每轮消费券发放时,省外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抢领1张湖北消费券(特惠券),两个平台可各领一张。
四、领了怎么用?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有效期为7天,如9月17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3日24:00前;9月20日20:00投放的首轮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使用截止时间为9月26日24:00前,其他时段投放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依此类推。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有效期为7天,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前一轮未使用的湖北消费券(特惠券)逾期作废,其额度自动滚投到下一轮资金总量中。
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用于省外消费者在指定电商平台“荆楚优品”和“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消费,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五、参与湖北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须满足的条件
1.湖北消费券(普通券)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平台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支持线上平台支付;
(4)无不良记录。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活动,以各平台商户行业标签为准。因商户标签不一致导致无法参加活动的,由各商户向平台客服咨询。
2.湖北消费券(特惠券)
(1)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
(2)进驻入选指定互联网电商平台“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销售专区。
划重点:严禁借消费券“薅羊毛”
省商务厅表示,对此次发放消费券期间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并将从严从重打击,营造湖北消费券发放的良好环境。
活动期间,各商户、场所要严格规范经营,如涉及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的,将取消该商户、经营场所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通过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此次湖北消费券发放活动安全顺利、取得实效。
✋热门推荐